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俊杰 姜迎春
摘要:施蒂纳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中铺展了一种思辨三段式的唯心史观叙事。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他用思辨观念史偷换现实历史的意识形态做了揭秘。施蒂纳的唯心史观叙事蕴含着对利己主义价值观的追求,他在此叙事下提出了通向“唯一者”的利己主义三境界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将这种理论定性为利己主义者的现象学,并揭秘其实质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现代市民社会本质的幻想。揭秘利己主义的唯心史观叙事,对理解施蒂纳在马克思恩格斯世界观转变中的真实作用不无裨益,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抵御利己主义思潮和功利论话术侵袭、正确认识新时代条件下的现实利益格局也有所启示。
关键词:唯心史观;利己主义;现象学;《德意志意识形态》;施蒂纳
中图分类号:B0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22)02-0106-007
“这本书沉睡许久,仅为少数学者阅读,但它注定要从默默无闻中复活,或许将标志着一个新纪元的来临。”[1]19世纪末,著名的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本杰明·特凯尔夸张地预言麦克斯·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将在“消失”近半个世纪后,如同《圣经》中的耶稣基督,或施蒂纳自命的至高的“唯一者”的“幽灵”一样,再临世间,开启一个无政府主义的新纪元。一百多年过去了,这一梦想看来还只是梦想。不过借着尼采哲学兴起的东风,被称为(19世纪)“四十年代尼采主义者”的施蒂纳确实重回了西方重要政治、哲学思潮的视野,无政府主义、虚无主义、存在主义的追随者、研究者逐渐重视起施蒂纳的先驱作用,纷纷对他重新评估,甚至赞誉。
近四十余年,开放心态下的中国思想界重审西学源流,钩沉稽古,再次“发现”了施蒂纳。近年来,施蒂纳研究在马克思主义论域中的热潮渐起,也属时代氛围催生。不过,施蒂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场中的角色性出场,蕴含着特定的思想史方法论自觉。面对市场大潮下个人主义、利己主义、虚无主义的一波波浪头涌动,提升理论在当下对话的有效性,已成一代学人不可绕过的时代之思。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乃至“前史”中的发微抉隐,重索“草蛇灰线”,也便是主要的研究路径之一。进入新时代后,我们至少可以通过施蒂纳研究这方窗口,一窥一座集唯心主义历史观和利己主义价值观于一体的理论大厦的真容,反思东方热土上的百年奋斗之后,马克思恩格斯(1)在自己新世界观(2)诞生之初就已经批判过的一个意识形态标本,何者为今日中国之可鉴。
一、施蒂纳思辨三段式的人类史叙事
“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2]516除了费尔巴哈,《德意志意识形态》所称的“现代德国哲学”的其他思想家似乎没有多大兴趣至少申明、强调一下对待“自然史”的态度,施蒂纳也不例外。
施蒂纳把他之前的历史只分作古代、近代。他认同费尔巴哈的说法,认为古代人把尘世看作真理,并补充道:古代人并非致力于精神,只是砥砺精神来反对他们占优势的敌人,即感性世界,但“古代人自己也致力于把他们的真理变成谎言”[3]17。从古代产生近代,主要在于“精神”的解放。转变的第一阶段,诡辩派仅宣告了智力全能、精神是手段,达成了理智的纯化;第二阶段,苏格拉底开始了更重要的心灵的纯化;最后阶段,古代人寻求真正的生活享受,斯多葛派、伊壁鸠鲁派概莫能外,只有怀疑派否决了尘世的真理性和意义性,终结了精神与事物世界的关系,达成了心灵的纯化。古代人努力的主要结果就是,人自我意识为超脱尘世的本质、自我意识为精神。古代精神在理智和心灵两方面解放,人成为“为精神的精神”、精神一类。
