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乙
时间:2001年春季一个周日的下午3点
地点:媒人施银家(龙泉北路88号)
人物:施银(一匹领导的坐骑,后进入某局工作)
欧阳春
我
郝姐(施银聘请的护工)
施银造访我家后的第三日,下午,一名蹬三轮车的中年女人出现在我家楼下的罗湖路。当时,我的祖母在门前闲逛,我母亲和二姐先后回家有事,她们都注意到这个女人。她们还询问彼此,是否认得这个女人,我母亲说:“总觉得在哪里见过,面熟,就是一下想不起来。”
这种注意并不是有意的。每天,打罗湖桥经过的人少说有千人,想一一加以注意是不可能的,这个女人之所以获得注意,用我母亲后来的话说,还是因为她太显眼。多年后,我在但丁《神曲·天堂》的第八篇看见这样的诗句:“像在火光中我们看见了火星,像在合奏中我们辨别了声音,假使一个定着不动,而其他来来往往。”①它描绘出个体游离(或者说浮出、逸出、显现)于整体的景象。这个女人也是,她东张西望,极为缓慢地蹬踩三轮车脚踏,使自己从行色匆匆的人群中分离出来。我来讲讲这人群吧,他们是我们瑞昌市中片、南片的农民,他们进城,一般乘坐中巴车到城南四季春对面的停车场,然后踏上紧邻停车场的罗湖路,北行约二百米,过罗湖桥。罗湖桥下的河流就是城市与郊区的分界线。我家在桥南边。这些人进城时,往往因为想早些进入梦中的天堂世界而加快脚步,出城时,因为怕错过车,更是大步流星。他们双眸炯炯有神,直视前方,从不分心来看罗湖路的两侧,遑论滞留。我想他们在经过时一定向自己交代:“有些路既然不得不走,那就让俺们快些走吧。”我们久居于此,早已熟稔行人的冷漠,我们对他们同样视若无睹。你说,这时候有人像小偷踩点那样,仔仔细细、认认真真、慢慢腾腾地打这儿经过——她把简单的蹬踩动作分成几个部分,先是把曲着的右腿慢慢伸直,把右边的脚踏缓缓踏下去,待左腿由伸直状态慢慢变成弯曲的状态,又用它把升起来的左边脚踏缓缓踏下去;她夸张地扭动上身,仿佛为蹬动三轮车而花尽全身的力气,然后借着身体向左倾斜的机会,扭头朝我家四楼的天际线望去,端量这幢楼房——怎么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哪怕是有昏聩之虞的我的祖母,也察觉到对方的不正常。我的祖母在晚年进城后,失去了她在乡下的名望和地位,而变成家庭的累赘。很显然,长年累月的无所事事,给她的内心带去煎熬,迫使她去发明一些事来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比如看护家庭的幼童不至于走失,比如作为一条狗对可能侵犯家庭财产安全的迹象进行预警。现在她就是这样拧紧没有眉毛的眉弓,蹒跚着走过去,没好气地问:“你有什么事啊?”
来者张开她那一口像是露天剧场遗址那样围成半圈、略显膨胀同时排列紧密的好牙,凑到我祖母耳边,带着巨大的善意喊:“老人家,买点儿菜不?”
此时,有一个男人匆匆走过,他指着我祖母,对骑三轮车的女人说:“这就是他屋里的人。”听他口气,骑车的女人此前应该找他打听过我家住址。女人一下满脸鲜红,她抢白道:“你这老几①好玩不,我走这里过,难道就是要看他屋里的人?”继而她觉得辩解只会使事情越描越黑,便追着对方喊:“你买菜不,你要买,我把这一把便宜算给你,现在只剩这一点儿了。”
“我买你菜做什么,前边青龙菜市场又不是没有卖的!”那男人说着的同时,一个箭步跳到桥上。女人朝着他背影嗤了一声。
这个女人名叫万德珍。她头发又粗又多,虽然缺乏光泽,但也不见白发,在中年人里这样的发质算是好的,甚至可以说是让人自豪的,但她并没有围绕它做什么文章,短发是她自己操剪刀铰的,头上光光的,没有别什么发夹,也从不戴帽子。从这点儿看,她是极为节省之人,总是避免花钱。她的眉毛因为没修整过,显得比男人还要粗大稠密。她的一双眼睛总是睁得特别圆,使人望而生畏。在眼角那儿积压着像淤泥一样的冗肉。她的脸偏近于圆形,几乎看不见什么皱纹,不过,也找不到可以表明她还年轻的地方,有人形容她长着一张发硬的革制皮,年轻时不显水灵,年纪大了也不显老。在她双颊的中心,也就是脸庞鼓起的地方,各长有一块暗红色的印记,像是苹果被碰坏留下的印迹。她在这一天穿着淡绿的褂子、蓝黑的裤子以及白色旧旅游鞋。她骑的三轮车,车斗有单人床那么大,搁着发蔫的白菜、葱、茄子、土豆和辣椒。
她住在城中心的一条巷子里,巷子夹在建设路与赤乌大道之间。日常,她总是骑车从贴近建设路的巷口出来,在教育局、妇幼保健院、人民医院、政协、邮电局、百货大楼、中医院这些单位的居民区穿行,再从贴近赤乌大道的巷口回去。如果我们把她骑行的路线图绘制出来,一定会为它所反映出的经济、科学、高效的算法叫绝:一、它覆盖了这一块区域的每个角落,然而并没有走一步重路;二、它多次让她避免爬坡之苦;三、它充分考虑到她的各个主顾不同的起床时间、口味嗜好以及在花钱上的习性(一般说来,医生的家庭和富有的家庭,因为注重健康而愿为新鲜的蔬菜付出高价。另一些人则宁愿吃被人挑剩的,好少花点儿钱,还有一些人少花钱并非出于吝啬,而是怕智力受到侮辱),同时利用时间差避开城管巡逻。每天她都在同样的时间出发,循着同样的路线,在同样的区域穿行,从同样的顾客那里换取差不多的收入。到家后,她会摘下并不值钱的银戒指,放在钟前。她极少逾越边线,离开这块只有0.6平方公里的地盘。没有人不让她去别的地方卖菜,是她总克制住这种念头,她想自己所巡游的这块地盘,之所以始终只有她一人卖菜,也是拜同行的克制所赐。另外,每当她出现贪念,想逾越边线,她就会想到老鼠,毕竟有一些老鼠能克制住鼠夹上美味的诱惑,不至于遭受灭顶之灾。“不该你得的你就不能得,是不。”后来她用商量的口吻,把这条人生经验当作可能的智慧讲给我听。她虽然从来没有被黑社会打搅,但她认为后者一定存在,她需要向他们表态,自己只是一个简单谋生的人,规规矩矩,不爱惹事。即使黑社会看不到她的诚意,那些市民也会看到,他们会认为她是一个老实、靠得住的人。不过,自打这一天后,她一連数天,都在把菜卖得所剩无几时,驶出自己的地盘,快马加鞭,把三轮车骑到城南来,然后在进入罗湖路路口时,像是要做慢动作那样,一秒钟一厘米地骑行。通往罗湖桥的斜面并不高,那些儿童只要稍微用力,就能把胯下的童车骑上去,可是万德珍就像遇上百慕大魔鬼三角区那样,怎么也骑不上去。她两脚倚在脚踏上,身体前倾,往上拼命地骑,可三轮车还是自己溜回去,溜到我家附近。这样她就得又一次“无望”地向桥上发起冲击。每当有人吃惊地看到这一幕,她就说:“看什么,还不帮忙搊一下?”人们和她开玩笑:“是搊你人呢,还是搊车子?”我现在知道,她这样费力地骑车上桥,是为了更好地瞧我家那幢规模宏大的楼房。如前所述,我们家没几个人喜欢这幢房子,但是当有人怀着崇拜的神情,仰视它时,我们还是像那些作家借别人的目光阅读自己的作品一样,在心里也把这幢房屋仔细品味一番。在仰视的那一刻,万德珍脸上发出光亮,她似乎在计算它的占地面积,以及根据房顶天际线的高度推算它的容积,设想它的主人会拥有怎样的家庭背景和人脉。“人在最激动的时候,会忘情地说出心里的想法。”①她说:“这屋值几多钱喏,得当我几多万颗青菜、几多万颗鸡蛋喏。”有人回应:“他屋里做生意的,不总是有几个钱的?”
我的母亲是遵照我大姐命令,到家里保险箱取现金途中,看见这位怪诞的女旅人的。这是她们第一次打照面,然而看起来就像早已认识。万德珍是从几个认识我母亲的人(包括施银)那里,预先知道我母亲长相的,因此,当我母亲从人丛中走出来,她有些猝不及防,用那双皲裂刚刚愈合的手抓紧龙头,向前蹬几步,似乎是在给我母亲让路,又似乎是在脑海中打捞早已准备的应对之词。在来之前,应该有人问过她:“你不怕人家发现你了?”她一定这样说:“那怕什么,我又不是做什么坏事。”我母亲只要是遇见陌生人,就会微微张嘴,露出一排用银汞补的牙和准不会错的笑纹,仿佛在说“你讲礼啊”。没有人对我母亲描述过这个骑三轮车的女人,但我母亲后来坚持认为自己在哪里见过她,甚至为此发誓。现在想起来,母亲之所以有这样的看法,大概是某天她们真的相会过,只是自己不曾留意,而对方的形象则留在自己的潜意识里。另外,根据一种迷人的说法,未来并不存在于未来,而是和过去一样,作为辖区,共存于我们现在的内心,只是过去被置于阳光之下,而未来潜藏在阴影中,那些未来我们注定要频繁相见的人物,其实在我们内心沉睡着。据说有些人早就认识要加害自己的人,而后者那时还没有起念,或者说还没有领受这样的任务。有的人为逃避这样的灾祸,选择离乡,然而恰恰是在逃亡的目的地,他看见杀手,后者为此起疑,因为根据计划,自己应该去被害者的故乡找他,没想到在这儿碰到了①。这位未来将成为我准岳母的叫万德珍的女人仅来几天,就消失了。她悄悄地走了,正如她悄悄地来。而我母亲因为一直琢磨这个似曾相识的人,在上楼后忘记了自己要干吗,直到我大姐打电话来催促:“叫你拿钱过来,还等什么呢?”
