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性治理理论下智慧社区建设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

2022-05-30 10:48方伶俐熊琪琦
领导科学论坛 2022年9期
关键词:智慧社区碎片化困境

方伶俐 熊琪琦

摘要: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治理重心不断向基层下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智慧社区作为基层智慧治理的基本单元和构成模块,其建设与发展成为基层现代化治理的重点领域,得到了国家和地方的高度重视与支持。新时代我国智慧社区建设还处于发展阶段,为了加快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可以依循整体性治理理论,从智慧社区建设现状入手,找出智慧社区建设的碎片化问题,加强各部门、各主体间的整合与协调,解决碎片化现象,打造居民满意的智慧社区。

关键词:整体性治理理论;智慧社区;碎片化;困境;路径

基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层智慧治理创新实践的困境与优化路径研究——以武汉市智慧社区为例”(202210512016)。

作者简介:方伶俐,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熊琪琦,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中图分类号:D66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2)09-0007-07

一、问题的提出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在向基层放权赋能的同时,要构建能够更好满足群众需求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社区作为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其治理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对城市实现有效治理起着重要作用,建设和发展智慧社区成为基层现代化治理的重点领域。

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首次发布关于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最终确定国家首批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地区。同年,住建部相继出台《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等政策,确立了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框架及中长期目标。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推动下,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结合当地实际率先开启智慧社区建设试点,通过创新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智能高效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体系,推进社区精细化管理。例如,北京市智慧社区建设在养老助残方面创新“一键通”服务系统,让老年人和残疾人在有需要时只需按下“一键通”上面的按钮就能立刻得到子女、社区建设或定点医疗机构的帮助。南京市鼓楼区智慧社区建设实践中,不仅研发推广了“我的南京”APP,区相关部门还创建了“鼓楼e家”特色智慧平台,开发智能机器人“鼓宝”,让居民随时随地得到服务[1]。上海市民政局将研发的“社区云”APP投入各个区和街道使用,通过“社区云”APP构建统一的社区治理主体数据库,创新软件程序,不仅给社区和街道的一线工作者们减负,还为居民与社区各成员的互动提供了机会。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开展智慧社区建设,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区治理的智慧化和精细化。从信息化角度来看,智慧社区是信息技术发展和变革到一定程度的社区新模式,强调治理手段与治理模式的不断更新,旨在为居民创造更美好、便捷的生活[2]。从服务体系看,智慧社区建设以居民个体为服务对象,以居民需求为服务导向,注重不同对象的差异化服务,切实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3]。从技术手段的运用来看,智慧社区运用先进物联网技术,以物联化的形式将社区内的人和物通过网络互联互通,形成现代化、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新型社区运行模式[4]。综合来看,智慧社区是以现代化技术为基础,利用信息平台将各种资源汇聚在一起,使其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促使各主体为居民提供更加全面和精细的服务,从而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的社区治理新方式。

作为中部地区的代表性城市,武汉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达17716.76亿元,较上年增长12.2%;常住人口达1364.89万人,较上一年增加120.12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对基层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智慧社区成为武汉市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必然趋势。2021年7-8月,笔者实地调研武汉市6个中心城区的7个典型社区,包括武昌区的三角路社区和胭脂路社区、江岸区的联合社区、洪山区的幸福社区、硚口区的发展社区、东西湖区的恋湖社区以及汉阳区的新新社区,全面了解目前武汉市智慧社区的建设情況。调研发现,在政策的指导和推动下,武汉市社区智慧化建设发展迅速,社区基础设施有序革新,服务平台创新发展,多元主体有序参与。但是深入探究后发现智慧社区建设中碎片化现象严重,存在资源碎片化、主体目标与责任分散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区智慧化进程。

整体性治理理论强调整合多元主体和各类资源,形成协同治理,为破除建设碎片化问题、探索智慧社区建设的合适路径提供了有力指导,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实现基层智慧治理,提升治理效能。

