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婷
随着二胎、三胎政策的实施,做产前超声检查的人越来越多。产前超声检查是孕期必做的检查,其目的是为了查明胎儿是否存在畸形等问题。产前超声检查主要包括常规检查、系统胎儿检查、针对性超声检查等,在实现优生优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比其他检查方法,产期超声检查具有无损伤性、可反复检查等特点,已被广大医务工作者及孕妇所接受。在孕期进行规范化的产前超声检查,并结合其他必要的实验室手段,可发现或诊断出70%以上的先天性缺陷。因此,为有效降低围生儿(怀孕满7个月到出生后7天内)的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加强孕期产前筛查或诊断是非常必要的。
通常,整个妊娠期至少要进行3次超声检查。
第一次检查:在11~13+6周(11~13周加6天),本次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测量胎儿的胎龄。因为超过这个时间以后所测的胎龄准确度不高,同时本次检查也可以排除一些较大的胎儿畸形情况(如无脑儿等)。
第二次检查:在18~24周,本次是最重要的检查时期。因为此时胎儿的羊水最多,活动度较大,胎儿的结构显示得较清楚,可以排除更多的畸形,如手脚畸形等,不应错过。
第三次检查:在32~36周,这个时期主要是测量胎儿的各种径线,以预测胎儿的大小是否和实际的孕周相符,如果胎儿比较小,就要考虑治疗。同时也能排除一些早期不会发现或者不明显的畸形。
但是,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胎儿畸形都能在产前超声被筛查出来。孕妇在合适的检查时机,在有相应资质医院接受产前超声筛查检查,也只有六大致死性畸形能被肯定地筛查出来:无脑畸形、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单腔心。这六大致死性畸形以外的其他畸形不一定都能被筛查出。
未必能检查出的畸形中,一是因目前产前超声检查技术的局限性所致,畸形检出率与畸形的种类、孕妇的身体条件(腹壁脂肪厚度等)、胎位、检查时机,以及检查医生的经验等相关。如胎儿耳朵、手指、足趾、单纯腭裂、神经、内外生殖器等,除個别胎儿位置特别好的情形下能大致显示,绝大多数情况下都难以清晰显示,所以检出率非常低。二是胎儿存在特殊血流动力学的原因,导致有些畸形如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等,产前超声无法诊断或难以诊断(这些畸形预后较好,像这类预后好的畸形也不是产前超声筛查的主要目标)。其他通过产前超声无法查出的有胎儿智力、听力、视力、关节活动等功能方面的问题。
而且,超声检查过程中还有诸多因素会影响到探查结果,如胎位姿势、胎动频繁、前壁胎盘、羊水过多或过少、畸形过小没有明显的形态改变、胎儿骨化等。
孕妇在孕早期进行经腹部超声检查前,需要先喝两杯水,提前进行憋尿。这样在进行超声检查时,显像会更加清晰,医生也可以更好地对胎儿的情况变化进行观察。经阴道超声检查或者怀孕后期进行超声检查时孕妇则不需要进行憋尿。
在进行超声检查时,孕妇在检查床上平躺,尽可能的让自己放轻松,保证呼吸平缓,这样图像才会更加清楚与平稳。另外,孕妇在进行超声检查之前,应该穿着具有较高舒适度和容易穿脱的裤子。孕中晚期不要饿着肚子做检查,如果孕妇处于饥饿状态,宝宝可能会出现不配合的情况,导致部分数据无法准确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