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语义学视角下的摹状词意义

2022-05-30 18:45姚瑶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22年9期

姚瑶

内容摘要:本文基于情境语义学,研究罗素摹状词理论中摹状词的意义。罗素的理论中,摹状词没有指称功能只有描述功能。在情境语义学视角下,不同的情境会赋予摹状词不同的用法,主要有指称用法、外在归属性用法、内在归属性用法、同位性用法、函数性用法。本文重点论述摹状词指称、归属性、同位性这三个用法。

关键词:摹状词 情境语义学 摹状词用法

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是英国哲学家、数理逻辑学家也是分析哲学的主要创始人。1905年,罗素在On denoting一文中,首次对摹状词理论进行了系统性的阐述。此时西方哲学研究出现了“语言学转向”,而罗素的摹状词理论被称为“哲学分析的典范”。因为该理论对语言表达式的意义、指称、现代逻辑的应用等方面都产生了独特的价值,并且对西方哲学和逻辑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语言学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情境语义学(situation semantics)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该理论的创始人是美国著名逻辑学家Barwise和Perry。情境是无处不在的,我们总是处于某种情境之下。人类的认知活动把情境归类为具有属性的物体,并且在时空中相互关联(Barwise & Perry,1981)。情境语义学认为自然语言的主要功能是传递信息,而信息在传递与接受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在正常情况下,语言会启动或利用适当的脉络。因此,任何尝试理解自然语言如何运作的研究,都必须重视脉络的影响(德福林2000:349)。 鉴于此,Barwise等引入情境这一概念,对自然语言进行深入考察,不仅自然语言意义的研究水平得到了提升,而且还推进甚至解决了部分语言相关的难题,摹状词理论就是其中之一。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

(一)国内外摹状词理论研究

国外学者对于罗素摹状词理论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对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提出批评和质疑;第二类是对该理论进行解读并深入发展。Strawson(1950)在On referring一文中指出,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混淆了表达式和表达式的使用。Donnellan(1966)强调摹状词有描述用法和指称用法。Kripke(1977)认为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无法处理复杂语境下的语言现象,他重点区分了语义性指称和说话性指称。也有不少学者对罗素的理论进行了拓展,例如Geach、Lambert等學者对摹状词理论进行梳理解释。

国内对于罗素摹状词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张家龙(1978)较早地介绍了罗素摹状词理论。国内对该理论的研究也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提出罗素理论缺陷的,如金岳霖(1989)批判地考察了罗素的逻辑分析主义观点,他对罗素命题处理及分析方式提出了质疑。王建芳(2021)反驳阿斯海姆不存在限定摹状词的真正指称性用法这一想法。另一类学者批判反驳罗素理论的研究:周璇(2014)批判Kripke把罗素的理论上升到语用层面。刘明亮(2020)也指出罗素理论并不涉及语用学问题,反驳Strawson基于语义和语用对罗素摹状词理论进行批判。

(二)国内外摹状词理论和情境语义学结合相关研究

国外对于摹状词和情境语义学结合起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情境语义学中摹状词用法的研究。如Wilson(1991)以情境语义学的摹状词理论为基础,强调逻辑替换原则要考虑摹状词在指称对象上的变化。第二个方面是用情境语义学讨论摹状词指称问题。如Szabó(2000,2003)对结合情境语义学的摹状词理论进行研究,质疑限定摹状词的唯一性。

国内关于情境语义学和摹状词结合的研究,主要结合Barwise采用的五种摹状词用法来展开的。王建芳(2010)采用上述方法,澄清传统摹状词理论中存在的一些争论,探讨了限定摹状词相关的逻辑原则(如替换原则)等问题。罗龙祥(2017)以情境语义学的观点分析摹状词的五种用法,对摹状词的意义关系模式的进一步展开,从摹状词的视角回答“意义在哪里”的问题。林艺霏(2018)澄清摹状词的意义和指称的区别、关注摹状词的心智领域以及确定空摹状词的指称问题等目的。

