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闺秀笔下的女性形象研究

2022-05-30 19:36施雨露
文学教育 2022年10期
关键词:女性形象

施雨露

内容摘要:清代是女性文学极为繁荣的时代,闺秀结社唱和,吟咏不辍,更有闺秀涉足男性执掌话语权的女性传记的写作当中,模仿男性对贞孝节烈、才女以及边缘女性如姬妾仆婢等进行书写,而闺秀自传的出现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男性通过想象书写女性的方式,呈现出了一批非程式化的女性形象。

关键词:清代闺秀 女性散传 女性形象

散传指“成部的纪传体史书和杂传、类传以外的文学性强的各种单篇传记以及具有传记性质的作品,如传状、碑铭、自序等。”[1](p3)女性散传本有两种含义,一指女性作的散传,一指以女性为传主的散传。本文所指的女性散传是指以女性为传主的散传。

女性散传多为男性所写,散见于文人别集之中,因此学术界对文人士大夫创作的女性散传进行了许多研究,近年来,女性创作的女性散传也逐渐走入了研究者的视野,但研究者在研究此类文章时,大多不冠以“散传”这一名称,而是分文体进行研究。首先是传统文类如墓志铭、传记等文体的整体研究,如曹虹在《柔翰健笔:明代女性的文章造诣》[2]对明代女性创作的传状类、序跋类、墓祭类与寿序类文章的内容进行了研究;魏爱莲在《清代中期江南的女性传记作家》[3]中把女性创作的序言与男性作者为她们写的传记相比较,认为此时有一股传统力量阻止女性创作以“传”命名的文章;方秀洁《性别与传记:清代自我委任的女性传记作者》[4]从作家研究入手,主要考察墓志铭、传记、行状等文本,分析女性作家的创作动机。除了以上整体研究之外,还有对个别闺秀作品作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从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对其女性散传创作进行整理与分析。如康维娜《清代浙江闺秀文章研究》[5]考察了徐叶昭的散文创作,其中就涉及到了为女性所作的传状文与记事文,并指出了闺秀品行与文章并重的特点;张璟《顾若璞诗文研究》[6]从内容与写作特点两方面对《卧月轩文集》中的志传文、寿序等散文展开研究。

综上所述,学术界并未对清代闺秀所作女性散传中的女性形象进行系统的梳理,因此,本文将对此进行研究,与男性书写的女性形象进行比较,分析男性与女性在书写女性形象时的异同与原因。

一.清代闺秀创作的女性散传中的女性形象

(一)理想化的女性形象:道德偶像与闺媛才女

1.塑造的道德偶像:贞孝节烈

正史、地方志中的女性传主多有奇节异行,官方文献通过书写贞孝节烈来达到有益风化的目的,清代闺秀书写的女性散传中也对贞孝节烈行为进行了表彰,如《王太恭人家传》中的节妇王太恭人“年二十三归赠公,三十九年而寡”[7](34册,p206),《杨节母郑孺人六十寿序》中的杨节母更是守节长达四十年[7](29册,p236-237)。除了贞节,孝顺也是妇德的要求之一,女性对此也推崇备至,如张纨英所作的《史孝女传》:

父母疾,祷于神,请以身代,刲臂肉以进。母卒,目不瞑,孝女祝曰:‘母所不能忘者,弟妹耳,女誓不适人,以终抚弟妹。目乃瞑。[7](34册,p219)

割肉疗亲可以说是一种摧残身心的愚孝行为,但追求道德完美的女性无惧伤痛,在割肉尽孝的路上前赴后继。

应他人之请而作的女性散传自然充满了道德表彰的意味,而女性作者为骨肉至亲作传时,则流露出深切的悲痛,如陈宝四为外孙女慕昌溎所作《古余芗阁诗存跋》:

凡天地英灵之气所锺之人,其识力坚定,百折不磨,苍苍者又必降之非常之灾、意外之祸,或使其从容就死,或慷慨捐生,务令暴白于天下而不肯埋没于寻常富贵之中,此固造物者牢不可破之结习,而为其至亲骨肉者,何能堪此![8]