施银造访我家之后的第一个星期日,我母亲接到施银的电话,嘱咐我当日下午3点去龙泉路88号他家,和女方见一面。如果是在下午2点45分接到消息,我就会跳着下楼,驾驶弟弟的摩托车或者索性跑步,赶往那儿,这样,我这个人就会和当前的任务结合为一体,无暇去分心干别的,可我是在早上7点得知这一消息的②,这样,我就有了机会,去充分感受任务对自己的压迫,感受那种事实兵临城下的恐惧与慌乱。过去一段时间,我所悬想最多的,就是和井边女孩如何相处,这种悬想细致入微,不遗漏一点细节,而唯一不曾想到的,也是和她相处。朋友,也许你会为这句话感到费解,但对我来说,它却是再自然不过的,这就和楚国的叶公一样,他在生活中设想最多的是如何和龙相处,而唯一不曾想到的,就是和龙真的相处,以至于在龙出现后,他因恐惧而魂飞魄散。我呢,在眼见着和她的第二次见面——我原本以为,因为一些无奈的因素以及众所周知的困难,这样的见面注定要被推迟或无法实现——就要在屈指可数的几小时之后发生,心中忐忑不安,呼吸无法平静,眼睛求援似的这里瞧瞧、那里瞧瞧,有好几次我在答应人时声音也变哑了。我想,如果当时我的家人离开自己所做的事,专心来窥察我,一定会为我所受的折磨而拊掌大笑。事情离开了我的掌控,我从单方面悬想的主人,变成现实中一个将要发生的事件的参与者,甚至可以说,还不是参与者,而只是一个彻底的被检测方、被评价方。我从一名皇帝变成应试者。我怕自己言谈不得体,怕口齿不清、不能逻辑通顺地说完一句话,怕举止像个老实坨,怕长相和家庭背景和她的期望尚有距离③,怕被現场过于严肃的气氛压垮,怕出现意外的岔子④。我害怕它们发生,同时害怕把害怕表现出来。对有些人而言,他固然害怕糟糕的事发生,却能做到在它发生时面不改色。我却做不到。我总是在害怕的事发生前、发生时、发生后,充分地让害怕展现出来。就好像我是一块被害怕占领的领地,完全失去了自主权。我听说有人因为不能克服害怕,而放弃要去做的事。特别是那些被认定为性格内向的人。在当时,我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彻底的内向人,我几乎没有和家族以外的异性建立任何牢固、长久的联系,如果建立了,那就意味着我在和对方恋爱。不像现在的我,脸上虽然还像日落时的天边,时而残留一两朵红云,但总体上已经当得起“脸皮厚”三个字了。
我之所以在相亲这一天去了施银家,等下你们知道,实际早到了不少,还是因为来自内向的阻力远远比不上来自恋爱的吸引力。另外,我也不想成为永久的笑柄,被人指指戳戳。一个男子仅仅因为怕羞而逃避相亲,难道不值得让人大笑一场吗?朋友,你知道,在县城,有一套通畅、灵敏的信息传播系统,它每天被擦拭得锃亮放光,静心等待新的丑闻发生。我为一个女孩得了相思病然后又在有机会和她牵手时选择逃避,这样的事发生,不足以让两个认识的人在十字街头停下来好好聊上一刻钟的吗?不值得四处传播吗?何况,这个我还是公安局的。这样的传播一旦发生,这件事就会成为我的印记,提起“不敢去相亲的小艾”,恐怕比提起“头发有点黄的小艾”,更容易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响应。心术不正的人见我软弱成这样,说不定还要扮成狼来吃我。古语云“人善被人欺”,说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因此我走到盥洗台的镜子前,一边怒视自己,一边挥拳:“你——一个人——连死都不怕,还怕去见个女伢儿吗?”
我挑选了很久的衣裳,最终决定穿警服去,只是摘去警衔。这并非因为我有很多衣服可选,权衡不下,而恰恰因为除警服外,我再也找不到一身适合社交的衣裳。我的衣服一般由家中的女眷添置,可是她们在商场把衣服揉来捏去,瞧得差不多,又说:“老柱发那么多警服,买它做什么?”我母亲用钥匙打开弟弟卧室,让我挑弟弟的衣服穿穿看,我试了几件,倒也穿得下,就是袖子有点短,胳臂施展不大开。这种穿上别人衣服的感觉很怪,就像在穿上它的同时,把自己的灵魂也卸下,去努力地变成那个人。又像是穿上用以约束精神病人的紧身衣,穿上就意味着入住一座牢笼。因为感觉不舒服,我扯下衣服,丢在弟弟床上。我这样做,也是在向这些吝啬的女眷示威。我的母亲说:“怎么样要不得呢?穿起来不是挺好的吗?好看呢。”我没有理她。下午两点,我出发,从罗湖路拐到老正街,往二小走去。我在我那为数不多的日记里找到这一天的记录,显示当天气候晴间多云,最高气温27摄氏度。我记得日光不可逼视,仿佛多盯着看几秒,眼睛就会瞎掉。又仿佛光不是从太阳本身发出,太阳只是作为一面镜子,把照射到它身上的烈火一般的光,折射到我眼前的地面。我父亲在四季春开批发部时,曾在附近的边街(现更名三贤路)租下一间作坊,我和弟弟常去帮着熬糖。我记得每当大锅内橄榄色的糖水煮沸,表层就会往空中迸溅,又黏稠又烫人,我们要是不小心躲避,手上准会烫出泡来。当我经过二小附近那四条马路碰头的环岛,往龙泉路北段走去时,日光也是这样,像滚烫的糖浆在我脚前溅开。我穿的是长袖衬衣。我真应该穿短袖衬衣,可是现在室外除开那些不讲究的搬运工,没有一个人穿短袖衣服。我感觉体内到处燃烧起炉火,它们烤炙着身体内壁,使我的皮肤感觉刺痒。我以为自己一定会出汗,可是当我摸向前额,又没摸到预想中的汗珠。我只是在皮肤上感受到一点点儿湿意,然而就是这么一点点儿湿意,也足够让我自感油腻和恶心了。
我只用20分钟就抵达施银家门前,这还是有意控制了步伐,设若以平时速度行走,恐怕十二三分钟就走到了。我并未敲门进入,而是在附近游荡。我来得这么早,一是因为在家里坐得太久,备受未卜之事的折磨,我需要依靠到室外行走来摆脱煎熬,尽管这种摆脱只是一种幻觉性的摆脱;一是因为怕迟到,然而在到达后,我又怕提前进入会影响别人手头正在做的事。我们知道,那些尊贵而重要的人,日程总是安排得满满当当,有的计划甚至提前一个月、提前一年就已制订,而留给处理它的时间往往不到一个钟头,有的只有十几分钟。有些事之所以安排在这会儿处理,是因为在这会儿它才能成为另一件事的起因,或者在这会儿才能对以前做过的另一件事形成有力的呼应,使后者不至于湮没。贵人精心安排的生活使我想起对时间和剂量有着精密要求的炼金术士,以及在钢丝绳上骑独轮车的演员,我们在非预约时间贸然闯入,很可能会使这种保持着危险平衡的生活,“好像一个水晶宫被炸毁了”①。或者说,这样周密安排的生活是一件无与伦比、极易损坏的杰作,“宛若威尼斯的彩绘大玻璃,只要走个音,就足以将其震碎”②。那么他对我表达愤怒和仇恨也是必然的。施银虽说不是书记市长、达官显宦,但他在我们瑞昌也是出名的能人,有很多事需要他去撮合与调停。因此我这样进去,有可能使他不快,进而,可能导致他取消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与女方见面的计划。朋友啊,你以后会知道,遇事提前到达并且在附近游荡,是我的本性,是我身上难得具备的几种美德之一,我总是像工人在剧团演出前早早把器材担到戏台前一样,早早把自己担到约会地点。我现在问自己,在已走过的40多年人生里,有没有发生显著的、让人不快的迟到?答案是没有。我打定主意,在下午2点50分轻轻敲响施银家的门,这是一个合适的时间,太早的话会打搅施银,太晚又有可能与女方在门前撞见。
我在龙泉路上游荡,不时窥看那幢风格与附近楼房迥乎不同的房屋。龙泉路的北段这会儿准确说,还是乡村占比远远大于城镇占比的城乡接合部,路两边仍保留不少稻田、荒地,甚至还有一家不知道是不是要永久停业的砖瓦厂。民居有的十几家连在一起,有的三四家连在一起,有的是楼房,有的是瓦房,其中一家瓦房,一侧窗户被扩开,改造为小卖部的营业窗口,使我想起我家最早在李艾村开的百货小店。瓦房的屋顶形如两道顶部相交的斜坡,便于雨水淌下,楼房是平顶,屋侧装有排水管。施银家很难定义是什么房,它跟楼房一样高,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屋顶却是坡状,盖着灰瓦,并且,房子也未分层,只装了一扇窗户。远望过去,它就像是一顶没有轿杠的巨大的轿子。施银家不与谁家接邻,显得孤傲不群。当时,我正盯着门楣上贴的菱形斗方辨认,初看,上面只写了一个字,看起来就像一只船载着高高堆起如麦垛的财富向左航行,实则它由四个字——招財進宝——组成。我正这么仰着瞧它,不防施银推开深蓝色的铝合金窗户。我本能地向右转,将自己扮作路人,行走起来,就像过去一段时间我一直在这条路上埋头行走一样。施银夹着长烟斗,对着窗框敲打,把烟灰敲落到窗外的地上。就是在这时,他认出我了。“哎,是柱嘚不?”他冲着我喊。我怪不好意思地停下脚步,朝他挥手示意。施银说:“你这伢儿好玩,来了也不进门,快进来。”于是我搔着头走向他家。