在施蒂纳看来,古代人的真理在于自然的、尘世的事物和关系,近代人的真理在于精神的、天上的事物和关系,集大成的是面向天国的基督教。从“基督教开始精神的世界”[3]25始,以精神为真理的近代也有一个将来要成为“唯一者”的“我”从精神中解放出来的进程。人文主义与诡辩派类似,以理智抗争宗教教条;宗教改革类似苏格拉底,把精神事物从外界转移至自我心中,最终非基督教化,剩下“自我意识”。施蒂纳又把自己生活的当下“对神新近产生的愤懑”称为“神学的暴动”[3]28,暗指费尔巴哈等人不过类似斯多葛派和伊壁鸠鲁派,还需要近代的怀疑派来走向“我”的解放。
施蒂纳在描述近代时,不厌其烦地大量插叙,用不同的视角、在不同的领域不断重复他对自己三段式历史描述的比拟。
首先,施蒂纳从地域进化视角抛出欧洲中心主义历史观,认为“世界历史的形成原来完全属于高加索部落,看来至今它已经历了两个高加索时期”[3]71。第一个时期具有黑人性质,即古代,从属于事物的时代;第二个时期具有蒙古人性质(又称中国风格),即基督教时代,是附属于思想的时代。“如若人不仅拥有摈弃精灵信仰,而且有摈弃精神信仰的力量,如若他不仅拥有摈弃精神信仰,而且有摈弃对精神的信仰的力量,那末这之后,人方能真正克服黄教及其幽灵”[3]75,也就是说,除掉黑人和蒙古人的性质之后,“高加索部落”可以“给未来保留下的话则是:我既是事物世界的所有者、又是精神世界的所有者”[3]71。
其次,施蒂纳把欧洲近代的宗教史划分为天主教阶段和新教阶段,前者相当于古代、黑人性质,面对外在宗教的事物世界;后者相当于近代、蒙古人性质,面对内在宗教的精神世界。宗教改革后,“在信仰中、在冥想或在哲学的认识中,总之所做的只是思索,因此完全清楚这些的笛卡儿最终提出下述命题:‘我思故我在’”[3]21。而在近代哲学中,英国哲学相当于古代、黑人性质、天主教,面对外在归纳的经验范畴;德国哲学相当于近代、蒙古人性质、新教,面对内在演绎的精神范畴。
在近代哲学发展的最后,前两阶段的对立面同时并存,“有教养者”统治“无教养者”,“有教养者”主导精神生活,如同宗教中的教阶制。“有教养者”又为施蒂纳提供了三段式的三种出路:政治自由主义(一般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他所理解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人道自由主义(主要是费尔巴哈、鲍威尔等人的人道主义)。他认为,“政治自由主义取消了主人与仆人的不平等”,封建等级制下的有生命的主人被抛弃,留下“一个精灵”般的主人,即保障人的物质财产的“法律或国家”[3]155;“社会自由主义”“废除了穷人与富人的不平等并造成了无财产或无所有物的状况”,留下一个依赖自我牺牲的奉献精神的“精灵的社会”[3]155;而“人道自由主义使人们没有神,信仰无神论”[3]155,无主可事也无财产,剩下的只有“人”。施蒂纳对这些选择都不满,不过,借助他还有所欣赏的鲍威尔的“在批判面前,没有什么思想是安全的”原则,“用思维过程反对思维信仰,用思维中的进步反对思维中的静止状态”[3]160的方法,他或可将最后剩下的那个“人”(在施蒂纳看来,鲍威尔的“批判者”比费尔巴哈的“类人”更适合)当作近代的怀疑派似的阶梯,通往他自己心心念念的作为事物世界和精神世界所有者的“唯一者”的当代了。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施蒂纳唯心观念史的揭秘
马克思恩格斯主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圣麦克斯”章对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做了逐章逐节的对抗式批判。在他们眼中,这部著作就是施蒂纳为自己创造的“圣子”“唯一者”降世临凡撰写的圣经体的“圣书”。施蒂纳在被讽刺为“旧约”的第一部分,关于人类史的长篇累牍的多阶段、多层次的三段式描述,来源于黑格尔历史哲学关于人类观念史辩证进化的模板,所以这一部分“是逻辑范围内的历史、受过去时代束缚着的逻各斯”[4]119。这一观念人类史又在施蒂纳所极化的青年黑格尔派的宗教批判路数中,被加工成了一部泛宗教批判的“教会历史”。施蒂纳需要的是从真实的经验的历史中,为实际上被他看作“唯实主义、唯心主义和作为两者的统一的绝对否定”[4]132的历史总进程寻找一系列冠冕堂皇的响亮的名称。这种历史是现代德国哲学家所理解和阐述过的,作为单纯的先入之见和关于精神和怪影的神话的历史。“思辨的观念、抽象的观点变成了历史的动力,因此历史也就变成了单纯的哲学史”,施蒂纳比任何前辈都更加相信这一点,并把这些怪影装点得仿佛真有实在性,还要不断插叙增加画面的生动性并创造新的效果,实际上还是用范畴“构成所描绘的一切伪历史的阶段的内容”。[4]131,132
