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敏伶
关键词:海淀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历程;主要成就;经验做法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持续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恩格斯指出,在未来新社会的第一阶段,必须首先实行土地公有制,由合作社进行具体的土地经营 [1]。随着实践的发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越发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面对农业生产经营的困境,农民之间的互助合作成就了“中国奇迹” [2]。我国已具备实现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的现实条件,应通过土地转包等形式实现集体经营、发展集体经济,使集体成员共享收益、共同致富[3]。同时,发展集体经济组织的优越性也得到了实践检验。东林村收回农民因进城打工而不愿耕种的农田,由集体经济牵头运营,并取得巨大成效,是改革农村经营体制的又一制度创新[4]。塘约村收回农户的责任田,由集体统一经营土地,在发展集体经济方面做了有益尝试,值得肯定、鼓励、提倡、支持和完善 [5]。在诸多坚持发展集体经济的案例中,海淀区以乡镇为统筹,玉渊潭、四季青和东升等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打造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集体经济品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其背后的成功经验做法值得借鉴与推广。①
1 海淀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历程
1978年,在全国各地纷纷推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浪潮,以“京西稻米”而闻名的海淀区立足实际,实行公社专业化生产,继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1979年和1980年,海淀区粮食产量均突破亿斤。1992年,东北旺农场成为国内第一个粮、菜、果综合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获得30余个“绿色食品”商标。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海淀区城市化进程加快,农业用地面积逐渐减少。1998年后,海淀区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要求,依托集体经济的力量加强科学技术投入,打造“精品高效”的现代农业。从2001年起,陆续举办樱桃节、冬枣节、蓝莓节等旅游项目,开发“一河十园”精品农业观光产业带、西北旺京包路都市农业产业带等多个项目。截至2018年,海淀区开发建设北京及全国星级农业园区20家。
自1981年起,海淀区乡镇企业逐步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由村集体投资成立亮甲店服装厂、蓟门饭店、大钟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1994年始建的西郊汽配城是北京乃至中国北方地区规模最大的汽车配件市场。进入新时代,海淀区积极推进集体产业从“瓦片经济”向深度服务经济、科技投资经济转型。以北部四镇“一镇一园”政策为抓手,腾退不符合首都定位的低端产业,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和金融服务业,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2012年,建成“中关村东升科技园”,这是北京第一个以“中关村”命名的自主建设、自主管理国家级科技园区的乡镇。2015年,北京西郊汽配城改造升级为中关村军民融合产业园,助推经济结构转型。2017年,建成“创客小镇”,服务大批高新技术人才、团队及科创项目;同年,海淀区被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为“全国百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2019年,海淀区集体经济资产达到1 848亿元,约占全市的22%,净资产为693亿元,连续16年位居全市第一。截至2020年,海淀区将227万平方米集体产业空间用于打造科技园区,吸引4 000余家企业入驻,直接服务77家上市公司。
2 海淀区集体经济的主要成就
海淀集体经济在全国集体经济发展中名列前茅。2017年,海淀集体经济资产总额达到1 509亿元,占全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的4.4%。这仅仅是建造价,如果按市场评估价计算,海淀区集体经济资产总额占比将会更高。强有力的乡镇集体企业是促进集体经济蓬勃发展的物质基础。2018年,海淀区共有乡镇集体企业357个,从业人员近两万人,创造营业收入85.5亿元,利润总额接近19亿元。在乡镇集体企业的支撑下,2018年,海淀集体经济资产总额达到1 770亿元,上涨17.3%,集体经济总收入高达116亿元,农户所得总额为39.6亿元,人均所得3.6万元,体现出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的集体经济实力。
实力雄厚的集体经济托举起一张令农民满意的社会保障网。早在1996年,海淀区便在四季青乡进行农民养老试点,由集体和个人分别出资50%成立农保基金,发放农民退休费。这是全国第一个进行农民退休的试点。2008年,海淀区基础养老金达到330元,位列全市各区县第一。2018年,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262.8亿元,结余524.2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共计144亿元,结余340亿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6%,新农合医疗参合率达到98.38%。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为1 536元/月,全区居民平均家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1.9万元。2018年,海淀区城镇失业率达到0.95%,远低于5%左右的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保证了海淀区人民群众生活幸福安康。
集体经济带动了海淀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实现高质量发展。2018年,海淀区集体福利支出高达6.3亿元,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提高。从2011年到2018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8178元增速始终保持在7%以上。食品烟酒支出比重为15.2%,根据恩格尔系数,食物支出金额占总支出金额30%以下即为最富裕。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从2010年起,海淀区开启打造“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出门最多15分鐘,即可解决买菜、理发、吃饭和看小病等日常需求,目前已覆盖全区所有社区(目前,海淀区基本所有农民都住进社区生活),并仍在不断优化完善。
3 海淀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经验做法
海淀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总结海淀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经验做法,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规律特点,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复制海淀区的成功样本,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3.1 牢牢坚持党对集体经济的领导权
