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环境下推进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的策略分析①

2022-05-13 11:01
交通财会 2022年5期
关键词:直属被调查者财会

杨 墉

(大港海事局,天津 300210)

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对于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给予高度重视,在市场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的大环境下,现代化信息技术也快速融入到各行业运营中。在“互联网+”大环境下,不仅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开展内部管理过程中更加依赖信息技术,而且行政单位也在不断实现和完善自身内部管理信息化,来为组织正确发展决策的制定提供有效信息数据。从直属海事系统发展角度出发,2019年我国港口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139亿吨,到了2020年港口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进一步上升,达到了145亿吨,比2019年同期增长4.3%,全国港口累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6亿标准箱,比2019年同期增长1.2%。虽然受到疫情影响,全年港口吞吐量依然维持正增长,体现出了中国经济的增长韧性。在海外港口吞吐量大幅滑坡的情况下,中国港口在全球排名将进一步上升。港口相关行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业务量的增加,为更好地实现业财融合,需要单位提高财会智能化程度。本文就“互联网+”环境下推进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的策略进行分析,希望能够通过对现阶段海事系统行政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来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发展对策,为其发挥职能夯实基础。

一、“互联网 +”环境下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的相关概念

(一)“互联网+”的概念

在现代化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互联网+”的概念于2012年被Analysis International的CEO所提出,其认为“互联网+”是一种在未来会出现的利用信息技术的跨平台跨行业的用户与企业结合的化学公式。早在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从企业层面提出促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相结合,“互联网+”通过其自身的优势,对传统行业进行优化升级转型,使得传统行业能够适应当下的新发展,从而最终推动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本文在总结了各类文献信息之后认为,“互联网+”是给予现代化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组织或个人在传统行业与传统行业之间、传统行业与新兴产业的链接,进而衍生出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领域。随着“互联网+”在各行各业中被普遍应用,会计行业也搭乘着“互联网+”的快车,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走上了信息化轨道,在这种大环境下,会计理论和实践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而要想在真正意义上实现组织会计职能的发挥,有必要大力推进财会智能化与当前这个日新月异的大环境相适应。

(二)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的概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文件精神,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由交通运输部实行垂直管理,履行中央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由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海上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高质量发展,直属海事系统业务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趋势。为更好地实现业财融合发展,对单位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工作作为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尽快全面实现其财会智能化对其整体运营效率的提升有着巨大帮助。

(三)财会智能化的概念

财会智能化是指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通过构建财会智能化平台来实现财务管理智能化。财会智能化不仅体现在流程上,而且还体现在内容上,主要通过两个层面体现:首先,财会智能化通过构建智能财务共享平台来实现业财融合;其次,财会智能化所构建的财务共享平台属于商业智能平台,是智能财务的核心。财会智能化的实现不仅能够实现会计核算流程的规范化,而且还能够实现业务流程以及管理流程的规范化,可使组织最大限度地实现数据共享。

二、“互联网 +”环境下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的意义

(一)优化核算方式

随着政府会计改革不断加快,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核算内容呈现出复杂化趋势,这就对其核算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转变了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会计核算方式,以往需要多次录入的内容,现在仅仅通过系统一次录入就可以多次使用,可以从事后核算逐步变为事前、事中核算。同时,以往需要纸质传输的材料,现在只需要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就可以传输。这样不仅可以实现核算工作时间的减少,而且还可以尽可能地降低会计人员在开展核算工作过程中的错误几率,切实提升核算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提升预算管理质量

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预算改革,旨在促进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质量的提升。在“互联网+”环境下,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通过实现财会智能化,不断优化和完善自身预算管理在控制、监督、考核、评价等几方面促进预算管理整体质量的提升,这样不仅可以推进单位日常管理和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而且还有利于控制和防范单位收支不平衡情况的发生,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源优化配置。

(三)有效实现风险防控

以往的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一般都是在经济活动完成之后开展的,但是在进行数据分析之后,即使发现风险也难以补救。在“互联网+”大环境下,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分析不再局限于事后分析,而是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相对于传统会计核算来说,能够更好地发挥预测和监督职能,进而实现风险防控。

(四)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

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在业务趋于复杂化的大环境下,资源配置问题逐渐成为了内部控制的重点,高效实现资源配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行政单位的运营质量,对单位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在“互联网+”大环境下,行政单位实现财会智能化,通过构建高效性、集成化的管理系统以及先进的通信方式和支付手段,可以使单位资源配置情况全面、系统、准确地展现出来,实现资源配置情况由最初的分散、独立状态向集中、共享模式转变。同时,财会智能化的实现可以使单位实现远程化查账、审计、核算,更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

