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莉,王久宇
(哈尔滨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皇储,是皇帝选择并确立的唯一合法的皇位继承人,地位仅次于皇帝。历朝历代皆重视太子的册立。册立太子,不仅仅关乎皇位的传承和皇家血脉的延续,更是一个关乎国家长治久安、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中国历代统治者为了教育和培养太子,彰显太子的特殊地位,保证皇权的平稳过渡,常常依据国情及实际情况,为太子设置特殊的职官系统,即东宫制度。史学界对于金代东宫制度的研究,大都集中于太子三师三保及其对太子的教育方面,有关东宫属官等问题尚未有专门的研究。终金一代,太子詹事的作用极为重要,具备多种职能,因而厘清太子詹事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对金代东宫系统及官僚系统的研究。
中国古代太子詹事的设置可以追溯到秦代,《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1](P734)指出了太子詹事这一职官的具体执掌,为管理皇后、太子等宫中庶务的官员。汉承秦制,在皇太后、皇后、太子宫中均设置这一官职,秩二千石,此时詹事设置范围较广。魏晋以来,詹事的归属愈发单一和明确,只在太子宫中设置这一官职,位三品。由此,詹事成为专属于太子的官员,而不再参与皇后官署事务。因魏明帝以后,太子之位久空,于是省去这一职务,“官事无大小,皆由二傅,并有功曹、主簿、五官。”[2](P456)西晋武帝咸宁元年(275年),复置。西晋时,詹事这一职位时罢时复,并不固定。南北朝时,詹事的地位有所上升,位高权重,“职比台尚书令、领军将军。”[3](P1253)有时甚至参与朝政的处理,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傅亮“迁太子詹事,中书令如故。”[3](P1337)南齐高帝建元元年(479年),何戢“迁散骑常侍,太子詹事,寻改侍中,詹事如故。”[4](P646)可见,时任太子詹事的官员大都在朝中任要职。唐朝建立后,重新设置了詹事,正三品,“统东宫三寺十率府之政令。”[5](P1907)多用来安置有功勋的大臣,作为荣誉官衔,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年)加封“英国公李勣为太子詹事,仍同中书门下三品。”[5](P55)唐朝太子詹事的名称多次改变,高宗龙朔二年(662年)改名为端尹,武则天天授年间(690-692年)改名为宫尹,中宗神龙年间(705-707年)复名。宋初设置的詹事多为虚职,真宗立太子后,设詹事一职,多由他官兼任。宋朝与以往历代不同的是,太子詹事人员的员额为二人,这也许与其大都为朝廷官员兼任有关。
金朝,海陵王于天德四年(1152年)册立光英为皇太子,同年设置东宫官属,“海陵天德四年,始定制宫师府三师、三少,詹事院詹事、三寺、十率府皆隶焉。”[6](P1386)虽然有学者指出《金史》中金代东宫官属的记载最为完备,但笔者认为,太子所辖的三寺和十率府的相关职官并没有在其中体现出来,而且金代承袭宋制,东宫属官中缺少军事官员,海陵王弑熙宗即位,又生性多疑,加之历代均有太子羽翼丰满威胁皇权的情况出现,因此在太子属官中去掉军事建制就不难理解了。詹事府在唐宋时期是独立的机构,直属于太子,但金代官制表明,詹事府隶属于宫师府,是宫师府的下辖机构。关于太子詹事的员额,《金史》中没有明确的记载,但笔者找到一则史料,皇太子卤簿“导引官一十二人……詹事二人……”[6](P1025)由此可以看出,金代太子詹事的员额承袭宋制,为二员。