慕昌溎饱读诗书,有诗才,因未婚夫亡,殉夫而死。她的自尽对陈宝四造成了心理创伤,而陈氏完全避开了对外孙女殉夫行为的描写则是回避创伤的表现。一方面她认同社会对妇女的要求,理解外孙女的选择,但作为至亲骨肉,她心痛又无奈,无法释怀,只能将外孙女的死亡理解为是上天给予人才的磨练,一方面抬高了死者的地位,表彰了她的才德,另一方面也是对生者的一种慰藉。

受过诗书礼义熏陶的女子容易做出牺牲性命维护声誉的决定,下层女子面对强暴,也以生命作为武器,拒绝受辱。例如徐叶昭在《书烈妇雪姑事》:

雪姑,乡民某妻,明季时多有土寇,有寇入姑室,姑不能脱,引刃自刺,血溅寇衣。刃夺去,不得死,竟为所辱。姑觇刃在傍,突取击寇,中其股,寇大恨,裸其衣,以刃透下体,穿没而死。[7](10册,p485)

明季下层阶级女性大多没有受到过良好的教育,但能像受过教育的女性一样“知耻”——遇暴殉身,保全名节,这显示了烈女群体的阶级多样性,意味着明清时期控制女性的意识形态实现了跨阶级的整合。此类烈女在男性笔下颇多,但是男性文人倾向于表彰她们的奇节异行,称赞她们坚决反抗强暴的勇气,徐文却不是为了表彰,而是为了批判封建社会中污蔑下层妇女的不明之人,为下层女性发声。烈女雪姑死后却被乡里嘲笑了三四百年,即便是儒者,面对此事也只是发出了“寇虐甚,殆非其罪也”的感慨,徐叶昭对此深感不满:“千古遭乱之女子,寇不时而至,将先死以避之乎?抑遯之他所乎?且遯之而途遇,可若何?然则寇至而死,孰谓不能保身事之不集,命也。虽古人处此,亦有无如何者,况于斯时也。”[7](10册,p486)她认為从古至今,遭乱的女性都难以保全自己,并犀利地指出“为丈夫而失节者,不知几何人,为命妇、为士人妻而不免者,又不知几何人,乃不闻议”[7](10册,p486-487),女性作者批判了“洗垢求瘢之论,姑息苟且之词”的“不明之人”,为下层阶级的烈女正名。

2.妇德制衡下的闺媛才女形象①

(1)为德抑才

儒家思想对女子的要求历来是“无才便是德”,知识女性大多自幼熟读女教书籍,接受的便是这种“内言不出于阃”的教育,但女教书籍并不是她们阅读的全部,家族文化的滋养使得不少清代闺秀能接触到诗文,即便如此,传统的“妇人之职惟酒食是议”等观念依然深深地影响着这批才女,如查昌鵷《学绣楼名媛诗选自序》:

余自垂髫,承母氏命,从伯兄介葊先生受业。初授《毛诗》、《女孝经》、《内则》及《女训》,讫于小学四子书,略皆成诵;复授唐诗数百首,徒伸呫哔,未遑讲解。甫及笄,遂辍诵读,从事女红。刺绣余间,取向所成诵者,私自研求,略晓大义。时就岩门诸兄质其所疑。至于声韵之学,往往见猎心喜。然不敏未尝能作,且以非女子事,辄不敢为。偶有小咏,即焚弃之,不复存稿。[9](p426)

查昌鵷自垂髫之时便开始阅读女教书籍,接受女德教育,女德对她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她接触过唐诗,也对诗歌创作很有兴趣,却自觉认为诗歌创作并不是女性分内之事,于是压抑自己的才华。再看高顺贞《翠微轩诗稿三卷序》:

贞幼承先君口授毛诗三百篇,尝训之曰:“诗箴淫正变,诸体皆备,可以验风土,可以达人情,有关治教,宜勤习之。“因学于诗。稍长,于织絍组紃之暇,趋庭问字,略涉史鉴,观历代贤妇人如敬姜德燿辈,未尝以才藻见长,是知妇职有在,未敢专力于诗。于归后良人权榷居庸,身任井臼兼之体弱善病,鞠育为劳,去笔墨愈远……偶尔捻韵,旋即弃去。[7](44册,p339)

