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雨凡
1927年4月28日,伟大的革命先驱、共产党创始人之一李大钊被秘密杀害。时逢乱世,凶手飞扬跋扈,一直没有伏法。
1949年1月21日,傅作义宣布接受《关于北平和平解放问题的协议书》,命令守城的25万国民党部队,陆续出城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改编。1月31日中午12时,北平正式和平解放。
叶剑英被任命为北平第一任市长,市委书记是彭真。他们带着从西柏坡培训的108名保卫干部进驻北平,负责接管国民党北平市公安局。
1949年2月2日,北平市公安局7分局局长朱文刚带领几名公安干部和十来名战士,前去交接国民党警察局7分局管辖的功德林监狱。朱文刚走进一个大房子里时,看见了一个庞大的绞刑架,这个绞刑架能同时绞杀两个人。他想不到这里竟有这东西,就向监狱里留守的旧警察询问了一下情况,居然得知:这个从西欧进口的绞刑机竟绞杀了共产党创始人之一李大钊!朱文刚一惊,马上赶往市公安局汇报情况,市公安局又火速把情况反映到了市政府。市委书记彭真对此事很重视,立即派市政府文物部的同志把绞刑架运到了北平历史博物馆。这是北平市文物部接管的第一件文物,被编为0001号。
绞刑架收录不久,彭真就指示市公安局抓捕杀害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凶手。由于这是22年前的案子,市政府要求只抓主要凶手。经过市公安局鉴定之后,主要凶犯被公布于众:吴郁文,王振南,雷恒成,陈兴亚。
1950年12月,党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运动打击的重点是土匪、特务、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分子,并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当时北京市公安局正在积极追查杀害李大钊的凶手,不久,陈兴亚就在上海被群众揭发举报。当地公安局立即实行了抓捕,经审问,他对杀害李大钊之事供认不讳。
陈兴亚,1 8 8 2 年生于辽宁海城县腾鳌堡永安村。1905年考入日本振武学校陆军宪兵练习所士官班,1907年毕业回国。1917年任京师宪兵司令。1920年直皖战争后,直、奉两系军阀共同控制了北京政权。陈兴亚因为是东北人,投靠了张作霖,出任国务院咨议兼京师宪兵司令。直奉战争爆发后,张作霖败回关外,陈兴亚随之回到东北,出任东北宪兵司令。1924年10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奉军入关,陈兴亚调任京师警察总监。
1927年4月6日,陈兴亚亲自指挥军警宪特闯入苏联大使馆逮捕了李大钊,致其被害,陈兴亚则因此升为陆军中将。“九·一八”事变后,陈兴亚辞去宪兵司令,任北平绥靖公署参事,不久,即在北京闲居。北平解放前夕,他见大势已去,悄悄逃亡到上海,隐姓埋名,不想在镇反运动中被群众揭发举报。1959年陈兴亚死于北京。
1951年6月5日,一封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公安局的绝密信递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基平的办公室,他拆开一看,大吃一惊:“冯副局长:本部房产管理所中统特务分子阎振郎反映:原李大钊同志被害之主谋人,即当时张作霖侦缉处长吴郁文,化名博哉,现在住在北京后门鼓楼湾×号,希望迅速调查处理为荷。”冯基平迅速找来了侦查处副处长狄飞,狄飞领了任务,布置给了自己器重的侦查员温振海。
第二天,温振海就来到了鼓楼地区,可他“逛”了半天,就是没发现“鼓楼湾”这个地方。经到派出所求助才知道,解放后北京的街巷重新划分和制定了名称,这一带分新鼓楼大街和旧鼓楼大街,“鼓楼湾”就是现在的旧鼓楼大街。查当地的户籍簿没有发现那个绝密信上提到的“博哉”,不过发现了一个叫“吴博斋”的人,汉族,69岁。
