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永红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塑造的一个典型文学形象,是一个悲剧人物,从孔乙己在小说中第一次出场开始,他就已经走到了人生的最后历程,即将耗尽他生命最后的灯油。尽管小说中没有交代孔乙己过去怎么苦读圣贤书、屡试屡败的情形,但我们从孔乙己第一次登场的表现看,孔乙己切切实实把自己的一生都交给了封建科举制度。一个人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一种制度,一种信念,你能否定他的执着吗?但不幸的是,孔乙己把自己交给的是一个腐朽的制度,一个吃人的制度,一个也像孔乙己一样行将死亡的制度,孔乙己成为这一制度最后的殉葬品。为什么会这样呢?鲁迅先生说得好,“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我想,这是对孔乙己悲剧原因最精辟的诠释:因其不争,所以不幸。我们一起来看看,孔乙己是怎么“不争”的。
一、不会“争辩”,不懂“争辩”,也无力“争辩”
在孔乙己第一次出场前,他已经无数次往来于咸亨酒店了,对于周围的各色人等,他自然是颇为熟识。作为一个正常人,更何况是一个读书人,在走进咸亨酒店之前,孔乙己对自己在咸亨酒店必将遇到的各种刁难早已习以为常,理应会有所准备,奇葩的是,孔乙己不仅没有准备,似乎是更不愿准备,结果在短衣帮套路式的攻击面前,弄得自身一地鸡毛。我们就以孔乙己第一次出场为例:“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这新伤疤是怎么来的,短衣帮和孔乙己都心知肚明,从“新”与“又”也可以看出,短衣帮已不知多少次从这里撕开孔乙己的心灵伤疤,然后向里面灌盐,但孔乙己充耳不闻、装聋作哑,就是“不回答”,既然“不回答”,那“争辩”就无从说起;“争辩”无从说起,那孔乙己在短衣帮眼中的“取笑”价值就荡然无存。所以短衣帮绝不会就此善罢甘休,他们继续火力全开,当孔乙己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时,短衣帮们“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天哪!这对于孔乙己是多大的耻辱!一个读书人,怎能和 “偷”牵扯到一起呢? “我”这以后的面子还往哪儿搁呀?几十年的圣贤书岂不是白读了吗?“我”这不是有辱斯文、有辱孔圣人了吗?于是孔乙己开始“争辩”:“‘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唉,我们是多么希望孔乙己的“争辩”霸气一点、男人一点! “偷怎么了?老子又不是偷的你的,有本事你也去偷哇!”如果这样,店内外还会充满快活的空气吗?大概众人只剩下闷头喝酒的份了,短衣帮也不会继续“嚣张”了吧?可是孔乙己偏不这样,他早已被众人犀利的发问、嘲讽吓破了胆:“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君子固穷”,他想从他所读的圣贤书中找到反驳的理由,结果是越辩越黑,越争越让他难堪,于是“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其实,孔乙己根本没有看到,他所面对的是一个麻木不仁、穷极无聊的强大的社会基层群体,是一个铁幕的黑暗的封建制度,在这些因素的裹挟中,他没有意识到:自己什么也不是。
二、不会“争取”,不想“争取”,也无力“争取”
一是孔乙己从来不曾有过“争取”改变自己生活方式的愿望和决心。他这一辈子就是为科举制度而活,直至为之而死,他所读的圣贤书非但没有丰富他的阅历、智慧,甚至没有让他学会怎样去生存、生活,更没有让他学会去看透社会、看穿人情,如果说孔乙己“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还情有可原的话,那这次“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则完全是他自作自受,连短衣帮都知道,孔乙己“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吗”?“愚昧麻木”的短衣帮尚且都能看透的事情,你還识几个大字的孔乙己就不明白吗?什么叫“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孔乙己算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结果这一偷,把自己送上了人生不归路。其实孔乙己是可以不要偷的,甚至还可以像短衣帮一样“小有滋味”地活着。“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鲁迅先生在这句话的构思上是颇费心机的,请注意是“身材很高大”而不是“身材高大”,这表明孔乙己的身体条件完全不输周围任何人,包括短衣帮在内,他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但是他放弃了,他放弃了自己“争取”活下去的最有利的条件。
二是孔乙己不会“争取”周围的人,即他不会“争取”周围的人对他的同情、理解与关心,说到底,他没有朋友。这当中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和短衣帮打成一片。他总是“站着喝酒”说明他和短衣帮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同样都是被压迫、被剥削、被人轻视的小人物,但残酷的是,孔乙己和短衣帮完全生活在互不相容甚至相互对立的两个世界里,短衣帮是竭尽所能地讽刺挖苦孔乙己,而孔乙己则总是用“破长衫”“之乎者也”之类来蔑视短衣帮,结果是穷人之间的水火不容演变成了孔乙己的人生悲剧。细数起来,短衣帮们不同情、不关心孔乙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孔乙己身上那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孔乙己为什么不愿脱掉又老又破的长衫呢?就是因为这件破长衫是孔乙己维护自己读书人身份的护身符,是孔乙己在骨子里瞧不起短衣帮的“袈裟”,是孔乙己自认为高人一等的标志,一旦脱掉,就意味着自身精神世界的彻底崩塌,就意味着灵魂世界的彻底死亡。
三、不会“抗争”, 不懂“抗争”,也无力“抗争”
孔乙己拿什么东西去与周围的人抗争呢?除了破长衫之外,就只剩下“之乎者也”“君子固穷”“者乎”“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这些东西对孔乙己而言只意味着一种语言符号,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公式化表达。再来说说孔乙己无力“抗争”。孔乙己出场时,“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就这样一个吃了上顿接不了下顿、常常被人欺负、手无缚鸡之力、风烛残年的老者,他有什么本钱去与短衣帮他们抗争呢?更何谈与何家、丁举人他们去抗争呢?再者,孔乙己的无力“抗争”还表现在他的社会属性,在咸亨酒店这样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孔乙己处在这个环境链条的最末端,在这根链条上,人人都可以鄙视他,所以即便孔乙己想抗争一下,其结果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也把自己砸向了坟墓。
是的,在咸亨酒店,孔乙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多余的人,但我们要知道,假如孔乙己的身体和灵魂上没有伤疤,就意味着这个社会没有伤疤;假如孔乙己不死,就意味着这个社会不会死。体会到这一点,我们才能深刻地理解鲁迅先生创作这篇小说的原点与初心。
这篇小说成功塑造了清朝末年一个穷困潦倒的读书人形象——孔乙己,他可怜、可笑、可悲、可叹、可气,丧失了做人的尊严,在咸亨酒店里沦落为人们百般嘲笑的对象,最后在人们的笑声中一步步走向死亡。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附中江宁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