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思考

2022-05-25 05:55王桤伦郑炫圻朱
西南金融 2022年5期
关键词:专精巨人企业

○王桤伦郑炫圻朱 毅

1.中信银行总行 北京 100026 2.中信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北京 100026 3.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北京 100872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中小企业有灵气、有活力,善于迎难而上、自强不息”。当前我国正处在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时期,经济增长模式和产业结构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路径。从全国工商企业注册数量来看,我国中小企业数量突破4400万户,占企业总量比重超过99%,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支撑力量,贡献了六成以上的GDP、八成以上的就业、五成以上的国家税收额,同时中小企业对推动科技创新也具有重要作用,七成以上的技术创新均来自于中小企业(陆岷峰等,2022)。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中小企业群体中的“先锋连”。2021年,工信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水平和构建中小企业梯度发展格局的目标,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分别实现100万、10万和1万的目标,在政策指引下,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

商业银行是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重要金融主体,需掌握“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特征及国内外扶持政策,了解我国银行同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现有措施,针对目前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面临的发展瓶颈问题,提出切实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巩固商业银行的“助推器”角色,深化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加快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专精特新”的提出及发展背景

(一)“专精特新”概念的提出

国内首次提出“专精特新”的概念是在2011年7月,工信部有关成员在全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作会上提出“要培育一大批专精特新、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同年9月,国家政策性文件中首次出现“专精特新”概念,在工信部发布的《“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中,提出“将‘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随后,在2012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鼓励小型微型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2021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提“专精特新”,强调要开展补链强链专项行动,通过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解决我国技术创新领域的“卡脖子”问题。2022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首提“专精特新”,强调“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在资金、人才、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专精特新”的内涵

“专精特新”是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专业化”是指专注于核心业务及细分市场,以其生产工艺专业性、技术专有性和产品用途专门性的特点,在所处产业链环节居于优势地位。“精细化”是指生产流程、运营管理、设计技艺和综合服务的精细化,以其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特色化”是指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新颖化”是指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刘昌年、梅强,2015;林江,2021;董志勇、李成明,202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是指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于细分市场,具备与大企业协同发展的基础,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强度,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注重绿色发展的中小企业。具体而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要在我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3年以上,符合相关认定标准,拥有高新技术产品,并且具有优良的生产状况和运营管理能力。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根据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定条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定义:第一,在经济效益方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第二,在专业化程度方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专注于特定细分市场的经营时间需要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70%及以上,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全省前三。第三,在创新能力方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同业中具有显著优势,规模较大的“小巨人”企业的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规模中等的“小巨人”企业的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超过6%,企业具有较多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和较强的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并且建立产学研机构,拥有扎实的人才基础和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第四,在经营管理方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备精细化管理能力,且具有完善的精细化管理流程及方案,产品的生产执行和品质标准均通过国际相关行业协会或管理体系认证。

(三)“专精特新”的发展背景

随着逆全球化趋势和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严重威胁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和安全,加快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是构建我国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董志勇、李成明,2020)。积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一方面有利于加速我国科技创新步伐,推动新技术新业态全面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企业家信心,构建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改革开放开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腾飞阶段,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从图1中可以看出,2001年我国加入WTO之后,企业景气指数呈现波动上升趋势,直到2008年前后爆发了全球金融危机,我国企业景气指数在经过短暂剧烈波动之后呈现急速下降趋势,与之相匹配的是我国企业家信心指数,两者变化趋势高度一致。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引导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发扬‘工匠精神’”,很大程度上提振了企业家信心,中国企业景气指数呈现稳步上升态势。然而,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蔓延,从2019年末到2020年上半年,我国企业经济景气指数经历了“滑铁卢”式暴跌,探底指数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的指数相差不大。在经过短暂疫情冲击之后,我国企业家信心重回疫情前水平,企业景气度也有较大好转。

我国中小企业是构成“专精特新”企业的主力军。我国中小企业在数量上远多于大型企业,然而在实力上却远不及大型企业,比如资产总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相关经济指标均落后于大型企业。从图2可以看出,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状况急转直下,中小企业发展指数从2010年9月的最高点108.9下降至2012年9月的最低点87.5,降幅接近20个百分点。在此情形下,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鼓励小型微型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自2013年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经过短暂的上升期之后,便进入了平稳发展时期,新冠疫情的暴发致使多数行业的中小企业发展遇到了严峻挑战,如旅游、餐饮、线下销售、交通运输等行业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宋娟,2020)。在此背景下,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相继出台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规模,促进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专精特新”的发展格局