几乎在我走到的同时,那扇过于高大——总得有2.75米高吧——的粉红色铁门就为我打开,显然,它还只是刷了底漆。我踏进这扇大门,自感卑微弱小如螻蚁。“快进来。”施银说。他身上穿着一件蓝大褂,这衣服搬运工穿得最多,他们总是穿着它肩扛成袋的糖、盐或者肥料走来走去,我们家因为经常需要自己搬货,在批发部准备了三四件这样的褂子,后来我母亲说平时穿在外边也好,可以为里边的衣服挡下龌龊,于是我父亲就把它当外套穿。我记得自己在省公安专科学校念书时,一天,父亲前来送生活费,他从打货的龙马运输车——坐这样的车来已经很丢人了——下来,走进校门,一路用极为蹩脚的普通话自我介绍“我是艾国柱的爸爸”,把他遇见的每个人几乎问遍了,才找到我住的宿舍楼。当时,在宿舍楼前的空地,密密麻麻蹲着打饭回来吃的同学。我父亲穿着这样一件肩上还留着扛包印儿、蓝得晃眼①的长褂走来,他没系腰带,大褂被午间的风吹得向后蓬起着,他像向海伸出手杖的摩西,那些蹲着的海水便分开,并且在他的左右做了墙垣。我已经忘记自己当时在做什么,我想我还挺笑逐颜开的。我们108寝室的室友在端着饭盒一起吃饭时,常去议论某个从宿舍楼栅栏外匆匆走过的低年级女校友,知道名字的就叫她名字,不知道的就选择她一个显眼的特征发明一个外号,我怎么也想不到,我的父亲会在这时朝我走来。我就像被死神推了一下,“惊得在原地一动不动,像钉了钉似的”②,我感觉有另外一个人在替我履行向父亲致意的义务,那个人用极为含糊和微弱,仿佛是弥留之际的口吻对我的父亲叫道:“爷。”吃饭的同学几乎都站起来,有的走过来,假装是路过我们去厕所清洗餐具,有的踮起脚尖,或者“恨不得登上座椅,好看个清楚”,仿佛在观看什么“阅兵仪式或大奖颁发仪式”③。我想他们对自己的所见一定铭记在心:一个可怜的乡下人或者是在码头干活的工人来看他的儿子艾国柱了。这种误解是没有办法去辩白的,我不能对他们说我父亲其实是做生意的。这样只会带来进一步的讥讽:“看来生意做得还不够大嘛。”我知道自己在这所学校所有的体面,可能顷刻间毁掉了。多年后(2012年),无论我怎么以“舟车劳顿”为由劝阻,我那已经中风致残的父亲还是赶到宜宾,参加由我岳母操办的回门宴,并且拽着死去的半边身体,上台,用古里古怪的普通话发表祝词。女方的亲朋好友都静下来,眼瞪瞪地瞧他,我想他们都在猜测我的来历,好回去议论郭家的女儿都嫁了一个怎样的人。我保持着严肃的表情,感到没办法再耻辱了。我在心里一再地斥责这位倔强的老人。直到现在,我的父亲已谢世四年,我仍然不能原谅他的这种倔强。朋友,把这些原原本本地写出来,而不是把它涂饰为一个温情脉脉的故事,我认为才是体现了写作者的道德。我宁愿让人指斥我是一个自私、虚荣和亟待改正的人,也不愿意用身上并不存在的美德来掩盖这样的丑行④。但是,同样是这样一件蓝大褂,穿在施银身上,我却感觉不到寒酸和丢人。我因此想道:一个卑贱的人穿简陋的衣服,是没办法表达出豁达的,只有那些有地位的人穿,才能表达出来,正如一个没有成就的人,他自嘲起来是没有意义的。这件蓝大褂的下摆快盖到施银的膝部,施银叫我去看那衣服的腰部,问有没有看见一道缝合的线,我凑过去——这样像高度近视一样凑到物体前看,是在表明我对对方下达的旨意有一种认真执行的态度,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事——果然看到有一道蓝色的线隐没于褂子的蓝色中。“你也晓得,给我做衣服几难哩,”施银说,“这实际上是把一件蓝大褂剪掉一半,缝到另一件完整的蓝大褂下边,缝成一件。”施银的两只圆蹄是一直插在口袋的,说话间,他猛然掀开没有扣扣子的大褂,我颇为惊骇,以为要看见他的下体,孰料看见的是一条鲜红的运动短裤。“这裤子合适吧?你猜是谁的裤子?我也服了人真会谋,是我们市出去的作曲家李松帮我谋的,说是我国著名篮球运动员穆铁柱穿过的短裤,浸着穆铁柱帮助中国男子篮球国家队夺取亚锦赛冠军所流下的汗水。你还别说,穿起来合模合式,我在屋里总是穿着,舒服溜了。”施银说。
我记得很清楚,在施银家门首,有一道笔直的分界线,将室外耀眼的日光和室内浅棕色的阴影分开,这同时是一道气温的分界线,我跨过这道线,感觉盖在肩背之上一层暖烘烘的热气瞬间被揭走,取而代之的是一阵穿透骨髓的阴凉,人好像走进一个溶洞或者一间冷藏室。我想退回到门外,去接受刚才还感到憎厌的阳光的晒照,正如后来从室内出来,又想反身去享受那宜人的清凉。和这种阴凉相匹配的是一进入室内就不由自主去仰望的高敞屋顶,一道圣洁的光穿过玻璃瓦照进来,落在地面,尘埃在光柱中翻转、浮游。我体会到建筑物所形成的内在崇高感,这种崇高感,日后在我走进寺庙、教堂、被辟为景点的宫殿时也能体验到。在还没弄明白为什么肃然起敬、对谁肃然起敬的情况下,我就已经肃然起敬起来。我微微仰头,半张开嘴,双手自然垂下,踏向一尘不染的大理石地面,生怕自己制造的声响——包括言语、咳嗽声、脚步声、稍显粗重的呼吸声——都会破坏这已存在千年并且仍将赓续下去的宁静气氛。倘若身边有同行的小孩,我可能还会叮嘱他也和我一样,保持最大限度的肅静。施银家的室内显得空荡、开阔。一张四腿的酒店用床摆撂在东北向的墙角,显得非常遥远,白床单上叠着一床毯子,大概施银晚上就盖这么多吧。在大门左手边的墙面,钉着四五十个鞋托,每个鞋托上放着一双鞋,主要是皮鞋,也有靴子、翘头鞋、布鞋和木屐,鞋的颜色主要是黑色和棕色,也有个别是浅绿色或者像车厘子那样的暗红色,不过那时我并没有见过车厘子,就是松子和开心果也只是刚刚见到。“你们的皮鞋都是长方形的,我的是圆的,只有你们的一半大,”施银说,“这些都是四海鞋厂的矮子有心,带师傅上门,给我的脚量好尺寸,专门手工制的,用的都是好皮,有的我怕成本就要七八百。你看还送了我这么多鞋架子,跟开皮鞋店一样。”大门右手边,靠墙角处放着一个长大的衣柜。大门对面,或可称为中堂的地方,摆置着一张长茶几,一般人会在那儿放电视机,施银放的是一台巨大的收音机,这台有着豹纹花面布和众多调谐钮的老式收音机让我想起严娜,她家也有一台,似乎还要更大,搬运需要动用两个人。我走进她家时,赫然在目的就是这样一台用罩布微微掩住、有着古怪脾气的老古董,我仿佛看见,“当收音机的音效出问题的时候”,严娜的父亲“就会用手拍打机壳的侧面”①。我想到她一家对金子般的生活的深深怀念——想一想,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个家庭拥有这么一台收音机是多么有面子的事啊——以及家道无可奈何的中落。我为自己深感惋惜,我意识到,越是这样的衰落人家,越在乎自己的城里人出身,他们眼里瞧不上一个从乡镇迁徙到城里,并且家中一直在农村保留有房屋和农田的年轻人。也许情况并非如此,也许是因为别的原因,这样的原因可能有好几个而不是一个,严娜才不爱我。我在写作时总是尽量按自己真实想法来写,也注意去保持客观性,但只要笔在我手上,我就很难说自己不是在诬蔑别人①。施银家在中堂最中心的位置搁收音机,反映的只是他的生活风格,而不是家境。他可以在那儿放电视机,甚至是最大最贵的电视机,也可以放收音机,他选择放收音机。正如他说的:“我不晓得为什么,一看电视就累,死出眼泪,我索性就不要电视。”同样的话要是由严娜的父亲来说,就是自我安慰了。在施银家的茶几上还搁着一只插着金属吸管的鱼缸、一筒茶叶、一套文房四宝、几条中华烟以及七八本书。房屋正中偏北一点儿的位置放置着一株巴西木,我只迟疑片刻,就明白它是从我家搬过来的。我仿佛听见我的父亲和我的姐夫一起把它搬进施银家时,我父亲对它极尽美言,而施银也带着欣赏的目光打量它,说:“果然啊,我还真没见过,是个好东西,让你们破费不说,还让你们这样老远搬过来。”一大群颜色暗淡的虫子,把它当成空军基地,围着它不停地起飞降落,证明我母亲对它下的负面评价并不轻率。不过,就这么几天,巴西木的叶子已经变得更大、更阔和更绿了,那绿色浓得简直要从叶片边缘滴下来。这也证明这样的观赏性植物更应该待在施银家,而不是我家,所谓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花草树木亦如是。在屋心靠南一点,摆着一张可调节靠背的长竹椅,想坐就摇起靠背,想躺就摇下去,椅子旁搁着边几,上面放有两只备好茶叶的瓷杯,想必是招待我和女孩子的。竹椅旁另放着两张带靠背的木椅,施银指着其中一张——那似乎是浮士德坐过的哥特式房间里的靠背椅——对我说:“坐,柱嘚,还客气什么呢?”我因见他未坐下,故也未坐下,只是嗯了一声。
恰当此时,靠近房屋东南角的后门被拉开,一名系着皮围裙、长着铁灰色头发的女人走入。她把拎着的热水壶搁在收音机旁,拧开茶筒盖子,抓了几大把茶叶丢进空鱼缸,最后一次抓时,她用眼睛请示施银,施银说“遗②一点儿”,她就微微松手,让手里的漏回一点儿到茶筒,他说“遗多了”,于是她伸另一只手从茶筒又抓一小撮出来。“这样差不多不?”她问。她做的是一件精微玄妙的事——正如施银说,茶叶多一根少一根,味道就有了天壤之别——嘴脸现出的却是一副戏谑的表情。这是颇值得玩味的表情,从这表情里,我既看出她作为仆人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也看出她作为年轻几岁的人对年迈者、人类对畜生那带有亲昵气息的嘲弄。也许,嘲弄是以忠诚做底的,正因为如此,她才敢对主子如此放肆。或者,是施银觉得她称手,有离不开她的地方,故而导致她的行为越发放诞和不庄重,正如当初大余涛觉得她施银称手。这样的称手也包括她从不勒索什么好处,甘心等待主人来安排。又或者,她有可以挟制他的地方。甚至或者,他就是脾气一味的好,甘于忍受他人对自己的伤害,只要这伤害不至于让他伤筋动骨。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的观察来核实。如此这般好了,女人将热水壶里银光闪闪的开水倒进鱼缸,缸底的茶叶便像肥大的青菜叶子竞相盛开。施银挈起衣裳,迈开戏台上老生那样的八字步,走过去,坐向女人端过来的圆靠背藤椅,曲背,咬住插在鱼缸里的吸管,嗖嗖地喝起来,一会儿喝掉大半缸。“正午喝这样的茶不晓得几舒服,”他扭过头来对我说,“你要喝点儿不?”我慌忙摇头推辞,但是女人已经拎着水壶走过来,对着边几上的一只瓷杯倒进去热水。“我喝了夜里死困不着。”我说。其实我早已口干舌燥,想喝水,并且,我也不确定喝了茶晚上就一定失眠,要使这句话说出来准确无误,还需对相关情况进行更多观测。“又没要你夜里喝。”施银说。说话间,女人把水壶撂在地上,抽风似的搔大腿根,然后去盆栽旁边,像敲钹一样,张开双手,一连拍打数下,拍死好几只虫子。她说:“这树不晓得几惹蚊子,死蠚人。”施银说:“只要是树,不都是这样?哪里有树不惹蚊子的呢?你平时不关好门窗,蚊子不就进来了?”施银这样说,隐含着批评,因为女人进来后并没有随手关上后门。女人说:“我怕不是啊,是这树自己生蚊子啊?”施银说:“说笑话,树哪里会生蚊子呢。”女人未再申辩,说:“要不我搞张粘苍蝇的纸来,要得不?”施银说:“你放那儿试试,我看有没有用。”女人从后门出去时,施银叮嘱:“郝①姐,趁着两个伢儿在,你等下扯点地菜,馇几个鸡蛋,要得不?”