二、研究视角:整体性治理理论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

整体性治理理论旨在解决公共管理过程中的碎片化问题。该理论提出,政府应当利用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整合、协调不同主体的各类资源,促进主体间的协同治理,从而为居民提供精细化服务。具体而言,整体性治理理论包含三个核心内容。第一,以整合与协调为根本。将机构分散但职能相近的部门整合成新的组织机构[5],从而使不同部门、不同组织之间加强横向的沟通与联系,达到协调的目的。第二,以公民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强调以人为本。政府将服务公民作为主导理念,通过政府部门内部的协调以及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的整合满足公民的需要,相互间形成整体性的沟通合作,避免碎片化服务,保证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的良性互动。第三,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手段。信息技术是该理论重要的工具,通过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实现不同部门在线治理,为公众提供无缝隙服务[6]。信息技术推动数据等要素从碎片化状态逐渐整合为系统性、整体性的并可加以挖掘和再利用的资源,为公众提供更加精细的服务。

(二)整体性治理理论与智慧社区建设的契合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社区居民的需求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这对社区治理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从建设方向上看,居民期待建成智能家居、智慧政务与智慧民生等通过网络化和信息化形成的新形态社区[7]。从建设目标上看,居民希望社区提供多元、全面的服务,满足个性化需求[8]。从政务服务的提供上看,居民更倾向于智慧社区提供就地或网上办理业务服务,减少时间的耗费。从智慧社区不同主体的活动方式上看,居民支持政府创建一个多主体共存的平台,通过该平台,不仅政府、企业以及各种组织间能减少沟通障碍,实现信息共享,居民也能够真正地参与智慧社区建设,实现共治[9]。为此,亟须建成一个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始终围绕居民公共服务需求,进一步整合可利用资源,优化社区治理方式和办事流程,以增强服务智能化和精细化的智慧社区。

与居民需求相比,智慧社区建设不尽如人意,社区的智慧化治理水平也无法有效提高,其关键在于智慧社区建设的碎片化问题严重。对此,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基层智慧社区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可以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第一,指导社区各方资源进一步有效整合;第二,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参与,为居民提供全面、多元的服务;第三,推动智慧社区治理手段的综合运用,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事前预防、事后解决,增强服务的智能化和精细化。

三、武汉市智慧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政策,明确标准,强化制度保障

作为第一批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武汉市贯彻落实了国家各部门有关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建设指南,明确了智慧社区建设标准,指导推动社区智慧化建设展开。

2014年初,武汉市政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以指导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随后,武汉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数字治理,实施包括智慧社区在内的15个专项智慧规划。2016年6月,武汉市政府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推广智慧政务运行。同年9月,武汉市民政局推广“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提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互联网+”的结合。2018年11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名城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智慧社区,特别是发展“互联网+社区医疗+居家养老”的智慧健康养老模式。2020年5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智慧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武汉市提出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智慧社区便民应用,提升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能力。2020年12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武汉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社会治理“一网共治”,其中就包括智慧社区建设。2021年10月,武汉市政府提出借助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智慧化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智慧养老“武汉样板”。武汉市出台的各项政策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特别是有关政务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指导性文件让武汉市智慧政务系统和社区智慧养老建设趋向成熟,极大地推动了智慧社区建设。

(二)做好统一规划,落实老旧社区基建革新

在武汉市智慧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发挥统一规划的主导作用,实施老旧社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包括落实基建改造的主要范围、合作对象、资金帮扶以及政策支持,推动老旧社区的各种基础设施改造工作,配备包括监控门禁系统、烟感报警系统等在内的齐全的现代化基础设施设备,为老旧小区智慧化发展打下基础。如,武昌区胭脂路社区老旧社区改造工作,由武汉市政府和武昌区政府共同规划,出台整体改造、智慧化建设思路。社区通过资金和具体政策的支持,与地方国企合作,全面改善老旧小区硬件设施基础,并在各小区配备诸如智能井盖、消防报警系统的智能化设备,完善小区基础设施。