施蒂纳“从事物的哲学尾巴上来抓一切事物”,“让观念的历史来产生物质的历史”,用“古代哲学史代替了古代历史”(关于古代哲学史,马克思根据自己博士论文阶段的积淀指出了施蒂纳描述中的诸多错谬),于是,古代的事物世界目的论地毁灭在近代的基督教精神世界中。[4]141,142“中世纪和近代的历史在他看来又只不过是宗教和哲学的历史”(施蒂纳关于作为蒙古人性质代表的“‘宗法的骗子’中国人”的风俗论也是在黑格尔历史哲学描述的基础上编撰的),又因为“每次只要把历史的最新结果说成是‘它在实际上历来就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所以近代史也类似自我设定的绝对精神,从开端的基督教就设定了走向终端的人道自由主义的任务。[4]151,153甚至,出于青年黑格尔派对神学批判的执着,施蒂纳“相信独立化的思想、具体化的思想、怪影曾经统治过并且还继续统治着世界”,“相信以往的全部历史是神学的历史”。[4]170-171他进一步把支配历史的观念消融于“圣物”,又把“圣物”、思想、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对经验世界的统治“描写成圣者、思想家对世俗世界的统治,即教阶制”[4]186。施蒂纳的“唯一者”要和“思想家们的思想和观念作斗争并克服它们,从而成为‘事物世界和思想世界的所有者’”[4]187,所以,施蒂纳不嫌繁复地一一批驳他所理解的近代最后成果的三大自由主义,斥责资本主义国家、共产主义社会、人道主义“人”作为外在于“我”的精神统治者的虚妄性,达成依循黑格尔的辩证路径、接受费尔巴哈的唯物颠倒,而乐享自我实存、自我精神圆满的“唯一者”的历史出场。
“现在我们可以揭穿为什么圣麦克斯给他的著作的第一部分加上‘人’这个标题并且把他的魔术、怪影和骑士的历史冒充为‘人’的历史这个秘密了。”[4]199因为观念和思想是关于人的各种关系的意识,关于一般人们的意识,关于社会的意识。不以人为转移的生活条件,必然的交往形式以及由此决定的个人的、社会的关系,必然作为观念条件和必然关系以思想表现出来,“表现为从一般人的概念中、从人的本质中、从人的本性中、从人自身中产生的规定”[4]199-200。于是,(不具有唯物史观的)思想家们(尤其以黑格尔为顶峰的德国思辨哲学)假定观念和思想支配历史,且是唯一的历史,“设想现实的关系要顺应人自身及其观念的关系”,“把人们关于自身的意识的历史变为人们的现实历史的基础”,最终在施蒂纳这里,“把意识、观念、圣物、固定观念的历史称为‘人’的历史并用这种历史来偷换现实的历史”[4]200。
施蒂纳谈不出任何现实的和世俗的东西,只能把具有“唯一者形态”的现实个人的历史當作意识的思辨对象,同他关于人的历史的幻想对立起来。“现实个人的历史”是马恩在“费尔巴哈”章根据“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2]516、519宏观论述过的,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第一次正面经典表述。但是,施蒂纳的唯心史观又并非仅仅源于马恩上述那种一般人无总体性反思的“无辜”的认识论立场,更是他自己宣扬的利己主义价值观的必然判断。只有将历史描述为精神探索史和精神统治史,他的作为“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唯一者”才能在反抗精神对人的目的论的“自我”和否弃性的“非我”的二元论“警事”压迫中,争得自己的价值伦理地位。
三、施蒂纳唯心史观下的利己主义价值观叙事
“还有什么不是我的事!首先是善事,而后是神的事,人类、真理、自由的事、人道和正义的事;以至我的人民、我的君主和我的祖国的事;最后,则还有精神的事和成千万其他的事。唯有我的事从来就不该是我的事。‘呸!只考虑自己的利己主义者!’”[3]3施蒂纳在他的“圣书”开篇的这第一段话,就是一个利己主义者对世上仿佛无穷无尽的自己并不关心的、出于共同利益和关系的事或追求精神价值的事,对利己主义自我的纠缠和压抑发出的积蓄已久的抱怨。这才是施蒂纳的“圣书”的核心价值观,描不描述那些螺线画圈的历史,对他没有那么重要。