关于金代太子詹事的职能,《金史》中有明确的记载,“詹事院太子詹事,从三品。少詹事,从四品。掌总统东宫内外庶务。”[6](P1386)经过收集材料及分析,笔者认为,太子詹事的职能涉及下列诸方面。
第一,主管东宫内外庶务。金代太子詹事的职能同以往历代一样,负责东宫内部一切庶务的管理。太子詹事下辖众多负责各种具体事务的职官,如太子仆正、太子侍正、太子家令、太子司经等。
第二,辅导教育储君。《金史》记载,太子三师、三少,负责保护东宫、导以道义。经过历史的演变,太子三师、三少等职官渐渐变成虚衔,辅导教育太子的任务渐渐转移到了太子詹事的手中。海陵王曾对张用直说:“朕虽不能博通经史,亦粗有所闻,皆卿平昔辅导之力。太子方就学,宜善导之。朕父子并受卿学,亦儒者之荣也。”[6](P2450)从海陵王的话语中可以看出他将教导太子光英的重任交给了时任太子詹事的张用直。大定十三年(1173年)三月,东宫诸司上书请求增加东宫陈设,世宗不允,对时任太子詹事的刘仲诲说:“东宫诸司局人自有常数,张设已具,尚何增益。太子生于富贵,易入于侈,惟当导以淳俭。朕自即位以来,服御器物,往往仍旧,卿以此意谕之。”[6](P177)除皇帝的命令外,太子詹事本人也主动劝谏储君,为其出谋划策。杨伯雄曾两次担任太子詹事一职,对皇太子完颜允恭规劝较多,悉心辅佐,“知无不言,匡救弘多。”[6](P2455)对完颜允恭诸方面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金宣宗时,刘頍曾任太子詹事,辅佐太子完颜守绪。詹事院请求扩大东宫的建筑面积,当时的金朝正处于内忧外患之中,于是,刘頍上书太子,“师旅饥馑之际,何为兴此役。”[6](P1887)太子接受了他的意见,停止东宫的扩建。
第三,对东宫官属具有推荐、选择的权利。由于太子詹事与太子关系密切,且对太子了解颇多,因而皇帝在选择东宫官属方面,会命太子詹事推荐。大定十三年(1173年),世宗对太子詹事刘仲诲说:“东宫官属尤当选用正人,如行检不修及不称职者,具以名闻。”[6](P176)不仅说明了东宫官属的选择标准,从世宗的语气中也可以推断出,太子詹事在东宫官属的选择上拥有一定的权利。太子在选择皇孙的老师时,也会让太子詹事进行推荐。大定十九年(1179年),完颜允恭命太子詹事乌林答愿为已经十余岁的完颜璟兄弟选择老师,进行教导,乌林答愿推荐了时任豳王府教读完颜匡。
第四,跟随太子参加国家重大礼仪、祭祀等活动。太子作为国家未来的君主,在国家的礼仪及祭祀活动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角色,因而根据太子身份的特殊性,制定了独特的礼仪制度。太子詹事为东宫属官中重要的成员,因此,在太子的相关礼仪制度中也可以见到他们的身影。大定年间制定的皇太子卤薄,太子詹事就是导从官中的重要成员。
第五,临时派遣其他职务。太子詹事兼官的现象在宋代颇为常见,光宗任太子时,“以敷文阁直学士王十朋、敷文阁待制陈良翰为太子詹事,不兼他官,非常制也。”[7](P3823)太子詹事如果不兼任他官,在宋代反而成了是一件不合常规的事情。金代选择性地继承了宋代这种非常规做法,太子詹事多另兼它职。刘仲诲“迁太子詹事兼左谏议大夫”[6](P1885)完颜守道“未几,改太子詹事,兼右谏议大夫。”[6](P2079)杨伯雄“遂以太子詹事兼谏议。”[6](P2455)由此可见,太子詹事作为拥有执掌实际事务的东宫属官,在兼任朝廷官职时,多为无实际职权的言官。除兼官现象外,金代太子詹事常常被皇帝委以临时职务。天德四年(1152年)十月,太子詹事张用直以贺正旦使的身份被海陵王派往宋朝;大定十年(1170年)十一月,太子詹事蒲察蒲速越同样以贺正旦使的身份被世宗派往宋朝;完颜守道在任太子詹事期间,曾被世宗派往“规画山东两路军粮,及赈民饥。”[6](P2079)