二.罗素摹状词理论

(一)罗素摹状词理论主要内容

罗素(1905)把一类特殊的词组称为指称词组(denoting phrase),例如:某人、一个人、所有人、当今的英国国王等。后来罗素在《数理哲学导论》中,将这类“一个某某”“那个某某”的指称词组定义为摹状词,且前者为非限定摹状词,后者为限定摹状词。在罗素的理论中,摹状词是没有指称功能的。该类词组没有独立的意义,其意义被消解在相应的命题中。(李心淼,2020)例如下述两个命题:

(1)斯科特是那个写《瓦弗利》的人。

(2)斯科特是斯科特。

在例(1)这一命题中,“那个写《瓦弗利》的人”是一个限定摹状词,它的意义是来自于组成摹状词这些个字的意义。上述摹状词只表达了斯科特的某个属性,而不能用来指称斯科特这个人。如果不放在命题中,单独摹状词“那个写《瓦弗利》的人”的意义就无法消解。在例(2)的命题中,后面一个“斯科特”是一个名字,是一串简单的符号,它可以用来直接指称斯科特这一个体,斯科特这个人就是它本身的意义,它可以独立指称,不需要依赖其他字的意义。

此外,罗素还对摹状词所在的命题进行了改写,一个命题可以拆分为三个命题。例如“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头”这一命题可分为如下三种:

(3) 当今至少有一位法国国王。

(4)当今最多有一位法国国王。

(5)谁是那个法国国王谁就是秃头。

上述三个命题可以合写成一个一阶逻辑公式,意思是: 存在这样一个实体x(x是当今的法国国王,并且对任意一个y,若y是当今的法国国王,则y与x相同,并且x是秃头)。因为摹状词并没有具体的指称功能,它只是用来描述某种性质,而当今法国是共和政体,根本就不存在法国国王来满足摹状词所描述的性质。所以(3)这个分命题是假的,导致整个复合命题也是假的。

(二)罗素摹状词理论价值

摹状词不是指称表达式,不像专有名那样指称某类事物中的一个或特定的一个(陈波,2020),这样一来就可以解决不少指称难题。

1.对虚构事物的解决

传统指称理论不区分名称和摹状词,这导致摹状词处于命题主词位置时,会被赋予存在属性,即摹状词有意义可指称。部分学者就指出,我们可以讨论“金色的山”“圆的方”等这类虚构的事物(unreality),甚至能够做出以它们为主词的真命题。而罗素主张在命题中,我们不能承认不存在的东西。在处理命题时,我们不能把意义赋予到本来没有意义的符号群上去。比如下面这个命题:

(6)我遇见了一个独角兽。

例(6)这个命题中,“独角兽”这三字本身是有意义,“一个独角兽”这一非限定摹状词形容的是什么也没有的东西即在大脑和现实中均不存在,而不是一个形容某个现实中不存在的东西。如果我们赋予“一个独角兽”意义,那我们就会陷入这样一个困境:如何在不存在独角兽的世界中找出这样一个东西。因此,在上述类似的命题的讨论是无意义的,只有讨论“摹状词是否实在”这样的命题才是有意义的。

2.对同一名称替换难题的解决

专有名词和摹状词本质上的不同是引起同一替换难题的根源,摹状词本身含有“存在某个事物”的属性,是以含摹状词的命题不能使用一个名称去代替该摹状词。如下述命题:

(7)《数理哲学导论》的作者是罗素。

(8)罗素是罗素。

命题(7)中,限定摹状词意指有且仅有一个实体写了《数理哲学导论》这本书,放入命题中即有且仅有一个实体写了《数理哲学导论》一书,并且该实体是罗素。该摹状词无法由一个名称来代替,这和命题(8)完全不等同。命题(8)中的罗素仅仅是个名字,指称罗素这一个人,并没有他写了《数理哲学导论》一书的意思。所以该类命题并不能进行同一替换。

3.解决排中律失效问题

排中律,指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种思想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即“要么A要么非A”,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罗素提出的“主要的出现”(primary occurrence)和“次要的出现”(secondary occurrence)就可以很清晰的解决排中律失效这一难题。

