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基宗
众所周知,药物是用来治病的。其实药物都具有两重性,既具有防病治病的药理作用,也具有一定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良反应。随着科学的进步,发现多种药物能够导致癌症。药物性致癌可分为一般药物致癌和抗癌药物致癌两大类。
常用的一些药物在治療某些疾病的同时,若长时间、大剂量地使用,可能诱发癌症。其主要原因是很多药物的作用机理为全面抑制人体的免疫功能(包括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特别是细胞免疫功能被抑制后,有助于肿瘤的萌发和生长,而机体不能及时清除新变异的细胞(即癌细胞的萌芽),即可导致癌症的发生。
根据临床药理学研究,已有几十种药物被列为可能致癌药物,根据致癌程度可分为两大类。①对人体有确切致癌性的药物:氯霉素(包括氯霉素片剂、针剂和滴眼液,可致白血病)、苯巴比妥(可致脑肿瘤、肝癌)、硫唑嘌呤(可致淋巴瘤)、苯丙胺(可致淋巴癌)、黄体酮(可致宫颈癌和卵巢癌)、安体舒通(可致乳腺癌)、右旋糖酐铁(可致注射部位软组织肉瘤)、苯妥英钠(可致淋巴瘤)、保泰松(可致白血病)、煤焦油软膏(可致皮肤癌)、安妥明(可致胃肠道和呼吸道恶性肿瘤);②对人体可疑致癌药物:灰黄霉素、吩噻嗪、异烟肼、甲硝唑和氯喹等。
此外,解热镇痛药、抗癫痫药、免疫抑制剂、泻药(尤其是为减肥而滥用时)、多种激素、雌激素(如己烯雌酚)、糖精、重金属砷以及多种中草药也有一定的致癌作用。
研究发现,多种抗癌药物既可治癌,也会致癌,如环磷酰胺等,都有确切的致癌作用,这就是所谓的抗癌药物的“双重性”,诱发的肿瘤以白血病和膀胱癌为最多。其原因是抗肿瘤药物从根本上干扰细胞代谢,抑制细胞增生,导致细胞变异,可引起染色体畸变和细胞变态,诱发癌症;而且抗肿瘤药物更能抑制体液和细胞免疫,而致免疫监护作用障碍,导致发生新的肿瘤。
①他莫昔芬(三苯氧胺):为治疗妇女乳腺癌的首选药,可致子宫内膜癌、胃癌;②环磷酰胺(CTX)、氮芥:可致膀胱癌和淋巴肉瘤,对怀孕妇女可致畸胎;③甲氨蝶呤(MTX):为叶酸类抗肿瘤药,我国常用来治疗牛皮癣,可致肾癌、鼻咽癌和宫颈细胞癌;④塞替派、6-巯基嘌呤(6-MP)和马利兰等:可引起皮肤癌和白血病等;⑤白消安:能诱发支气管癌和外阴癌;⑥硫唑嘌呤:可引起淋巴瘤、宫颈癌。此外还有丝裂霉素、马法兰、5-氟尿嘧啶(5-FU)和瘤可宁等。
公正而言,药物引起的肿瘤发病率并不高,药物致癌不但因药而异,更因人而异(即视个人体质和抵抗力而异)。医药专家认为,药物的治疗作用远远大于它们的致癌作用,不必因噎废食、讳疾忌医。上述药物只有长期、大量应用时,才可能有致癌性。必须严格掌握它们的适应症,权衡利弊后使用,杜绝盲目滥用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