施蒂纳接下来对世上各种具有崇高性或共同性的范畴、各种集体、各种个人都一视同仁,全都当作一个层面上的具有自己独特利益的利己主义实体,至于这些实体的利己主义逻辑证明也不重要,只要能找出来就行。重要的是,施蒂纳“从这些昭然若揭的例子里”,“领悟到利己主义者是最时行的”,并“由此取得这样一个教训”,即自己也要成为利己主义者。[3]5那么,怎么才能成为合格的利己主义者呢?施蒂纳有个反精神二元论的方法论,他认为,人总要先追求物质利益,然后洞察到事物世界的虚幻,接着又追求精神利益,总是“将你的自我分为两部分,并将你的‘真实的自我’,即精神提高为比较没有价值的剩余部分的支配者”[3]31;合格的利己主义者则“指的是那种没有观念即没有精神部分而活着并为了他个人的好处而牺牲思想的人”,他的状态应是“根本不要知道这种两分法,并一如既往地根据他的兴趣追求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3]31-32
这种价值观集中体现在他的利己主义三境界论。他按照自己的唯心史观叙事将利己主义者的历时性三阶段或共时性三境界划分为普通意义上的利己主义者、非本意的利己主义者、“唯一者”。普通意义上的利己主义者也就是一般追求物质利益和欲望的利己主义者,有时他们也可能不再精于考虑、冷静和算计,而可以为了某种事物、目标、意志、欲望而“牺牲”其余的生活部分,算不得高明。施蒂纳在此也会高姿态地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斥为片面、不开放、狭隘的利己主义,也是一种“中迷”。但他为了宣扬第三境界的“自我完满”,特别批判第二境界非本意的利己主义者的不彻底性。这种利己主义者尚没有认识自己,不把自己视为最高本质,“为自己效劳而又认为同时总是为一个更高本质效劳”,甚至不愿意成为利己主义者,“贬低自己,即与他的利己主义作斗争”。[3]38,39这种自我贬低其实还是为了崇高自我,是精神性的利己主义,“他在天上地下四处搜索他为之效劳、并为之牺牲的更为崇高的本质”,然而“他也没有逃脱利己主义的狼藉声名”[3]39。非本意的利己主义者将自我更高的本质误认为是外在物,因为外在性是神圣物的标志。他崇拜神圣物,“神圣的東西重又使它的崇拜者神圣化,崇拜者通过崇拜使自己变成一种神圣的东西”[3]41。
第三境界什么样呢?施蒂纳指出,每时每刻的我的存在只是“我”的创造物,高于我的“我”才是更高的本质,是创造者,即“唯一者”。“唯一者”否认任何在我之外的更高本质,否认唯一的神(犹太教)、三位一体的神(天主教)、路德式的神(新教)、蒙古人的喇嘛教、中国人的天命观、古代人的民族精神、近代资产阶级的国家、共产主义者设想的社会共同体、费尔巴哈和鲍威尔的“人”、所有精神标准下的道德、所有国家和共同体中的法律或规范等等。“什么叫善,什么叫恶!我自己就是我的事业,而我既不善,也不恶。两者对我都是毫无意义的。”“对我来说,我是高于一切的!”[3]5于是,这第三境界,可以很卑劣,如施蒂纳提出的,如果能够,就抛弃所有约束,为了自己的物欲利益或精神自得,通奸、乱伦、杀人、杀子、夺财、夺权、毁约、背盟;也可以很高尚,爱某人如其特质而非因他者标准视人如空泛普遍性本质的贮存物,君以国士待我则我可凭我之自主评判而以国士报君。诸如此类的基于“唯一者”之间的定在关系的超拔价值决断,也蕴含在这一境界的价值观的潜在可能之中。这些都被看作“唯一者”的利己主义,即施蒂纳认为人应达到的自觉自为的利己主义,所以后人由此责难施蒂纳妄言误世,也有人称赞他奇人奇语开觉醒世(鲁迅、郁达夫推介施蒂纳为证)。至于施蒂纳自己,可能这些奇谲的放言只是他论证利己主义“唯一者”的独孤自我时如武侠小说家所用的修辞大话。他的一生过于平淡就过去了,如恩格斯晚年回忆的,“他是一个善良的人,远非象他在自己的《唯一者》一书中对自己所描写的那样坏,不过多少带点学究气”[5]。
四、马克思恩格斯
对施蒂纳利己主义者现象学的揭秘
马克思恩格斯将施蒂纳的利己主义三境界称为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3)、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他们指出,这是一个类似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现象学”序列,成了利己主义者关于利己主义的自我意识的成长之路。因此,施蒂纳的利己主义者现象学建构是以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完满意识对之前两境界的利己主义者的意识的批判。