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从宏观层面来看,在加速“强链补链”进程中,我国正在引导形成涵盖产业链领航、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格局。第一层级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和成长性突出,长期深耕于特定细分市场,创立了所属领域的优势,形成与大企业配套发展的模式。第二层级是单项冠军企业,在全球特定细分市场竞争中,其生产工艺和单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均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第三层级是产业链领航企业,其在产品技术和市场竞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到202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格局,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雷李楠、谭子雁,2021)。

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特征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在自主创新、市场竞争、运营效率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是全国中小企业的排头兵。截至2021年末,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入库企业分别达到4762家、4万多家和11.7万家,主要分布在我国东部、南部地区,呈现显著的都市圈效应,且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具有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盈利增速快和成长性突出等特点。

(一)东中西部地区阶梯式发展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东部地区“小巨人”企业数量超过总量五成,整体来看,呈东、中、西部“阶梯式”分布。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东部地区拥有丰富的资源禀赋,改革开放初期形成的经济发展格局,在营商环境、交通区位、人才资源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为中小企业的成长发展提供了优质土壤。

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前十位省份的分布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占据7席,并包揽前六位次(浙江、广东、山东、江苏、上海和北京),其中华东地区数量最多,达到全国总量的41.43%;中部地区有2个(湖南、安徽),分别排名第七、第八;东北地区仅辽宁一省入围,排名第十;西部地区无省份入围。从八大经济区域分布来看,东部沿海地区“小巨人”企业数量最多,占比超总量的20%,而南部沿海地区的“小巨人”企业数量最少,仅占总量的13.82%(见表1)。两大江河经济带呈现显著差异性,长江中游地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是黄河中游地区的1.76倍。西南地区发展较快,形成了以成渝都市圈为中心向外扩散的特征,西北地区亟待释放发展潜能。从南北方区域来看,呈现出“南强北弱”的显著特征,究其原因在于产业结构的差异性,南方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精尖产业发展较快,北方地区则偏向重工业,比如东北老工业基地、山西和内蒙古地区的能源产业等,在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背景下,北方地区的新旧动能转换进程较为缓慢(江建明等,2021)。

表1 2021年各区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

(二)都市圈效应凸显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集中分布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城市经济带,都市圈效应尤为凸显。这与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是息息相关的,逐步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向外扩散的都市圈城市发展格局,呈现“一核多极”的发展形态。都市圈地理位置优越、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经济能级较高,文体旅游、商业贸易、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人才吸引力逐年提升,为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在全国337个城市中,榜单排名前二十的城市共有207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占比达43.61%(见表2)。近几年,成渝都市圈异军突起,成都和重庆纷纷进入榜单前十,两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量超过200家,占比约5%。2020年成都都市圈经济总量占我国西部地区的比重超过10%,是全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创新能力最强、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数字产业、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发展日益壮大。其余多数城市为新一线和省会城市,如西安、长沙、郑州、合肥、杭州、沈阳和武汉等。从榜单排名前十的城市来看,北京、上海、深圳三个超一线城市稳居前列。宁波、青岛、厦门和东莞四座城市表现突出,成功跻身前十,发展势头强劲。二线城市实现逆势突围,例如厦门、合肥、大连、温州均进入前二十的榜单中。

表2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

(三)集中在先进制造业领域

根据工信部三批476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制造业企业占比超过60%,从制造业细分领域来看,企业数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是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虽然整体市场规模较小,其产品或服务相较于大企业存在市场占有率较低,但专注的细分市场集中在我国“卡脖子”技术领域(见表3),涉及诸多先进制造业细分行业,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配套协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加之其拥有的核心材料、核心部件、核心设备、核心工艺和核心算法等,具有研发技术壁垒高、市场细分赛道窄、人才基础深厚、进入成本高等特点。

表3 我国亟待攻坚的35项卡脖子技术

工信部评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具备以下三个重要条件: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首先需符合“四基”领域的范畴;其次,需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和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支柱产业领域;最后,需满足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锻长板”的特点。当前约90%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集中在“四基”领域。从表4数据可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占总体产业比重约八成,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占比增速较快,体现了近几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领域的倾向性。

