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芳 张杜娟
[关键词] 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实证效度;现状;对策
[摘 要] 本文基于27省教师(留管干部)以及71个国家留学生大规模、有效度的调查问卷深入探讨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表明:当前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相对较为薄弱,导致该问题的内部因素为师资力量薄弱、专门教材匮乏、教学内容分散;外部因素则为多部门协同、多学科协作、多高校联合不足。基于对问卷的深度分析,文章提出了开设具有实用性强的留学生法制教育通识课、编写突显中国特色的留学生系列法制教材、培育多重素养的留学生专职法制师资队伍、健全全方位多层级的来华留学生招管体系、构建完备严谨的留学生违法乱纪惩戒体系等一系列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H195.3;G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174(2022)02-0062-09
1. 引言
来华留学事业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其他国家培养人才、传播中华文化与文明、促进中外人民的交往与友谊、提升我国教育国际影响力等诸多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来华留学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留学教育。2021年6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提出做强“留学中国”品牌,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球教育中心和世界优秀青年向往的留学目的地,并在具体任务中提出要加强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法律法规教育和英语授课示范课程建设,推进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和服务。
我国的来华留学教育历经多年发展,在教育规模、教学质量和国际影响上都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必须看到,随着来华留学事业的深入发展,相关教学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如随着来华留学规模不断扩大,来华留学生的法制教育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不容忽视。
一方面,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是国家政策宏观要求的体现,2017年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其第四章“校内管理”第二十五条明确:“高等学校应当对国际学生开展中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国情校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帮助其尽快熟悉和适应学习、生活环境”。2018年,教育部印发《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下称“《规范》”),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当在入学和日常教育中有计划地对来华留学生进行中国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安全教育;应当及时向来华留学生提供安全信息,预防违法犯罪,防范不法侵害。高等学校应当要求来华留学生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依法依规预防和惩处来华留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2019年7月,教育部明确提出“推进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对违规违纪留学生要严处”①。可见,强化留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国家宏观政策的根本要求,具有法理基础。
另一方面,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也是社会治理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来华留学生违法犯罪呈现频率持续走高、犯罪类型逐渐多样化趋势,为社会治理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随着来华留学生人数的快速增长,留学生犯罪案件数量也呈快速增长态势,且犯罪类型多样,成因也较为复杂(吕途、崔建伟、徐凤江,2014)。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外籍留学生犯罪案件已占同期外国人犯罪案件的58%,并呈逐步上升趋势(李松、黄洁,2009)。因此,留学生犯罪增长趋势如果得不到抑制,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我国的治安环境,影响我国的法治建设。
