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针对心理异常学生的特点,学校心育工作中要实施“医教协同”,形成家、校、医支持联盟。学校心育工作中的“医教协同”主要包括两条路径:校转医、医转校。学校要通过对心理异常学生的发现鉴别、转介治疗、康复回校后的辅导支持等,为心理异常学生及其家庭提供帮助,并减少相关危机的发生。
【关键词】学校心育工作;“医教协同”;心理异常学生
【中图分类号】G448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22)40-0007-03
【作者简介】王天文,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南京,210016)教师,高级教师,南京市玄武区心理健康教研员,江苏省心理健康特级教师。
当前,学校心育工作体系架构逐渐成熟。从配置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到规范心育专用场地,从增添师资培训中的心育知识内容到完善学校心育课程体系,整个心育工作在人力、财力和物力等保障下有序开展。然而,学校心育工作主要面向心理正常学生,对于心理异常学生因缺少针对性而很难起效。中小学危机事件的背后常有此类学生的影子,他们需要及时的医学诊治介入。“医教协同”的学校心育工作模式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它能促使心理异常学生获得康复、家庭获得幸福、校园安全得以维系。
一、学校心育工作中“医教协同”的路径
学校心育工作中“医教协同”的路径指通過科学便捷的流程,以家庭为纽带,搭建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介桥梁,针对心理异常学生及其家庭及时开展适合的心理辅导工作(见图1)。
学校心育工作中“医教协同”的路径应该是双向的,其中一条路径是校转医。当学生的心理状态需要进行医学鉴别诊断时,学校心理辅导中心有一整套便于操作的、指导学生及其家庭及时就医的转介流程。另一条路径是医转校。当学生从心理异常问题的发作期进入缓解期和康复期,在医嘱下可以开展心理辅导时,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及时接待并转入常规辅导,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支持,联合家长帮助其恢复社会功能,提升其心理健康水平。在这一双向路径中,核心纽带是家庭,因此,家庭的支持是未成年人心理治疗中必不可少的保障。学校心育工作中“医教协同”的路径具体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一)科学评估是首要环节
学校心育工作中常使用常识经验、生活观察和心理测验3种心理评估方式。
1.常识经验
心理健康一般指智力正常、情绪稳定、心情愉快、自我意识良好、思维与行为协调统一、人际关系融洽、适应能力良好。大众对健康的心理状态都有一般性的经验认知。教师可以根据这些经验认知对学生的心理状态进行评估,这一心理评估方式被称为“常识经验”。
2.生活观察
心理异常具有隐蔽性、多样性、波动性等多重特征。生活中,我们能观察到的心理异常主要体现在行为上。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柯克·施耐德提出,行为异常指与年龄不相符的偏离行为,它显著地妨碍个体成长与发育,妨碍他人生活。这就使得生活观察成为评估心理异常最普遍、最便捷的一种方式。笔者根据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及可能面临的实际困难,总结出校园生活观察的基本维度(见表1)。我们在观察时需要把这些维度结合起来,对时长、程度、状态等进行综合评估,不能单就其中一个维度的信息下结论。
3.心理测量
目前,越来越多的学校使用标准化的心理测量。中小学常用的心理测量工具是适用于小学四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心理健康诊断测验》(MHT)。高中学校在入学普测中还会增加《症状自评量表》(SCL-90)等。需要注意的是,心理测量的结果不能代替诊断,加之学校教师群体对测量结果的解读和使用也缺乏专业培训。因此,学校需要把常识经验、生活观察和心理测量3种评估方式结合使用,才能做出是否需要转介医学诊断的考量。
(二)及时转介是重要环节
1.校转医的协同工作
学校作出需要转介医院进一步诊断的评估后,应及时联系家长,落实转介行动。这一过程极具专业性,也是在对家长进行心理辅导,如学校介绍就医流程信息可以有效降低学生和家长的焦虑情绪,促使转介及时落实。实际上,部分心理异常学生在学校通知转介之前已经就医,常常是学校提出转介建议后,家庭反馈已经有医院诊断并正在治疗中。这样的情况既验证了学校评估的正确性,也提示我们,如果信息沟通不畅,就会造成学校对此类学生的支持滞后。
此阶段,学校的主要工作为: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制度,成立由分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教师等共同组成的校内支持小组。通过与家长的沟通和对学生的观察,针对不同病情、病情不同阶段、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在法律和心理辅导伦理允许的范围内制定“一生一策”关注方案。
