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鹏
对于西夏文的通假现象,在西夏文佛教文献研究领域讨论较多,而世俗文献领域涉及较少①,这是与目前西夏学界重点致力于佛教文献研究相契合的。全面认识西夏文通假现象,还需要加强对世俗文献中通假例证的搜集与研究。笔者最近研读世俗文献,又发现其中一些通假的例证,试作考释,以就教于方家。
出于论证的需要,下文采用学界通行的“四行对译法”,分列西夏文原文、拟音、对译(虚词,以△对之)和汉译文②。
诸人贪价,一女嫁两处时,未嫁往先有主处,婿亦未来;另已嫁,后有主门下已送及婿来等,三年。未送,婿未来,则一年。嫁往先有主处及婿已住,之后另嫁者,已送未送后有主处,婿来未来,前述各各罪情明上当各加一等。[1]7:421
衣服齐备,财宝贮藏,不用借债;坐官升迁,拓展宫室,不缺器具。[1]6:349
敌(若)固守城池,我等选拣良人,赏以重名,使破其城,此乃使贪使愚之法也。[4]105
诸局分人记录、文字大人处当验而启封,不许擅自启之。违律时,是秘事则与泄密同。此外大小事,私启者有官罚马一,庶人十三杖。
校注:〔一〕出自“(律令03A6)”。
君子情同而亲合,亲合而事生之。[1]7:535
议逃时自反悔举告者,罪当解。[1]4:11
检队提点、夜禁头监等局分,避逃者往,先监察之功给法已令明(略)七十以上至一百,唐呢大氅一、银两。
自黑水至肃州边界用于瞭望、传告白信铺之烽堠十九座,亦打造完毕。[1]2:232
屈原谓渔父曰:“一国皆浊,惟我独清;众人皆醉,惟我独醒。”
诸人酒醉任意相互持拿畜物,酒醒后还回,及知持拿,自取时酒醉,因持物出行,地间亦远,酒醒时,附近巡检、迁溜、诸司等令验,令嘱咐属者,不许他人举告、取状。[1]1:581
校注:〔一〕出自“律令③18A7”。
将军者,死官也。不拘于天,不缚于地,前不惧敌,后不听君命。[1]1:501
西夏文世俗文献通假字的鉴别,可以使我们破除文字迷障,更为准确地理解文献内容。然而,与佛经文献有大量的校勘异文作参照不同,世俗文献鲜有这样直接的资料,只能依靠我们对辞书和文献的细致比勘、分析,这就需要我们对世俗文献再作全面、深入考察。掌握尽可能多的关于通假字的材料,也能够对西夏文辞书的义项设置、词条收列等有所启益。
注释:
①参见孙颖新《西夏文“孝”“柔”通假考》,《西夏研究》2020年第2期;王玫、许鹏《西夏文世俗文献中的通假字考辨》,《西夏学》第二十二辑,甘肃文化出版社,2021年版。
②本文所引西夏文例证及汉译文大部分采自韩小忙编著《西夏文词典(世俗文献部分)》,拟音采用李范文《夏汉字典》、韩小忙《西夏文词典(世俗文献部分)》所标注的龚煌城构拟语音。由于《西夏文词典(世俗文献部分)》分卷标示页码,故标注出处时,兼注卷次和分卷页码,如“7:421”指第7卷第421页。
③参见魏安著、麻晓芳译《新见西夏字书初探》,《西夏研究》2018年第2期;孙颖新《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通假字书:〈择要常传同训杂字〉》,《宁夏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