温振海循着地址一路找来,进了一个标有“4号”的四合院。老北京以前有这么一句话,“前门,东单,西四,鼓楼前”,鼓楼曾经是北京繁华的一个象征,是有钱人居住的地方。以吴郁文的身份,极有可能住在这里。他来到四合院里的北屋,看到屋内东侧的床上躺着一个老人。屋里的光线很暗,他礼貌性地向老人寒暄了几句,就出来了。
温振海走出四合院,推着自行车拐进了附近一个胡同,胡同里有几个大爷大妈正坐在那里聊天,他把车子一停,和他们闲聊了起来。从他们嘴里,温振海了解到那个北屋的老人姓吴,以前是个大官,曾给大军阀张作霖效力,现在腿瘸了,自打解放后就没有出过院门。听到这里,温振海觉得那个老人十有八九就是吴郁文,回去后就向狄飞处长作了汇报。此时调查科的侦查员也掌握了一些重要情报,他们在国民党北平市警察局一份关于授奖晋级的档案里发现了吴郁文的名字,还发现了吴郁文的受奖名册、证书。
负责追查吴郁文的侦查组提审了在押的国民党北平市警察局有血债的旧警和军统特务分子,掌握了吴郁文的大量资料。狄飞把案情汇报到北京市委书记彭真那里,彭真见证据确凿,立即下令抓捕吴郁文。1951年6月20日,执行科科长杨永宣带人逮捕了吴郁文。吴郁文非常配合公安局的工作,把策划、实施抓捕李大钊等人的经过详细地供了出来。虽然吴郁文在此案中犯罪情节最为严重,但政府念其被捕前患重病,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就没有立即给他判刑,而是先为他治病。1953年5月17日,吴郁文病死在看守所里。
1951年6月10日,就在公安局追查吴郁文的同时,北京三里屯地区派出所收到居民赵某的一封检举信,信上说:“谨向政府举报,数年前,曾在北京西北角寺内露面的‘了明禅师’,实是认贼为父的汉奸、特务分子。民国16年,就是由他带领警探包围了当时俄国大使馆兵营,逮捕革命先烈李大钊等革命党人数十人,使大钊及诸同志惨遭绞刑而殉难。大钊同志被捕时,手持一支蓝色小号勃朗宁手枪,后被其收为自用……望政府迅即寻觅线索,务求捕获,以彰国法。”此信立即引起了北京市公安局的重视,市公安局局长谭政文马上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
追查雷恒成的侦查小组根据掌握的种种线索,顺藤摸瓜追到上海。对于雷恒成这个人,上海方面掌握的情况很少,但他们马上组成了专门力量,配合北京市公安局的侦查人员投入到查找雷恒成的工作中。
1952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新成分局接到了一封上级转来的检举信。信中检举一个名叫“雷恒成”的人,此人历任奉系军阀京师警察厅侦缉处长、沈阳宪兵司令部侦缉处长、伪宛平县县长等职,数次亲率侦缉队逮捕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死心塌地为反动势力和日本侵略军效劳。他曾亲手将李大钊抓进大牢,在狱中对其百般折磨,最后使其惨遭杀害。检举信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雷恒成可能潜匿在上海,住在跑马厅附近的马立斯路一带,以“卖卜”为生。他有一个前清皇帝赏的金挂表,平时几乎从不离身,嘴里还镶有几颗金牙。这封检举信立即引起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局长马益三把这个任务分配给了六股股长王天杰。经过几天的调查,案情有了进展,侦查人员发现在马立斯新村有个“算命先生”,年龄、长相、身材与检举信上提到的“雷恒成”吻合,不过此人在当地派出所上登记的名字是“赵志安”,别名:了明禅师。
