扬州文旅融合小镇评审工作的研究

2022-06-09 06:02段七零许金如
扬州职业大学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文旅扬州小镇

段七零, 许金如

(扬州职业大学, 江苏 扬州 225009)

一座城市最核心的竞争力是文化,能传承下去的也是文化。文化是需要消费的,而旅游是文化最好的消费形式和载体。扬州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和首批国家优秀旅游城市,是世界运河之都、世界美食之都、东亚文化之都,拥有丰富而知名的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扬州是最早进行文旅融合研究与实践的地区之一,文旅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十四五”时期,文化与旅游将进入深度融合发展期,扬州应抓住这一机遇以及大运河文化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建设文旅融合小镇,助力扬州国际文旅名城建设和文旅高质量发展。

建设文旅小镇是实现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与表达形式。文旅融合小镇是遵循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依托独特的地域文化、乡土民俗、历史遗存、传统工艺、舌尖美食等资源打造形成的文化韵味浓郁、旅游业态鲜明、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文宜游的休闲集聚区,应具有以文化为内涵、以旅游为载体的鲜明特征,即以文促旅、以旅彰文、谋求融合发展[1]。扬州建设文旅融合小镇,除了需要政府制定用地、投融资、人才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和小镇自身加强硬件软件建设外,也需要借助第三方机构的评审工作,促进和引导文旅融合小镇的健康、持续发展。

从已有关于文旅小镇的研究看,大多是文旅小镇如何建设、如何发展的文献,例如文旅小镇的景观设计[2-4]、投融资[5-7]、建设路径[8-10]、文旅IP[11]等方面,没有关于文旅小镇评审方面的研究。本文拟通过分析扬州文旅融合小镇评审工作的现状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以期更好地引导与推进扬州文旅融合小镇的建设与发展。

1 扬州文旅融合小镇评审工作的现状

自从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以来,包括扬州市在内的全国各地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掀起了文旅小镇的建设热潮。为了推动文旅小镇的建设,扬州市曾经进行过类似于文旅小镇的评审工作,但评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

1.1 没有彰显扬州地方文旅特色

文旅融合小镇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省级文件精神以及省级出台的评审指标体系与评审规范。由于省级出台的评审文件和规范是指导性的,比较笼统,不太具体,操作性不够强,使得评审过程中有些方面比较模糊,分值范围较大。如此一来,专家评分就不够准确与客观,受主观性影响较大。同时,由于省级指导文件和评审规范是站在全省范围考虑而制定的,所以,评审缺乏体现扬州区域特点,扬州地方文旅特色没有得到充分的彰显。

1.2 没有建立动态调整与竞争淘汰机制

评出的创建单位,经过三年的创建期,有没有达到创建目标,扬州并没有进行跟踪指导与建成评审。对于已经挂牌的文旅融合小镇,也没有每隔几年进行一次复核。也就是说,扬州市对文旅融合小镇只进行过一次创建评审,后期并没有建立起动态调整与竞争淘汰的评审机制。

1.3 没有做到定性定量相结合

在评审文旅融合小镇创建单位时,基本采用省级出台的评审指标体系。这套省级指标体系主要是定量评价指标,缺乏定性评价指标,这样就可能出现量化分值比较高的创建单位,仍存在如没有制定旅游规划、文化原真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出现严重投诉事件和安全事故等硬伤。也就是说,评审工作没有很好地做到定性与定量指标的结合。

1.4 没有实施多元参与的第三方评审

文旅融合小镇创建单位的评审工作,是在市旅游主管部门主持下进行的。由市旅游主管部门选择或抽取评审人员,未完全实现“管办评”分离,没有由第三方主持评审工作。评审人员由来自发改委、旅游、住建、财政、文化等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人员和高校院所的教授、博士组成,评审队伍有“同仁团体”“福利团体”之嫌,缺少来自参与小镇建设与运营管理的企业领导、行业专家以及当地居民和游客代表。

2 扬州文旅融合小镇的评审工作原则

2.1 公平公开公正

既然是评审工作,就得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文旅融合小镇的评审规范要公开,评审指标要公开,评审程序要公开,评审结果要公示,评审异议处理结果要公开,制定的评审规范和指标分值要尽量公平和科学。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就得做好“管办评”分开,还得建立健全评审监督机制。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管,各小镇运行主体负责办,第三方机构负责评,纪检部门负责督。为了体现公平性,评审人员应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申报单位亦有自评分,占一定权重。

2.2 动态调整

评审工作既要严肃规范,也需要动态调整。被评为文旅融合小镇的创建单位和建成单位,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应实行动态调整,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另外,评审规范和评审指标及其分值,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要做到与时俱进,使之能够更好地促进和引导文旅融合小镇的建设与发展。评审专家库成员也需动态更新,让新晋专家及时进库。

2.3 全面系统

制定的评审规范和评审指标,要尽量做到全面性、系统性。评审指标中,既要有定性指标,更要有定量指标;既要有资源、环境、服务设施等基础条件方面的指标,也要有业态、运营等经营发展方面的指标,还需有管理、品牌形象、体制机制等软件水平方面的指标。扬州文旅融合小镇评审时,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但也要考虑地区平衡问题,要确保每个县区都建有文旅融合小镇,以便借助文旅小镇的建设辐射带动县域的乡村旅游和全域旅游发展。