施蒂纳所说的“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者”是一种漫画式的逻辑起点,“只不过是儿童修身课本里司空见惯的、成为小说常见题材的、实际上只是一种破格的人物”[4]277。施蒂纳真正想做的,其实是用德国小市民意识把一般人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者即资产者变为非利己主义者、自我牺牲者,处于第二阶段,进而向他们证明他们实际上是也应该是利己主义者,证明这些资产者不符合利己主义者的理想、概念、本质、使命,因为他们还“半像僧侣、半像凡人,他们既为上帝也为财神服务”,“他们把自己分成永恒的和暂时的两个人,礼拜日操心的是那个永恒的人,平日操心的则是那个暂时的人”。[4]272在第三阶段,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的意识要求资产者认清自己私自的隐蔽的利己主义、无意识的利己主义,认清自己是利己主义者,但由于舍弃利己主义,又不够个利己主义者。施蒂纳哲学逻辑的花招和他自己批判的那些精神类外在本质对自我的二元论训诫如出一辙:人从来就是利己主义者,可是缺乏自己是利己主义者的意识,所以人们的现象与本质不符,“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利己主义者似乎没有与他的利己主义相符合的意识”。[4]280马恩举例,古希腊人的自我意识与现代人关于古希腊人的意识当然不同,实际上指出了施蒂纳的潜意识是在抱怨,他所见的德国小资产者还相对处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古希腊”时期,还没充分意识到其利己主义本质。
那施蒂纳超出了德国小资产者的眼界了吗?站在科学共产主义新世界观地平上的马克思恩格斯揭出了施蒂纳利己主义者现象学的谜底。“个人总是并且也不可能不是从自己本身出发”[4]274,这是现代市民社会已经进入的先验意识架构。施蒂纳看到了并想超越市民社会中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但用来解释的又是个人自我信仰中的二元分立,并轻信个人总是按信仰要求屈从精神生活中的教阶制,他自己则极化地强调个我的独一价值,在哲学上为“唯一者”的利己主义弥赛亚布道。其实这种对立形式不过是“荒诞粗鄙的德国小资产阶级的形式”[4]274,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从一开始就是建立在对前两种利己主义范畴和对现实人的现实关系的错觉上面的。唯物史观透视的是,“个人利益总是违反个人的意志而发展为阶级利益”[4]273,共同的阶级利益又获得独立性,取得普遍利益的形式,与个人发生矛盾。这个普遍利益被意识想象成理想的、宗教的、神圣的利益,是因为具有阶级性的个人行为不可避免地在形成社会关系时受到物化、异化,这样的社会关系是不依赖个人的、通过交往而形成的力量,决定着和管制着个人,是“异己的、不仅不以分散的个人而且也不以他们的总和为转移的实际力量”[4]273-274,也就是既有的一定的、不以意志为转移的生产方式在历史存续中个人不可超越的阶级必然性。“个人以往的自然形成的生存方式所必然产生的关系”必然产生共同利益,妄想将其当作精神、原则“从头脑中挤出去”[4]275,这只能是施蒂纳提出的道德上虚伪骗人、用利己主义蛊惑人心的“江湖话”。
恩格斯早在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刚面世的1844年11月19日给马克思的信中就指明施蒂纳的利己主义,“如此登峰造极,如此荒谬,同时又具有如此程度的自我意识”,这“是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被意识到的本质”。[6]而现在我们看到了,小资产者施蒂纳在唯心史观叙事下的利己主义者现象学的谜底,他的救世主,“唯一者”或曰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不过是一个由思辨逻辑推导出的空无概念,一个反道德的道德戒条,一个关于利己主义的新宗教的神圣幻影,是关于现代市民社会本质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幻想。“按照他的真正内容来说,他是讲求实利的小资产者的维护者,但他却奋起反对与小资产者相适合的意识,这种意识归根到底是小资产者对于他们所高攀不上的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观念。”[4]303“他用自夸的、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来代替积极活动的资产阶级利己主义”,“表达了那些想变成真正资产者的现代德国小资产者的期望”。[4]481