由上可知,金代在继承唐宋旧制的前提下,创建了东宫官制,但金代东宫官制在唐宋制度基础上有所变化。詹事院作为东宫官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虽然在地位上有所下降,由直属于太子的机构转变为受宫师府管理的部门,但其职能并没有减少。作为詹事院长官的太子詹事,仍然具有掌管东宫一切庶务的职权,在此基础上,具有部分教导辅佐太子的职能。金代的太子詹事虽然兼任他官,但因其职位的特殊性,这些官员的工作重心仍在东宫。
储君作为统治阶级的重要成员,身边的官员在选择上有严格的标准,以防学术不精、祸国殃民的官员混迹其中,误导太子。在人员民族构成上,体现出各民族普遍受到重视的多元化现象。
1.太子詹事的选用标准
海陵王在选择辅导太子的人员时,提出了品德和才学标准,“太子宜择硕德宿学之士,使辅导之,庶知古今,防过失。”[6](P1970)《金史》记载的金代第一位太子詹事是张用直。史称张用直“少以学行称”[6](P2450),辽王宗干请他教导海陵王兄弟,海陵王即位后,将他选入东宫。乌古论蒲鲁虎,“通契丹大小字”[6](P2759)。可见,海陵王在为太子选择属官时,将学识放在首位,希望太子汲取历代皇帝治理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成长为一名文武兼备,拥有着实际军事能力的合格君主。海陵王本人文化程度较高,对汉文化颇为喜爱,因而有这样的做法就不足为奇了。
世宗即位后,明确了太子属官的选用的德才标准,“东宫官属尤当选用正人,如行检不修及不称职者,具以名闻。”[6](P176)关于“正人”,学界有不同看法,曾震宇认为“正人”即正直的人[8](P363-384),田晓雷认为“正人”不仅仅是“正直的人”,应理解为“有根基的人”[9](P358-371)。“正”在这里应为形容词,意为“正直;端正;严肃”,笔者比较认同田晓雷的观点,这里的“根基”不仅是指家世背景,更多的是指具有文化根基深厚,政务处理能力强。完颜守道的祖父为制定女真大字的完颜希尹,因而他的女真文化应有十分深厚的家学渊源,除此之外,他在处理地方事务上颇有方法。他在山东两路赈灾时,“籍大姓户口,限以岁储,使尽输其羸入官,复给其直,以是军民皆足。”[6](P2079)命大姓将多余的粮食卖给政府,解决了军民粮食不足的问题。张汝霖“少聪慧好学,浩尝称之曰:‘吾家千里驹也。’”[6](P1983)刘仲诲在处理刑狱方面颇有天赋。猒次县境内多强盗,县里捉拿了数十人,“诣州欲以全获希赏”[6](P1885),刘仲诲认为很可疑,暂缓刑罚,不顾同僚的意见,先释放了其中的老弱人群,不久,便捕获了真正的盗贼。
宣宗时期,虽然皇帝对东宫官员的选拔没有表达过明确的标准,但大臣们针对此事的上疏建言基本反映了当时的标准。贞祐四年(1216年)三月,延州刺史温撒可喜上疏言:“皇太子宜选正人为师保。”[6](P344)兴定元年(1217年),乌古论德升上疏,“皇太子聪明仁孝,保训之官已备,更宜选德望素著之士朝夕左右之。”[6](P2805)因而可以看出,朝臣们对于东宫官员的选拔,标准大概是一致的,选用德才兼备的人辅佐太子,宣宗的思想应与其一致。纳坦谋嘉“初习策论进士,大定二十六年(1186年),选入东宫,教郓王琮、瀛王环读书。”[6](P2423)完颜寓对他的评价为“志在匡国,可预军政。”[6](P2424)在宣宗朝内忧外患的情形下,纳坦谋嘉展现自己的军事才能,可惜的是他提出的很多合理化建议均未被宣宗采纳。
由上所述情况可以看出,从海陵王设置东宫官属至金末,金代太子詹事一职的选用,一直秉承着选择德才兼备、品行优良、学识渊博、政务能力强的官员。太子詹事作为储君身边的官员,与太子关系密切,且拥有教导辅佐太子的职能,因而他们的学识、做为、能力等因素会影响太子的文化水平和政务处理能力的形成。经过这些人的教育及辅佐,金代太子的整体素质颇高。完颜光英善射、警悟;完颜允恭“孝友惇睦”[6](P453);完颜守绪政治能力颇强,但面对已经走向末路的金王朝,回天乏力。总之,太子詹事对于金代太子的成长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2.太子詹事的人员构成