最后,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是现代社会进一步国际化发展的普遍要求。综观国际社会,众多海外高校在对留学生进行入学说明时,都作了签证、移民政策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说明和普及。在留学生入学后,学校会为其提供与本国学生同样的选课制度,例如在日本高校中,法学教学部门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法律课程设置和自由的选择,留学生基于自身需求可选修不同的课程(陈杰,2010);而美国高校除了在选修课中设置法律课程以外,还会特别为留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在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服务中渗透法律教学(喻军、张泽强,2012)。现代社会,法制对于国家正常运行与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国外高校多将法制教育作为其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留学生的法制教育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内容和方法(冯仰生,2019)。这充分说明,留学生作为融入本国文化的一部分,在国际化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综上所述,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②,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应对策略进行系统的实证研究,以期为此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 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现状
就教育性质而言,来华留学教育属于跨境教育,该教育类型关涉多种提供模式、组织形式及流动类型(李晓述,2011)。就身份定位而言,来华留学生,首先是学生,其次是外国人(彭庆红、李慧琳,2012),因此,对来华留学生的管理,不是简单的高校管理行为,而是“一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外国人出入境和居留期间涉及的其他事项实施管理,提供服务的行政行为”,“当涉及到行政违法处置,外事、出入境(移民)、管理部门、警察部门则参与其中”(张惠德、刘宏斌、曾范敬,2014)。可见,来华留学生的管理涉及多部门、多学科、多高校,这就要求在关注留学生学业及职业发展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法制教育问题。
本文经过大量调研与分析,认为目前来华留学生违法犯罪呈增长趋势的症结主要在于法制教育的欠缺。为使研究结论可靠,课题组基于问卷调查,开展了相关定量与定性分析。
本研究所设计的调查问卷分为学生卷和教师卷两类,问卷内容涉及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课程设置、专职教师、专用教材、法律素养、违法情况、处理态度及方式等方面。设计调查问卷过程中,参考史静琤等(2012)制定的量表编制标准,邀请10名专家分别评价学生卷与教师卷的内容效度,对学生卷共36道题目、教师卷共29道题目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相关性进行4等级打分,分数1表示最不相关,分数4表示最相关。问卷内容效度指标从条目水平内容效度指数(item-level content validity index,I-CVI)、量表水平的平均内容效度指数(scale-level. content validity index. based on the average,S-CVI/Ave)两方面做評估。
经检验,学生卷题目的I-CVI最低为0.8,所有题目高于0.78的判断标准,具有良好的题目水平;S-CVI/Ave为0.96,高于0.90的判断标准,表明本问卷内容效度较好。教师卷内28个题目I-CVI均大于0.78,内容效度优秀,题目4的I-CVI值为0.7,内容效度一般,故不纳入问卷中;S-CVI/Ave为0.93,剔除题目4后提高至0.94,高于0.90的判断标准,表明本问卷内容效度较佳。
调查范围上,学生主体来自俄罗斯、日本、韩国、也门、巴基斯坦、印度、老挝、越南、美国、法国、秘鲁、刚果、乍得等71个国家,回收有效问卷242份;教师群体(授课教师、分管领导、留管干部)来自北京、上海、广州、河南、湖北、西藏、甘肃、新疆、海南等27个省份,回收有效问卷236份,调查样本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调查结果显示,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难以实行的主要原因大体可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类。内部因素主要为“教师、教材、教法”(“三教”),即与法制教育相关的师资力量薄弱、专门教材匮乏、教学内容分散,外部因素则是由于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涉及多部门协同、多学科协作、多高校联合,实行难度较大。
2.1 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薄弱的内部因素
大部分教师认为,影响学校法制教育效果的主要原因是“教育活动形式单一,学生兴趣不浓”(62.71%),“没有专门的法制课教师”(51.27%),以及“没有专设法制课”(48.31%)。经综合考虑问卷结果及交叉验证,本文认为,制约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内部原因是师资力量薄弱、课程内容分散、专业教材匮乏。
2.1.1 师资力量薄弱
师资队伍建设是留学生教育的根本。师资中与留学生法制教育联系最為密切的为专职辅导员。根据《办法》“工作队伍建设”要求,“应当制定辅导员岗位标准,确保来华留学生辅导员达到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跨文化能力等方面要求,能够针对来华留学生特点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促进来华留学生的全面发展”。此外,法制教师也是非常重要的力量。
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首先表现在专职教师配备比例低,或合格的专职教师所占比例不高。问卷调查显示:专职教师方面,在参评的236名教师中,只有44人所在院校配备专职法制教育教师,占比仅为18.64%。在44人中,具有法学教育背景的教师仅26人,比例约为59.09%,因此总体看来,配备专业法制教育专职教师的院校仅有11%。
此外,师资力量薄弱还表现在另外三个方面:
一是法学素质不高。目前,大多数从事留学生管理的辅导员通常不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其法制工作范围主要限于校纪校规和法律常识,对与留学生日常生活密切关联的民法、刑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往往不能有效展开教学(姚易,2013)。
