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比较 有的放矢

2022-05-30 10:48李华平
湖北教育·教育教学 2022年8期
关键词:教学大纲语言文字语文课程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2022年版课程标准”)的颁布,为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改革指明了方向,但有不少一线教师感到困惑,2022年版课程标准中的新概念、新术语、新提法众多,不易把握其精神实质。其实,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研习2022年版课程标准。

学习2022年版课程标准,必须要与之前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进行比较。比较有两个角度:或同中求异,在前后“标准”的变化处作比较,探索教学新路径;或异中求同,在前后“标准”的不变处下力气,稳住阵脚,守住根本,实实在在地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目前来看,探讨前者的文章很多,笔者将重点谈谈后者。

一、语文课程的目标和任务

在中小学课程体系中,语文课程的目标是什么?简言之,就是正确、规范地使用语言文字。这一目标是从1904年语文独立设科以来就有的基本目标;这一目标在“教学大纲时代”被表述为“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入“课程标准时代”,这一目标被简化为“学习语言文字运用”。

2022年版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相较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2022年版课程标准增加了“国家通用”四个字。从规范性文件表述的准确性来说,这四个字强调了语文课程所学习的语言文字特指汉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表述比“语言文字”的表述更准确,因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各有本民族的语言,有些少数民族还有本民族的文字,汉语一方面是汉族人的母语,另一方面又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通用语。这也在暗示我们,在日常语文课程教学语境中,“国家通用”是不言自明的,并不需要特别强调。

中小学语文课程不同于大学语言学、文学等课程,不是这些课程的简单“下放”。语文课程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语言文字运用“包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听说读写活动以及文学活动,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明白了这一概念,我们也就能够理解2022年版课程标准中的一些新提法、新概念。比如“核心素养”,《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曾提出四大核心素养——“语言建構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而2022年版课程标准对核心素养的表述则发生了一些变化,改为“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我们发现,二者的表述有所不同,但认知维度是相同的,即“语言”“思维”“审美”“文化”。在四个维度中,语言文字运用是基础。换句话说,四个维度是统一在语言文字运用基础之上的。语文课程落实了“学习语言文字运用”,就将核心素养落到了实处。因此,2022年版课程标准特别指出“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

这些论述再次证明了语文课程的目标和任务——“语言”“思维”“审美”“文化”四大核心素养统一在语言文字运用的基础之上。

叶圣陶先生早在1942年就指出,语文学习是“去掉粗疏的弊病,进到精粹的境界”,而“精粹的境界”常常隐含在文质兼美的文本中。文质兼美的文本承载着美好的思想、先进的文化,语文学习的过程自然就是精神成长的过程。2022年版课程标准也强调了这一点:“引导学生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过程中,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体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深厚的文化底蕴,增强文化自信。”实际上,几十年来,这一观点一直没有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92年制订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曾经指出:“语文训练和思想教育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要因文解道、因道悟文,引导学生通过语言文字正确理解课文的思想内容,在领会思想内容的基础上,加深对语言文字的理解。”由此可见,语文学习必须为学习者的精神成长服务。

二、语文学习的基本方法

从语文学习的对象来看,语文即生活,语文学习的外延就等于现实生活的外延。学生的语文学习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既可以向书本学习,也可以向老师学习,还可以向同学学习;既可以向生活学习,也可以向社会学习,还可以向时代学习。可以说,语文学习的对象无所不包、无所不容。因此,无论是之前的语文“教学大纲”,还是现在的语文“课程标准”,都强调联系生活学习语文。

比如,2000年的“教学大纲”指出:“要密切联系社会生活,注重开发现实生活中的语文教学资源。要加强课内外的沟通,可以采用读书报告会、辩论会、专题研究和社会调查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还可以组织各种文学社团,增加语文实践的机会。”而2022年版课程标准特别强调“语文学习情境源于生活中语言文字运用的真实需求,服务于解决现实生活的真实问题。创设情境,应建立语文学习、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之间的关联,符合学生认知水平;应整合关键的语文知识和语文能力,体现运用语文解决典型问题的过程和方法”,并对教学工作提出了要求:“引导学生关注家庭生活、校园生活、社会生活等相关经验,增强在各种场合学语文、用语文的意识,建设开放的语文学习空间,激发学生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兴趣和热情,引导学生在多样的日常生活场景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学习语言文字运用。”