2.4 体现地方特色

由于文化具有地方性,旅游资源也具有区域特征,所以,文旅融合小镇的评审指标,理应充分体现地方文旅特色。文旅小镇要充分凸显文化创新、凝练鲜明的文旅主题,打造特色文化风情。要谨防“千镇一面”的重复建设,努力实现“一镇一文化”“一镇一风情”“一镇一主题”。扬州具有类型多样而独特的文化资源。例如:以《春江花月夜》《送孟浩然之广陵》《忆扬州》《寄扬州韩绰判官》为代表的诗词文化,以扬剧、扬州评话、扬州清曲为代表的曲艺文化,以扬州八怪、广陵琴派为代表的艺术文化,以盛唐风情为代表的历史文化,以兼具“北雄南秀”为特点的园林文化,以扬州盐商为代表的商业文化,以“扬州三把刀”为代表的休闲文化,以淮扬菜为代表的饮食文化,以京杭大运河为代表的水工文化,以玉雕、漆艺为代表的工艺文化,以雕版印刷为代表的技术文化等等。从这些文化资源中,可以提炼出许多具有唯一性、独特性的文旅小镇主题[12]。

3 扬州文旅融合小镇评审工作的改进建议

3.1 定性评审与定量评审相结合

文旅融合小镇的评审指标体系中,应有一些必要的定性指标。依据《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江苏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实施方案》等文件,参照《江苏省旅游风情小镇评价办法》,制定《扬州文旅融合小镇的定性评审指标》(见表1)。定性指标8个,它们都是否决因素(即一票否决),没有具体分值。这些定性指标全部满足后,再进行定量评分。

表1 扬州文旅融合小镇的定性评审指标

3.2 制定体现扬州地方文旅特色的评审指标

如果没有文旅融合小镇的评审指标和分值,在建设过程中就没有参照,到底有没有创建成功,也就无从评判。所以,要依据《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关于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住建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江苏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实施方案》等国家、省级文件,参照《国家特色小镇认定标准》《江苏省省旅游风情小镇评价办法》等标准,制定《扬州文旅融合小镇的量化评审指标体系》,用评审指标来促进和引导扬州文旅小镇的建设工作。扬州文旅融合小镇的量化评审指标,体现了系统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包括基础条件方面(资源、环境、服务设施)的指标、经营发展方面(业态、运营)的指标、软件水平方面(管理、品牌形象、体制机制)的指标(见表2)。每项指标都规定了最高分,而且都有具体的评分细则,方便了评审人员的评分。

表2 扬州文旅融合小镇的量化评审指标

《住建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强调,要把是否保持和体现特色作为特色小镇的重要认定标准。因此,扬州文旅融合小镇的量化评审指标中,必须充分体现扬州地方文化风情特色。例如:资源指标规定:小镇拥有至少一项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或拥有体现扬州文化的传统技艺、农耕农居、民俗节庆、曲艺诗词、特色仪式、特色服饰、餐饮风俗、历史名人等资源。人文环境指标规定:小镇道路整洁,环境优美,注重扬州传统文化的保护,体现宜居特色。服务设施指标规定:小镇客厅具备扬州文化风情的展示功能,宣传小镇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业态指标规定:小镇具有体现扬州文化或自然资源的多元业态项目,小镇具有体现扬州文化特色的节庆活动,小镇餐饮至少有一席淮扬菜肴套系,有多种扬州地方特色小吃;小镇拥有体现扬州地方文化和产业特色的旅游商品系列。品牌形象指标规定:小镇建成1个扬州文化风情的地标建筑或景观,小镇拥有1套体现扬州文化风情的广告语系统[13]。

3.3 建立评审专家库与实施第三方评审

文旅融合小镇的评审工作,应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要先建立评审专家库,然后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人员,成立包括政府部门人员、高校院所专家、行业协会人员、文旅企业领导、当地居民代表、游客代表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的评审小组。评审时,在符合定性指标的前提下,评审人员科学地、背对背打分。每项指标的评分不能超过最高分,所有指标的最高分共计500分。评审人员打分时,既要看汇报材料,更要看实地现场。既有申报单位的自评分,占比30%;又有评审小组的评审分,占比70%。按照比例计算综合分,8个定性指标都符合,且综合分在350分以上为创建单位,450分以上为建成单位。为了评审的公平公开公正,应建立健全评审监督机制,对评审专家库建立与更新、评审小组成员抽取、现场查看、评分过程、评审结果公示、异议处理等工作环节加强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的组织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4 健全动态调整、优胜劣汰的评审机制

文旅融合小镇可分为创建单位和建成单位两种类型,每隔3年进行一次创建、建成的评审与复核工作。扬州文旅融合小镇的评审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评审。被评为扬州文旅融合小镇的创建单位和建成单位,不是一劳永逸的,应实行动态调整,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被列入创建单位的文旅融合小镇,要制定三年创建期的年度创建目标,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小镇要退出创建名单。经过三年的创建期达到文旅小镇标准的,经评审合格,颁发证书并挂牌扬州文旅融合小镇。当然,对于已经挂牌的单位,还需进行3年一次的复核,对复核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整改还不达标的,取消扬州文旅融合小镇的称号,被取消称号的小镇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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