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以河北省为例

2022-05-20 05:45朱云飞袁丽蓉
经济研究参考 2022年5期
关键词:河北省数字化数字

朱云飞 袁丽蓉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通信技术融合应用为重要推动力的新经济形态,既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经济发展问题,还涉及数字化治理的社会转型范畴。①“数字产业化”即信息产业,涵盖电子制造业、软件服务业、通信业以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行业;“产业数字化”指传统产业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产出增长和效率提升;“数字化治理”指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在新发展阶段,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一、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状况

近年来,河北省数字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2019年承办了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河北(雄安新区)被纳入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河北省2020年数字经济规模达1.21万亿元,居全国第11位,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3以上,②2020年河北数字经济规模达1.21万亿元[EB/OL].河北新闻网,2021-12-20.2021年数字经济增长10%左右。③河北2022年预期经济增长6.5%,将因势发展“后奥运经济”[EB/OL].21世纪经济报道,2022-01-18.

(一)政策支持体系逐渐完善

近年来,河北省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2019年、2020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在数字产业化方面,出台《河北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攻坚行动计划(2020—2022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5G发展的意见》及新型显示产业、大数据产业发展等重点行动计划;在产业数字化方面,出台《河北省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北省加快智能制造发展行动方案》及钢铁、汽车、石化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政策;在数字化治理方面,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河北省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等,确定了沧州等4个设区市、迁安等12个县市区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

(二)数字产业化规模不断壮大

近年来,河北省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迅速,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其中,电子信息产业营业收入由2015年的1241亿元增至2020年的1912亿元,增长了0.54倍,年均增速9.0%,明显高于6.5%的GDP年均增速。①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6)》《中国统计年鉴(2021)》和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年)》中数据计算得到,地区生产总值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的系统修订数据,增速为名义增速。特别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显著。2021年新建5G基站2.2万个,县级以上主城区5G网络实现全覆盖,张家口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开通投用。②王正谱在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2021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大会”发布的《数据中心产业发展指数(2021年)》③数据中心作为各行业信息系统运行的物理载体,是数字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基础设施。该报告数字经济指数为综合指标,包括服务器机架数等规模指标、上架率和能耗等质量指标,以及电价成本、年均气温等环境指标。显示,河北省数据中心指数排名全国第一位,其中在建、在用机架数分别居全国第三、第四位。目前,河北正加快建设雄安新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枢纽节点。

(三)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

近年来,河北省实施了“互联网+”行动、企业“上云”、工业诊所“百千万行动”等计划,大力推动信息化和产业化深度融合。农业方面,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广泛应用,建成省级农业数据中心和“农业云”,对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的作用正日益凸显。工业方面,两化融合水平不断提升,建立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十三五”期间共带动1.2万家工业企业“上云”。服务业方面,数字化转型深入拓展,在线教育、在线医疗、数字娱乐的用户规模快速增长,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四)数字化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近年来,河北省实施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推动政务云由单云平台发展为多云平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政府自身运行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体系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目前,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均超过95%,医保卡进入“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电子时代,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了“全程网办”“不见面开标”,京津冀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平台、旅游大数据中心和出行云建设初见成效。

(五)财政信息化建设进展迅速

近年来,河北省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数字技术在财政治理中的运用不断拓展,无论是“金税三期”工程的全面推广、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的深入推进,还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政府采购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等,都极大地提升了财政收缴、支出和运行效率。特别是,按照财政部部署,积极推进财政大数据管理与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已构建一个支撑平台和30余套业务系统,形成了贯通省、市、县、乡四级的财政信息化大格局。

二、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较快,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较,整体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且产业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整体水平不高,数字经济规模虽大,但占GDP比重较低,与发达省份差距明显