(三)创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高效率办事流程

针对智慧社区建设实际,结合省“鄂汇办”的功能,武汉市创建“武汉微邻里”信息化服务平台。该平台主要设计“议事”“报事”“办事”三大板块,为居民办事提供准确的办事指南,居民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板块,实现社区治理的参与,同时各区、街道甚至社区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自主开发服务平台,完善线上平台的功能。武汉市江岸区相关部门创建“民呼我应”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社区“民呼我应”工作站来了解居民的难事,再向江岸区二七街道办事处“民呼我应”服务中心上报,最终交由相关部门负责解决,更好地实现了“民呼我应”。汉阳区江堤街办事处新新社区结合辖区内小区分散、老年人多的特点,自主创建了智慧信息平台和智慧一體机,真真切切便捷了老年群体,也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

(四)社区贯彻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主动开展智慧服务

对社区工作人员来说,在智慧化建设过程中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尽力为居民群众提供智慧服务是其工作的根本任务。疫情期间,武汉市各社区通过各种线上平台或程序,利用智能化产品,收集居民信息,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在当今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这些智慧化服务依然发挥着极大的作用,使社区与居民、居民与居民的沟通更加便捷和安全。如,洪山区幸福社区利用智能化硬件设备及时监测小区出入人员的体温信息,同时社区专业人员开发在线信息收集程序,实现无接触收集居民基本信息和日常需求,提供社区配菜预约服务,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保障。截至目前,该社区居民依然使用社区自主开发的线上小程序,随时随地查找小区周边各种服务(药店、便利店等),必要时还会通过社区代买请工作人员为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上门服务。

(五)积极引入、整合优化各类社会资源,满足群体多元需求

武汉市智慧社区建设不仅重点抓社区,而且结合互联网,积极引入包括企业、社会组织与志愿者等社会层面提供的各种服务项目入驻社区。通过与其他主体的紧密合作,形成诸如“互联网+居家养老”等智慧养老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智慧服务。武昌区三角路社区通过引进企业,将智慧化技术应用到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中,为老年群体提供精细化的养老服务。胭脂路社区不仅将智慧养老引入社区,还引入专门开发人工智能产品的公司对幼儿群体提供具有记忆功能、存储功能、学习功能的智能产品,通过小朋友与机器人之间的人机互动实现“科学育儿”。洪山区洪山街道幸福社区通过线上与大学志愿者团队对接,将志愿者资源引入社区,大学生志愿者通过线上、线下双结合的志愿服务,将其所学服务给社会,也为居民增强意识、拓展知识提供了一种有效途径。

(六)激发居民主体意识,引导居民自主参与监督建设

在实际建设和运行中,居民通过自发组成业主委员会,承担督办职责,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市场化选择予以直接监督来满足小区居民的日常服务需求[10]。例如,在恋湖社区某一小区,居民自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采购和小区管理进行监督,维护小区全体居民的利益。除此之外,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对居民监督和参与提供多种渠道。居民通过主动向社区提出建议,推动社区居委会对建设企业的日常监督,促使企业履行职责、规范行为,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

自武汉市智慧社区建设以来,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以及居民的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社区工作人员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与居民沟通更便捷、更频繁,降低了沟通成本,提高了治理效率。居民从智慧社区建设中获得了安全感、满足感,有效地实现了共建共治共享。

四、武汉市智慧社区建设的碎片化问题

(一)政策碎片化

自2013年我国进行智慧城市试点工作起,智慧社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标准相继出台,但是无论从政策内容,还是从政策目标上看,现有政策尚未形成一个完善的政策体系。政策碎片化问题突出,导致基层智慧社区建设推进缓慢,且困难重重。