女人回道:“那有什么要不得呢?你怎么说,我就怎么谋。”施银喝完茶,走回来躺进竹椅,用一只蹄子轻敲竹椅扶手,说:“柱嘚,广东人最喜欢这样,趁着滚水泡开,把茶喝下去,哪怕是后来一个个得了咽喉癌,也无所畏惧。要是茶后再抽一根烟,你不晓得几舒服啊。”然后他示意我从边几下面的横板上,取出一支有着长竹管的烟斗,并把烟丝塞入银制的烟袋锅(它做老人头状)内。“筑②得越紧越好。”他说。如此这般好了,他含住咬头,把烟袋锅对准烛火,火苗刚一接触烟丝,他就猛吸一口,只见烟丝好像是灯泡内的钨丝,通红地一亮,瞬间化为白灰。“你去帮我磕掉呢。”施银吩咐。于是我握着烟斗来到窗前,用脚将一只留有脚印的凳子拨到窗下,踩上去,拉开窗户,把烟灰磕打到窗外。就在这时,我看见自己日思夜想的女人穿着鹅黄色的裙子,正张望着路面上是否有车,从远处的公路对面斜着走过来。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抿紧嘴,脸涨得像红彤彤的番茄,并且这种红在很长时间内未曾消退,眼睛也如中邪,直勾勾看向空中某处。当我走回到坐处时,从施银的脸上露出极大的惊愕。他问我:“瞳孔睁得这么大,你这是怎么了?”我摇着头,面无表情地说:“我没什么。”施银说:“你这样子和你爷一个样。”我记得每当我父亲思考某件事而我祖母关切地问他时,他总会面无表情地回应:“我没什么。”从父亲的脸色和声气里,看不出恼火和不耐烦,也看不出感恩。也就是说,那外在的问候并没有进入他内心,这时与其说是他的大脑在指令嘴巴回应我祖母,还不如说是那张嘴自己在回应我祖母。有时,我的祖母还没开口询问,我的父亲就把回应撂在那儿了:“我没什么。”我父亲就是这么专注的。我和他一样。只不过父亲专注的是生意场上像丝线一样缠绕的事务,而我专注于恐惧。在确信自己将要上台演讲、去面试以及与自己有意的女子单独相处时,我往往提前多日感到恐慌,有时甚至能提前一个月。这种恐慌的提前量和年龄的增长成反比,今天,我不会再为这些事预先失眠,遭遇这些事好比是让护士打一针,只有针头扎进屁股,我才会为那蜜蜂蜇过一般的微小痛楚,象征性地叫唤一声。这样哎哟地叫唤一声,似乎还是为了表达一种童年不再回来的乡愁。未来,在我们家为订婚而举行的小型酒宴上,施银对我说:“你还别说,当初你从我家窗子那里下来的样子把我吓到了,你走过来时,眼睛子是看着我的,又完全不是在看我。”
回到这会儿,施银指着边几上放着的一本书,说“你看看呢,看得懂不”。我抓过它来翻,书里每一页都只稀疏地印着几行字,我与其说是在看,不如说只是做出看的动作。我完全沉浸在将要降临的事实中,感受它对我的压迫。之前,因为要和施银这样的尊者交谈,听候他的调遣,为他做一些诸如点烟之类的事(你知道这些都不是小事,在言语和行为上出现任何不当都会造成失礼),我精神高度专注,以致忘记还要相亲,或者说,相亲这件事被从心中暂时移走了,我的气息因此平和起来。可就在刚才,就在我忘乎所以时,我偶然走到窗前——一切的发生就像在噩梦里一样啊——发现她像职业杀手,带着自己总是不曾放人鸽子的行业态度,从事物的遮蔽处,从地下,从阴影和迷霧中,不急不慢并且成竹在胸地走出来。其准时无误,有如循环千古的因果报应,几乎到了不差毫厘的地步。
在这一刻,
“她” “追杀”
“下午3点”
三位一体。不是我迎向“她”“追杀”“下午3点”,而是“下午3点”“追杀”“她”沿着一条经济、直接并且无情的路线走向我。我就像蜷缩在武警裤腿下的待处决者,慌作一团。我所有为迎接这一会面而准备的策略、战术和招数——它们要么强调进攻,要么突出防守,都是在心里过了一遍的——全部失效了。她一定是从公路那边三步并作两步走向这边的,高跟鞋在路面上踩得叮当作响,她一边走,一边用眼睛去搜索龙泉路88号的门牌号。这样的路程走完,她就会举起一只手,像死神那样有力地叩击大门。可是当我数完她要走的步数,却没听见什么敲门声。在我以为她还要踌躇一番时,门又被直接推开。进来的不止有她,还有西移的日头所发出的照得人两眼发花的光芒,它在室内留下一块金黄色的几何图案。她在推上门的同时,对施银朗声说道:“施银好叔,我算不上迟到吧?”就在她说话时,从不知道是挂在哪儿的钟那儿,传来当当当三声鸣响。她的话是“穿过”这突兀的钟声“传到我耳朵里的”①,其中某个字和钟声融为一体,形成合唱的效果。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好比是一件货物分两次支取,只有这声音到来,它才算到齐了。之前,我在悬想她时,按照她已有的外貌、年龄、气质,为她配置了一个大致不会差的声音,用这样的声音与我对话。如今,她的“真声”驾临,那个对付着用的“替声”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得说,初一听起来,它让我日思夜想的人变得陌生,就像今天来的不是她,而是另一个人,但紧接着,仿佛是经过必要的组装,它和她浑然一体,变得再也无法分割,一刻也不能分离了。她的声音偏高,足以确保每个人都听得见,又不至于高到吵嚷的地步。如果比之于简谱,就是在哆来咪这些基本符号的上面加上一个小圆点。我能感知这样的声音是自然释放出来的,没有经过多少压制,它带着一名少女对正在经历的社会的好奇与激情,有如新招募的水手热爱大海,喜欢用手去感受撞击到船舷上的浪花。它反映着一种像石油那样源源不断冒出、需要不时加以耗散的活力和元气。当然它也反映出一种鲁莽,我想,在漫长的步行中她一定对进门后要说的话有所准备,但等到具体的话说出来,还是给人一种张嘴就说、口无遮拦的感觉,这在以后还会得到屡次证明。施银从躺椅上坐直,既是对她,也是对我,说:“迟到什么呢,正好3点,我就说你是最准时的。准时是你这个女伢儿的好。一个人在单位,准时无疑是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素质。还有,从装订档案方面也看得出来,春嘚你是最过细的,文件都蹾得齐齐的,系起绳子来又紧又直,别人家系的,全是斜的。”那后来我知道叫欧阳春的姑娘说:“谁叫我是女伢儿呢?”施银又说:“你看你牙齿几白啊,白得发光,你再看我的。”说着他把嘴咧到耳根,露出一口大长牙。“有的地方漆黑的啊,”他接着说,“吃烟不是什么好事。”
他们说话间,我没有抬一下头,我装着在全神贯注地看施银让我看的书,“这样便可以避免给人造成对他人视而不见的印象”①。书页上面,稀稀疏疏地印着几行英文字母,我一个单词也不认识。而其实呢,我的脸已经憋得通红,简直是红得没法再红,那脸颊在她进来前本就有一层红色,现在她进来并坐到我身边的空椅上,新的红色便如汹涌而至的浪潮,一层叠一层地铺盖上来,而且一次比一次来得猛烈。我当时想,如果任由这张脸一直憋下去,它会不会像膀胱那样,因不堪重负而爆炸?我还想,世界上会不会有人仅仅因为无法遏制脸红而痛哭、抽搐和晕厥?我会不会成为这不幸的实例?和脸红一起到来的,是呼吸变得粗重,从我的鼻腔发出怪异的鸣响,就像风过于猛烈,在穿过涵管时使后者发出鸣音。气流呼出之后,我甚至能看见它在空中摇摇晃晃的样子,那种摇晃使我想起大阴天被风刮得啪啪直响的旗帜。一些电影在表现男女行欢的情节时,往往会让男人发出这样的呼吸声。有时,镜头里只看见一顶红帐,而帐子内响彻着比马喘气还响的呼吸声。我这样呼吸是因为紧张,而他们除了紧张,还有兴奋和激动。另外,害怕也会使人发出可怕的呼吸声。我很喜欢1987版的电视连续剧《红楼梦》,第34集有一个细节,在和族人合计元妃薨逝之后皇家所表露出的微妙细节时,贾赦(李颉饰)闭上眼,任粗重的呼吸从鼻腔冲撞而出。从这样的呼吸声可以读出他对自己和家族行将灭亡的恐惧。施银朝我看了一眼,继续去和女孩说话。他的这一瞥真像是荆轲在咸阳宫殿前对秦舞阳的一瞥啊,我仿佛听见他在心里说:“怎么紧张成这个样子,亏得你还是一名警察。”须臾,我又幻听到他说:“那么好,这个恋爱(既然)你不会谈,我就替你谈了。”今天想来,以为别人都在用好奇而专注的目光盯着我的窘态,只是因为我神经过敏,就像爱伦·坡在小说《泄密的心》里写的那样:“对!——我神经过敏,非常,非常过敏,十二万分过敏。”②实情是他们并没有太关注我的窘态,即使关注到,也不会特别在意,把它当成多么大的事而存放进记忆,或者拿去跟人嚼舌头。我应该这么想:既然我一心关注的是自己的表现,那么他们关注的,难道不也一样,是他们自己的表现吗?现在回想,在这半生里,我起码上台发言超过五十次,其中有二十五次,我是忍着脸红把话说完的。可是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人过来跟我说:“你的脸红得很呢,怎么紧张成这个样子?”我也知道一些人,在社交场合容易局促,比如作家S、记者H、北欧一位译者R、浙江一位读书人M、我的老师之一W,但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也未见有谁拿他们取乐。有时,人们还会觉得,一个容易脸红的人相对老实和可靠。
过了一会儿,施银笑吟吟地对我说:“这书你看得懂不?”他和气十足的话语缓解了我的紧张。于是我认真去看手里抓着的书(此前,我不过是将目光搁在书页上),我这才知道它是一本收录拉丁文警句的书,其中一行是:Ab uno disce omnes(知其一便知其百)。施银说:“是不是很有意思?这样,我介绍你们认识。”于是我在施银介绍她时对她说“你好”,并接着说了几句我现在已经忘了的话。这是自她进来以后我第一次开口说话,这些话——很明显——都是从我的唇齿之间发送出来的,可我觉得它们不是我说的。我对它们感觉陌生。在它们由字联成句、由句联成段往外溜时,我一直盯着它们看,生怕它们闯了祸,坏掉我的事。我为此捏了一把汗。就像我因为可以想见的原因不能及时出场,有一个人扮演我,我担心这个顶替者不能胜任。在看到女孩并未察觉到什么异常,或表露出狐疑后,我悬着的心才慢慢放下来。那天,欧阳春一直面朝施银端坐,不但对施银说的话洗耳恭听,还会主动以焦虑或诚恳的姿态去请教施银一些看起来不能掉以轻心的问题,比如,“施银先生,在和领导相处方面,可以对我提出有远见的忠告不?”这让生性爱卖弄的施银禁不住更加欢喜,倾箱倒箧地,多说了很多的话。这样就削减了我说话的任务或者份额——把我撂在一边,不是让我尴尬,恰恰是缓解了我不得不去说话的尴尬。施银的身体主要对着欧阳春,小部分对着我,我的身体一半对着施银,一半对着欧阳春。我不敢一直盯着我朝思暮想的女孩看,我只是借抬头的机会,让目光在她的脸庞和身上停留一会儿,仿佛这是不得不去做的事一样。我敢确定,在整个交流过程中,她都没有转过头来看我一眼,即使用余光过来瞄也没有,但我又相信,她内心像巡逻队摇动探照灯盘查走私船只一样,把我打量了一番。