表4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强国重点产业分布占比

(四)创新能力强且发展潜力大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多数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具备技术驱动型的创新发展模式,与同行业中小企业相比具有较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在所属产业链工业链有显著的主导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投入力度持续性强,在前沿领域内的自主创新成果多。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平均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7%,平均研发人员占企业全体职工的比重约为25%,平均拥有有效专利数量逾50项(王政等,2021)。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八成总量位居细分市场首位,约九成总量集中在工业“四基”领域,与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大型企业形成了强有力的协作配套能力,拥有很强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能力,有利于稳链、补链、延链、固链,对于我国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而言,具有明显的“补短板”“锻长板”“强优势”“蓄后势”的作用,提升了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安全性,发展潜力巨大。以新能源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情况为例,多数企业的上下游合作厂商或核心供应商均为新能源领域的头部企业,包括比亚迪、宁德时代、隆基股份、亿纬锂能等大型企业,部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融入国际高端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比如振江股份、帝科股份、金辰股份、上能电气、瀚川智能等企业,并具有显著的主导优势地位(见表5)。在可预见的一段时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将会在各自细分市场领域内持续发挥独有的优势和潜力。

(五)盈利增速快且成长性突出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细分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前列,具备精细化的运营管理能力,在盈利能力方面相比于其他中小企业具有显著优势。尤其在疫情期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率先实现复工复产,在国内外局势变化动荡的大环境下实现逆势增长,表现出强劲的创新实力和发展韧性。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审条件来看,近两年的企业净利润增长率需不低于5%,主营业务占企业总营收的比重不得低于70%。依据这两项评选指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本身具有极大的成长空间。根据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企业披露的财务数据,“小巨人”上市企业近三年毛利率水平在21.4%左右,显著高于A股上市公司的19.3%和沪深300的19.2%。从近三年10家代表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财务指标来看,毛利率占比和营收增速两者均值在选取时期内持续增长,其中营收增速的增长趋势显著,其中以长川科技、南大光电、金博股份、星云股份等企业为代表的半导体、电子化学、光伏、电池等行业,表现出较为突出的成长性特点(见表6)。

表6 近三年10家代表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财务指标情况

三、国内外支持培育“专精特新”的政策

“专精特新”是我国针对专注于细分市场且具有专业化发展战略的企业或产品的特定称呼。国外针对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差异化经营的企业称谓有所不同,比如美国和日本的“利基企业”、德国的“隐形冠军”、韩国的“中坚企业”等,此类企业和国内“专精特新”企业具有相似特征。对比分析国内外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举措,发现国内外政策的异同点,有利于加深商业银行对我国“专精特新”企业的思考。

(一)国外支持培育“专精特新”的政策分析

1.美国支持培育利基企业的政策措施。美国利基企业是针对特定目标市场或细分市场,创造具有差异化优势的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是构成美国创新活力企业的主力军。美国政府对利基企业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构建专业化的服务体系。由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组建专业服务公司和企业发展中心,为小企业提供成长全周期、发展全方位的咨询服务。二是构建完善的社会专业组织咨询服务制度。由美国联邦政府主要出资,并支持美国各类商会、联合会等专业协会组织各行业专家为当地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经营诊断及技术指导,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问题。三是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计划及法案。1982年,美国政府通过《小企业创新发展法案》,正式启动全美最大的一项研究项目计划——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Program,简称SBIR计划),旨在通过美国政府资金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具体而言,在美国的联邦政府机构中,凡是年度研发经费超过1亿美元的政府机构,需要从年度研发经费预算中划拨3.2%①该比例是美国在年度研发经费中支持SBIR计划的小企业的最低限额,从1982年规定的0.2%一直增至2017年的3.2%。的款项用于支持SBIR计划中的小企业(沈梓鑫、贾根良,2018)。