我们现在回顾马恩对施蒂纳的利己主义的批判,也有必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对的各种当代利己主义思潮的冲击下提出反思性问题。
五、余 论
恩格斯在上述信中指出过,施蒂纳的利己主义就是对边沁功利论原则的贯彻。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还对资产阶级功利论做过历史分析,指出真正有进步价值的功利论是与资产阶级在自己的历史上升期现实的政治经济革命任务相适应的,如果功利论脱离了这种历史条件,就变成了替资本主义剥削方式辩护的利己主义唯心史观。那么,到了施蒂纳那里或我们当下,其真面目会比边沁之后的狡辩式功利论思想更进步吗?
关于施蒂纳,有的研究者总爱指出,似乎施蒂纳比费尔巴哈为(主要是)马克思的新世界观转变提供了更进一步、更现实的关于人的观点的基础,因为费尔巴哈哲学的“类人”还是堆积了各种神性宾词属性的形而上学的词句抽象,施蒂纳哲学却不断强调现实的肉体个人的基始性定位。殊不知,如果仔细剥开施蒂纳哲学的历史观和价值观,就会清楚地看到,在价值观维度上,施蒂纳先验接受市民社会利己主义,并极化为有强权时唯我独尊、面对强权时唯我自保的唯我主义。费尔巴哈虽然不反思地承认市民社会利己主义的个人存在状态,即使是空泛地,却也强调个人在爱与友谊的追求中达成“类人”的理想本质。二者何者更能接近马恩的共产主义价值观,无须多说。如果认为强调个人就比强调人的类生活更激进,那恰恰是个人主义意识形态对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论的渗透。在历史观维度上,施蒂纳的“唯一者”和费尔巴哈的“类人”一样脱离现实历史条件,都是静态自然观上的有血肉的个人实存和个人集合性实存,这个前提没有高低之分只有单纯的一多之别。费尔巴哈被马恩批评不关注政治,也就是不重视人类的社会历史活动,只关注人类的简单自然交往。施蒂纳倒是对历史发表了长篇大论,但经马恩“剥洋葱”后,这不过是用思辨宗教史和哲学史伪装的空谈。他倒是通过这种夸夸其谈为马恩展现了一个反面教材,提醒他们,如果不在历史观上与唯心史观划清界限,就不能真正澄清他们新世界观的地平,因为即使费尔巴哈等人也谈论历史;除了价值观色彩上与施蒂纳颠倒了配色,青年黑格尔派也超不出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模式。因此,马恩唯物史观的“现实的人”或“现实的个人”的立论,重点在于“现实的”内涵,即基于物质生活生产和再生产的人类经济—社会关系的现实历史展开。其中,“人”与“个人”是对立统一的,前者本就是后者的现实社会关系集合,以中间层级的历史性范畴阶级为矛盾交汇点,以阶级的消灭为矛盾消融点,二者不存在立论偏重。所以,历史观上,施蒂纳和费尔巴哈都不能为马恩提供什么,唯物史观的真正血肉是在他处丰满的(上述功利论思想史是这个“他处”的一角),不能局限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哲学原乡讨论马恩的世界观飞跃。马恩不会像有人认为的如尼采一样,吃了施蒂纳的“人参果”却说不知什么滋味,“圣麦克斯”章硕大篇幅的批判只是因为施蒂纳哲学以极端个人意识消弭阶级意识,具有伪现实性和伪激进性,对于当时受小资产者严重影响的德国无产者存在一定理论危险,这在后来蒲鲁东、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挑战中又一再出现。
当前,在市场经济大潮下人们耳熟能详的各种利己主义喧嚣或翻用功利论思想史的唯心史观叙事,不是也可以像施蒂纳一样臆造出例如“自我一致的普世价值”(即使不用这种施蒂纳式的术语)之类的奇谈,将我们诱向否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牺牲的近代以来的“人民”奋斗史做历史虚无主义解读的话术空间吗?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中叶就已经说道,“这种被边沁令人讨厌地大肆渲染的相互剥削的理论,早在我们这一世纪的初期,就可以认为是上一世纪的一个已经过去的阶段”,如果我们听信了这种和18世纪所说的完全一样的叙事,“那末这是可笑的不符合时代的东西”![4]478,481