第一,“智慧社区”官方定义迟滞,导致政府相关部门与工作人员缺乏智慧化建设理念,政策制定不及时。智慧社区建设工作在2013年正式开启,但是其官方概念直至2021年10月在《智慧社区建设运营指南(2021)》中才得以明确阐明。期间,智慧社区的定义大多是相关学者各自的阐释。然而不同学者的阐释折射出智慧社区治理理念的不同以及治理范围的不同,从而导致建设标准不清晰,“谁来建、建什么、怎么建”等基本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基层无法及时制定实施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导致智慧社区建设缓慢。第二,政策不完整,缺乏具体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导致基层执行参考不足。如,2016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从创新社会治理的角度推进社区智慧化建设,实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有效利用,但并未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建设标准等相关配套文件。第三,政策不连贯,大部分文件都是零零碎碎地出台,前后相关性弱,基层贯彻落实难度大。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到,智慧社区建设推进存在困难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牵头部门和具体说明基本思路和方案的文件,导致智慧社区建设目的、组成元素、资金、标准都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第四,政策指导内容单一,地区建设同质性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重,智慧养老成为各地区智慧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武汉市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如2016年出台的“互联网+养老”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互联网的结合。在各社区普遍建立起社区“互联网+养老”模式的同时,出现同质化严重、针对性不强、作用不明显、其他领域智慧建设不足等问题。

此外,智慧社区建设目标宽泛、模糊,缺乏具体建设内容和标准,导致不同区域的社区智慧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各企业更倾向于为中心城区社区提供多元化科技服务,其他城区的智慧社区发展被不同程度忽视。

(二)信息碎片化

通过多方主体加强合作,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信息化,不但有利于内外资源整合,减少治理成本,而且有助于加强治理能力,提升治理效能。但是,现阶段智慧社区建设还存在智慧服务供需信息不匹配、数据流通不畅的碎片化问题。

第一,智慧服务供需信息不匹配。调研走访发现,武汉市智慧社区整体建设水平偏低,大多数社区智慧化建设集中在养老和政务服务方面,忽视了居民对其他诸如智慧商务、智慧医疗等的服务需求,智慧化建设和智慧服务的提供与居民的实际需求脱节严重。以智慧养老为例,大多数居民目前并未形成智慧养老、社区养老的观念,依然依靠家庭养老,而且智慧养老费用相对较高,一些老年居民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购买智慧养老服务。因此,即使是在老年人口聚集的社区,智慧养老中心也是人员稀少。第二,不同层级政府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平台独立运行,数据流通不畅,重复建设问题严重。以“武汉微邻里”平台与江岸区自主开发的“民呼我应”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例。由于市、区政府之间没有实现信息的全面共享,信息无法互通,江岸区各社区工作人员需要同时使用这两个平台,重复录入同一信息,导致社区工作人员任务繁重。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聚合平台尚未打通。调研中,智慧养老企业相关负责人提到,他们所需的很多信息都不得不单独向社区索要,但很多时候社区为保护居民隐私,提供给企业的信息很有限,所以目前仍是企业单向建设。

(三)目标碎片化

智慧社区的建设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企业以及居民。三者性质不同,对于智慧社区建设的理念不一,认识也有差别,尤其是在治理目标上分歧明显,碎片化状态严重,导致三者往往各行其是,无法形成治理合力,阻碍了社区智慧化进程。

第一,政府是智慧社区建设的主导力量,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政策、资金等支持,以推动社区智慧化建设为目标。但在组织内部,不同层级政府在智慧社区建设中往往会出现目标偏离情况。具体表现在,上级政府根据居民的需求出台系列方案和措施,同时希望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使基层服务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基层政府在贯彻落实时,其目标往往从最初的满足居民需求转变为机械执行上级命令、完成任务,很少从实际考虑居民是否需要或者是否有能力购买相关服务,最终也无法从实质上提升其治理能力。第二,对企业来说,他们参與智慧社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盈利,同时通过与政府合作为自身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提升其社会影响力。于是,在社区智慧化建设中,很多企业为达成自身目标,盲目投标政府主导的各个智慧项目,并未实地考察居民的真正需求,甚至在某些时候还会和政府以及居民进行利益博弈。这与智慧社区建设的初衷和目标相冲突,制约了社区智慧化的快速发展。第三,居民寄希望于政府包揽智慧社区建设中的所有事务,承担智慧服务的全部费用,但现实中政府没有能力完全满足。首先,居民共治理念不足,不仅对社会资本缺乏足够的信任,还将政府视为万能政府,导致其忽视了自身在社区智慧化建设中的作用,也忽略了自身的参与能力。其次,居民在智慧化建设过程中过度关注价格以及智慧服务的性价比,导致其面对智慧服务时意愿不高,多是观望,对企业智慧服务正常运行增添巨大阻力。