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主心骨,与全体中国人民的利益具有一致性。因此,坚持党对集体经济的领导,能够保证集体经济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玉渊潭股份经济合作社从成立之初起,始终坚持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由上级党组织提名。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玉渊潭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成为规模较大的集团企业。2019年,海淀区人民政府制定《海淀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明确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巩固党在农村地区的执政基础。正式将“董事会成员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或委托本级党组织)考察后才能确定”写进章程,这是玉渊潭集体经济组织在多年来的改革试点中形成的成功经验。玉渊潭的成功实践证明:党的坚强领导与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党对集体经济的领导只能不断加强,不能受到削弱。
3.2 理直气壮地做大做强做优农村集体资产
做大做强做优农村集体资产,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奠定了经济基础。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已经清醒的认识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终将不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他指出:“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6]对于北京近郊的海淀区等区县,他特别强调:“北京郊区搞适度规模经营,就是集体化集约化。”[7]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成员的共同财产,是集体的“钱袋子”。农村集体资产规模扩张、提质增效,才能为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十二五”期间,海淀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从655.3亿元增长至1 177.2亿元,增长率达到79.64%。与此同时,产业结构也在不断提质升级,第三产业在总收入中的占比由76.24%上升至79.82%,接近80%的分界线,而第一产业占比则由2.08%进一步下降至1.32%。海淀区村民享受到了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所带来的切实红利。海淀区农村经济纯收入从217.7亿元增长至272.6亿元,增长率达到25.22%,农村经济纯收入增长幅度更是接近四成,充分证明了理直气壮地做大做强做优农村集体资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3.3 切实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管,是促进集体资产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成为了损害群众利益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2019年,国务院明确指出“集体经济组织要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走在前列的海淀区集体经济组织早已认识到了加强对农村“三资”监管力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2012年时,海淀区农村集体组织净资产达到269亿元,而2013年全国村均账面总额仅408.4万元。海淀区迫切需要成立一个集体资产管理特色机构,有效监管“三资”,防止集体资产流失。2013年,海淀区借鉴国资委管理模式,成立全国首家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农资委”),履行产权制度改革、资产清查、审计、合同管理等职责。与此同时,海淀区政府出台《关于海淀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建立了集体资产报告制度、流转评估制度、审计制度等十项制度。2013年,全村集体资产仅为323.2亿元[8];2019年时,这一数字达到1 848亿元。这套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3.4 让农民带着集体资产进城
让农民带着集体资产进城是保障农民权益、合理处置集体经济资产的有效方式。政府必须允许农民带着集体资产进城,让农民享受到城市医疗、教育等方方面面的优质资源,不把放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作为农民进城享受城镇社保的前提。政府有义务教育引导农民完成市民化,帮助农民打理好集体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2007年,东升乡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改制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2018年,海淀区温泉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领到全国首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通过土地入股等形式,农民直接持有集体经济组织股份。股权可以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也可以由集体赎回。年终分红时,以“按股份分配”代替“实物福利”,不断规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方式。截至2018年底,海淀区41个行政村完成农转非工作,农民“整建制”转为市民,既享受城镇社保待遇,又拥有集体资产股份。
3.5 通过乡村治理促进集体经济發展
有效的乡村治理能够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村庄治理与集体经济相互促进、互为支撑。良好的村庄治理能够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有力的集体经济发展又能反过来促进村庄治理难题的解决。因此,两者的发展水平必须同步。在海淀区集体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形成了良好的村庄治理,为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推进撤村建居的过程中,海淀区始终坚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一方面,向农民讲清楚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好农民权益;另一方面,做好治理机制的平稳过渡和无缝衔接,维护农村稳定。截至2020年6月,海淀区已撤销21个村委会,也避免了混乱局面的发生。在这期间,海淀区创新乡村治理模式,首创“物业进村”,积极推进村庄物业化管理,聘请物业公司管理村庄环境,聘用村民参与物业工作,并将物业费纳入股份社的年终红利中,引导村民适应城市生活方式,实现城市化与市民化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