2.日本支持培育利基企业的政策措施。日本利基企业分为潜力型NT(Niche Top)、NT型企业、GNT(Global Niche Top)型企业三种类型(赵奉杰,2014)。20世纪90年代末日本开始实施对利基企业的支持培育政策,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评选及跟踪调研体制建设。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日本政府实施了“朝气蓬勃的300家产品制造中小企业”评选项目,为每年评选上的300家企业给予贷款担保、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支持,并为利基企业进行全球宣传,提高本土利基企业的国际影响力,从而进一步激发日本中小企业向利基企业转型发展。日本政府结合利基企业评选及跟踪调研情况,深入了解利基企业在全球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经营管理、海外市场拓展、技术研发等方面问题,为各级政府机构及社会服务组织、金融服务机构制定培育利基企业政策提供参考,进一步加大利基企业在全球价值链的竞争优势。二是增加培育利基企业的经费预算,完善政策与法律配套体系建设。日本政府在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和海外竞争等方面为利基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在研发投入方面,2020年日本政府提供约3600亿日元补助,激励中小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服务创新和改善生产流程。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日本政府一方面将中小企业专利费和国际申请费等减免50%,另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被侵权的支援服务,2020年日本政府划拨7.4亿日元经费预算,旨在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海外侵权警告、诉讼等知识产权保护举措。在人才培育方面,日本政府划拨34.1亿日元预算经费,通过建立“人才确保对策推进事业”的全国网络,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人才不足的问题。在海外竞争方面,为增强利基企业海外发展动力,提高日本企业竞争力,日本政府制定了“新出口大国共同体计划”,在2020年划拨253.9亿日元预算经费,组织各行业专家对日本利基企业海外发展提供专项支援服务。日本政府积极完善政策与法律联动效应,例如《中小企业基础制造技术提升法》的配套政策之一是“战略性基础制造技术提升支援事业”,除此之外还配套了相关融资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史冬梅等,2021)。

3.德国支持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的政策措施。早在20世纪80年代,德国著名经济学家赫尔曼·西蒙(Hermann Simon)教授就提出了“隐形冠军”的概念。德国“隐形冠军”企业是在某一特定细分市场处于绝对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不常出现在媒体大众视野,年销售额不超过50亿欧元(邱石等,2021)。德国政府对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的支持措施如下:

一是构建法律保障体系,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为防止出现德国大企业长期垄断经营、确保中小企业市场平等竞争的地位,德国政府相继出台《反对限制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小型企业服务投资促进计划》《中小企业创新核心计划》等,将培育隐形冠军企业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维护中小企业发展权益,为中小企业构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二是高度重视引导中小企业专业化、创新化发展。德国政府设立了多项创新扶持项目,包括“中小企业创新核心项目”“高科技创业基金”“欧洲复兴计划启动基金”“欧洲复兴计划创新项目”,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2016年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发布《数字化战略2025》,针对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提出了“中小型企业数字化投资项目”,通过划拨10亿欧元的资助经费,帮助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德国政府鼓励中小企业深化“窄门”理念,专注于特定细分市场和某项具有比较优势的单一产品,通过对技术和工艺的创新和改良,将单一产品做优做强,引导从事“窄门”的中小企业升级转型成为“隐形冠军”企业。德国实行“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在政府和行业监督下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机制,为中小企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周及真,2017)。

4.韩国支持培育中坚企业的政策措施。韩国是典型的以政府主导推动创新发展的国家,进入21世纪,韩国政府的职能由“主导追赶经济”转向“服务创新经济”。为了扩大企业海外市场份额,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韩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中坚企业培育战略,主要政策措施如下:

一是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中坚企业培育及发展提供制度保证。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韩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引导中小企业向自主创新转型发展,逐步发展成为中坚企业。20世纪80年代,为科创型中小企业打造良性公平的竞争环境,韩国政府颁布了《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随后在1992年,韩国政府在发布的《科学技术振兴法》中明确为从事新技术产业研究的中小企业提供经费资助;1999年《科学技术创新特别法》制定了企业科技开发与援助计划;2014年《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相生协力的法律》规定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联合进行技术开发事业,政府可提供技术开发资金支持(刘文、夏爽,2018)。二是制定系统化的培育扶持计划。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升级转型为中坚企业,韩国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制定了系统化的培育扶持计划,包括“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力综合对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五年计划”“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方案”“调整产业技术环境,加强技术竞争力”战略、“中小企业综合培育计划(2020—2022)”等计划,进一步完善了中坚企业培育体系,帮助韩国中小企业实现了弯道超车。