语文学习的方法很多,如阅读方法、写作方法、听说方法、记笔记的方法等,但最基本的方法是积累,也就是多听、多说、多读、多背、多练。没有一定量的听、说、读、写基础,其他学习方法或学习策略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以背诵为例,无论是“教学大纲”,还是“课程标准”,都附录了“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可见背诵是多么重要。当然,“练”也是多方面的,既包括说话练习,也包括写作练习,还包括口语交际练习等。在语文学习中,不多听、多说、多读、多背、多练,语文课程的实践性特征就无法体现出来。

良好的学习习惯也是语文学习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92年制订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指出:“字要规规矩矩地写,话要清清楚楚地说,课文要仔仔细细地读,练习要踏踏实实地做,作文要认认真真地完成。”2022年版课程标准则强调“通过圈点、批注等多种方法呈现对作品中语言、形象、情感、主题的理解”,“能分类整理富有表现力的词语、精彩段落和经典诗文名句”,还要求“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条理清晰”。

三、语文教学的基本策略

语文教学最常见的问题是“就课文教课文”,这种教法容易把思想内容丰富的文本教学上成思想品德课,把介绍地理知识的课文教学上成地理课,把介绍文学理论的课文教学上成文学课。“非语文”“泛语文”现象一直是语文教学之痛。

1.正确处理本体性教学内容和非本体性教学内容

从性质上说,语文教学内容可以分为本体性教学内容和非本体性教学内容。本体性教学内容包括语文知识、语文思维策略(方法)和语文技能。这类教学内容体现了语文课程区别于其他课程的本质特征,是语文课之所以是语文课的理据所在。所谓“教成语文课”主要就是要教这些内容。非本体性教学内容包括情感、态度、审美、价值观的熏陶,多元文化的体认、包容,思维能力、创新精神的培养等。这类教学内容是由基础教育各门课程“共同承担,分工合作”的。正如叶圣陶所说:“国文教学的重心在于语言文字。虽然国文教学富有‘教育意义,但这不是它的‘专任。”语文课更便于教学这方面的内容,因此要勇挑重担,有意为之。但是,如果把思想、情感、审美教育从语文知识教学和语文能力培养中剥离出来,甚至无限放大或强化,就会异化语文课程,也会对思想、情感、审美教育造成伤害。正确的做法是,让思想、情感、审美教育和思维训练这些非本体性教学内容,在完成语文课程本体性教学内容的过程中自然实现。人文精神教育需要润物无声,最忌说教。

2.語文课程重在教授语文学习方法

语文学习强调多读、多写,语文教学强调语文学习方法。无论是“教学大纲”,还是“课程标准”,都强调语文教学要注重语文学习方法。笔者对2022年版课程标准中第四学段的语文学习方法进行了如下归纳:(1)识字方法——根据语境识字,借助工具书识字等;(2)口头表达方法——耐心专注地倾听,复述、转述完整准确,就适当的话题作即席讲话和有准备的演讲,有自己的观点,有一定说服力;(3)阅读方法——区分事实与观点,提取、归纳、概括主要信息,把握信息之间的联系,得出有意义的结论,用多种形式介绍所读作品的基本脉络;(4)写作方法——多角度观察生活,抓住事物特征,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合理安排详略,条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认识;(5)综合性学习方法——用流程图、文字等形式呈现活动设计方案,围绕学习活动开展调查,用文字、图表、图画、照片等形式呈现学习成果等。

就阅读教学而言,教师教的重点是言语表达形式和文本阅读的策略与方法,切忌将结论塞给学生。

3.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

2022年版课程标准指出:“创设真实而富有意义的学习情境,凸显语文学习的实践性。”“实践性”是语文课程多年来一直没有变化的特性。20年前,《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2001年)就明确提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10年前,《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让学生在语文实践中学习语文,学会学习。”这些论述都明确指向语文学习应该而且必须与生活实践相结合,即将语文知识运用到社会生活中。这与中国传统的学以致用的学习目标是一脉相承的。

落实语文学习的实践性,就是要增加学生听、说、读、写实践的机会,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课外阅读、语文活动,教师都要引导学生迁移语文知识,运用语文知识解决现实问题,让语言文字运用从“粗疏状态”提高到“精粹境界”。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

李华平

基于真实学习的教学目标设计

四川师范大学教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教育部国培专家、国培方案评审专家、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评审专家,兼任全国语文学习科学专委会副理事长、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课堂教学分会副会长;曾先后任教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在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出版专著13部,发表论文数十篇;近年来,应邀到全国各地讲学、执教示范课200多次(节);其教育教学思想被录入《新世纪语文名师教学智慧研究(中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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