她一直侧坐在我面前,只在郝姐过来给她倒水时弯着腰站起来一次,直到那銀亮的水倒满瓷杯,她才又坐回去。郝姐从后门进来时,朗声说“来了啊”。欧阳春朝那声音觅去,我“仿佛看见她扭头的动作在虚无缥缈中留下了优美动人的线条”①。她以同样的热情回应郝姐。我来的时候,郝姐并没有和我打招呼,不过在这次离开时,郝姐对着我朝施银努嘴,脸上做出很多怪相。
那天,我利用十几次抬头的机会,好好端详了侧坐于我面前的她,像一名美院学生利用有限的时间,去频繁观察摆着一种姿势的模特,只是我手中缺乏一支画笔。今天,我却可以用记忆的画笔,把当初的她描绘出来。这一天,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有着旺盛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由高亢的说话音调、富于弹性的皮肤、明澈乌黑的大眼睛、清新逼人的体香、灵敏的动作以及丰茂的毛发体现。我想单独来说下这毛发,她的头发比一般女人多出不少,可以说一拢一大堆,并且富于光泽,这样一头有光泽的秀发,使我想起好天气时高原上快速流动的充沛的河水。她在眉头、鬓角、后颈那生长的毛发也比别人多,鬓角处的碎发保留了风吹过的微微弯曲的形状,使我以为它们仍然在被风吹着,在轻轻舞动。然后——这是很重要的——在不该长毛发的地方,比如唇角和手臂,她又恰好生长不来它们。拥有一头浓密头发的女人是多么生机盎然、多么吸引人啊,我几乎记得人生所有遇见的拥有这种禀赋的女人,她们简直是人类中的“汗血宝马”。而那些头发稀少、打不上头揪、盘不出发髻的女人,又该是多么不幸哪,特别是那头皮还像老僧一样油光发亮,她们每天犯愁的就是如何用梳子把头发梳成还过得去的样子,她们在发型师的怂恿下——这样的怂恿,有时不过为了多赚几个钱——普遍烫了发,她们总是趁人不注意,闪身进入帽子店,去研究它们。在梦中,她们盼望像农夫插秧一样,在颅顶栽出一头可以甩动的黑发,像歌曲里唱的,“黑头发飘起来飘起来,闪着光追着风流动着爱”,或者“黑头发甩起来甩起来……阿佤姑娘的黑头发是会跳舞的黑云彩”。然后,在翌日清晨,因为不得不面对镜中那不变而赫然的现实,她们重又变得抑郁。可以说,在头发的分配上,最是体现了上帝的偏心。我还想补充一句,我曾经见过一位歌利亚般身高体大的女士,在事业成功时她背曲腰躬,在事业走向低谷、公司行将关张时,她却挺直脊梁,变得开朗和自信,镇日在朋友圈发自拍照,原因是她植发成功,拥有了一头如狮子般浓密的秀发。我想这种舒展的心情,比之卧床数年的病人下地走路,比之刑满释放的人终于呼吸到新鲜的富有流动性的空气,不会输上半点儿。
紧接着,她——欧阳春——给我的印象是装扮上的不合时宜。我记不清她具体是怎么化妆的,不过,那种由妆容传递出的怪异感至今还留存在我的记忆,看得出,她在化妆时有些异想天开(好比是幼儿园的孩子用蜡笔照着镜子画了几笔),又有些气急败坏(因为化妆材料匮乏,有些地方她不得不潦草对待)。这说明她对化妆这件事不熟悉,却不代表内心不向往,很可能这种向往,被她母亲恶狠狠的交代给吓得不敢表露出来,比如她母亲这样说:“欧阳春你可别给我整得跟个妖精一样啊。”当天,她穿一件鹅黄色的厚呢料连衣裙,我从来没有在小城,看见有人穿颜色如此跳脱的衣服,就是在省城也没有。我仿佛看见,在她掏出积攒多年或者是从母亲那里好不容易申领到的钱,把它买下后,店主暗自松下一口气。进这样的衣服来卖是不可原谅的,很多天以来,每当店主用鸡毛掸子掸它上面的灰尘,都恨不能给自己来上一耳光。店主屡次打折,从九折一直打到两折,均未能改变它无人问津的命运,最后把它搭在别的衣服上白送,也没能把它像瘟神一样送走。店主想过要把它扔掉,或一把火烧掉。然后,一个明显是没什么经验的姑娘进来,站在它面前。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在姑娘心里出现了一种微弱而模糊的心动,这件衣服的样子和颜色可能和她童年时思慕的某件事物有相似之处,但她不记得是什么事物,是在几岁见过的,有可能是一件玩具,也有可能是什么食品。她带着对这件事物的兴趣,而不是对衣服的兴趣,停留在衣服前的。店主端详片刻,好比是神奇的催眠师,过来问几个问题,就把少女的记忆全部召回。然后,店主针对少女在审美上出现的这一点点偏好,百般地奉承,比如说“只有不会穿衣打扮的女人才害怕颜色”①,打消她的顾虑,并取下衣服,像伺候老佛爷那样伺候她去试穿,直弄得少女信心膨胀,觉得一穿上它就能在社会生活中取得质的突破,就能上天,因而非买它不可。甚至,少女当时站在这件衣服面前,完全是出于无意,不过店主还是运用伶牙俐齿,在她内心的荒地生生垦凿出心动来。当少女乐颠颠地拎着这件垃圾离开后,店主朝街道两边张望一遍,拉上卷帘门歇业,为的是怕对方反悔找回来。兴许在店主心里想的是这样的话:“每个人成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今天付出,就是明天付出,不付出,根本无法成长,既然如此,那就让我来引领她付出这个代价吧,我这也是行善,帮助和促进她成长。”②
我想说,促使她——欧阳春——下决心买下它的,还有它的两用性。呢子料有我们的指头那么厚,使得它在严冬和初春都能穿出来,这样她就不用在冬春两季各置办一件外装。可现在与其说是春天,还不如说是夏日,穿着一件铠甲似的裙子顶着烈日走过来,定使她出汗无数,要不她也不会总是下意识地拿餐巾纸去擦前额和后颈。后来她还把边几上用来垫茶杯的材料纸捡起来,慢慢地折它,并且捏着它,当作扇子,朝脸颊轻轻扇去。我想这样做可能是为了缓解谈话的单调无聊,可能是为了让手有点儿事做,也可能是她真的感到很热,虽然室内气温对我来说,已经非常凉快了。我想,作为一个女人,她怎么也会有几件衣服,可是在这个时节,同时符合“与天气冷热相适应”和“合乎礼仪特征”①这两点要求的,偏又没有一件,因此,她不得不牺牲其中一项。因为性善,也就是为了对这次会面表示尊重,她牺牲了自己的身体感受。在这种捉襟见肘背后所隐藏的,是贫穷。直到现在,只要在路上遇见穿反季节衣靴的女人,我还会感到触目惊心,比如在春风和暖的日子,一名来赴宴的少女穿着过冬的保暖靴子。是实在没什么可以穿的,才迫使她穿上这双里子缀着厚厚羊绒的靴子。我想起莫泊桑在小说《项链》里对这一类露着穷酸相的女人的哀叹:“她没有什么漂亮的衣装,也没有什么珠宝首饰,总之,什么也没有。”②我还记得,我们赣北阴雨天多,晾晒的衣服往往几天不得干,这就给那些只有一两件衣服轮换的女孩带来困扰。我根据一件往事,写了一个短篇小说《都是因为下了雨》,说一名女孩因为裤子无法晾干,只好着秋裤上学,又因为她是领操员,不得不在做课间操时站在所有同学面前,让大家的目光看见自己这一窘迫的境地。将秋裤穿在外边,几乎和光着两条腿一样,在我们那儿是一件让人羞耻的事。有的朋友可能会说,粗心、随便以及缺乏审美常识,也会让一名女孩在出门时穿上不合时宜的衣服。可是,只要我将目光的焦点对准她那一双红彤彤的手,我就知道,除开贫穷,不可能有别的解释。这是一双干多家务活儿的手,可能还不到十岁,她就开始煮饭刷锅和洗衣服,现在,她整个人已经随着那一刻也不停息的时间机器来到今年春天,一双手却似乎还滞留在去年冬季,在掌沿以及指关节上,有的冻疮化作皮肤的色素沉着,有的还没有完全消退。在她身上,公家人和贫苦人家的双重身份紧紧结合在一起。再多的来自国家公职人员的威严与体面,也无法清除她身上微贱生活的痕迹,就像在一张周正的脸上我们发现胎记,或者在鸟儿洁白的羽毛上看见粘着的油漆或沥青。我观看侧坐于前方的她,有如观看一出反映人的沉重命运的悲剧。这时,从我这个肤浅的人心中涌现出的不是嫌憎,而是一种铭心刻骨的同情。我想到我们家,虽然从现金持有量上说已经离开贫穷,但因为我父亲一贯保持吝啬的生活态度,家里从表面上看还是和穷困时没什么两样。每天目睹家里破败的家具,都会令我们想起曾经度过的饥寒交迫的日子,它们仿佛才刚起驾离开,仿佛还要像巡视组的人一样,随时搞一次“回头看”。我面对这和我有着共同来历的女孩,心中翻江倒海③。同情使我对她分泌出更多的爱。同时,从功利角度看,贫穷作为暂时看起来还完美、还刀枪不入的她的“易伤的脚踵”,容易被人“隐藏在云雾里,然后开弓搭箭,从不可视见的云雾中一箭射中”①。我并没有射出这支箭,替我射出去的是施银,这支箭贯穿了她和她母亲,后来,在我和欧阳春的感情出现危机时,她的母亲还帮我们把关系维系了一段时间。还有一种说法,我已经忘记原话,它可能来自罗兰·巴特的《恋人絮语:一个解构主义的文本》,但我在这本书里没有查到。它的大意是:被爱者的弱点为爱她的人提供了庇护。可以说,正是她的贫穷——这时“贫穷”和“雀斑”“平胸”“近视”等疵点的意义是一样的——使我在爱情上获得一种平等权。我不必总是怀着自卑的心徒然仰视在云中的她,而是可以借助她的疵点这一绳梯,朝她攀缘而上。或者说,获得一种像骑士那样的对她的保护权。
如果说这一天,她还有什么让我印象深刻的话,就是那个呈微微弯钩状、在自然光里留下一道轮廓线的鼻子。我听见施银非常响亮地咽下一口唾液,对她说:
“最近工作怎么样呢?”