(五)促进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

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传统核算方式都是属于事后核算,但是事后核算并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出管理职能。在“互联网+”时代下,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可以通过对系统的合理利用快速对单位经济业务信息进行核算和分析,每当经济业务得到确认之后,可以在第一时间传递到管理系统之中,转化为重要的信息资料,提升数据信息反馈质量,有利于管理职能充分发挥。

三、“互联网 +”环境下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问卷调查

基于“互联网+”环境下,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共设置了11个问题。为了能够更为全面和准确地获取信息,经过筛选,确定被调查对象主要包括三家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共计50人。本调查主要采取电子版问卷方式给被调查者发放问卷,共发放问卷50份,回收有效问卷50份,问卷有效率达到100%。调查问卷的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互联网+”环境下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问卷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可以了解到三家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推进情况。从单位对财会智能化宣传力度是否到位角度出发,有26%的被调查者认为单位已经加大了宣传力度,但是有50%的被调查者认为单位对于财会智能化的宣传力度一般,还有24%的被调查者认为单位对于财会智能化的宣传并不到位;从单位对财会智能化的投入是否加大角度出发,仅仅有20%的被调查者认为单位着手推进财会智能化,而有54%的被调查者认为单位对于财会智能化的投入一般,还有26%的被调查者认为单位并没有着手加大对财会智能化的投入力度;从单位对预算编制功能方式方法设定是否进行了优化角度出发,有32%的被调查者认为单位已经进行了预算编制方式方法的优化,但是仍有28%的被调查认为现阶段单位预算编制方式方法存在着滞后性;从预算编制指标设定是否实现了精细化角度出发,有44%的被调查者认为现阶段单位实现预算编制指标精细化情况一般,还有28%的被调查者认为单位并没有实现预算编制指标精细化;从是否设置了预算编制权限角度出发,有52%的被调查者认为现阶段单位并没有完全实现预算编制权限设置,还有28%的被调查者认为单位并没有设置预算编制权限;从财会共享功能是否得到了完善角度出发,有64%的被调查者认为财会共享功能存在着滞后性,还有20%的被调查者认为财会共享功能没有得到完善;从财会智能化数据处理效率是否得到了提升角度出发,有32%的被调查者认为现阶段单位财会智能化数据处理效率一般,还有34%的被调查者认为现阶段单位财会智能化数据处理效率存在着滞后性;从财务工作规章制度是否能够满足当前需求角度出发,有32%的被调查者认为现阶段单位财务工作规章制度不能够完全满足财会智能化需求,还有40%的被调查者认为单位财务工作规章制度并不能够满足财会智能化需求;从人才招聘对于实务能力考察是否严格角度出发,有42%的被调查者认为现阶段单位在人才招聘上存在着对实务能力考察不严格的情况,还有32%的被调查者认为人才招聘上存在着对实务能力考察存在着滞后性;从单位现有财会人员知识结构是否存在滞后性角度出发,仍然有30%的被调查者认为单位财会人员知识结构并不能够与时俱进,还有18%的被调查者认为单位财会人员知识结构存在着滞后性;从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否具有针对性角度出发,有32%的被调查者认为现阶段单位所开展的财会智能化继续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还有20%的被调查者认为现阶段单位所开展的财会智能化继续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

四、现阶段“互联网 +”环境下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经过上节问卷调查以及进一步走访调查发现,现阶段“互联网+”环境下虽然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能够积极推进财会智能化,但是在推进此项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阻碍,主要表现为财会智能化管理核心地位不明确、预算管理功能没有与国家政策相适应、财务共享系统有待完善、数据处理系统存在滞后性、财务工作规章制度不能满足当前需求以及财会智能化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会智能化管理核心地位有待明确

会计工作作为行政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绝大多数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都能够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单位财会智能化推进缓慢,仍然沿用以往传统会计工作方式,并不能够明确财会智能化管理核心地位,这对财会智能化工作普及是一个巨大阻碍。一些单位的领导层虽然也在不断贯彻落实财会智能化管理精神,但是对于财会智能化宣传的方式方法存在不恰当之处,缺乏正式化方式宣传,进而导致各个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推进财会智能化管理的重要性,难以提升其工作主观能动性。同时,还有一些行政单位对于财会智能化的投入存在局限性,不能对单位财务系统进行定期升级优化,使得会计人员在使用系统进行业务处理过程中仍然处于系统录入以及简单处理阶段,难以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财会工作状况,不仅不能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监督作用,而且也难以发挥决策职能,有必要进一步对财会智能化管理核心地位进行明确。