(四)责任碎片化

在智慧社区建设过程中,各参与主体之间定位不明、权责不清,导致智慧社区建设低效。第一,基层政府权责不对等,特别是社区层面。社区作为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智慧化建设中直接面向居民,但在社区自治机制被纳入国家行政体制的环境下,社区承担了过多责任但被赋予较少权力[11]。如,在“武汉微邻里”平台的使用中,上级政府要求社区通过“微邻里”报事系统处理居民的日常问题,有些问题由于社区没有权力处理还需要进一步上报,但最终责任依然聚集在社区。第二,社区和企业存在相互观望、互相推责的情况,特别是社区和物业公司之间,由于分工不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社区本应在居民、上级政府与物业之间发挥协调和推动作用,将居民需求落到实处;物业公司则是小区智慧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者。但实际中,社区希望物业公司成为主力,全程参与智慧社区建设,尤其希望由物业公司来提供资金,缓解社区资金的压力。物业公司则希望社区做好前期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做好资金运营,为物业参与提供充足的条件。两者间存在认识误差,本职责任落实不到位,使得智慧社区建设难以推进。除此之外,社区与企业的合作也存在真空地带。部分社区直接将智慧服务外包到公司后,就变成“甩手掌柜”,并未很好地履行衔接居民需求与第三方公司建设的重要职责。第三方公司由于缺少居民的需求信息,难以实现服务供给与需求相适配。第三,居民主体意识不强、参与意识薄弱、监督意识不足。居民作为智慧社区建设的重要参与主体,起着建议、监督和反馈的作用。然而在现实中,大部分居民依然存在本位主义心理,认为自己只需享受服务。这种心理导致居民主体意识缺失、参与意识减弱,不仅无法真实有效地传递自身对智慧服务的需求,而且不能很好地监督各主体服务供给数量和质量。

五、整体性治理理论下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完善政策体系,破除政策碎片化

智慧社区是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环节,也是我国实现基层治理智慧化与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政府在其中要发挥宏观引导作用。第一,中央政府要加强顶层设计,做好规划指导。在当今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社会环境下,智慧社区建设内容在不断发展和更新,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应不断更新、完善已有政策,及时发布全国性的智慧社区建设指南和建设标准文件与政策,以指导基层人员落实相关方案。第二,地方政府要结合中央政策,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智慧社区建设政策和推进机制。首先,要考虑政策的连贯性。基层政府主要负责落实上级政策安排,上级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完整,避免出现政策前后关联性不强的局面。其次,要开展实地调研,因地制宜建设智慧社区。不同社区人口分布特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方政府要通过实地调查,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社区智慧化建设内容作出调整和改变,丰富智慧社区建设内容,避免“以偏概全”,形成建设单一的局面。

(二)整合信息资源,破除信息碎片化

第一,政府不仅要用传统的“居民提出,政府提供”的过程来获取居民需求,也要主动借助数字化技术,突破信息传递的空间场域限制,充分了解居民的需求,确保治理需求信息(民众端)和治理供给信息(政府端)得到精准匹配[12]。不仅如此,企业要发挥其对社会需求的敏锐反应力,切实考察居民需求,解决供需脱节问题,避免无用或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第二,政府要加强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各部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为更好地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各职能部门要对已有信息进行梳理和整合,以不侵犯公民隐私权为原则,实现平台信息的共享[13]。政府要设立专门的部门来管理该平台,对社区和企业进行有限度的开放,避免各方产生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问题。同时,应当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制约其他主体对信息的滥用。