“主要的出现”指如果把某个命题函项Фx 中的x以摹状词代入后,能得到一个完整的原命題,那么,就说这个摹状词在这个命题中是“主要的出现”。“次要的出现”指如果把Фx 中的x以摹状词代入后,所得到的只是原命题的一部分,那么,这个摹状词在这个命题中则是“次要的出现”。比如探讨“当今法国国王不是秃头”这一命题时就可使用“要的出现”和“次要的出现”。首先将上述命题分成如下两个:

(9)有一个x,他目前是法国国王,且他不是秃头。

(10)这种情况是假的,有一个x,他目前是法国国王,且他是秃头。

在(9)中,用“当今的法国国王”代入x,得到的是原命题,那么这个“当今的法国国王”就是主要的出现,并且命题为假;在(10)中,用“当今的法国国王”代入x,得到的是否定前的命题,即原命题的一部分,那么在这个命题中摹状词就是次要的出现,并且命题为真。有关摹状词的谬误都源于对主要的和次要的出现的混淆不清。(罗素,1919)

三.情境语义学视角下的摹状词意义理解

(一)指称性用法

Donnellan(1966)指出摹状词是有指称意义的,它可以用来指称说话者希望谈论的东西。Barwise & Perry(1981)也提出像摹状词这样的名词短语,通常用来描述某情境中的一个个体,因此摹状词是有指称的。按照情境语义学的理论,摹状词想要指称必须有一个资源情境。资源情境是可及的,它可以是我们能够亲知(acquaintance)的东西,也可以是通过上下文即某个情境提前构造出来的。这样一来,大多数的限定摹状词就能够在现实世界中找到一个满足描述条件的个体。由于一句话可能可以对应多个资源情境,而在不同的情境中,摹状词的所指不尽相同,因此摹状词的指称不是一个通量而是某个角色(林艺霏,2018)。

(二)归属性用法

归属性用法又分为外在归属性用法和内在归属性用法。指称性用法中,摹状词所指可以根据语境推断出是某个确切的个体,即某个定值,属于有值解释。在归属性用法中,摹状词的属于无值解释。根据摹状词所指对象是外在个体还是心智中所想个体,可将归属性用法分成外在归属性用法和内在归属性用法。我们可以通过下述两个命题来具体区分一下。

(11)小王对小李说:“本次竞选票数最多者将担任班长。”

(12)小李说那个老师又布置了很多作业。

例(11)中,Barwise & Perry(1981)认为这句话中的限定摹状词“本次竞选票数最多者”不指称特定个体而只给出了一个“描述条件”,满足该描述条件的个体是不确定的人。这与罗素摹状词用于描述的观点相似。此时摹状词的用法为外在归属性用法。

例(12)中的摹状词“那个老师”在小李话中是有指称对象的,即说话者心中清楚摹状词指称对象。但对于听话人来说,由于缺乏语境,难以判断“那个老师”是谁。我们把这种摹状词的用法归为内在归属性用法。

(三)同位性用法

除了指称功能外,在不同的情境中,摹状词还可以同位性方式使用,此时的摹状词功能类似于同位语从句,对所修饰的部分起补充说明的作用。例如:

(13)张三对李四说:“马六,那个杀害王五的凶手真是丧心病狂。”

从语法角度来看例(13)中的限定摹状词“那个杀害王五的凶手”。在此命题中,该限定摹状词的功能类似于同位语从句,起了修饰和补充说明的作用。前面已经提到这个凶手是“马六”,后面使用摹状词“那个杀害王五的凶手”再次提及,进一步帮助听者确认所谈及的对象。这不同于摹状词的指称性用法。因为在该命题中,话语所谈及的对象即马六,本身就是一个明确的个体。在这类的情境下,话语中的摹状词多用于进一步描述解释说明某一明确的个体,而不用于指称。

本文主要讨论了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和情境语义学视角下的摹状词部分用法。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建立在单一的语义框架上,他只赋予了摹状词描述功能,而否認了它的指称功能。本文从情境语义学视角出发,借助该理论对摹状词独特的理解,阐述了部分关于摹状词问题的理解,如摹状词可以有指称用法,同位性用法等。但本文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没有解释情境语义学中摹状词的函数性用法,只是对情境语义学中关于摹状词的部分观点进行说明。同时对于情境语义学的理解也并没有到位,比如没有解释情境理论和态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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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