实体经济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河北省是经济大省,但产业结构层次低、企业整体实力弱,导致河北省数字经济规模不小,但与发达省份依然差距明显。从绝对量看,2020年河北省数字经济增加值为1.21万亿元,居全国第11位,但与广东、江苏等省约5万亿元的产值规模差距悬殊,仅相当于全国(39.2万亿元)份额的3.1%。从相对量看,2020年河北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3.4%,尚未达到38.6%的全国平均值,更远低于北京、上海超过55%的占比水平。①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年)》。从典型指标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0年)》显示,在2020年全国信息化发展水平排名中河北省居第17位,属于全国中间档次的后列。赛迪数字经济产业研究中心发布的《2021中国数字经济城市发展白皮书》显示,河北省排名最高的石家庄市仅居全国第31位,低于中西部的武汉、长沙、合肥、郑州、南昌、贵阳、太原等诸多省会城市。

(二)基础支撑不牢,信息通信业规模小、实力弱、发展滞后,位居全国下游水平

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的先导产业。2020年河北省信息通信业增加值不足1000亿元,居全国第18位,远低于广东、江苏等规模超万亿元的信息产业大省,甚至低于中西部的陕西、广西、湖南等省(区)。其中,河北省的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不足全国的1%,相当于广东的1.8%、江苏的3.1%,甚至不足位于中西部的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的一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仅占全国的0.5%,相当于广东的2.8%、北京的2.7%、江苏的3.3%,甚至不足位于中西部的陕西的1/9、湖北的1/6、安徽的1/2。②《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年鉴(2021)》。而且,河北省缺少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领军企业,产业链条短,带动力不足。

(三)产业转型不快,第一、第二产业数字化转型较慢,多数企业仍处于信息化初级阶段

产业数字化日益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目前,河北省产业数字化水平较低,特别是各类产业、企业间的数字化转型状况迥异。一是从三次产业看,受产业自身属性影响,固定成本较低、交易成本较高的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较快,而固定成本较高、交易成本较低的工业数字化转型较慢,农业的数字化转型需求最弱、难度也最大。二是从工业行业看,尽管河北省近年来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③工业互联网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的新型基础设施、应用模式和工业生态,通过对人、机、物、系统等的全面连接,构建起覆盖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新制造和服务体系,是实现工业数据驱动的数字化转型新路径。但主要分布在采矿、电力、建筑、装备制造等行业,且主要应用于资产、财务、人力资源等管理环节,在其他行业领域和核心业务流程方面运用不足,大部分企业仍处于信息化初级阶段,生产环节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程度较低。①产业数字化并非简单地引入数字设备或专业化人才,而是对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员工素养、软硬件设备、制度章程、运营机制等进行全方位、全流程改造。三是从产业链条看,尽管河北省新型数据中心建设显著,但这些数据中心设施大多仅作为物理存在,并未延伸其数据分析与核算功能,也未聚集相关产业链,除了占地广、能耗大外,在税收、就业等方面并无多少贡献。

(四)创新能力不强,研发经费投入少、创新主体能力弱,影响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技术创新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从投入看,2020年河北省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1.7%,比2015年的1.2%已有大幅提升,但仍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2.4%)的七成,居各省第16位。②《中国统计年鉴(2021)》。从产出看,2020年河北省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仅为广东的1/10、江苏的1/8、浙江的1/5,甚至不足安徽、湖北、陕西等中西部省份的一半。从引领创新浪潮的独角兽企业看,2020年我国共有162家独角兽企业,集中在北京(67)、上海(35)、深圳(20)、杭州(12),河北省未有1家。从信息技术的研发主体看,在全国33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中,河北省仅有2个,居第25位。③《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2021)》。研发经费投入少、创新主体能力弱、创新创业氛围不浓,不仅制约了高技术密集的信息通信业做大做强,也不利于河北省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更阻碍了人工智能、区块链、新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市场培育和应用创新,极大地影响了河北省数字经济的发展活力与后劲。

(五)数字治理滞后,数字政府和数字财政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明显滞后于经济数字化转型步伐