高顺贞生活在对女性要求更为宽松的家庭中,幼时父亲便给她讲授诗歌,并告诉她要多学习诗歌。但就在她阅读史书,看到了前代贤妇人的例子后,意识到了“妇职”才是女性的本分,于归后,她便正式承担了家事,加上体弱多病,妇职与女才便产生了冲突,最终导致她远离笔墨。

从上述才女为德抑才的例子中,我们发现这些才女接触到的男性文人通常是支持女才的,查昌鵷辍读之后“时就岩门诸兄质其所疑”,高顺贞更是自幼得其父口授,但她们在妇德和女才产生冲突时都自觉压抑才华。“女教”传统由来己久,这些男性文人的支持无法从根本上解救深受传统思想束缚的女性,这些才女受到的束缚更多的还是来自于自己。

(2)德先于才

明代已有士人反对“女子无才便是德”之说,如明代吴江叶绍袁于《午梦堂集序》中提出了“妇人三不朽”,即德、才、色,并将“德”至于首位,此种才德观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女才的合理性。清代才女方芳佩也持德先于才之说:

余束发时即喜观书史,先涤山府君授以《列女传》,因谓曰:古今贤媛,惟四德无亏,始能彤管扬休,芳徽足式,其中境遇仳离,节孝兼备者为尤难,非仅才高咏絮足称千古也。[10]

方芳佩认为女子即使有过人的才华,如果德行有亏,就不能被显扬,显然是将女德摆在了女才的前面。又如张纨英《澹菊轩初稿后序》:

(伯姊)凡汲炊、烹饪、洒扫、浣濯、针线、刀尺,皆置书其旁,且读且作。仲姊则治尽一日事,俟孺人寝乃读书达旦,明日治事如故。[7](34册,p175-176)

张纨英记姐姐们年幼时即酷爱读唐诗宋词,且聪慧异常,颇有才华,但大姐在做家务时见缝插针地读书,二姐则等到一天事情都做完了才安心读书。王贞仪《刘药畦夫人遗诗序》中则写道:“药畦幼即工诗,即为妇犹不释吟咏,偕鲁宾奉侍堂上无亏职,人皆啧啧其才德之备也不置。”[7](20册,p331)此外家事余暇中偶尔吟咏的才女形象在闺秀创作的女性散传中也不少见,如谢香塘《红余诗词稿自序》所言:“值刺绣之闲暇,感时光之绮丽。缠绵悱恻,不无遣兴之思;月露风云,颇有谐声之作。”[11](p1227)这些才女都是在不妨碍妇职的前提下发展才华的,对于女性来说,完成妇职是她们书写的合法性前提。

(3)才德相成

明代王相母刘氏《女范捷录·才德篇》言;“夫德以才达,才以成德,故女子有德者固不必有才,而有才者必贵乎有德。德本而才末,固理之宜然,若夫不善,非才之罪也。”[12]这段话不仅否定了德才相妨说,更厘清了才德之间的关系,即:才与德是相互成就的。

一方面,“德”借助“才”得以更好地表达和宣扬,如金朝麟《织余偶笔自序》:

忆余幼时,承先君子家教,日课书数行,即渐知读书,日课字数行,又渐知写字,且朝夕讲解,略晓大义。稍长,复取诗赋古文词,耳提面命,日积月累,虽未能深入堂奥,盖益颇窥藩篱云。[13](卷下,p6)

金朝麟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认为女子应当接受教育,她直言“妇人不学,宁知阃范”,她“不揣固陋,因女红余间,略着《女箴》二十则、《家训》八章,聊为启后计耳”[13](卷下,p6)。而赵棻《顾孺人传》中工绘事、擅诗词的才女顾孺人编纂了《劝孝编》并搜集了前人有关于名教的格言来教育他人。虽然传记中并未详细描写这两位女性的具体德行,但她们借助才华编撰有益风化的书籍,使“德”借助“才”得到了更好的表达和宣扬。