(二)国内支持培育“专精特新”的政策分析

近几年,中国加大了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等举措,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助推制造业实现升级转型,促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此过程中,宏观层面也推出多方面的政策,加大了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1.产业政策层面。一是积极支持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加快企业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减半收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非强制测试认证服务费,助力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包括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增材制造创新中心、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机器人创新中心、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集成电路创新中心、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等。二是重点加强补链、延链、固链。鼓励支持“小巨人”企业增强与大型企业的产业链上下游协作机制,通过政府组织构建的企业互通协作平台,加快推动“小巨人”企业产品及服务形成市场竞争优势,提升产业链稳定性。三是搭建企业对外开放的沟通合作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国际交流合作展会,组织跨境企业撮合活动,推动中小企业“走出去”,进一步增强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力。四是主动改善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建立线上服务平台,减少中小企业在行政审批中的门槛,通过构建服务专员体系,精准化培育、精细化管理,实现政府政策举措切实落到每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不少于10万家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引导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2.财税政策层面。一是持续增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完善地方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分三批支持1000多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充分发挥“小巨人”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二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力度。一方面延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保障政策落到实处,阶段性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引导地方强化税费减免措施落地,预计2022年我国退税减税额度将达到2.5万亿元;另一方面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留抵退税的1.5万亿元资金全部直达企业,对小微企业的留抵退税优先处理,重点支持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等,着力解决这些产业的留抵退税问题。三是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力度,完善政府采购流程及机制。在政府采购中多给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订单,疏通企业发展瓶颈。按照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及时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机制,消除中小企业申报流程门槛,落实评审优惠等具体措施,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3.金融政策层面。一是确保稳定高效的金融供给。围绕科技企业贷款余额、有贷款户数持续增长的“两增”目标,确保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保持对科技企业、中小微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稳中有进的信贷供给总量。依据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特点和市场定位,完善综合化、差异化、竞争化的金融供给机制。扩大普惠金融范围,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实际贷款利率,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的相关费用,规范融资收费管理流程,提升融资便利度,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加强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贷款期限管理,保障“惠企纾困”政策有序开展和有效衔接。二是全面优化金融供给结构,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金融服务力度。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生物医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领域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优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金融供给结构。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力度,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为科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搭建产业链金融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金融服务体系。对掌握产业“专精特新”技术的小微企业,量身定做金融服务方案,及时给予资金支持。

4.北交所成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要平台。2021年11月15日,北交所正式开市,进一步明确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加大资本市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让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一是构建包容、精准的发行上市制度。北交所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简洁、包容、精准的发行条件,构建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承销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二是实行灵活、多元的持续融资制度。坚持“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再融资制度,通过提供多元的融资方式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便捷性,建立的灵活发行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建立宽严适度的持续监管制度。借鉴新三板精选层的监督管理经验,充分发挥市场化的引导作用,减少行政干预,促进投资者在北交所充分竞争,进一步优化对北交所上市企业的监管。

四、银行同业金融支持分析

(一)明确服务“专精特新”客户的战略导向

工行、建行、中行、交行等金融机构均与工信部签署《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并在此基础上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机构对接,对各级“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服务。比如,工行制定了《关于深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融资+融智+融商”综合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军银行优势,助力制造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农行制定了《关于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营销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了“小巨人”企业专项营销活动,对“小巨人”企业培育清单上的企业逐户设计方案;中行制定《中国银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行动方案》。股份制银行中的招商银行也在2010年开始启动“千鹰展翼——创新型成长企业培育计划”,聚焦新动能、高成长中小企业,一站式服务于创新创业企业。

(二)提升银行金融服务的创新能力

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不同资金需求,金融机构纷纷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利用金融科技、供应链、集团不同类型子公司协同等方式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工行推出了“专精特新贷”专属融资产品、专属金融服务顾问和专属撮合服务平台,并提供“贷+债+股+代+租+顾”全口径、全周期、全产品服务,邀请战略合作伙伴,共建金融服务生态圈,更好满足“专精特新”企业直接融资需求;建行构建“科技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知识产权在金融领域的“信用化”;兴业银行建立了科创企业“技术流”评价体系,依托大数据分析,从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团队实力、产学研情况等17个维度定量评价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并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联贷”等线上科技贷产品;平安银行借助科技力量提升风控能力,以“人+企”为方向,多维数据挖掘提高小微企业主画像的精准度,释放信用潜能(见表7)。

表7 银行同业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金融支持方案或产品

五、商业银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目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场规模小,但盈利增速快、成长性特点突出,多数企业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市场竞争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商业银行作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主阵地,需帮助专精特新企业“扬长避短”,充分释放专精特新企业的特点和优势,解决专精特新企业市场规模小、融资难的问题,包括银企信息不对称、企业融资渠道及方式的单一性、银行信用担保匹配性不足、银行信贷风险共担机制不完善等方面问题。商业银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更加精准、可持续、高质量,深度研判分析并提供综合性服务方案。