“还好。”她说。
“文所长呢?”
“文所长也还好。”
“文所长年纪也大了,一直没有调上来。现在有副所长没?”眼看她要启齿回答了,他又说,“啊,对,提小王做副所长。你说我几不记得事,小王是个好伢儿,风头人物,好像一夜之间涌现出很多年轻人,后生可畏,各有各的派头。”
沉默片刻后,施银说:“你俩拉一会儿家常呗,别光坐着。”
我除开用语言,还用头,来应之以“嗯嗯”。我点头如鸡之啄米,可究竟还是没对她说什么。她也没和我说话。我能理解她沉默不是出自羞涩和蔑视。我当时以为她是缺乏和生人迅速打成一片的能力,后来,我纠正了自己的这一想法,她不是缺乏这一能力,而是在长辈的眼皮底下抑制住了这一能力。“春嘚,”见我们彼此无话,施银又说,“你要不坐个好点的椅子,这椅子是不是硌人哪?”她说:“那不消的,这椅子我坐起来还蛮舒服的,我就喜欢这种坐在……木椅子上的不舒服劲儿②,我困醒也喜欢困绷子床。”(可要我说,后来她为到我家只能睡绷子床而气红了脸,从她脸上浮现出过为复杂然而又清晰可辨的表情,有那种跋涉完一座沙漠发现眼前还有更大一座沙漠的懊丧、烦躁、觉得倒透了霉的疲惫;有那种明白上当受骗的醒悟,她想媒人的嘴和骗人的鬼一样,最不能信,相亲这件事就和封建时代的父母包办一样,是对青年男女自由意志和幸福生活的极大戕害;有那种对命运的深深憎恶以及对自己只配接受这样命运的绝望,好比是少女被鸡头带到繁华世界,明白自己只不过是被用于卖淫一样,事情走到一半,不好虚返,准备慢慢接受这一事实。我问她怎么了,她连翻几个白眼,须臾,又盯着我看,好确定我是不是和施银、她母亲联手设局,骗了她。如果用一句话来翻译她一脸的愤慨,就是:“你这样的也叫富人家?”)施银朝椅子深处躺下去,似乎这样就能起到人不离场却又不在场的效果,那椅子这会儿像是摇篮也像是小船,他哼著曲儿,躺在里边又是抖腿,又是拿背去蹭痒,又是寻衣服上脱落的丝线,意思是我休息了,你们自个儿谈吧,我不打扰你们了。其间,他还慢条斯理地哼唧着,我用了好久才明白他不是在对我做出暗示,而只是他自己想哼唧。她还在摇着那把“扇子”。眼瞅着我嘴唇嗫嚅、欲言又止数次,还是没把话憋出来①,施银一拍蹄子,说:“那好,不如我们趁着习习暖风,一起到后院去赏赏花吧。”说着他一跃而起,像一棵树那样升到空中。欧阳春也像解脱一般,跟着站起来。
我们仨怀着程度不一的渴望,次第走出后门。施银表现得最明显,似乎今天的主要目的不是介绍我和欧阳春认识,而是带领我们参观他树木成荫、花草繁盛的后院。他一出门,就受天性的召唤,扑下身子,四足着地,与此同时,将尾巴升上去,那玩意儿像喷泉一样,“细长的一股,静止不动,仿佛凝固了一般”②,有时微风将它刮弯,他又使它重回到居中的位置。直到意兴阑珊,才一松劲,让它猛地坠落下去。紧贴着房屋后墙,后门右侧,砌有一个盥洗池,上头搭着防雨的石棉瓦,水池的牙子上搁着云南白药、洁尔阴洗液、洗衣粉、量贩装的洗发水(施银提及它是刘新革的美发店才会进的大号洗发水,自己一洗就是半瓶)以及一只茶缸,茶缸里插着两面针牙膏、牙刷、梳子和一枚女人用的簪子,牙刷的毛弯曲、变硬,使我想起事主在刷牙时所下的狠劲,有可能是郝姐捉着他的头帮他刷的,郝姐给牙刷挤上牙膏,一边咕哝着“吃不得烟,死吃”,一边像擦厕所那样用力擦他的牙齿。池上共有三个水龙头,其中一个接通粉红色的水管,开着,水通过水管流向把后院分成两块的沟渠,潺潺有声。狭长的沟渠有一拃深,搁着一些鹅卵石,“水流穿过并且分解,已经穿过已经分解”③。我的视线随着不断后退的流水朝前伸延,发现院内种满矮树。这些树,将枝条都伸进别的树的领地,好像是为了生存以兵戈相见。丁香花有的还只是刚刚长成花骨朵儿,结成一个小球,有的已经悄然绽开花瓣,有的花瓣已经见惯风尘,出现皱褶,做好离世的准备。它们之间好像组成了一个三代同堂的景象。丁香花分白色和淡紫色两种,那种白色就像诗人马骅在梅里雪山支教时,从藏族民歌里听到的白色:“我最喜爱的颜色是白上再加上一点白/仿佛积雪的岩石上落着一只纯白的雏鹰。”那是一种白到无以复加、辉煌的白。多年以后(2013年),当我重病之时,我在北大第一医院住院,在一名管床大夫的脸上重见这种微微隐藏着血气、带有一种粉红色泽的白,甚至从这白色里提前看见它的变形与发皱,看见它布满弯弯拐拐的线条。我因此而心惊。那些紫荆、樱花、碧桃、榆叶梅,像是用针线缝在银灰色枝条上的红色或淡红色的纸花,其中尤以碧桃为大,我经过时,会幻觉自己正在接受一群挥舞着花球的少先队员的欢迎。在院内能见到的几乎每一寸土地上——除开石块、砖头和水泥沟渠——都长着二月蓝。它们高矮不一,高的有椅子那么高,矮的也有筷子那么高,整体望去,像是被风吹得起伏不定的麦浪,或是并列的高高低低的千万股水柱,“第一根水柱断了,旁边的水柱紧接着向上喷射,一俟第二根水柱升至更高处,再也无力向上时,便由第三根水柱接替上升”④。它们生长的速度很快,以至施银对我保证,待会儿只要我们折回,就一定能看见它们又长高了一寸。似乎是随着生长,花朵的颜色也由白而变为淡紫色,进而变为深紫色。因为可以食用,我们本地管它叫嚼花。我还记得在九源乡下源小学念书时,校方让我们交粮食,于是家人让我们去野外采摘嚼花,用于应付。郝姐当时正蹲着用起子,把碧绿色的纱网压到门框的压槽内,旁边搁着待会儿还要压进去的压条。她朝我和欧阳春说:“我在装纱窗门哪,他总是说我进出不关门,惹蚊子进来。”旋即又说,“刚刚还叫我给你们做地菜馇鸡蛋,我瞄了一眼,地上哪里还有地菜呢。”施银说:“我以人世间最好的三个人余市助、何东明以及俺艾公宏丑大人的名义发誓,就在前日,我还看见这边上有一溜地菜的。”通过施银极尽夸张之能事的形容,我仿佛看见一曲悲剧发生的过程:地菜作为软弱的地主,像东郭先生那样引狼入室,最终在自己的国土流亡、消失。起先院子所有的地方都是地菜的,继而只有一半属于地菜,继而这一半也丢失了。这种忍让与无奈,和科塔萨尔小说《被占领的宅子》里的兄妹俩是一样的,他们拥有宽敞的祖宅,继而被占去一半,继而连这剩余半边也被占去,只落得流浪街头无以为生。关于植物的可怕繁殖,我在福克纳的《大森林:打猎故事》中也见过精彩描写:“有一天不知是谁将一颗奇异的种子带到这一带埋入土里,如今大片大片白茫茫的棉田不仅仅遮盖住了荒地,那是他用他那漫不经心肆意乱挥的斧子一手造成的,而且更迅速地将大森林荡平并往远处推去,那速度甚至比他所能做到的还要快。”①施银说:“一幢屋没得了它还有个地基,这地菜没得了就什么都没得,你说这些嚼花几不要良心。”而就我所见,这些嚼花不但对可怜的地菜构成驱逐,在它们彼此之间也形成疯狂的践踏。它们一蔸紧接一蔸,根本分不出株行距,别说鸡蛋在上面滚动不会掉下来,就是站上去四到十人也没有问题。这样推搡拥挤的场景使我想起20世纪90年代的春运,在那个年代,人们为了在火车厢觅得碗大的一块立足之地,不惜踩着同类的肩膀往车窗里爬,同时把后者往铁轨上蹬踹,有时彼此是中表兄弟,一个看见火车门因为夹着另一个而关不上,会无情地把对方踹下去。也让我想起噩梦里见过的,从地平线那边源源不断涌现的灰色老鼠,它们瞪着黑里泛红仿佛是玫瑰色火焰的眼睛,为了到达我面前,不惜践踏同类身体,来到我面前后,又在彼此之间拱来拱去,我站在孤岛一般的舞台上,手中唯一的武器是一枚随时会熄灭的烫手的一次性打火机。我的肉体就是它们将要哄抢的绣球。这时候,如果我们给这些嚼花装一根导管,就一定能听见它们发出的令人丧胆的吱吱叫声,那声音震耳欲聋,仿佛齐声在说“要吃,要吃”;如果我们给它们安上四肢,也必定能看见它们撕扯、扭打、踢对方裆部及抓起起子戳对方眼球的场面。如今这些——包括索食的声音和打斗的场面——都没有疏导出来,都闷在它们身体内,可它带给我的恶心不会减少半点。我身体内像有很多黏痰导不出来,我的脑子像喝了几大桶变质咖啡一样晕头转向。花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们与其说代表的是美,还不如说代表的是最原始的生长需求。它们愚昧而残暴,一心只顾自己勃起。倘若不对它们加以阻拦,它们就会把整个地球都当成自己生殖的领地,当成一张疲于支应的产床。