(三)加强协商共治,破除目标碎片化

为了破除目标碎片化,应充分发挥协商机制作用,加强主体间利益关系的协调,进一步加深各主体之间的多元协作。第一,从政策层面加强政府内部不同部门间的横向协作,减少由于合作成本而产生的矛盾,提高部门间的整合力度,协调利益关系。第二,加强政府部门的纵向监督,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基层政府切实落实上级政府的建设目标和任务。第三,构建良性的政企合作关系。合理选择第三方为政府和引入的企业制定合约,对合作目标、模式、利益和风险分配、各自的职责等进行详细说明,为各方利益提供制度保障,用制度来约束各方主体,促进多方达成一致目标,主动做到协商共治。

(四)明确责任机制,破除权责碎片化

智慧社区建设中,各主体应明确自身定位,理清权责,形成建设合力。对政府来说,要做好详细的总体规划,明确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组织的责任,与此同时,赋予各部门相应的权力,落实责任监督机制,促进社区智慧化建设。对社区来说,首先要明确其“桥梁”作用,在引入智慧服务后应该在居民和服务的企业间做好协调和沟通作用,将居民的需求提供给企业,实现需求与服务相适配。同时,为居民向企业争取各种有利产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其次要明确其主体意识,主动做好前期工作,积极联系各方力量,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参与铺平道路,推动社区智慧化建设。对企业来说,要与社区和政府及时沟通与协商,找准居民的需求,整合有用的资源,同时要明确其社会责任,确保其真正为居民提供物美价廉的智慧服务。对居民来说,要转变思想、强化主体意识、提升参与层次、增强监督理念,在智慧社区建设过程中积极作为,主动提供建议,加强对其他主体行为的监督。同时,居民要主动建立相关自治组织,形成自我保护、利益维护的力量。

参考文献:

[1]王小青.“互联网+”背景下智慧社区的探索与实践——基于南京鼓楼区5个社区的建设[J].市场周刊,2021,34(3).

[2]吴胜武.关于智慧社区建设的若干思考[J].宁波经济(三江论坛),2013(3).

[3]郑从卓,顾德道,高光耀.我国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构建的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3,33(9).

[4]宫艳雪,武智霞,郑树泉,丁志刚.面向智慧社区的物联网架构研究[J].计算机工程与设计,2014,35(1).

[5]郝陆陆,张国山.整体性治理理论研究的发展[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47(1).

[6]叶颖.整体性治理视角下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探究——以北京市“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为例[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20,22(2).

[7]康春鹏.智慧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应用[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報,2012,21(2).

[8]申悦,柴彦威,马修军.人本导向的智慧社区的概念、模式与架构[J].现代城市研究,2014(10).

[9]吴锦良.用“智慧革命”推进我国基层共同体重建——“浙江智慧社区网”对社区建设的价值分析[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2,28(6).

[10]张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视野下的社区转型与社区治理效能改进[J].社会学研究,2020,35(6).

[11]侯利文.行政吸纳社会:国家渗透与居委会行政化[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36(2).

[12]胡海波.理解整体性政府数据治理:政府与社会的互动[J].情报杂志,2021,40(3).

[13]王惠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研究——以哈尔滨市为例[J].上海城市管理,2018,27(3).

责任编辑:周玉婷

猜你喜欢
智慧社区碎片化困境
困境
“邻避”困境化解之策
平行的个体与垂直的世界
微时代信息碎片化背景下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塑造
想象力都去哪了
智慧社区信息服务绩效评价研究
必须正视的理论困境
我国雾霾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微剧将成为视频消费的主餐
“智慧社区”的养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