二是外语水平不高。语言能力是保证教师和学生之间顺畅交流的基础,近年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学习的留学生数量增长迅猛,这些国家留学生母语并非英语,这就要求辅导员或法制教师不仅需要精通英语,甚至要通晓小语种。但实际上,很多留学生辅导员与法制教师外语水平不高,这也是掣肘开展外国留学生法制教育的一大因素。
三是跨文化能力欠缺。目前虽然部分高校在开展留学生法制教育时,配备了专业法制教师,但这些法学专业教师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缺少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在面对外国与中国的法律差异、认知习惯差异、文化差异等问题时常常不能很好地胜任留学生的法制教育。
2.1.2 课程内容局限
根据学生卷统计,61.57%(149人)的留学生表示“从未接受过法制教育”,38.43%(93人)的留学生虽然接受过法制教育,但21.51%(20人)的留学生表示他们的院校从未开设过法制课,而43.01%(40人)则仅开设一到两节,仅有15.05%的院校可开到7节以上。调查显示,各高校目前所采取的法制教育形式主要如下:学生通过上网自行了解(56.2%)、听取法制讲座(38.84%)、教师在课堂中渗透(38.84%)、观看录像和电影等法制宣传片(32.64%),以及法制教育课(30.99%)。可见,法制教育课并非高校现行的普及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另外,来华留学生最希望接受的法制教育形式虽然没有改变,但除前两项(分别为51.65%和47.93%)外,法制教育课的受欢迎程度升至第三位(43.8%)。
虽然法制教育开展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应该注意的是:第一,虽然目前主要的法制教育活动数量不少,但并未对遏制留学生犯罪率发挥应有功效,数据显示来华留学生群体中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受校方处分率高达64.41%,这说明既往法制教育培育模式还存在较大不足;第二,就法制教育强度而言,53.7%的留学生认为,目前法制教育强度适中,若增加强度则会影响学习;26.03%则认为强度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以促进学生养成法律意识;5.79%认为目前的法制教育造成巨大负担。这说明,未来努力的方向不能只追求法制教育的强度,而应聚焦教育的效度。第三,就法制教育态度而言,62.71%的教师认为,当前法制教育效果不理想的首要原因在于“教育活动形式单一,学生兴趣不浓”,这一数据与对留学生的调查较为一致。数据显示,66.53%的留学生对法制教育的态度一般,6.78%表现出不感兴趣,只有26.69%表现出很有兴趣。这说明如何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增强留学生的兴趣是今后值得努力的地方。
同时,调查还发现,不少外籍留学生法制意识淡薄、不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他们犯罪的主要原因①。数据显示,69.83%的留学生认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对中国的法律不熟悉。从近年来来华留学生的犯罪案例来看,涉及犯罪类型多样。法制教育理应广泛覆盖民法、刑法、出入境管理法等众多法学分支门类的内容。但实际上,我国留学生的法制教育,存在教学内容片面,教学形式分散,课程周期极短等弊病。即使一些高校按照《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2018)中的要求开展法治教育,也多以讲座、报告之类形式出现,如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的法制教育课堂是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给留学生作报告的。②由于时间、次数有限,这类法制讲座多半也是以介绍我国出入境管理知识、禁毒知识等为主,如广东工业大学2018年的留学生法制安全教育讲座,③这些讲座虽然讲授的是留学生亟待掌握的法律知识,但是内容零散不成体系,也没有常态化,达不到全面系统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
2.1.3 专业教材匮乏
专业教材方面,调查数据显示,只有40人(16.95%)受访者表示其所在院校有专门为留学生编写的法制教育教材,83.05%的受访者(196人)表示其所在院校没有专门的教材。针对专门教材编写材料或内容的调查,数据如下:(Ⅰ)编写标准上,18部(45%)针对留学生群体特殊性专门编写,16部(40%)根据中国法律常见犯罪类型进行编写,6 (15%)部编写标准不明;(Ⅱ)涵盖内容上,19部(47.5%)能够基本涵盖留学生需要知道的犯罪类型,19部比较全面但仍需进一步补充相关内容,2部内容简单片面;(Ⅲ)内容需求上,30.99%和55.79%的留学生认为法制教材能够满足和基本满足需求,其余13.22%则认为无法满足需求。
总体而言,专门针对留学生编写的法制教育教材有限,今后编写专门教材时,需对使用材料及内容进行进一步调查和科学论证。
2.2 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薄弱的外部因素
本次调查问卷设计的问题包括法制教育外部因素,如在进一步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具体措施方面(多项题),问卷调查显示:73.73%的教师认为,应充分发掘社会法律机构及职能部门资源,加强警校联动;66.53%的教师认为,应在教学课程中增开法制课;59.32%的教师认为,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课外活动;52.54%的教师认为,应进一步发挥学校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或部门的作用。这说明,法制教育还存在多部门协同缺乏、多学科协作欠缺、多高校联合不足的问题。
2.2.1 多部门协同的缺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区来华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抓好留学生法制教育,应协调同级外事、公安、财政、人社、卫生等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政府各部门和来华留学教育机构之间权责明确、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保障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由于来华留学生身份的复杂性,有时还涉及外交、司法、出入境等多个部门的协同。但实践中,当留学生发生违法问题时,主要由留学生所在学校以及当地执法部门负责,近六成院校(58.47%)未配备专门处理来华留学生涉法事务岗位或专职人员,更难说形成上下通达的协作联动体系。