仿佛是听见我内心的请求,四足着地的施银伸长脖子,对着嚼花嗅来嗅去,然后选择一块啃食起来。不久,在他嘴下出现一块光秃秃的地面,那地面有一台冰箱那么大,横平竖直,恐怕就是收割机也收割不到这样整齐,我想起广为传说的“麦田怪圈”,有人认为它们是地外文明在地球留下的印记,或许在马那里,也存在着和外星人一样制造标准几何图案的能力?不过我宁愿相信这是因为施银有强迫症。施银吃得很快,同时吃得极其彻底,我在那秃掉的地面里再也找不到一点儿多余的东西,比如一两片遗漏的花瓣、几根咬断的残茎。地面上只有从他阔大的嘴部滴下来的口水,这些像阴影一样的棕色口水个个有硬币那么大,正“冒出一些凝结在一起的泡沫”①,使我想起暴雨天气里率先掉下来的稀疏雨水。施银下嘴这么狠,让人想起那些过于节约的食客,他们会把盘子边沿的油舔光,把甘蔗咬得没有任何水分,渣渣都可以拿去引火。待把嘴中的食粮嚼完,施银说:“我总是告诫自己,一次不要吃多了,不要暴食。哪怕食粮足够,我敞开肚子没日没夜地吃也吃不完,我也会告诫自己,一次只能吃这么点儿。要学会管住嘴。孔子说‘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恐怕也是这个道理。我哪怕它们到季节后都枯了烂了,也绝不以‘不能浪费为由,把它们全吃到肚里。我说这些,你们是知识分子,自然理解。我就是不想让食物成为我追求的目的,它发挥它应有的作用——给我提供必要的营养——就够了,我不能让它控制我。当然,我也会让郝姐把一些吃不了的嚼花摘下来,用开水泡开再拿去晒,储存起来,但这种采摘不会過分。”未曾想郝姐这时接上话茬:“你就吹个卵牛瘪,你还吃少了吧,两个伢儿啊,我告诉你们,他半夜受不了,就跑出去偷吃。不吃自家屋里的,跑到后山,把不晓得是谁的草吃个精光。说起来,还不是自家东西不舍得吃?别人的东西吃起来,喷香的啊,吃完了,还巴不得打包一点回来。”施银举起右前蹄,朝地上连连叩击,说:“一个村姑懂什么道理,我懒得跟你说。”郝姐说:“不是这样吧?”施银看向我们,说:“跟她没得说去,一个一百三十啷斤的人,还没得我有文化。”旋即他又说,“日里让她欺我,夜里看我骑她,看不骑死她,骑得她嗷嗷直叫,尖叫。”
我记得在我们就要走到沟渠的尽头时,日光突然猛烈起来,似乎比刚才要毒上一倍。就像有人在太阳的炉膛内戳了一下,使某处出现爆燃,因而整个火势变得更大一样。这是这一天走向没落的标志,白天就要结束,就要让位于来换班的黑夜了。这样示威似的一亮,好像是地菜对着兵临城下的嚼花发出的凶猛吠叫,像是行欢的男子,将要交货前,突然让阴茎变得史无前例的硬。一切都要结束了。太阳正在集中余力发动最后一击。我的背部被晒得发烫,出现被蜜蜂蜇过一般的刺痛。若非心中的女郎在场,我定然要让两只手分别从肩部和腰部出发,包抄着去那里,好好搔一通癢,同时在嘴上配以“哎哟哎哟”的叫唤。施银且行且语:“你看,国柱脸膛红润,说明气血充足;小春目有精光,说明脏腑平衡。这就证明两人身体条件都好。现在年龄也合适,我说的不光是现在结婚生育合适,两人的年龄落差也合适,男的大一些,又大不好多。最要紧的,你们俩还都是俺县里最了不起的文化人才,受过专门学院的职业培训,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在俺县里又有几个人有呢?要我说,街上这帮子小痞子,没几个好东西(现在的我感觉施银说这些话明显是在给欧阳春敲边鼓,打预防针),这些伢儿没得瘪本事,就是一张嘴啊。”
欧阳春这会儿把“扇子”摇得更勤快了,起初我以为她是对施银的说法表示厌烦,但在我们转身朝后门走时,我看见她汗如雨下,才醒悟她这么做是真的因为热。她穿的厚呢料裙子,吸聚了很多日光的热量,裙子表层的毛——那原本被工厂的机器轧得平整的纤维——被晒得奓开了,如果凑近去看,就会发现这些毛像是白种人手臂上长的汗毛,一根根挺立着。有的毛被晒焦,弯曲起来。我甚至闻到一股烧煳的味道。她被囚禁在这一身铠甲或者说这一座锅炉内,本身就很热,何况日光还在像火一样,对着它炙烤。她那一头浓密的头发也加入到为难她的队伍中,捂得她满头是汗。“晶莹的汗珠,犹如蓄水池中的滴水”①,不时从她的前额和鼻尖滴落。汗水冲毁她来前化好的妆,因为用手背擦汗,妆容被破坏得更加彻底,简直把她的脸变成调色盘了。我人生中一共两次见她毁妆,两次给我带去的心理触动完全相反,这是第一次,这一次我对她倍加怜惜。她的脖子那儿像溶洞内的钟乳石一样,湿透了,特别是在一条半途而废的皮纹那儿,蓄积的汗液留下一道发亮的细线。因为热,她在呼吸时,不得不轻轻张开嘴。我想起在省公安专科学校念书时,为了在散打考试前把体重降下来,有上进心的学员都穿厚厚的雨衣去操场跑步,为的就是把汗捂出来。我也想到日后在城市生活时没少去的桑拿室,赤身裸体地坐在长条木椅上,不时朝烧透的岩石加水,使封闭房内急剧升温,然后看着汗水从所有的毛孔毫不吝惜地往外排出,大把地排出,并像黏土从山体滑落一样,从身体的上端往下流淌。
如果没有这场酷热,欧阳春可能会在十几分钟后提出告辞,酷热使她把去意更加提前地表达出来。提前告辞,并不意味她要拒绝和我进一步发展关系,而是她感觉为相亲这样一件不自在的事坚持这么久够了。年轻人往往会对相亲表现出一种羞耻感,就是那些四五十岁的老童男、老童女,相起亲来也不会像商人做生意那样直率,把每个细节都拿出来计算和查对,他们一样羞红了脸。我心爱的汗出沾背的姑娘对月老施银说:“施银好叔,你看我现在回去要得不?”同时仿佛已经得到他的同意似的,从“右肩侧过半边脸”②,这一天来第一次专门、有意地看向我,对我亮出世界上最为洁白的牙齿,粲然一笑。她的目光在我脸上停驻有一秒钟之久,然后像拍照那样,把我的形象——包括我那天用剪刀特意修理过的发梢——拍下来,我仿佛还听见咔嚓的一声。如今看来,她进行这样的操作,是为了把我的长相及精神面貌存储下来,好在回家后应答亲友的询问,并且自己也琢磨一番,之前她对我展露笑容,则是为了使这一可能失礼的行为变得可以接受,变得看起来有善意一些。这一系列行为接近中性,不含有感情色彩。可在当时,我却把它当成是对我的爱慕的积极响应,当成是一种情意灼灼的嘉许、一种留恋和以心相许。被她看过之后,我“情绪振奋到了极点”③,脸部被电流一次次经过,心里也连连挥拳庆祝。每当我在球场艰难地得分,每当看见皮球清晰地滚过球门线,我都会跑向一个方向,朝着空气,连连击出右拳,以此宣泄从身体底部急遽升上的激情。所有进过球的人都会证明我下面说的话并非妄言:在那一刻,我们既感受到鸟飞离笼子的自由,感受到万千的苦厄顷刻结束,也感受到自己正奔跑在万千人之前,作为入选者,去接受加冕(并且这种加冕得到的是他人的追随而非反对)。激动延续到晚上。和之前的夜晚一样,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睡眠角度。之前这样是因为绝望,这一晚上却是因为甜蜜。而且可以说,之前有多绝望,现在就有多甜蜜。这样的成就感就和一个歌迷进入歌星的视线,并被后者记住一样。这也好比是在盛大的会议上,听见最高的领导或神,亲切地点了自己的名。这样巨大的宠爱怎么消化也消化不完。
“好,你走要得,”施银一边说一边目送她离去,“要我说啊,你们都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你们已经是最好的。我不知道你们听过小猴子的故事没有,看见玉米棒,就把芝麻丢掉,看见西瓜,就把玉米棒丢掉。”欧阳春在就要走进后门时稍停,似乎是要把施银的话听完。“算了,你走,春嘚。”施银说。于是她走进室内的阴影中,今天我还记得那魔幻的一幕,她在走进的一刹那,有一半的身子仍然逗留在光明中,另一半却消融、洇开,化为棕褐色阴影的一部分。一会儿,传来前门被艰难拉开的吱呀声,以及它被带上的微微声响。说明她已穿过轩敞的堂屋。我似乎还听见她的鞋钉踩入门前砟子所形成的咯咯声,不过更像是幻听。是我预判到有这样的声响,于是觉得自己听见了。我站在原地,感觉非常奇怪,说是她还在这儿,却分明不见她这个人,说是不在,却感觉空间中尽是她移动过的痕迹,那些痕迹活生生的,在空中留下隐隐发亮的轮廓线。透过这些痕迹,仍然能看出我心爱的姑娘或静或动那凹凸有致的躯体,仿佛是雕塑家取下“她体形的印模”①。多年以后,我在对外经贸大学中文学院教授胡少卿的一句诗里——“巨大的拥抱使彼此消失、升腾/好比水留下水渍”——看见对类似的精微时刻的阐述,我从“水留下水渍”省悟到:说是存在已大势已去,说是不存在又有迹可循。我思维的触须也几乎是自然而然地,触及不祥的葬礼,亡者的门楣贴着深绿色的横批,写有“音容宛在”几个字,我想到它表达的与其说是生者对死者麻木的悼念,还不如说是生者感觉死者并未完全消失。一些人相信,人死后灵魂还会存在,它要么存在一段时间,要么永远存在。我在网络上看到不少人分享灵魂出窍的经历,他们所说的,和我一位朋友的朋友,所经历的差不多,就是自己的思想,或者说是灵魂、意识、感觉,从身体内逃逸出来,飘升至半空,俯瞰原有的躯壳②。我在施银这匹马的后花园里,感受到我热爱的人的两次离别,第一次是她作为肉身离开,第二次是她留在这里的印迹,逐渐地散失并且消失。她曾驻步之处,一朵宽瓣儿的血红色的花上,一只黄色蝴蝶和一只黑色舞蝶,正面对面地飞舞。“一切是如此的不真实啊。”我做如是感喟。数年后(2006—2009年),我在《体育画报》中文版任改稿编辑,常有机会拜读同事关军的特写稿件。关军之前在《南方周末》报任记者,在品行和写作实力上广受赞誉。我在他的一些稿件里看见这样的话:“他感受到一种不真实感”或者“一种不真实感攫住他”。每当看到它们时,我就会像瞌睡中的人醒来一样,猛打一个哆嗦,就会想起在施银这匹马的后院感受爱人消失的下午。