另一方面,“才”是完成“德”的一种手段。古代的男性经常为追求功名而远游,或者早早去世,这时女性就不得不承担起教育后代的责任。如王贞仪《姚母张太夫人传》记张太夫人课子的情景:

太夫人代理家务,井然不紊,教二嗣谭经讲义,攻辩审问,有老学宿儒所不可及者。迨湘门先生既没,家祚中微,太夫人持业教子于迍蒙臲卼中,从容擘画。[7](20册,p329)

张太夫人即桐城名媛张令仪,自幼接受教育,工诗词,爱玩器,学力深厚。明末清初著名才女顾若璞在夫亡后亦以母亲兼教师的身份,利用自己的学识修养完成自己教育孩子成才的使命。正如顾若璞在《卧月轩文集自序》中自我辩护的那样:“不稍涉經史,奚以课藐诸孤而俟之成?”[7](1册,p416)这里的女才非但没有妨碍女德,反而帮助女性更好地服务于她们的家庭,完成了她们培养下一代的使命。②

除此之外,女性的才华有时能为窘迫的生活提供经济支援。如《鸿雪楼初集序》中的沈善宝:“点金乏术,耕以砚田,乞米有方,责诸鹅绢,烟霞点染,聚春色于豪端,风月平章,绘秋声于腕底,方谓女兼子职。”[13](卷下,p38)秦飞卿亦在《明秋馆集后跋》中记载了母亲以女子身份参加考试,以奖金来补贴家用一事:

先府君虽奉檄来浙,仍慨然有四方之志。东游齐鲁,北走燕赵,西历崤函巴蜀,然家计殊窘迫。先妣旅杭即借名应书院试,与学海诂经诸高才以词章相角逐,所得膏奖藉佐饘粥。[14]

飞卿之母裘凌仙颇有才学,于归后丈夫远游,家计困窘,但她沒有以女红为生,而是利用了自己的学识从与男性文人的竞争中胜出,用所得的奖励来维系家庭生活,抚养儿女。清代部分女性虽然被允许读书,但是没有参加考试的权利,因此裘凌仙只能“借名”参加书院的考试。这不符合儒家对女性的期待,明代的黄媛介就遭到了同时代不少人的质疑,支持她的男性文人则通过书写她对家庭的付出来为她辩解[15](p129)。然而秦飞卿没有为母亲隐去这件事,反而细致地交代了前因后果,也没有为母亲进行辩解,她显然认为母亲的这一举动不仅没有不合规矩,相反,母亲利用才华跨越闺门为家庭付出的勇敢与胆识值得她纪录下来。

(二)跨越阶级的表彰:姬妾仆婢

1.贤妾与才姬

陈尚君老师在《唐代的亡妻与亡妾墓志》中指出唐人亡妻墓志重在表彰妻子的德行,而亡妾墓志多写美貌色艺[16],石晓玲老师在《从姬妾忆传文看明清士人心态》一文中指出明清士人的姬妾忆传文很少描摹姬妾色艺[17]。而清代闺秀写姬妾也不重在写其色艺,而是着重表彰贤妾的德行,如曹贞秀受幼妹的请托为妹夫的亡妾宝香作《书宝香遗事》:

宝香姓姚氏,名允宜,华亭人,故儒家女,颖敏多慧,其母食贫,携以入沈氏,教诸女绣,故宝香少长于沈,及笄不愿他适,愿留适绮云。绮云得之欢甚,然独困于其大妇,无如何也。宝香宛转屈意,弥缝其间。绮云多子女,宝香皆善抚之,又自举一男一女,黾勉上下辛苦凡十年,劳瘵以卒,年二十有八。[18]

宝香出身贫寒,為妾時身受不公待遇却隐忍付出。她既无卓绝的才华,亦無奇節异行,本无作传留名的必要,但曹贞秀并不认为女性的隐忍付出是不值一提的,她曾在《黄宜人家传》中评论道:

女史氏曰:史家之法,非有奇节妇人,无特传。呜虖!妇人之有特传,妇人之不幸也。宜人所处顺于文律,不当为传。虽然,勉勉自将,于《小雅》所谓无非无仪者,庶几近之矣。[18]

曹贞秀认识到为女性立传的标准过于严苛和残酷,她扩充了女性被称为传主的条件,认为除了极端妇德以外,寻常妇德也有被纪录和表彰的意义,故尽管宝香只有寻常妇德,她亦为其作传。

除了单纯地对贤妾加以表彰外,也有闺秀在写姬妾时注意到她的才情,如高幽真为陈媛所作的《素霞传》,陈媛才情卓越,“妙解声韵,兼擅诸技,能作黄庭小楷”[19],但高幽真在叙述她的婚后生活时淡化了对其才华的书写,重在称赞她的贤能:“媛惟敬顺庄谨,恪尽小星之职,事散人八年如一日也。”[19]后素霞以无子,抑郁成疾,终致早逝。妾室从礼法上来看只是继嗣工具,但高氏在文末评论道:“然逢此贤媛笔底有丹,若肯苟活,何处不可?总 无后有累知己。竟抑郁死。”[19]由是句观之,高氏并未把素霞当作纯粹的继嗣工具,当然,作为才德兼备的女性,没有利用才华苟活于世,而是恪守礼法,反而更令作者敬佩。也有闺秀为与自己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妾室作传,如江兰《厂楼集序》盛赞妾室徐氏的才华“似可追彼学士大夫”,将下层阶级的女性与上层阶级的士大夫相比,可见江兰对徐氏才华的欣赏。而徐氏的诗才正是江兰培养的:“方初来也,女工而外一事不知。余教之以识字叶韵,不半年而字能书音能调矣。又教之读书属对,颇能会意,教以作五七言絕句,竟能成章。余心爱之,又教以作诗余而体用半仄,换声改调,有如夙构。”[20]徐氏初来,只会作女工刺绣,但江兰不仅不嫌弃她,反而教她作诗,称其为“闺阁之良友”,可见正妻与妾室的关系并非都如虚构文学中那样水火不容。后江兰劝诫徐氏弃才取德:

今汝以妙年,手录口诵,他人患其才少,而我正患其才多。夫才者天地之所忌也,古今才士文人往往颠沛流离,不得见用于世而淹没以老者比比矣……士不幸而有才,女不幸而有颜。汝之貌既不幸矣,又加以不幸之才,岂如男子仅厄于不第已哉?[20]

江兰因误信“才命相妨”之说,担心徐氏未来因多才而早夭才对她进行了劝诫,并不是真的反对女才,更不是忌惮美妾借才夺宠。“才命相妨”原是怀才不遇的男性文人的自伤之说③,后也用于表达对薄命才女的惋惜,而江兰的“悬崖勒马”之举恰恰证明了她对才姬发自内心的关心和爱护。石晓玲老师认为明清士大夫的姬妾忆传文或写愚妾,或写贤妾,只是出于对卑弱者的悲悯和同情[17],但闺友之情既不像士人对姬妾的私情那般受礼法的约束,也不是出于对姬妾的同情与悲悯,而是建立在对女才的欣赏之上的。

2.贤德的仆婢

仆婢并不是上层阶级的家庭成员,但她们却是上层阶级家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尽管闺媛与仆婢处于两个截然不同的阶层,但长年的相伴亦能促使闺媛产生诸多感慨,如陈尔士《保母胡妪传》记胡妪在陈家不辞辛苦,悉心照顾陈尔士,故陈尔士感怀她的恩情,除此之外,胡妪的德行也令陈氏动容:

夫以妪之居贫苦节已为人所难能,其慈让温良又合于古保母之义……今诸儿女皆佣媪以乳,南北十数年间求一人安静无它肠,能持之二三年之久者,渺不可得,益叹妪之德性不可及,宜乎冰霜荼蓼中有以自完其节操也。[21]

胡妪青年丧夫,守节抚子,数十年如一日,作为乳母,她“慈让温良”,如今已很难找到这样老实无私的乳母了。再如《婢女王静香小传》:

盖彼(静香)是时年甚小且好游戏,然吾命之云云,则无不尽心焉。又吾于其间每每多病伏枕者且两年,所服煎剂恒出彼一人之手。盖彼之目疾何由而致耶?实由吾卧榻乏人而急于药熟,乃以口吹罏,终日火气炎逼而然耳。[7](10册,p493-494)

静香小小年纪便懂得服从徐叶昭的命令,辅助她料理家事,叶昭生病时,她尽心服侍,为了能更快熬好药,不惜以口吹罏,使火烧得更旺,以至于双目失明,而当时的徐叶昭却以“乖戾之气,暴虐之行”加之,显然认为她只是奴婢,并无些许尊重,待到静香郁郁而逝之后方才醒悟:“当时行之不悟也,今而思之,悔无及矣。嗟嗟!吾过矣!吾过矣!”[7](10册,p494)她在《婢道》一文中指出:“盖婢也,虽家贫命蹇,流离失所,不得已而鬻身于人,固宜小心谨慎,勿惮烦劳,诸事曲从以事其上。”[7](10册,p449)由是句观之,徐叶昭认为作为婢女应当服从主子,任劳任怨,主与仆绝不是平等的,但是静香毕竟服侍自己多年,又因自己而瞎,作者有对她悉心照顾自己的感激,也有对自己暴虐之行的后悔与反思。

(三)女性自传:对程式化女性形象的解构

1.懿行非出于天性的平凡女性

从整体上来看,男作家笔下的女性传主形象通常是根据社会对她们的想象塑造出来的,部分闺秀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模仿男性进行女性传记写作,而女性自传的出现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他传通过想象书写女性的方式,呈现出了一批非程式化的女性形象。

男性文人在女性散传中动辄言及“天性”二字,如徐锡第《皇清例封孺人亡妇朱孺人状》所言“妇性纯孝”[22],其实不止男性文人,模仿男性口吻进行传记写作的闺秀在女性散传中也有相似的言论,如张纨英《史孝女传》用“岂非至孝之出于天性然邪”[7](34册,p220)一语来称赞史孝女。把女性美好品德的来源归咎于“天性”,意指这些美德是不是后天习得的,后天习得的行为总会带有人为的刻意感,而“天性”一词却可以一洗世俗之感,但袭用“天性”二字之后,女性被塑造成生来聪慧,生来如何的形象,反而给人感觉千篇一律,失去了真实性。事实上,女性的很多行为并非生来如此,如陈惟德在《竹轩诗文钞》中详细纪录了她由奢入俭的经过:

回思余父亦业盐,余生母家荆布藜藿,未尝习惯。适桂氏后,依嫡姑以居,安坐而食,稼穑艰难,亦非所悉。不幸姑丧夫亡,又遭兵燹,三龄幼子,携之母家,流离转徙。返里后,鬻产以供食,赁屋两楹,雇一女仆,月买骨肉惟一二斤,衣则悬鹑百结,母子皆然……[7](51册,p514-515)

从陈惟德的自叙中我们可以看到,在遭遇不幸之前,她不曾习惯生母家的艰苦生活,嫁给富裕的桂氏后,更是衣食无忧,未曾体会过从事农业劳动的艰苦,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后,她渐渐体会到了生活的艰难,省吃俭用。她更是直言“盖余之刻苦,时势使然,非原于天性也”[7](51册,p515),所谓俭德,并非与生俱来,若非这场灾祸,也许一辈子她都不会节俭至此。

此外,在为才女作的传记中,“性喜读书”“幼聪慧”等词层出不穷,但自传中的王照圆却是另一番模样:“幼不喜读,母令背讽,常至夜分,十五始知励志,女红既饬,兼肄经史。[7](19册,p19)小时候不爱读书,直到十五岁才幡然醒悟,展示了由孩童到成人的心态变化的真实过程。至于为何会幡然醒悟,王照圆没有明确地告诉我们,而方毓昭在《陟斋诗集》的自序中这样写道:

尤忆髻年最为先君钟爱,蔼蔼课读,遂得稍解吟咏,先君輙顾而乐之,尝谓昭曰:“汝诸兄俱不能诗,吾心颇憾,故教汝以此,异日有所成,亦足相慰,且汝从事诵读,未谙女红,若不专心,则一无所长,终不免为人所窃笑也。”[7](61册,p9)

这段话透露出方毓昭勉力读书的原因,一个是父亲的期待,父亲从小最疼爱她,因兄长们都不事吟咏,父亲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她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读书的。二是社会对女性的要求,清人虽推崇女才,但传统女性四德之一的妇功同样也是社会要求女性具有的,若两者都不具备,必然会招致他人的嘲笑。由此可知,并非因为“幼喜读书,性耽吟咏”,而是在这两种推力的作用之下,方毓昭才致力于读书的。

2.所適非偶的怨妇

男性在诗词中常常塑造思妇、怨妇的形象,被认为通过虚构女性抒情主人公的形象公开地表达自己隐密的政治情怀,孙康宜称之为“性别面具”[23],而在书写女性传主时則注意突出其妇德,塑造贤妻良母的形象。古代女子的婚姻取决于父母,能否得遇良人很大程度上要靠缘分和运气,所适非偶的女性大有人在,当才女发现自己所嫁非人时,她们不会像小说戏曲中的女性那般坚定地反抗,而是隐晦地抒发这种不满,正如乔玉钰在《清代闺秀自我书写的矛盾与困境管窥———以桐城张令仪为例》中所说:“与男作家相比,女性书写虽多以浅白平实、直抒胸臆见称,但具备深厚学养的闺秀通过用典、隐喻等方式将出离妇德的情绪予以委婉记述,也并不少见:因婚姻不幸投水自杀的李媞曾有‘所愧襟怀非谢女,敢将天壤怨王郎之语。”[24]与闺秀在诗词中隐晦地倾吐不满不同,清代闺秀吴文媛《女红余绪自序》一文中却直白地道出了她对不幸婚姻的不满,塑造出被不幸婚姻摧残的怨妇形象:

丙午岁,适湖湘氏之守家子,良人之谓也何良,信业之谓哉益信。自古薰莸各别,气味难通。由之冰炭相投,心源不印。每思比目,未克夫刚,欲举齐眉,难承妇顺。维其宵添兰柱,泪滴星眸,是以晨启菱花,愁横云鬓,倘使春风帘底,明月窗前,思悠悠兮萦系,情脉脉兮沉绵,肠百结而九回,揉之不散,眉双锁于一寸,剪却还连,渐次药茗有旧,寝食无缘,脸黄似菊,心苦如莲……念我亲之缱绻,对夫婿以殷勤,然岂真颉颃而和鸣哉?[13](卷下,p40)

吴文媛的婚姻生活是不和睦的,她将她与丈夫比作“薰莸”、“冰炭”,一香草一臭草,一冷一热,这是两类截然相反的事物,她在文中直斥了丈夫的喜怒无常:“盖所遇者旋好而旋恶,或喜而或怒,喜则浪花狂絮,怒则疾风暴雨”[13](卷下,p40),即使她忍气吞声,殷勤以待,他们之间也难以心心相印。但妇德要求女性于归后服从丈夫,因此她虽因所遇非良人而痛苦万分,却无法主动挣脱,只能愁横云鬓,泪眼婆娑,将不满与痛苦倾泄在自传中。

二.清代闺秀与士大夫笔下的女性传主形象异同之原因

清代闺秀与士大夫笔下的女性传主形象呈现出大同小异的特点,无论是理想女性还是边缘化的姬妾仆婢,在士大夫创作的女性散传中都能看到。不同性别视野下书写的高度相似性值得我们探究。首先从作者的角度来看,清代闺秀作为涉足女性散传领域的作者,是受过女教规范的,如查昌鵷自小饱读《女孝经》《内则》《女训》等女教书籍,徐叶昭《职思斋学文稿》开篇便以《女道》、《妻道》、《母道》等文章对女性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因此清代闺秀中写女性散传的人数不少,但具有自觉的女性意识的女作家却并不多,能够执笔写传的女性也是被男性价值观影响,为社会所认可的“荣誉男性”。其次,女性写作的传统文体是诗词,而传记(包括女性传记)的历来书写者均为男性文人,女性既涉足男性执掌话语权的文体,则多依从男性文人书写的传记传统进行写作。[25]