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不存在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了吗?这样认为就违背唯物史观了。在唯物史观的叙事空间中,“共产主义者既不拿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因为“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4]275我们应该“既不是从那情感的形式,也不是从那夸张的思想形式去领会”一定历史时期中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对立,而是“揭示这个对立的物质根源”。[4]275这种对立在一定历史阶段内的解决,依赖产生对立的物质根源的消失,这种解决“不是黑格尔式的对立面的‘否定统一’,而是过去的由物质决定的个人生存方式由物质所决定的消灭,随着这种生存方式的消灭,这种对立连同它的统一也同时跟着消灭”[4]276。当然,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述的共同利益主要还是个人形成为阶级时的阶级利益,所指向的解决主要还是在于共产主义的远景目标。我们新时代当下的国家—集体—个人统一,多种所有制并存,剥削阶级不存但阶层分化的复杂具体的利益格局,并非马恩那时可以预料,我们的道路还要靠对历史唯物主义守正创新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自己来开拓。
注釋:
(1)本文按通常理解,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本质上是一致的,不讨论二人具体观点差异;认为二人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共同作者、概称的全书作者,不讨论主导者争议和其他参与者问题。因此,行文中一般以马克思恩格斯并称,为减冗赘,有时简称马恩,后文不再说明。
(2)本文按通常理解,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的语境下,不做辨析地互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等概念,认为其中本质含义是一致的。
(3)马恩指出,施蒂纳有时把第一境界中的某些物欲中迷也归结为物欲牺牲,混淆了自己的逻辑。所以,虽然施蒂纳也使用这个概念,上文采用“非本意的利己主义者”这个更符合其原本定义的表述作为施蒂纳的第二境界的称谓。
参考文献:
[1]Benjamin Tucker. Instead of a Book,By a Man Too Busy to Write One[M].The Second Edition Self-published: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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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4.
(责任编辑 吴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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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罗俊杰(1987—),安徽六安人,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姜迎春(1967—),江苏涟水人,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