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阿媛
入职第三周的星期五,两份离职证明摆在涂琪面前,等着她作出选择。
其中一份写着“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如果涂琪接受,公司会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多发4天的薪水,让她拿满一个月的工资。
离开公司,并不是涂琪的决定。这份插画师的工作,是她辞去老家美术培训机构教师岗位,到深圳的第一个落脚点,想以后能进入喜欢的潮玩行业。
另一份离职证明让她选择放弃“维权”。上面写着,她因为能力欠缺、沟通不顺、工作效率差被辞退。涂琪看着这些负面评价,泄气了。最长达60天的劳动仲裁周期,或更长的诉讼时间,她等不起了,她需要当月的工资,支付3天后1500元的房租。
与涂琪的经历相似,不少求职者遭遇过试用期“试完不用”的情况。
公司不承认和她有劳动关系
直到被辞退前,吴琳都没有和太平洋证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在9个月的工作当中,她没有属于自己的OA(办公自动化系统)账号、工作邮箱、进入办公大楼的门禁卡,也没有领过一次工资。
随着吴琳入职失败,这段长达9个月的工作,被公司否认了。他们不承认和吴琳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甚至表示,根本就没有和她建立劳动关系的想法。这意味着,吴琳毕业后有近一年的工作空窗期,而这段经历本可以增加她简历的竞争力。
为了让公司承认,她选择对簿公堂。吴琳的律师林星辰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这件案子没有难点”,吴琳是一个完全的受害者,她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她不但可以拿回9个月没有发放的工资,还可以额外获得赔偿——这都是吴琳没有预料到的。
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戴雅发现,不少企业试岗期并没有工资,就算是提供带薪试岗的企业,也只有当应聘者顺利通过试岗之后,领取第一个月的工资时,才会收到试岗期酬劳。换句话说,如果没有通过试岗,即使公司标榜“带薪试岗”,劳动者也很难领到那笔劳动所得。
林星辰从事劳动法诉讼已近10年,他在计算后发现这种方法并不明智。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在他的理解中,在6个月试用期满前解雇劳动者,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最多可以节省一个月工资多一点。可一旦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上诉,还得赔一个月工资回去,“(企业)不值得为这点工资差去折腾”。
但在现实操作中,一些人并不知道试用期被辞退可以获得赔偿,不少人会被“主动离职”。
涂琪发布在网上的求助帖,有100多条留言。其中一名自称在广告行业工作了6年的网友写了上百个字,劝她“试用期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涂琪发帖后的一个月时间里,她收到3名网友私信,说自己遇到了相似的情况。
她知道,自己一定会赢
叶静宇想象过,她会和前公司的两个人事在仲裁庭上发生一场唇枪舌战。
经过和公司的两次调解失败之后,叶静宇的诉求仍然是索要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试用期辞退她,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在仲裁庭前的最后一次调解中,人事终于答应给她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还代表公司给她道了歉。
叶静宇回忆,最开始,她坚持维权是出于气愤。她在游戏行业工作了11年,2021年年初被熟人“挖”走,一起策划一部曾经千万级用户游戏的第二代。这次,是她为了突破原来工作瓶颈的一次尝试,希望和邀请她的创始人,打造出下一个爆款游戏。然而,她入职不到一周,就在公司老板和财务部门开完会的第二天,整个游戏项目就被要求解散,公司辞退了项目里的所有人。
叶静宇拒绝在任何文件上签字,人力部门对她的态度表现得并不在乎,讓她走劳动仲裁就好。直到走出那间小小的调解庭,她和代表公司来参加庭前调解的人事不再对立,对方表示没想到她会坚持到这一步。
叶静宇从始至终都知道,她一定会赢。从业生涯中,她曾有3次坐在试用期劳动者的对面,作为开除他们的人。有一位比她工龄多十几年的试用者得知这个消息,没有表露出过多的情绪,走之前还非常客气地跟老板和同事短暂寒暄、告别。
还有一次,她看着人事熟练地先以对方没有达到预期为由,希望那位员工可以主动申请离职。作为回报,公司表示会在他之后的工作进行背景调查时,不会提及缺点。那名求职者难过之余,还为自己耽误了公司工作感到抱歉。
当时,叶静宇坐在一旁,看着他没有拿到应得的赔偿,就那么走掉,有点于心不忍。后来她成为被辞退的人,觉得算是那次的“报应”。
她只见过一个年轻人,被解雇时非常愤怒地反问“我给公司带来什么损害了吗”“你们有证据吗”。她眼看着,人事很快同意了对方提出的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事后,人事和她复盘时悄悄提到,这种局面就算闹到仲裁,对方也肯定会赢的,不如直接赔给他,减少公司其他成本。
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举证并不容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制定详细的录用条件,并达成共识。然而,并不是所有行业,都可以清晰量化工作内容。
叶静宇将这段“试用期被辞退也是要补偿的”经历分享到豆瓣上,被超过1500人收藏。但真正给她反馈仲裁成功的网友不超过10个。
吴琳和公司的纠纷,真正闹上了法庭。
她在劳动仲裁胜诉后,并没有等到执行。公司拒绝赔偿,选择了上诉。和劳动仲裁结果一致,一审判决中,法院确认了吴琳和公司之间有长达9个月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赔偿她将近20万元,其中包含没有发放的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两万元的赔偿金——她两个月的工资。
吴琳等到这个结果的时候,已经离开公司两年。林星辰听说,后来她离开了这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