太子詹事与其他东宫官不同,几乎是与东宫制度的建立同时出现,因而金代太子詹事一职均为实衔,兹将金代太子詹事任职者列如表一。
由表一可知,从民族上看,太子詹事的民族构成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包含女真人、汉人、契丹人、渤海人,且与三师三少多为女真人不同,民族可考的17人中,女真族9人,非女真族8人,比例近乎1:1。太子詹事的选择首先看重德行和才能,相比于女真人,汉人及渤海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对太子各项能力的培养有积极作用。从籍贯上看,任职太子詹事的人员籍贯地理分布较广,涉及多个行政区划。金代“袭辽制,建五京,置十四总管府,是为十九路。”[6](P589)籍贯可考的11人,分布在7个不同的行政区划,其中有8人来自五京,占比73%,3人来自十四总管府,占比27%。五京作为金代政治经济文化发达的区域,人才相对较集中,世家大族聚集,家学深厚。山东东路为原北宋京东东路,河北西路为原北宋中央直属行政区划,大名府路为原北宋安抚使路之一,可见这三路均为原北宋统治区域,接近都城,文化底蕴深厚。从入仕途径上看,可考的12人中,门荫5人,占比42%,人数最多。与科举相关4人,占比33%,其余途径入仕3人,占比25%,这两类情况复杂,表中已经有所体现,这里不再赘述。
表一 太子詹事任职表
3.太子詹事的迁转情况
由于太子身份的特殊性,东宫属官的仕途极为平坦,现将金代太子詹事一职的迁转情况列举如表二。
由表二可知,在可考证转出转入官职的官员中,金代太子詹事迁转的方向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由言官向执政官流转,以完颜守道、仆散毅夫为代表,二人在任太子詹事前均任谏院官职,从东宫迁出后任参知政事,协助宰相处理政事。第二,由行政官员向军事官员流转,以纳坦谋嘉、杨伯雄为代表。第三,同一机构内部流转,以刘頍、刘珫为代表。以上三种情况均为官品升迁的流转。除此之外,还有官品不变及降阶的情况。赵隇迁入迁出的官品与太子詹事同为从三品,官品不变的情况中,乌古论蒲鲁虎的情况较为特殊,在任太子詹事后,至去世,未任其他职务。虽然史书未记载这二人在太子詹事任上有何作为,但这并不能作为太子詹事是皇帝授予他们的荣誉官职的证据。官品下降的官员以孛术鲁德裕和乌林答与为代表,这二人在入职太子詹事前均任职北京路按察使一职,正三品,经过太子詹事任后,迁为从三品的武官。这不是简单的官品下降,从权力上来看,较之前担任的主管刑罚的按察使,这二人的权力有所增强,掌握了部分军权,因而笔者认为这可以说是明降暗升。
表二 太子詹事迁转表
总之,大部分官员在任职太子詹事后,仕途平坦,在储君即位后,往往受到重用。
金代在仿照唐宋旧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东宫制度,与前代不同,金代詹事院并不直接隶属于太子,而是统一归宫师府管辖,这导致太子詹事的品阶由唐朝的正三品下降到金朝的从三品。太子詹事的职掌除东宫庶务外,另有管理东宫职官、举荐人才、辅佐教导太子等。金代太子属官多有兼职的现象,但太子詹事较少兼职,这与其较琐碎的职掌有关。金代太子詹事一职承袭宋代置二员的制度,选任官员时特别突出以德行和才能的高低为标准。詹事院隶属于宫师府,宫师府由太子三师、三少统领,任此职者以女真人为主,而作为其下属的太子詹事等在民族构成方面则呈现出多元化倾向。另太子詹事拥有教育辅导太子的职责,汉人、渤海人相对来说较女真人文化程度高,能够更好地帮助太子培养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