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增罗布
(西藏大学财经学院,西藏 拉萨 850000)
自202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刚在工作会议提出,全国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意见,准确落实关于碳达峰碳中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创推各项绿色金融特色产品,有效引导金融活水流向绿色发展领域。
近年来,西藏山南市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意见决策部署,引导金融机构牢固树立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山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秉承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推进绿色金融实践,逐步实现了由点到面、由外到内、由下而上的内涵和功能拓展,尤其在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投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普惠金融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西藏地区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文明高地,保护好雪域高原生态环境,事关中华民族的生存和长远发展,因此,实现山南市乡村振兴的绿色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绿色金融具有绿色、节约、环保、可持续的特点,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完全契合。在“十四五”规划中,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必将有效夯实山南市乡村振兴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金融基础。[1]
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良好的乡村金融服务环境支持,通过构建完善山南市农村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助农取款点、金融综合服务站等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综合性强、民族特色突出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山南市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引导山南市乡村振兴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及治理,以金融手段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有效促进山南市特色农牧业、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现代商贸物流等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阶段绿色金融在助推新能源、生态建设、环境修复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效,一些省市的做法更成为了全国亮点。山南市作为西藏地区绿色金融较为发达的城市,青藏高原作为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和生态安全屏障区,如何发挥好绿色金融优势,有效提升生态环境建设和绿色能源发展,形成有山南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之路是近几年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
政策改革创新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2]:一是考核激励机制,金融监管部门在浙江省衢州市和湖州市试行了涵盖县区及各部门的工作考核办法,并根据工作部署制定了相关工作指标、打分细则及奖惩措施,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考核奖励机制。二是财政政策支持,浙江省出台了绿色金融财政政策清单,并对2017 年至2021 年期间衢州市和湖州市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信贷等方面每年给予10亿元的专项资金,有效推动建设浙江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三是金融政策引导,根据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衢州支行和湖州支行按年出台《绿色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尝试通过在宏观审慎评估(MPA)中纳入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推动浙江省绿色金融再贷款业务有序开展。
机构改革创新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金融机构绿色化,浙江省先后在湖州市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系统和衢州市农信系统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之后为辖内18 家绿色金融试点银行进行统一授牌。二是创推特色考核管理流程,湖州市创新建立“六单”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标准化绿色金融服务流程,同时,衢州市各金融机构开通“柜面”一站式服务、绿色信贷“一票否决”制等特色金融服务。三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组织,湖州市30余家金融机构先后进驻太湖绿色金融小镇,衢州市通过设立科创金融小镇、绿色金融大厦等多绿色金融体系,吸引核心企业入驻。
产品服务改革创新实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湖州市自2017 年成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在碳金融创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等方面创推一系列特色金融服务。湖州市金融办公室与市发改委、国电公司等合作,通过编制企业碳排放数据,制作“能源碳效码”,湖州市各商业银行推出“能源碳效贷”等绿色信贷产品,给予绿色企业差别化融资授信和利率优惠。二是为持续推进湖州市绿色金融服务,将绿色信贷向绿色企业倾斜,湖州市建立“绿贷通”“绿融通”等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相关绿色企业提供绿色信贷、融资担保等“一站式”绿色金融服务。
山南市金融机构近年来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服务水平提升。一是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山南自治区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县3个,农业银行评定的信用县8个,信用镇77个,信用村554 个。二是提高现代支付服务覆盖水平,全市累计建成金融机构服务网点119 个,从业人员达到1000 余人。全市83 个乡镇、555 个行政村(居)共设有助农取款服务点707 个,实现行政村(居)助农服务点全覆盖。
山南市紧抓中央关心、全国支援、对口援藏的历史机遇,依靠外力、凝聚内力,大力实施“工业强市,绿色发展”战略。立足政策、资源、区位和交通等优势,狠抓清洁能源、矿产、建材、藏医药、绿色食饮品、民族手工业等重点产业,制定“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专题调研山南市生态修复问题,对山南市入河排污口进行调查、溯源、检测、建档等。金融监管部门与政府职能部门在绿色发展方面形成有效对接,完善绿色发展信息共享。截至2021年末,山南市绿色贷款余额达77.61亿元。
