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诺福韦联合苄星青霉素阻断乙肝合并梅毒感染患者母婴传播的效果分析

2022-06-09 06:02连志丽
医学理论与实践 2022年11期
关键词:梅毒青霉素乙肝

连志丽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妇幼保健所女性科 351100

乙肝是由于患者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而引发的一种传染病,其主要临床症状表现为恶心、肝区疼痛、腹胀等,发展严重可导致肝硬化、肝癌等,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乙肝的传染源为乙肝患者和HBV携带者,且母婴垂直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临床研究中证实[1],妊娠期患者服用替诺福韦等抗病毒药物能够有效阻断乙肝病毒的母婴垂直传播。另外梅毒也是一种临床上常见的性传播疾病,主要为患者感染梅毒螺旋体致病菌所得,并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并对其造成损伤。相关研究指出[2],妊娠期梅毒患者接受苄星青霉素等抗梅毒药物治疗,可有效改善患者临床症状,降低新生儿感染梅毒的概率。因此,对于妊娠期乙肝合并梅毒感染患者,本文采用替诺福韦联合苄星青霉素治疗的方案,观察患者母婴传播阻断的效果,特选取我院自2017年4月—2020年3月收治的106例妊娠期乙肝合并梅毒感染患者进行分析,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2017年4月—2020年3月收治的106例妊娠期乙肝合并梅毒感染患者作为观察对象,按治疗方法不同分为对照组和联合组,各53例。对照组年龄23~35(25.3±3.0)岁,平均孕周(40.3±1.6)周,平均产程(7.4±3.6)h。联合组年龄24~38(26.1±2.9)岁,平均孕周(40.1±1.9)周,平均产程(7.3±3.3)h。

1.2 选择标准 (1)纳入标准:①符合乙肝合并梅毒感染者:乙肝诊断参考《慢性乙肝诊断标准》(2010版)中的标准,梅毒诊断参考《性传播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指南》(2015版)中的标准;②处于妊娠期且均为单胎;③临床资料完整者;④患者及家属知情并配合治疗者。(2)排除标准:①肺、肾等存在严重功能障碍者;②患有免疫缺陷疾病者;③对本次研究用药过敏者;④患有重大精神疾病且不配合治疗者;⑤习惯性流产者。本次研究获得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1.3 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的保肝措施联合苄星青霉素(生产企业: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4727,包装规格:120IU×10瓶/盒)治疗,肌肉注射,用量240万U/次,1次/周,3周为1个疗程。由于确诊时间以及进入本研究时间不同,在分娩前完成2个疗程的治疗。联合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同时使用替诺福韦[生产企业: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53090,包装规格:0.3g×30片/盒]治疗,口服,300mg/(次·d),患者从孕24周开始治疗直至分娩。对分娩24h内的两组新生儿均给予注射100IU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生产企业:四川远大蜀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S19993045,规格:200IU/瓶),并接种10μ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生产企业: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S20110026,规格: 0.5ml/支)治疗。6个月后,检测婴儿体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的阳性表达率。

1.4 观察指标 (1)两组患者临床疗效观察[2-3]:乙肝患者治疗有效标准为患者临床症状好转,肝功能有所恢复,且ALT、AST水平下降值>60%,同时血清乙肝标志物HBsAg及HBV-DNA水平下降,但未能突破检测下限;未能达到有效标准的视为无效。梅毒患者治疗有效标准为患者临床症状有所改善,RPR检测为阴性或滴度下降2个级别以上;若临床症状未改善,RPR为阳性则为无效。(2)两组患者血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乙肝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比较:分别于治疗前与预产期分娩前取患者空腹5ml 静脉血,离心分离获得血清,置于-70℃设备中。采用电化学发光法(迈瑞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CL6000-i) 检测患者HBsAg 水平;采用罗氏cobas z480全自动荧光定量PCR分析仪测定HBV-DNA水平。(3)阻断效果对比:统计患者所产正常新生儿、先天性梅毒儿以及乙肝患儿比例。其中正常新生儿中不含有并发症和早产儿。对于婴儿乙肝阴阳性的检测方法为6个月后检测血清中HBsAg水平,若呈现阳性,则视为阻断失败。(4)不良反应观察:记录两组患者恶心呕吐、失眠、疲劳乏力等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 联合组对乙肝治疗的有效率为94.34%,高于对照组的79.25%(P<0.05)。联合组对梅毒治疗的有效率为92.45%,略高于对照组的88.68%,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n(%)]