数字政府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数字财政理应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前沿阵地。然而,与经济数字化转型的步伐相比较,河北省政府和财政的数字化转型明显滞后,体现在政务平台分散、共享开放不足、数据标准不统一,以及诸多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化程度较低、管理模式落后、应用场景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等。特别是对财政数字化转型而言,虽然河北省的财政信息化系统建设位居全国前列,但尚未打破部门间的“数据烟囱”,没有形成覆盖财政历史数据和部门经济信息的“大数据平台”,本质上还是个“业务流程软件”,而非“辅助决策系统”,亟待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建设“数字财政”,以信息化驱动财政治理的现代化。

三、推动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对策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应充分发挥财政收支、政策、管理等职能,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共同发力,既在供给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市场主体、提升创新能力、壮大人才队伍,形成数字经济发展的坚强支撑,也在需求端为企业、居民和政府部门的数字化转型搭建广阔的应用场景和市场领域,形成数字经济发展的有效驱动(见表1)。

表1 推动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

续表

(一)夯实基础: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的保障。发展数字经济,首先应加大5G、人工智能、新型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支撑能力。一是税收政策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数字基础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优惠目录。二是财政投入方面,积极争取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专项资金支持,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对符合要求的数据中心等设施,实行支持性电价政策,分级分档给予财政奖补。三是创新方式方面,通过股权引导基金、政企合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数据中心等基建投资,推动优秀项目参与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投融资。四是购买服务方面,对部分新基建产品,政府应从自建转为采购第三方服务。五是完善管理方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统筹布局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止各地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特别是对一些财政承受能力较差地区的数字基建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风险评估。

(二)培育主体:壮大数字经济企业实力

企业是经济运行的主体。发展数字经济,离不开数字经济核心领域(信息通信)企业,其不仅是数字产业化的实施主体,也为其他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产品与服务。一是税收政策方面,建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清单库,将全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和项目纳入,及时落实增值税、所得税及进出口免税等政策。二是财政投入方面,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及“独角兽”名单的企业,以及落户河北省的知名集成电路、软件、5G领域及平台经济企业,通过贴息、奖补等方式予以支持。三是创新方式方面,争取国家投资基金支持,发挥河北省产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业投资等引导基金功能,适时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完善贷款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机制,支持集成电路、软件企业做大做强。四是购买服务方面,将数字经济领域企业的集成电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等产品和服务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进一步加大省内采购力度。五是完善管理方面,对数字经济企业的税收优惠和专项政策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适时予以调整。

(三)创新技术: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动力

技术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数字经济的典型特征之一就是新技术新应用,应聚焦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①包括现代化数据资源、制造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新一代电子信息、新业态新模式等六大领域。支持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发展动力。一是税收政策方面,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等的税费优惠政策,同时适应数字技术发展趋势,适当调整当前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二是财政投入方面,优化河北省现有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等专项资金,设立大数据领域专项科研资金,重点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和重大攻关项目建设,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给予分档支持。三是创新方式方面,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调整优化现有的科技创新券制度,适当扩大补助范围、降低配套要求、简化兑现流程等,同时推动科技创新券在京津冀地区的全面通用通兑。四是购买服务方面,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数字经济创新产品和服务率先在政务领域应用。五是完善管理方面,改革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拓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四)汇聚人才:强化数字经济智力保障

人才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瞄准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方向,坚持育才和聚才并举,大力实施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工程。一是税收政策方面,在落实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同时,探索在专项扣除中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二是财政投入方面,结合省“巨人计划”“百人计划”“燕赵英才计划”等,将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高技能以及紧缺人才纳入政府人才支持范围,在人才落户、子女教育、就医看病、交通出行等方面建立阶梯式支持机制;支持省属高校设置数字类相关专业或研究机构,培养高端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学校建设及运营给予支持。三是创新方式方面,对具有国内外首创重大技术发明或在关键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的高端创新人才、一流创新团队,其成果产业化项目符合河北省产业投资基金要求的,按照市场化方式给予积极支持。坚持人才共享理念,完善柔性引才引智机制,打造没有围墙的大数据实验室。四是购买服务方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邀请国内外知名专业机构来河北省开展数字经济相关培训。五是完善管理方面,健全科技人员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探索以技术股权收益、期权确定等方式增加合法收入。