3.2.1 加强绿色金融引导,加大绿色信贷投放。近年来山南市各金融机构从山南金融全局工作高度把握绿色金融发展问题。实现绿色金融政策规划与绿色产业政策规划、绿色企业信息上的互通,政策上形成合力,行动上协调配合,持续加大绿色金融贷款投放力度。一是人行山南市中支行每年制定《信贷指导意见》,明确全年绿色金融增速任务。二是相关金融机构负责领导督导绿色金融政策落实,对山南市目前的13家金融机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要求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好各级工作会议有关绿色金融内容精神,助推山南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通过季度开展山南市金融运行分析会,并及时督导绿色金融任务落实,对绿色金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度分析,对下一步发展目标任务作出具体要求;四是组织山南市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研究小组,开展绿色产业规划、绿色项目发展及绿色金融需求等方面调研。通过项目企业库清单,主动作为,明确绿色信贷导向。组织金融机构入企开展融资对接,引导银行主动推进融资服务前移,加大金融资源向绿色产业的倾斜力度。
3.2.2 聚焦重点领域,大力支持清洁能源发展。近年来,人行山南市中支引导山南市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大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召开山南市“雅江流域水电开发”专题银企融资对接会,全面掌握雅江流域项目融资情况,有效促进金融支持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进一步加大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信贷投放。
3.2.3 创新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积极引导山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行落实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有关要求作为项目准入的硬性约束条件,同时通过在信贷审批流程中增加环保评估环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信贷投放向绿色经济领域倾斜,探索绿色产业发展信贷投放新增长点,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难。一是传统行业在政策支持、专业人才、设备和厂房升级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导致山南市传统产业向绿色环保转型升级艰难。二是研发意愿不强,农业等企业由于投资风险大、回收期长、金融信贷难等原因,宁愿维持现状,不愿意冒风险进行技术创新及改造升级。三是研发人才紧缺。山南市缺乏高素质、高层次、复合型技术带头人,在产业创新升级方面需要技术援助。
绿色产业发展不平衡,对金融资源的吸纳有限。现阶段山南市绿色产业发展不平衡,并对金融吸纳有限。首先,水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在总体的绿色产业发展中过于突出。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占绿色贷款余额的93.98%.其次,由于《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等工程类项目每年拥有大量的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挤占了金融资金的投入空间。
缺乏担保及风险补偿防控机制。目前山南市并未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缺少绿色信贷担保机构增信机制,影响绿色领域的民营中小企业,缺少有效质押,从而面临绿色信贷准入难、门槛高的困境。同时未建立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制约了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投放积极性。
乡村基础承载能力尚需提升。山南市农村实体经济相对脆弱,农村产业项目科技含量低,发展潜力小,大多数农牧民靠养殖、民族手工业等获得收入,收入渠道相当狭窄。同时,农村要素相当匮乏,相关农村合作社科技管理人才匮乏,产业科技含量低。农村交通条件有待提升,特别是隆子、错那等边境地区,发展空间局限,产业发展受到限制,经营抗风险能力较弱。
征信体系建设困难。山南市农村人口众多,信用文化整体意识不高,导致信用体系建设较为困难。一是信息准确度差,由于农村交通不便,信贷人员不足等原因,农户的自有资金、收入状况、预期收益等信用记录信息无法有效掌握,加之农户办理信贷业务较少,信息更新较慢,导致信息征集准确性较差。[3]二是金融机构受利益约束、信贷成本等因素影响,慎贷、拒贷的情况时有发生,多数农户被排除在信用体系之外。
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滞后。由于各种客观条件限制山南市绿色金融产品难以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特别是“三农”业务领域。主要以农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为参与主体,绿色金融产品以营造林贷款等绿色抵押贷款为主,而且主要面向大中型企业的项目融资。中小型环保企业、个人、家庭由于缺乏有效抵押品,因而面向他们的绿色信贷产品非常少。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应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树立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理念。[4]丰富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形式,不仅局限于业务经营,还可通过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以全方位体现自身在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助力者和示范者作用。
在贯彻落实中央、总行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须出台山南市差异化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政策。一是完善绿色信贷评价制度,加强绿色信贷实施情况监测评价。[5]目前的绿色信贷评价机制在地市级层面只停留在地方法人机构,可将分支机构纳入评价体系,并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指标评价结果及银行绿色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加强绿色信贷监测评价;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绿色信贷支持力度。对于符合绿色信贷发放范围的项目,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或实施财政奖励机制,并继续延用西藏特殊优惠利率;三是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夯实财政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力度,有效利用自治区地方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绿色融资模式、PPP 项目等,切实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为绿色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效保障。
一是建立专业化担保机构和约束机制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担保机制和抑制两高一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二是健全与地方政府的信息沟通机制,防范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政策变化风险、不良贷款等。
引导金融机构工作重点向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倾斜,打通绿色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绿色金融成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器。结合乡村振兴发展绿色农业,强化金融支持乡村绿色发展。比如,依托洛扎县独特自然风光发展乡村生态旅游,金融支持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服务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如林权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新型农村绿色金融融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