2.医转校的协同工作
一般来说,医院诊治包括医学评估诊断、医学治疗(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其他治疗方式)和医学康复(药物和非药物治疗)。学生除了住院治疗阶段外,其余阶段既可能在学校,也可能休学或请病假在家。
此阶段,学校的主要工作为:对于正在住院治疗或急性发作期的学生,学校应评估并告知家长风险程度,心理健康教师可以先对家长的焦虑、无助等情绪进行辅导,再帮助其调整状态,支持家长带着孩子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对于缓解期和康复期的在校学生,学校则要根据学生的认知、情绪和行为的协调一致性程度,在动态评估中给予定期、稳定的心理辅导支持。这对班主任的日常观察能力和心理健康教师的辅导能力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学校教师,特别是心理健康教师需要增加相关培训,以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与家庭共同工作是核心环节
针对心理异常学生的“医教协同”诊治和辅导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中,家庭是核心纽带。学校在与家长合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深度共情
绝大多数心理异常学生及其家长对心理疾病的症状、治疗和护理等缺少常识,普遍未做好需要1~2年甚至更长期的应对准备,从而导致在治疗过程中缺乏耐心、随意停药、不能做到足量足疗程治疗,常常提出“怎么还没好”“是不是好不了”等疑虑。这些不仅会加剧家长的无助、焦虑和恐惧等情绪,也不利于学生康复。虽然很多国家和地区致力于精神疾病的“去污名化”并已经取得成效,但是,不可否认现今社会的部分人群对患有心理疾病仍然存在羞耻感,出现讳疾忌医、回避等情况。这类家长对孩子心理疾病的暴露格外敏感,这也是学校需要予以理解、保护和引导的部分。
2.给予支持
对于绝大多数的心理异常问题,正确的早期干预都能够换来较好的愈后效果。家长是孩子心理异常问题的重要发现者,因此在协同工作中,支持、尊重、呵護家长群体比直接指导他们更重要。学校与家长合作时,要特别注意工作方式,尤其是转介时,心理健康教师要耐心地向家长介绍就医流程等常识信息,让家长感受到被支持,而不是被指责和孤军奋战。
3.将支持落到实处
心理异常学生的家长有着一些共性的需求,如了解心理异常问题的识别及症状表现、就诊途径、就诊表述、家庭护理注意事项、能否不吃药仅做心理辅导、何时能够复学等。只有帮助家长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才能把对家长的支持落到实处。学校在协同工作中可以开展有关心理异常的常识宣讲,还需要告知家长,一些心理异常问题可能导致自杀风险。对休学中的学生及其家庭要建立“离校不离支持”的机制,指导家庭做好复学前的身心准备等。
二、学校心育工作中“医教协同”的注意事项
(一)树立界限清晰的协同工作意识
“老师,孩子闹着要出院,我想请您给他做咨询可以吗?”“老师,孩子现在情绪状态改善了很多,能不能停药?”这是家长在向心理健康教师询问医学范畴的问题,也体现了“医教协同”工作中厘清界限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以家庭为核心纽带的“医教协同”工作需要明确:协同不是融合,更不是替代,即需要各方厘清各自的工作界限。家长不能完全将教育的责任推给学校,学校也不能代替家长监护人的角色。教育评估不能代替医学诊断,学校不能跨越专业性和国家法律的要求,仅凭心理测量的结果就随意进行学生心理异常的诊断,也无法单方面评估休学在家的学生是否达到复学的康复标准。
(二)坚守心理辅导的专业伦理
心理辅导专业伦理既是对心理辅导人员的规范标准,也是对心理辅导人员和来访者的保护。在针对心理异常学生的学校辅导工作中,保密原则非常重要。除了保密原则外,也有保密例外,我们称之为“解密”。校园解密范围的考量是教育者最常见的伦理困扰。主要在于能否将心理异常学生的情况告知班主任、学科教师、同学、家长等。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需要告知的对象最好是协同工作中的人员,同时也要培训这些人员自觉遵守保密原则,以保障相关人群的利益。在转介过程中也会涉及解密的问题,学生是未成年人,因此学校需要告知其监护人转介的原因,这既是遵守教育工作的职责,也是对学生负责的行为。学校教育者面临的另一伦理困扰是学校心理测量结果的保密性,如筛查出异常的数据是否录入学生心理档案、查询的权限等,这部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纽带的“医教协同”模式,需要全程遵守心理辅导专业伦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全部力量,造福学生、家庭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