(五)企业需求:提升企业数字消费需求

发展数字经济,离不开消费市场的培育壮大。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构建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有助于促进数字产品消费,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一是在税收政策方面,针对目前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数字产业化,而非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状况,应从传统产业研发、生产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方面,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二是在财政投入方面,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整合河北省的工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采用“先投后补”模式,对企业数字化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数字经济融合应用示范等项目给予补助,加大对数字化转型项目的专项贷款贴息力度。三是在创新方式方面,借鉴贵州、广西的“云服务券”①“云服务券”是政府为引导、支持企业“上云”而发放的一种有价凭证,通过财政资金对“上云”企业购买云服务商的服务给予一定奖励。财政补贴机制,支持传统产业、中小企业购买云服务商服务,既推动企业研发、生产、销售、供应链等管理环节的数字化改造,也拓展云服务商的市场应用。四是在购买服务方面,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价值引领作用,积极推动高校、研发机构和龙头企业优秀资源“上云”,适当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创新产品首试先用。五是在完善管理方面,出台促进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前,充分做好调研论证,出台后及时做好成效跟踪。

(六)居民需求:刺激居民数字消费需求

发展数字经济,需要加快数字社会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服务深度融合,推动实现社会服务数字化。一是在税收政策方面,针对居民的数字经济消费热点,适时调整现行税收制度,完善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二是在财政投入方面,统筹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资金,建设一批大型生活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消费数字化升级,加快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养老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为居民消费需求提供更广泛的应用和更便捷的环境;聚焦专业化、精准化,培育一批农业、工业、物流等领域的垂直电商平台,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三是在创新方式方面,支持创新数字消费方式,在移动支付平台上发放针对特定行业的数字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以“满减”“无门槛抵扣”等形式给予消费折扣,刺激居民消费需求。四是在购买服务方面,通过政府采购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促进居民消费新增长点的数字产品领域。五是在完善管理方面,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加强反垄断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七)政府需求:培育公共部门数字消费需求

发展数字经济,需要加强数字治理。应推动公共部门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信息技术与公共服务、政府治理深度融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政府治理能力。一是在税收政策方面,关注数字经济对纳税人、课税对象、纳税地点等税制要素的影响,相应调整现行税收制度,同时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改进办税缴费方式,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二是在财政投入方面,统筹整合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打造统一安全的电子政务云、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更多事项智能审批、全流程网办。打造医疗、交通、教育等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利、高效的公共服务。三是在创新方式方面,通过专项债、PPP模式等方式,推动医疗、教育、交通、政务服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消费的数字化转型。四是在购买服务方面,将电子政务和数据处理等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五是在完善管理方面,积极构建政府部门间合作与激励相容机制,搭建各级政府、各部门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政府治理的决策辅助作用。

四、做好财税工作的政策建议

针对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发展形势,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财政相关工作。

(一)梳理河北省相关政策,借鉴其他省份措施,形成河北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清单

近年来,河北省出台了促进电子信息、5G、大数据产业、智能制造、企业“上云”、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等多个文件,每个文件都涉及专项资金、股权基金、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财税措施,财税政策比较零散,有些条文重复交叉,建议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系统整理河北省现行有效的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财税政策,包括中央出台河北省落实的政策以及河北省自行出台的相关政策,并对执行时间较长(如超过三年)的政策进行评估,对政策条文相互重复交叉的部分进行调整完善。另一方面,坚持对标先进,吸收广东、浙江、贵州等省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河北省实际,争取在某些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如降低政策门槛、拓宽补助范围、提升奖励标准,①如提升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的奖补标准;对数字技术企业总部落户河北省的奖励政策范围,由总部扩大为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在此基础上,综合形成河北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清单,并以《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条财税政策》形式对外发布。