(一)深化投贷联动机制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多数集中在科创领域,具有研发投入强度大、经营风险高、企业规模小等特点,与银行风险偏好存在较大差异。深化投贷联动机制,一方面可以有效弥补企业融资不足的发展短板,另一方面可减少银行不良贷款风险、规避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在新时代背景下,银行要积极与第三方投资机构,如私募股权基金、证券交易所等,展开深层次合作,银行内部也要扩大合作主体部门范围,相关的银行子公司也需要建立与第三方投资机构的系统性合作,比如银行理财子公司、其他直接股权投资类子公司等,构建更完善、更成熟的服务体系,满足不同性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

(二)完善精细化信贷管理机制

与传统中小企业相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资金流转周期及占用形式、生产经营管理及模式等方面具有明显特点。作为科创企业的排头兵,“专精特新”企业在成长期表现出多样化、个性化、多元化的金融需求,银行作为“专精特新”的重要融资主体,客观上更需要以精细化信贷服务支持企业发展。处于发展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市场上推广其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高价值技术装备存在难度,企业营收增量突破有瓶颈,如果按照传统审核财务报表的贷款审批流程,银行很难提供较大支持。从企业特点出发,对于这类市场估值高、核心技术强、经营团队优的潜力客群,银行必须转变信贷管理模式,从过去只关注财务报表转向综合研判企业成长价值。针对性地设置“专精特新”企业风控模型,优化信贷审批额度流程,合理确定企业贷款额度,充分考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金流转周期的特点,实现“要生产、资金到”的良性信贷管理机制,减少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周期的错配。

(三)积极构建供应链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

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中美贸易摩擦、俄乌局势等国内外复杂的政治经济形势,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于稳链、固链、强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提升整个供应链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从银行角度来看,需具备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战略视野,由“点”及“面”。积极构建供应链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与行业头部企业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切入上下游企业整合信息流、资金流、商流和物流等核心数据,实现信息整合和资源衔接,推动整个供应链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加强对供应链综合性金融服务中财务信息和业务结构的披露,提升供应链综合性金融服务的风险管理水平,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高效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四)加强银政企合作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组织类型、经营方式、运行机制与商业银行存在显著差异性,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具有较为明显的结构性特征,商业银行很难全方位掌握企业真实运营情况。首先,银行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根据当地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及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中小企业名单,通过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新产品市场空间等,多层次、多维度优选企业,提升对企业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行业趋势和市场形势的深刻研判分析,围绕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展开研究,提高对重点产业领域的风险预判能力。其次,银行需要构建与企业的合作机制。细致透彻地了解企业现实运营情况,提高对企业资质审核和资产评估的严谨性和可靠性,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全方位描述企业画像并进行加密处理,一方面筑牢银企合作的底座,另一方面根据企业信用评级,满足企业多方位的信贷需求,规避银企信息不对称。

(五)深化与产业园区的合作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多数位于产业园区中,产业园区具有显著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地方政府提供了有效的扶持政策。深化与产业园区的合作,有助于银行更直接更精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体来看,商业银行可以配合地方政府,在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信贷服务、资源对接等方面给予产业园区多层面的支持,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加大与PE/VC机构的合作力度,做深做透对企业的支持服务措施。利用金融科技及数字化技术,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性金融服务流程,提高金融业务的科学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升综合性金融服务效率,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深入供应链各环节,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产业链领航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同步增长。

(六)培育综合性科技金融人才

商业银行在科技金融领域拔得头筹的关键在于有一批精通金融业务和科技创新的复合型人才。首先,商业银行需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吸取国外商业银行培养科技金融人才的丰富经验,构建人才流动机制,制定符合本土商业银行业务的人才培养标准,培育具备科创行业背景、金融专业知识、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国际化视野的多领域、多学科交叉型综合人才。其次,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组织架构调整,设立培训科技金融人才部门,建立一套成长培养体系,帮助内部培养、外部招聘的金融人才尽快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授信产品和企业成长价值的审查和评估体系,充分发挥人才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助力作用。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技术涌现、监管约束加强、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未来商业银行竞争格局将会是复合型人才的竞争格局,既懂企业又懂金融、对市场有敏锐嗅觉的复合型、稀缺型金融人才,可增强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效果,平抑经济周期波动带给商业银行的风险,大幅提升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助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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