而女性自传中的自我形象与士大夫笔下的不大相同,其因有二,一是由于自传与他传的不同。女性忆传文出自亲属或好友之手,受碑志书写原则的影响,在书写时通常“称美不称恶”,以起到表彰传主,使其名留后世的作用,如徐叶昭《先母事略》所言:“吾所以欲志之之意,一以吾母之贤不当泯灭,一以或传后世亦可佐化理之万一也。”[7](10册,p460)另外,请托应酬类的女性散传由于受人之请,即便有的作者完全不了解传主,在书写时也会凸显其美德。但女性写自传不是为了表彰自己的种种德行,更多的是出于抒发情感的目的,追忆自己的过往人生。在女性的自叙类文本中,女性作家处于唯一的全知视角,能够展露内心的真实感受,而他传无法全面洞察传主本人的细微感受,因此相较于他传来说,女性自传对于自身心理细节的描写更为丰满真实。

第二,与女作家的才德观有关。并不是所有的闺秀自叙中呈现出的都是不同于理想女性的形象,也有一些闺秀在自叙中竭力维护自己的德行,如上文提到的蠹窗老人张令仪,她才学渊博,并有自矜文才之意:“此壬寅早秋,清河诸昆季讲仙于修堂。有女仙降坛,自书“姑苏碧筱”,作诗数首。有问者,亦不甚酬对,但书‘索蠹窗主人和”[7](5册,p550)。但她在《锦囊冰鉴序》中则自我辩解道:

予学惭韦母、才愧班姫,加以尘务经心、识见非广,聊凭臆度,丛杂无章。或篝灯绩火,风雨晦明,课稚子琅琅诵读一过,如晤对古人,庶几愁苦稍释耳……身既隐矣,何用名哉?盖欲以劝诱童蒙,非敢质诸当世也。[7](5册,p618-619)

传统价值观要求“妇言不出于阃”,女子自矜文才显然是悖离妇德的,为避免为人指责,张令仪不得不刻意否定自身才华来自我辩解。但陈惟德诚实地写出自己“设女书墅三十余年”[7](51册,p515)的经历,才德观较为开明。而吴文媛的祖父曾告诫她:“女子之识字也,不过数千,不必墨舞而笔歌,焉用执经而难字,宜勤工于绣作,莫懒惰于馈事。”[13](卷下,p39)但吴文媛一生不曾放弃吟咏,甚至还吟出“试看巾帼刚强,偏多奇女子”[13](卷下,p41)之句,俨然一副“闺中狂士”的样子,因此她敢于在自序中大吐婚姻的苦水也就不足为怪了。

综上所述,清代闺秀大多模仿男性对贞孝节烈、才女以及边缘女性如姬妾仆婢等进行书写,而闺秀自传的出现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男性通过想象书写女性的方式,呈现出了一批非程式化的女性形象。

注 释

①关于女性才德观的研究可以参看程君《清代闺秀诗人的“才”“德”之辨》,《江南大学学报》,第6卷,第3期,亦可参看石晓玲的博士论文:《表彰与追怀:清人女性忆传文研究》,复旦大学,2010年和她的另一篇论文《清代士绅家族对女性才华的形塑——以清人文集中的女性忆传文为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

②关于利用借母教、女德为名进行的女教和女才书写的问题可参看高彦颐:《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75页,也可参看石晓玲:《表彰与追怀:情人女性忆传文研究》,复旦大学,2010.

③关于清人女性忆传文中“才命相妨”问题的研究可参看石晓玲:《表彰与追怀:情人女性忆传文研究》,复旦大学,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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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石晓玲.表彰与追怀:清人女性忆传文研究[D].复旦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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