(二)统筹引导基金和专项资金,采取“跟投+补助”形式,重点支持四个关键发展环节

当前,河北省涉及数字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有工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商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等多个专项,政府引导基金也有产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等,建议适当进行统筹集中,以“基金+资金”“跟投+补助”形式,重点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抓龙头。支持新型数据中心、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二是育链条。利用河北省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优势,探索“基础支撑—服务提供—深度应用”模式,培育形成上游数据采集存储、中游数据技术开发、下游数据场景应用的全产业链条。三是搭平台。支持建设一批服务于数字经济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如资本融通、创业辅导、人才交流、检测认证等,促进生产要素对接流通。四是建载体。在雄安新区、张家口、廊坊等地,支持建设国家大数据产业基地,逐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形成大数据产业集群,打造“中国算谷”“大数据走廊”。

(三)关注数字经济对未来河北省税收收入的影响,提前谋划研究,做好税制改革时的应对工作

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网络化、超脱于物理存在的新变化,对传统税收制度形成重大影响,特别是对主要依据机构所在地的税收收入分配原则造成重大冲击。①传统经济模式下,跨地区经营活动往往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来实现,相当程度上保证了纳税地点与销售地、消费地的一致性。但在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借助互联网平台,可在不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下向不同地区的消费者销售商品与服务,这导致数字经济无法像传统交易一样准确界定纳税义务发生地,也就无法合理划分税收管辖权。目前,我国数字经济企业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数字用户则遍布全国各地。例如,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广州的互联网上市企业数量占全国的2/3,整个东部地区的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占全国的4/5,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数字用户占比仅为1/10左右,其他用户均分布于一线城市以外。②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互联网企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腾讯发布的《数字化转型指数报告(2021)》。这导致数字经济经营活动带来的税收收入主要在经济发达地区缴纳,欠发达地区在税收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对此,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摸清底数。摸清河北省数字经济企业状况,特别是互联网平台在河北省的注册、分布和网络交易情况。二是做好分析。既要分析先进省份互联网企业的发展状况,也要研究数字经济可能对我国税收征管的影响。三是提前应对。结合河北省实际,对中央关于数字经济的税制改革部署进行预研预判,尽力维护河北省税收权益,如争取作为数字经济税源地与市场地分享改革试点。同时,支持河北省互联网平台规范发展,逐步延伸区域布局。

(四)进一步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打造符合河北省省情的“数字财政”框架,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打造“数字财政”是财政治理转型的重要目标,也直接影响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当前,在全面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借鉴河南、广东、浙江等地经验,将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和财政业务进行深度融合,进一步打破各部门“数据烟囱”,形成覆盖财政历史数据和其他经济信息的“财经大数据平台”,以信息化驱动财政管理现代化,不断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如河南建立了覆盖财政系统历史年度数据和40多个部门涉税信息的数据融合中心平台,形成了收入、支出、债务“三个在线”监控的大数据建设应用格局。无锡设立了财经数据平台,通过“财政画像”“部门画像”“项目画像”“企业画像”,多维度监控财政收支运行状况及产业政策实施效果,极大地提升了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益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探索政府数据资产的运营管理,出台相关制度标准,充分发挥经济社会的数字化治理效能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大数据的广泛运用,政府数据的规模以“指数级”规模迅速扩大,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资产,对制定政府政策、引导市场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构建多元协同治理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地方政府利用大数据构建的联防联控机制,为复工复产、科学防疫、物资调配、人员安排及稳定预期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技术保障。为此,应将数据作为一种全新资产形态,通过合理配置和运营利用,合法、合规地激活沉睡的政府数据,最大程度挖掘数据资产的经济社会效益。当前,可以与具有核心技术能力的专业大数据公司合作,成立大数据应用服务及政府数据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共同开发运营政府手中的数据资产,将大数据应用于政府治理、社会民生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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