2.2 血清HBsAg、HBV-DNA水平 分娩前两组HBsAg、HBV-DNA水平均较治疗前有所下降。分娩前联合组HBV-DNA水平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血清HBsAg、HBV-DNA水平比较

2.3 阻断效果 联合组正常新生儿占比高于对照组,乙肝患儿占比低于对照组(P<0.05);两组先天性梅毒儿占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另外,在临床治疗中,对照组有1例自然流产儿,未统计在内。见表3。

表3 两组阻断效果比较[ n(%)]

2.4 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联合组和对照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5.66%和7.69%,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165,P=0.711>0.05)。见表4。

表4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n(%)]

3 讨论

乙肝为我国最常见的传染病之一,目前全国约有58.2%的人感染过HBV病毒。它主要可通过体液、血液、母婴以及皮肤黏膜等方式传播,其中母婴垂直传播是其主要的传播途径。对于阻断母婴垂直传播,临床上也曾通过对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以及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进行治疗,但仍有约15%的阻断失败率[4]。究其原因主要是新生儿因宫内感染导致阻断失败,因此对妊娠期乙肝患者进行抗乙肝治疗是非常有必要的。妊娠期梅毒是指患者在妊娠期感染梅毒螺旋体而得病,主要传播途径为性传播。若不能得到有效治疗,患者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造成胎儿流产、死胎或者先天性梅毒儿等严重后果。对此,采取及时有效的产前干预治疗,是治疗妊娠期梅毒疾病的最佳方法。对于同时感染乙肝合并梅毒病毒的妊娠期患者来说,其危害更大,妊娠期的提前干预治疗必不可少。

替诺福韦是一种核苷酸类逆转录酶抑制剂,在临床上常被用来治疗乙肝疾病。它主要通过细胞内的磷酸化反应,生成替诺福韦二磷酸,并参与合成病毒DNA链的过程中,但由于其缺少3’-OH使得病毒DNA扩链受阻,从而抑制了病毒的复制[5]。相关研究表明[6],替诺福韦具有提高妊娠期乙肝患者HBV-DNA转阴率且不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效果。苄星青霉素的主要抗菌成分为青霉素,在临床上常被用来治疗梅毒疾病。其主要原理为青霉素通过抑制病菌细胞壁的合成,使梅毒主要致病菌梅毒螺旋体对青霉素特别敏感[7],且具有较高的用药安全性,使其在治疗梅毒领域获得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因此,对于乙肝合并梅毒感染患者,采用替诺福韦联合苄星青霉素治疗的方法是可行的。

HbsAg和HBV-DNA是监测乙肝病毒的指标,通过其数值的降低,可以判定对乙肝患者治疗效果的好转。本文结果显示,乙肝合并梅毒感染患者经过替诺福韦治疗后,HBV-DNA大幅下降,且下降幅度远大于仅采用保肝治疗的患者(P<0.05)。另外,联合组乙肝病毒的治疗有效率高于对照组。通过对新生儿的健康判定,联合组中正常新生儿占比高于对照组,乙肝患儿占比低于对照组(P<0.05);两组先天性梅毒儿占比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联合用药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妊娠期乙肝合并梅毒感染患者采用替诺福韦联合苄星青霉素阻断母婴传播的治疗,能够有效改善患者症状,降低患者体内乙肝病毒水平,对阻断病毒的母婴传播效果显著,且兼用药安全,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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