2.2.2 多学科协作的欠缺
法制教育涉及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还涉及到语言学等学科。来华留学生的法制教育如要达到理想效果,必然需要多学科的协作互动。但实践中,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主要由包括语言学在内的专业学科教师担任,这显然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如调查显示,34.75%的教师(82人)认为留学生“存在人格分裂等精神疾患造成的违法犯罪”,因此,为有效遏制留学生可能存在的精神類违法犯罪隐患,很有必要采取类似国内大学生、研究生普遍进行的心理测试进行筛查,而要补上这一短板,则亟需心理学学科人员参与。
2.2.3 多高校联合的不足
随着来华留学生群体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应犯罪类型也由原有情节轻微、案情简单且有侵财倾向的犯罪类型向情节较为严重的人身伤害、侵犯女性、吸毒及谋杀等方向发展,且跨地区、跨校作案日渐频繁。
来华留学生违法犯罪,因其主体的特殊性,涉及地域的广阔性,类型多种多样(吕途、崔建伟、徐凤江,2014):有交通肇事的,如2010年一位来自玻利维亚的留学生醉驾撞死一名中国女生;①有侮辱女性的,如2013年沙特阿拉伯籍留学生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附加驱逐出境;②有盗窃的, 如2021年4名赞比亚籍留学生因盗窃洋酒被镇江市法院判处罚金;③有诈骗的,如2016年北京某高校喀麦隆共和国国籍在读博士涉嫌诈骗6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附加驱逐出境;有妨碍公务罪的,如2019年天津某高校土库曼斯坦籍进修生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
尤为突出的,是来华留学生毒品类犯罪已成为留学生管理的重灾区。如2013年宁波某高校进修留学生利用国际快递自国外途经香港走私海洛因;2018年一名外籍留学生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驱逐出境;④ 2017年徐州警方抓获19名涉毒人员,其中有9人为来华留学生。⑤这些案件中,很多贩卖毒品、购买毒品以及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牵涉多个地区或高校。
留学生跨地区、跨校作案,一方面突显出法制教育工作尚待提升,另一方面则提醒我们要加强高校间的联动。法制教育的多校联合理想模式是做到信息共知、模式共创、经验共享、师资共建、教材共编,整合优势资源,以实现信息交互、资源共享。目前已有少数高校在司法机关的主导下作了有益探索,如2019年,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在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三所高校开展“学法进学分”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外国留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①这样的试点值得推广。
3. 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应对策略
加强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是构建高质量来华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完成留学中国计划的重要保证,这既有切实的法理依据,又是我国国际责任所在。《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要求,高等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外国留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3.1 开设具有实用性强的留学生法制教育通识课
开展有特色、富有成效的留学生法治教育课程,当务之急是组织人员编写适合留学生的实用性较强的法律知识教材。针对留学生的教材,文字应当浅显易懂以方便留学生学习,课程内容也应与高校普通学生学习的《法律基础》有所区别,应根据留学生在华学习和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经常遇到的问题,关注度高的问题编写(徐寅智,2019),体现留学生教育的特点。我们的调查显示,留学生较为关注的法律领域主要有:出入境管理法(57.85%)、民法(43.39%)、刑法(40.5%)、婚姻法(30.58%)等,此外,留学生还对涉及人身伤害(70.25%)、消费权益(62.81%)、合同协议(49.59%)以及知识产权(48.35%)等领域表现出浓厚兴趣。
来华留学生来源的多样性与复杂性,要求法制教育内容要兼具普适性和趣味性。因此,针对来华留学生普遍不具有法律汉语基础的现实,课程内容不宜采取照本宣科的老旧形式,在充分保障课程连贯性与针对性的前提下,还应做到课程形式多样化,授课主体多元化以及授课内容生活化。
授课形式多样化,即采取多模态、多渠道的内容呈现形式进行法制教育。如在充分体现中外法律条款个性与共性的基础上,编写多语种普法读物;同时,还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面向來华留学生的法制先导片案例库,呈现生动形象的正、反面真实案例;此外,授课方式应不囿于课堂教学,也可适当延伸到课堂外,充分利用校外的法制教育平台与资源。目前我国各省市公检法、监狱、海关等部门均建有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基地,各高校可以组织留学生现场观摩,切身贴近违法犯罪的真实后果,对学生进行生动的现场法制教育活动。
授课主体多元化,即要求授课主体并非仅仅局限于具有良好语言沟通与法律素养的专职教师,学校还可邀请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法官、警察及相关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前来授课,以增强课程的信服力。