(二)预算管理功能没有实现与时俱进

虽然部分行政单位已经在推进财会智能化过程中增设了预算管理功能,但是目前有相当一部分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系统预算管理功能存在着滞后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预算编制方式方法设定存在缺陷。行政单位在进行财会智能化系统设定过程中,没有及时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就业务类型进行分析后,对科学、合理地在系统中设定预算编制方法,而是设置单一的预算编制方法。预算编制人员则根据业务部门所反馈的数据采用传统模式下的固定预算开展工作,所得出的信息数据质量存在着偏低情况。第二,系统中预算管理相关指标设置没有实现精细化。虽然有相当一部分行政单位能在预算绩效中增设业务情况指标,但是指标构建缺乏合理性,定性指标居多,没有实现量化分析,难以全面反映出绩效情况。第三,没有设置财会智能化系统预算管理权限。基于财会智能化系统开展全面预算管理,行政单位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都在此项工作推进时赋予着一定的权力并承担着相应的责任,但是现阶段部分行政单位没有明确财会智能化系统预算管理权限,存在着多个人员都可以进行系统操作的情况,一旦出现预算管理问题也难以落实到具体人员,这样不仅会影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主观能动性,而且还会使预算管理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充分发挥会计智能化的作用。

(三)财务共享功能有待完善

现阶段,一些地方的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在推进财会智能化过程中,在财务信息共享功能层面存在着不完善情况,不仅缺乏财务信息共享理论作为支撑,而且共享功能的使用程序缺乏规范性,环节上存在着冗余,一些风险信息反馈速度较慢,没有在特定时间反馈给领导层。同时,还有一些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务信息系统中没有实现信息分类,不能对不同类型的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将机密信息、公开信息分类处理和传递,仍然采用统一的传递模式,这样不利于一些信息安全性的保证。

(四)数据处理功能存在滞后性

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数据处理功能存在着滞后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一些单位对于自身运营信息处理仍然局限于会计核算层面,没有实现会计核算、资产管理以及预算核算等功能的全面融合,所得出的数据结果存在着局限性,没有实现数据集成处理;第二,一些行政单位在授权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上没有实现对外接口开放,存在着各自为政的情况,由于缺乏联通,数据处理也就存在着滞后性,不能够涵盖单位内的所有活动;第三,一些单位在决策、审批、数据分析、监控等工作中没有实现与信息技术有机结合,这些工作内容组织结构存在着单一性,不利于共享、开放信息系统的建立,难以实现单位财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五)财务工作规章制度不能满足当前需求

虽然现阶段国家相关部门为顺应“互联网+”的财会工作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支持各类组织单位推进相关工作,但是这些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多是宏观层面的指导,缺乏具体会计工作规范、新的核算方法、管理模式内容的支撑。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务工作规章制度并不能够满足其当前财会智能化推进需求,使得这些单位在财会智能化实施过程中无章可循,有必要在“互联网+”视野下重新审视财会工作流程、技术手段、职责分工等,不仅要在流程上进行优化,而且还要在内容上进行细化,具体到细节中去,实现财会管理内容的规范化,以顺应互联网时代下的财会管理要求。

(六)财会智能化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财会智能化的推进需要会计人才队伍的支持,但是现阶段一些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存在着财会智能化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的情况。一些单位在进行人才招聘时过于注重人才的专业和学历,而忽视了财务人才和业务人才的实务能力,使得一些实务在开展过程中并不能够全面实现智能化,而是停留在初级阶段,不利于管理效率的提升。同时,一些单位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存在着滞后性,不能够与时俱进主动学习财会智能化最新的政策、知识。此外,在人才继续教育培训方面,虽然很多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都能够组织会计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但是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过于泛泛,不能够促进人才知识结构的优化。以上这些问题都会对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的实现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五、对于推进“互联网+”环境下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的几点建议

笔者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以下几方面对策:

(一)明确财会智能化的核心地位

上文提出了现阶段“互联网+”环境下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核心地位不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单位财会智能化进程的加快。鉴于此,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到明确财会智能化核心地位的重要性,贯彻落实财会智能化管理精神,要在宣传方式上下功夫,选择一些诸如会议、文件等正式化宣传方式来促进各个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推进财会智能化管理的重要性,进而提升其工作主观能动性。同时,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应当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加大对财会智能化的投入力度,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单位财务系统进行定期升级优化,使得会计人员在使用系统进行业务处理过程中,由传统的系统录入以及简单处理升级至全面系统处理和分析,以便于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财会工作状况,在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监督作用的同时也发挥决策职能。