责任编辑 梁宝星
题 图 黄穗中
①王维克译。
①老几:人。
①“布洛克这句话并没有什么意义,我却永生不忘,因为它可以证明,人在最激动的时候,会忘情地说出心里的想法。”[马塞尔·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以下简称《追》)(第三卷),李恒基、徐继曾、桂裕芳等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489页]
①普鲁塔克的《神谕的没落》认为宇宙有183个世界,作三角形配列,在三角形的各边上,各有60个世界,其余的3个分立于3个顶角上,它们互相邻接,像轮舞一样自在地回转。三角形的内面乃是各个世界的公共之灶,稱为真理之野。过去曾经存在的以及将来要生成的一切事物之根源、形相、原型都在这个真理之野里静止地存放着。它们都被包围在永恒里面,时间从永恒里面像河流一样流向一切世界。(转引自《浮士德》,钱春绮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第391页)
②在一个大家起床不久的时间打电话来,暴露了施银迫切想转告喜讯的心情,尽管在电话里他卖尽关子——“猜猜我给你们带来什么消息呢”——并且用的也是公家人那种慢悠悠的语调。
③过去在悬想时,我没有认真考虑过自己配不配得上对方的问题,彼此般配仿佛是先天存在的事实,现在它却成了一个让人寝食难安的问题,几次我走到盥洗台的镜子前检查自己,好比是一军之帅在战前忧心忡忡地检查炮弹,他问自己:“它打得响吗?”我也问自己:“这样的你拿得出手吗?”
④说是意外它又几乎是必然,我不时地对自己嘀咕,咳,这嘀咕看起来更像是诅咒:“我一定会在倒水时把杯子碰倒的”,或者“我一定会在给她让路时把她的裙角踩住的”。
①“当那人在门口出现时,我把这小炸弹丢了下去,正好落在他身后货物的边缘上,‘啪!撞击使他跌倒了,把背上所有的玻璃都摔得粉碎,那剧烈的声响,好像一个水晶宫被炸毁了。”(波德莱尔:《恶劣的玻璃匠》,载《巴黎的忧郁》,亚丁译,三联书店,2004年,第35页)
②“他们如来维尔迪兰府上,岂不搅黄了非凡的星期三聚会,这星期三是无与伦比、极易损坏的杰作,宛若威尼斯的彩绘大玻璃,只要走个音,就足以将其震碎。”[《追》(第四卷),第271页]
①2020年10月6日,当我在故乡瑞昌闲逛时,发现一名工人穿着紫色的大褂,因此我想到往昔父亲穿的大褂有可能是紫色的。也许蓝色和紫色他都穿过。紫大褂比蓝大褂还要惹灰尘。
②“然而门一开,她惊得在原地一动不动,像钉了钉似的,那打开的并不是她设想的那种沙龙,而是一个神奇的殿堂……”[《追》(第四卷),第139页]
③“我们俩在来宾的人墙中间向前走去,他们明知永远不可能结识‘奥丽阿娜,却如获至宝,无论如何要把她指给自己的妻子瞧瞧:‘厄休尔,快,快,快来看德·盖尔芒特夫人,她正同那位年轻人谈话呢。只觉得他们恨不能登上座椅,好看个清楚,仿佛在观看七月十四日的阅兵仪式或大奖颁发仪式。”[《追》(第四卷),第67页]
④在写作时,我对父亲赴宜宾一事感觉忧伤,是因为我记起他在那场回门宴上对着话筒朗诵了一首自己创作的七言诗,这让我想起卡夫卡笔下那些喃喃自语的表演艺术家。
①“他们俩都不懂收音机的构造原理——对于周围其他的设备用具也同样一窍不通——当收音机的音效出问题的时候,吉姆就会用手拍打机壳的侧面。”[约翰·契弗:《巨型收音机》,载《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试读本),冯涛、张坤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第50-51页]
①这些年我形成了一个印象,就是一个农家子弟他更容易成为大城市人——而不是小城市人——的女婿。
②遗:漏。
①郝:方言里读赫。
②筑:塞,杵。
①“‘真的,我应该去探望那不勒斯王后,她该多么伤心!帕尔玛公主说道,至少我觉得她是这样说的,因为她的话是穿过冯亲王的话传到我耳朵里的,尽管亲王压低了嗓门(大概怕德·富瓦克斯先生听见),但他离我更近,使得帕尔玛公主的话听不清楚。”[《追》(第三卷),第493页]
①“此时,他装着在全神贯注地打一局模拟的惠斯特牌戏,这样他便可避免给人造成对他人视而不见的印象,我趁机尽情欣赏他那以简为美的燕尾……”[《追》(第二部),第52-53页]
②徐汝椿译。
①“亲王夫人刚扭过头去,朝包厢的深处张望,我仿佛看见她扭头的动作在虚无缥缈中留下了优美动人的线条。”[《追》(第三卷),第45页]
①《追忆似水年华》这样写德·夏吕斯男爵称赞阿尔贝蒂娜:“只有不会穿衣打扮的女人才害怕颜色。女人可以光彩夺目又不显得俗气,可以温顺随和又不显得乏味。”[《追》(第四卷),第479页]
②在加缪的戏剧《误会》里,谋财害命的老妪会这样自我安慰:“想到死在我们手里的人一点儿罪没遭,我有时的确挺高兴。简直算不上犯罪,只不过插一下手,朝陌生的人轻轻戳一指头。”(加缪:《误会》,李玉民译,载《加缪全集·戏剧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6页)
①“尽管天气闷热,这位和蔼可亲的太太仍身披一件黑如煤玉的短斗篷,外加一条白鼬皮长披肩,这副装束似乎并不是与天气冷热相适应,而是为了合乎礼仪特征。”[《追》,(第四卷),第195页]
②汪阳译。
③在这一天的日记里,我写了一首诗,其中有两句是:“贫穷,是我们共同的故乡/我们的母校。”
①“但福玻斯·阿波罗在极端的愤恨中将自己隐藏在云雾里,然后开弓搭箭,从不可视见的云雾中一箭射中阿喀琉斯的易伤的脚踵。”(斯威布:《希腊的神话和传说》,楚图南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第539页)
②“‘是不舒服,公爵夫人回答道,‘但我喜欢。继而她又微笑着强调说,‘我就喜欢这种坐在包着石榴红丝或绿丝绸的红木椅上的不舒服劲儿。我喜欢这种军人的不舒服……”[《追》(第三卷),第502页]
①在当天所记的日记里,我批评自己:“懦夫!你甘受沉默的凌迟,也不肯朝幸福迈出一步。”
②“远远望去,喷泉细长的一股,静止不动,仿佛凝固了一般,微风吹拂,才见淡雅、摇曳的薄纱悠悠飘落,更为轻盈。”[《追》(第四卷),第55页]
③勒·柯布西耶:《直角之诗》,潘博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19年,第32页。
④“可稍靠近观望,这永不中断的水柱表面形成一股,可实为四处喷涌的水所保证,哪里有可能拦腰截断,哪里就有水接替而上,第一根水柱断了,旁边的水柱紧接着向上喷射,一俟第二根水柱升至更高处,再也无力向上时,便由第三根水柱接替上升。”[《追》(第四卷),第56页]
①李文俊译。
①“得阿涅拉说:‘从它躺着的地上,冒出一些凝结在一起的泡沫,就像从酒神的藤上摘下的葡萄的紫色果汁浇在地上一样。”(索福克勒斯:《特剌喀斯少女》,罗念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第40-41页)
①“我记得当时天气闷热,农庄的小伙子们冒着太阳在劳作,额头上不时落下一颗晶莹的汗珠,犹如蓄水池中的滴水,而毗邻的‘果园里,熟透的果子也从树上往下掉,汗水在洒,果子也在落。”[《追》(第四卷),第225页]
②“勃克·穆利根从右肩侧过他那半边刮好的脸。”(《尤利西斯》,萧乾、文洁若译,译林出版社,2021年,第4页)
③“我情绪振奋到了极点,将我周围的一切席卷而去。”[《追》(第二卷),第284页]
①“而被雨淋之后,那雨服好像紧粘着我的女朋友的躯体,仿佛要为一位雕塑家取下她体形的印模……”[《追》(第四卷),第252页]
②2018年10月7日,我在一次电影聚会上遇见唐高鹏。唐提及,他有一位朋友,因病重而昏迷,感觉自己的意识、感觉与思想随着一具新的没有质量的身体,从旧有的身体分离出来,飘翔至空中,俯瞰原有的那具一动不动的身体,他的母亲和媳妇正抱着它哭泣。他在这一刻醒悟到媳妇是爱自己的,过去,他以为他们只是生活在一起,谈不上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