授课内容生活化,即所讲授内容一定要与来华留学生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如中国学生的法制教育一般为人身安全等,而来华留学生的法制教育除要了解人身安全外,还要了解中国学生无需或一般不需了解的非法居留、出入境管理等与自身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
3.2 编写凸显中国特色的留学生系列法制教材
来华留学生在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经常发生由于不了解中国法律而导致的违法犯罪,如24.79%的来华留学生认为留学生群体的犯罪原因是该行为在自己国家并非违法行为。通过对教师的调查显示,有42.8%认为教材不具有针对性,无法指明留学生母国法律条款与中国法律条款的差异,43.64%认为比较有针对性,指明了主要国家的留学生的法律与中国法律的差异条款,但是仍需进一步补充其他国家的内容,只有13.56%的教师认为教材具有很强针对性。
因此,留学生法制教育需要充分考虑国外法律与我国法律的差异性。比如,在许多国家,某些犯罪类型如果能够获得受害者的谅解、在无条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后,被害人主动放弃追诉,是可以免受刑事处罚的,但在我国,这种情况只能在量刑时酌情减轻刑罚,而不能免受刑罚(谢海生,2014)。再如,大麻在我国是严禁的毒品对象,而在乌拉圭、加拿大以及美国部分州和地区则是合法的(陈欣怡、李文君,2021)。对于这些差异,法律专业人士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领土上发生的犯罪行为,均适用我国刑法,并不因被告人母国法律与我国法律规定不一致而影响我国法律的效力①。因此,编写突显中国特色的留学生系列法制教材势在必行,这就需要详细对比与来华留学生相关的中国法律条款与他国相应法律条款间的差异,形成严谨系统的法律对接体系及富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并为处理留学生突发状况及违法犯罪事件提供参考。
3.3 培育多重素养的留学生专职法制师资队伍
实践表明,来华留学生的法制教育仅仅依靠辅导员是无法单独完成的,还须培育多重素养的留学生专职法制师资队伍,以实现来华留学生法制文化建设常态化。调查问卷显示,有24.38%的留学生指出其所在高校“没有针对留学生的专职法制教育课的教师”,51.24%表示“不清楚”是否有专职教师,这说明留学生培养单位在法制专职教师的设置或实际授课安排上存在较大不足。招收留学生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培养讲授留学生法制教育课程的专职教师。相应地,法制教师需要具备以下三点素养或能力:一是具有专业的法学理论素养,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学理论与知识分析留学生实施的行为;二是具备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外语与留学生交流;三是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能够应对、处理或避免各种文化、习俗引发的冲突。这一目标的实现,要求相关学科与管理部门主动制定对接方案。如法学培养单位应该增开跨文化交际课程,以便为来华留学教育提供专业人才;留学生培养单位应根据近几年留学生的生源结构,适当引进通晓俄语、法语、阿拉伯语等小语种的老师,以保证师生交流顺畅(闵敏、赵海晓,2020)。
总之,合格的、具备多重素养的法制教育专职教师不仅有助于提升来华留学生的法律素养,还能增强涉外事务处理的专业程度,为完善来华留学生发展教育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
3.4 健全全方位多层级的来华留学生招管体系
健全全方位多层级的来华留学生招管体系,即形成“学校-政府-国家”三位一体、涵盖审查机制、问责机制、考评机制、奖励机制、诚信机制在内的综合管理体系。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招生审核,从源头上减少留学生违法犯罪风险。调查显示:只有34.3%的留学生表示,他们在来华留学生进行考核时,院校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守法状况或信用证明。可见我们在严把入学关方面做得还很不完善。虽然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水平还不足以在生源吸引方面成为“卖方市场”(王军,2014),但也绝不能以数量为代价牺牲质量降低入学要求。 因此,高校应该严把入学关,严格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审核来华留学生的资格,确保留学生的生源质量。具体来说,高校在录取留学生时,不仅仅要考察其学历背景、学术水平、语言能力、身份资格、经济能力,同样应考察留学生入学前的身心健康情况、违法犯罪记录乃至家庭情况。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留学生违法犯罪风险,也才能真正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提升来华留学质量,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目标。
二是落实问责机制,切实实行分管到人的责任制度。在留学生的法制教育中建立管理人员自上到下的问责机制,为把控留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加一道保障关口。如在学生入学后发现审查阶段存在纰漏,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或经办人。同样,如果来华留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是因负责老师及处理机关单位相关人员纵容姑息导致,也要严肃追责。
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引导留学生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全面系统的留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将法制教育课程作为留学生必修科目,并设置相应学分,进一步督促留学生认真全面学习我国相关法律知识,明了中国法律与留学生国籍所在国法律的差异,从而提高法律意识。