(二)实现预算管理功能上的与时俱进

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应当在现有的预算管理功能基础之上进行优化,优化和完善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系统预算管理功能,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优化和完善预算编制方式方法。行政单位在进行财会智能化系统设定过程中,应当及时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就业务类型进行分析后,科学、合理地在系统中设定预算编制方法,要设置固定预算法、增量预算法、弹性预算法等方式方法,实现预算编制方法的多元化;同时,预算编制人员不仅要能够根据业务部门所反馈的数据开展预算编制工作,而且还应当通过财会智能化系统来获取更多地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切实提升信息数据质量。第二,实现预算管理相关指标设置精细化。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尽可能地实现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进而实现指标量化分析;同时,单位还应当设置预算管理指标风险临界值,一旦出现增值项异常和风险项情况,能够在第一时间体现。第三,设置财会智能化系统预算管理权限。基于财会智能化系统开展全面预算管理,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都在此项工作推进时赋予着一定的权力并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单位应当明确财会智能化系统预算管理权限,要避免多个人员都可以进行系统操作的情况的发生,尽可能地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主观能动性的提升,为会计智能化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一定保障。

(三)优化和完善财务信息共享功能

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在推进财会智能化过程中,应当不断优化和完善财务信息共享功能。首先,单位应当对财务信息共享理论进行明确,要选择符合单位财会信息化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大趋势的理论作为财务信息共享功能的支撑。同时,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还应当优化和完善财务信息共享程序,使得程序更加科学、规范,剔除一些诸如多头管理等程序上的冗余,切实提升风险信息反馈速度,以便在特定时间将需要共享和传递的信息反馈给领导层。此外,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还应当在财会智能化系统中实现信息分类,要对于不同类型的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全面实现机密信息、公开信息分类处理和传递,实现信息传递模式的多元化,为财务信息的安全性提供一定保障。

(四)建立集成数据处理系统

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集成数据处理系统功能的优化和完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第一,单位应不断拓宽自身运营信息处理范围,不能仅仅局限于会计核算层面,而是应在系统中实现会计核算、资产管理以及预算核算等功能的全面融合和联通,全面实现数据集成处理;第二,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在授权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上应当全面实现对外接口开放,转变以往各自为政的情况,提升数据处理效率,以便涵盖单位内的所有活动;第三,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应当在决策、审批、数据分析、监控等工作上实现与信息技术有机结合,丰富工作内容组织结构,实现共享、开放信息系统的建立,进而全面实现单位财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五)建立健全互联网时代的会计工作规章制度

基于现阶段国家相关部门为顺应“互联网+”的财会工作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应当不断优化和完善具体会计工作规范、新的核算方法、管理模式内容,要重点审视财会工作流程、技术手段、职责分工等,使这些规章制度更能够与当前单位发展大环境相适应,确保单位在财会智能化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

(六)构建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

财会智能化的推进需要会计人才队伍的支持,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要深刻认识到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通过构建高素质财务管理人才队伍来为“互联网+”环境下直属海事系统财会智能化提供一定保障,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进行完善:第一,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在进行人才招聘时过于注重其专业和学历而忽视了财务人才和业务人才的实务能力,综合选拔方式来选择一些高素质人才开展财会智能化,使单位由促进阶段向成熟阶段转变,为财会管理效率的提升夯实基础;第二,在人才继续教育培训方面,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不仅应当定期开展会计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而且还应当对内容进行甄选,避免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过于泛泛情况的发生,要保证所培训的内容能够与“互联网+”环境下单位财会智能化需求相适应,促进人才知识结构的优化;第三,在财会智能化考核层面上,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应当实现财务管理人员培养库,通过奖优罚劣方式来提升其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其不断优化自身知识结构,能够与时俱进主动去学习财会智能化最新的政策、知识,为“互联网+”环境下港口财会智能化提供一定助动力。

结论

总而言之,“互联网+”环境下很多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已经认识到持续推进财会智能化的重要性,开始不断创新自身财务会计,促进财务管理职能的拓宽,进而提升会计工作质量。但是要想全面实现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需要单位在多个方面做出努力。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以点带面,指出了现阶段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财会智能化所存在的管理核心地位不明确、预算管理功能没有与国家政策相适应、财务共享系统有待完善、数据处理系统存在滞后性、财务工作规章制度不能满足当前需求以及财会智能化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之后,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明确财会智能化的核心地位、实现预算管理功能上的与时俱进、优化和完善财务信息共享功能、建立集成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健全互联网时代的会计工作规章制度以及构建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等对策,希望以此提升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单位会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的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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