侦查小组决定去探个究竟。一天中午,侦查员鲁全发假扮成一个看相的人,敲开了“赵志安”的家门。鲁全发说明了来意,赵志安热情地招呼他进屋。通过交谈,鲁全发发现这位老人的年龄、相貌、口音,连同他一笑露出的金牙,全部都和检举信上说的对上了号,最后还发现了他衣兜里那块金灿灿的挂表,挂表内盖上印着一帧清帝的头像。鲁全发付过钱后,立即回到公安局汇报了情况。第二天一早,上海市公安局新成分局就派人来到马立斯新村(今重庆北路)46号2楼,对赵志安的住所进行了仔细搜查。搜查出的证据证明,赵志安就是雷恒成。据雷恒成交代,1927年4月,他率侦缉部属偕宪兵百余人包围苏俄使馆,捉拿藏身于此的中共党员13人。李大钊被捕时用以自卫的蓝色小手枪被其夺为己有。在狱中,他对李大钊滥施酷刑,最后将其杀害。
1952年12月17日,华东公安部部长兼上海市公安局局长许建国在雷恒成一案的《审结报告》上亲笔签批:“同意处死刑,立即执行。”
就在北京市公安局将吴郁文逮捕不久,位于王佐胡同的北京市公安局侦查处迎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一位是燕京大学毕业的年轻姑娘,她在毛主席第一次进北平城看戏时,曾任主席的警卫,另一位是原京师警察厅司法处处长蒲志中。侦查处的同志很热情的接待了他们,等两人说明来意后,侦查处的人员无不吃惊,因为蒲志中竟是来自首的!他说自己曾参与审讯过李大钊。
事关重大,侦查处的人员马上向上级反映,可北京市公安局和市委领导们对此事的意见不统一。市公安局局长罗瑞卿认为,对这样的历史罪人,投案自首了也应该抓起来,以彰国法。而北京市委书记彭真和副书记刘仁都认为,我们共产党有政策,对于有自首情节的,不能再抓了。经过进一步的讨论,在蒲志中交代清楚自己的历史问题后,就把他释放了,没有将其收监。
蒲志中的自首与他的孙女有关。北京刚解放时,蒲志中的孙女还是一个燕京大学的学生。当时恰逢公安局缺干部,鉴于她平时表现非常优秀,北京市委组织部就把她分配到公安局工作。她觉悟高,为人踏实,工作认真,很快就得到领导的赏识和信任。1949年5月,毛主席第一次进北平城看戏时,组织特意派她给毛主席当警卫。
镇反运动开始后,蒲志中知道自己以前罪孽很深,整日忧心忡忡,坐卧不安。这个情况被他机敏的孙女发现,就询问原因,祖父说自己任京师警察厅司法处处长时,曾审讯过革命先驱李大钊。她听后很吃惊,然后果断地说:“你必须去自首!我带你去自首!”
蒲志中自首后还为抓捕最后一个主要凶犯王振南提供了一些情况。
李大钊一案的几名主要凶手陆续被捕,最后就剩下王振南一人。王振南是浙江绍兴人,此人平日热心利禄,狡猾多端,不明正义。1927年,王振南在北京任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李大钊一案由他主持审讯,他以高等审判厅代表的身份担任临时组成的特别法庭的法官,几次对李大钊等30人进行“会审”。国民政府对李大钊恨之入骨,密令王振南对李大钊严惩。
1927年4月28日,上午11时,以王振南为首的“特别法庭的法官”,在警察厅南院总监大客厅里突然对李大钊等人进行所谓“军法会审”。“会审”只用了一个多小时,便决定对李大钊等人处以死刑,立即执行,不许上诉,然后用6辆汽车将李大钊等人送往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刑场。下午2时,李大钊第一个从容走上绞刑台,被敌人使用“三绞处决法”绞杀了整整40分钟后,英勇就义。此案判决不久,王振南就被擢任上海第一特区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除支付荐任最高级月薪400元之外,另拨给特别办公费400元,这是国民政府因为他处死李大钊有功而付与的报酬。
新中国成立后,王振南匿居上海。在人民政府调查时,他故意隐瞒罪恶历史,拒不坦白。1955年12月,王振南被依法逮捕,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王振南才供认不讳。1955年12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振南死刑。至此,逮捕杀害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几名主要凶手,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