四是推行资信认证,建立诚信考核机制。数据显示,针对“来华留学生在中国的违法行为是否进入其档案?”这一调查,58.9%的教师认为需要“进入档案”,只有9.75%的教师认为“不需进入档案”,另有31.36%的教师表示不清楚。因此,高校可以尝试建立校内信用评价体系,确立相应评价标准,并将其与毕业、升学、求职、奖学金等关联,使之延长学校教育的制度链,从而加强留学生法制教育的制度保障。
五是调动校内资源,加强校內机构联动。根据教育部提出的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要求,高校可以联合例如保卫处、国际处等校内各职能部门,将校内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整合校园平台对留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另外,也可以考虑在相关机构中增设专职或兼职留学生法制教育宣传工作人员,细化各部门职责,协同留学生管理部门,优化留学生法制教育与校园管理环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发展。
3.5 构建完备严谨的留学生违法乱纪惩戒体系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2021)明确提出“加强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法律法规教育和英语授课示范课程建设,推进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调查数据显示:在处理违法犯罪的留学生时,有91.53%的教师表示会格外考虑涉外敏感性;10.59%的教师表示,对于违法犯罪的留学生,其所在学校会从宽处理;74.58%的教师认为,基本不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形;25.42%的教师认为,在处理留学生违法犯罪事务时,所在学校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况。另外,有71.61%的教师认为留学生与中国公民享受同等待遇。可见,留学生超国民待遇仅仅是少数高校少数现象,这些现象被社会过度放大与解读。因此,在抓好留学生的法制教育的同时,还应进一步推动来华留学生与中国学生的管理和服务趋同化,构建完备严密的留学生违法乱纪惩戒体系,对违规违纪的留学生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归处理,绝不纵容姑息。
4. 结论
来华留学事业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国家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大局。近年来,因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薄弱产生了不少社会现实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本课题组基于大规模、有效度的调查问卷深入探讨了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现状及对策。调查结果显示:当前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较为薄弱,导致该问题的既有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从内部因素来看,主要为师资力量薄弱、专门教材匮乏、教学内容分散等。从外部因素来看,涉及多部门协同的缺乏、多学科协作的欠缺、多高校联合的不足等方面。文章还依据调查问卷的数据与分析为来华留学生的法制教育建设提出了相应的策略,包括:开设具有实用性强的留学生法制教育通识课、编写突显中国特色的留学生系列法制教材、培育多重素养的留学生专职法制师资队伍、健全全方位多层级的来华留学生招管体系、构建完备严谨的留学生违法乱纪惩戒体系等。
本次调查,得到27省留学生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来自71个国家留学生的大力支持,获得了丰富、翔实、富有价值的第一手数据,课题组将就此做进一步的研究,也期待学界同仁共同关注这一议题,为国家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大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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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education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in China: The status quo and solutions
YE Fang1, ZHANG Dujuan2
(1. Law and Business School of Wuh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Wuhan, Hubei 430205, China; 2. Research Center
for Language & Language Education / 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Cultural Exchange,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9, China)
Key words: International students in China; legal education; empirical validity; status quo; solutions for improvement
Abstract: Based on a large-scale and effective questionnaire survey among teachers (administrators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 management) from 27 provinces and international students from 71 countries,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necessity, status quo and solutions of legal education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in China. This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current legal education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in China is relatively weak, and the internal factors that lead to this problem are the shortage of qualified teachers, lack of specialized teaching materials and scattered content of courses. The external factors are the lack of multi-departmental collaboration, multi-disciplinary collaboration, and multi-university collaboration. Based on the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questionnair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such as to establish a practical general course of legal education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compile a series of legal teaching materials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ultivate a full-time legal education teaching tea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with multiple qualities, improve the all-round and multi-level international student enrollment and management system, and build a complete and rigorous disciplinary punishment system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
【責任编辑 匡小荣】
[收稿日期] 2022-01-21
[作者简介] 叶芳,女,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语言学、行政法学。电子邮箱:573604150@qq.com。张杜娟,女,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博士生,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语法、汉语国际教育。电子邮箱:zdj@ccnu.edu.cn
[基金项目] 湖北省教育厅项目“面向‘知能’与‘素养’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培养模式研究”(J2021092)
1 参见:共青团中央 2019 教育部:推进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对违规违纪留学生要严处[EB/OL].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39570415623777549&wfr=spider&for=pc. 07-20.
2 2021年“两会”期间有学者就此问题有专门提案(胡墨涵,2021)。张春燕(2015)、周少余、谷志阳(2015)、陈斌(2015)、郝春红(2020)、主超文(2021)、纪洋洋(2021)等探讨了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成因及解决措施。游梦佳(2013)根据有关高校来华留学生教育的法律规定进行考察,并提出完善建议。
1 参见:李松,黄洁 2009 外国人犯罪近六成涉及外籍留学生 不了解我国法律是主因 法院建议普法[N]. 法制日报:11-17.
2 参见:广西师范大学新闻网 2006 我校举行留学生法制教育报告会(图文)[EB/OL]. http://news.gxnu.edu.cn/2006/1101/c1330a28498/page.htm. 11-01.
3 参见:广东工业大学国际文化教育中心 2018 国际文化教育中心举行2018年留学生法制教育讲座[EB/OL]. https://iec.gdut.edu.cn/info/1092/1278.htm. 11-21.
1 参见:搜狐出国 2011 外籍留学生醉驾撞死女孩,受害者家属获赔68万元 [EB/OL]. http://goabroad.sohu.com/20110414/n280268043.shtml. 04-14.
2 参见:腾讯网 2013 留学生长沙强奸妇女获刑5年 [EB/OL]. https://news.qq.com/a/20130816/006566.htm. 08-16.
3 参见:专注教育那些事 2021 江苏四名留学生盗窃被抓,高校公开回应,网友:一年十万还不够? [EB/OL].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5847837110890753&wfr=spider&for=pc. 04-01.
4 以上案例出自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案件文书。
5 参见:中国青年报 2019 徐州多名留学生吸毒被遣返回国 [EB/OL].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41070404459229797&wfr=spider&for=pc). 08-06.
1 参见:扬子晚报网 2019 全市外国留学生“法制教育学分课程”正式启动 [EB/OL]. http://news.yangtse.com/content/758341.html. 09-25.
1 參见:李松,黄洁 2009 外国人犯罪近六成涉及外籍留学生 不了解我国法律是主因 法院建议普法[N]. 法制日报: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