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利平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郑州 450121)
河南省作为“国家粮仓”之一,是我国的粮食主产区及输出大省,长期以来,在满足全国人民口粮需求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从表1 数据可以看出,近10 年(2012—2021)来,除了2016 年和2021 年河南省因遭遇严重的洪涝灾害导致粮食总产量稍有减产外,其他年份的数字都比较乐观,总体呈逐年增加趋势。
表1 2012—2021 年河南粮食年产量 单位:万t
同时,从表2 数据看出,近年来,作为农村人力资源输出大省,河南省的农村家庭全年纯收入逐年增加,较为突出的特点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家庭工资性收入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二是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三是转移性收入的绝对数和相对数均在逐年上升,这个上升趋势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或带回收入的逐年增加,因此,“务工经济”改善了不少农村家庭的经济状况。
表2 河南省农村家庭人均收入及其构成 单位:元、%
但不可否认的是,长期、大量的农村青壮劳动力的城镇化转移,使农业从业者结构发生了扭曲,造成农村“386199”留守队伍的形成,男工女耕、少工老耕,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女性化”“老年化” 甚至后继乏人、出现断层的“空心化”状况。 尽管河南粮食产量在逐年增加,但是不改善农业劳动力“空心化”现状,必将使作为河南省主导产业之一的农业面临危机。
农村留守妇女是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物,由于农村收入空间狭窄,各种生活成本上升,无法满足家庭的各项刚性开支,农村人口不得不寻求城市发展,但不少家庭由于多种原因难以实现举家城镇化迁移。 于是,一方面是城市的收入诱惑拉力与边缘化推力,另一方面是农村拮据的经济推力与家庭温暖拉力,处于不断纠结之中的农村家庭权衡利弊,不得已选择了夫妻分离,丈夫为避免无产而务工,妻子为避免无家而留守。 由于这种特殊的家庭职责分工,留守妇女在丈夫外出务工时,角色由“半边天”变为“顶梁柱”,成为家庭农业劳动力的主力军。
课题组成员于2021 年5月在河南农村进行了分地区配额抽样调研,采用留置及代填问卷、访谈等形式调查了237 名年龄在30~60 岁的留守妇女,通过多项选择形式,询问他们的留守原因,结果如图1 所示。
从图1 可以看出,留守妇女留守农业的原因中占比例最大的为照顾老幼和耕种庄稼,其次是个人的年龄、技能、文化程度等人力资本因素,再次是农村也能提供各种增收或就业机会,既可以在农闲季节赚钱,又可以顾家,还可以种地;还有一些紧跟时代潮流的留守妇女,驻扎农村,做三农领域自媒体,宣传新农村、分享农村生活,还有对家乡优质农产品进行直播带货,获取的收益远高于外出务工。
老年人尤其是年龄超过70 岁,由于年龄、健康等条件的限制,无法顺利进行劳动力转移,加上落叶归根的传统观念,从而成为农村留守队伍中最庞大的群体。 课题组成员大多来自农村,对家乡大量老年人仍在从事着农业劳动见怪不怪,尤其是耕种和收获季节,田间地头到处都是老年人忙碌的身影。 特别是一些低龄老年人,仍是农忙季节时家里的主力。 甚至也有一定比例的中高龄老年人,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城镇化务工造成的农业劳动力缺口,使其仍在从事着力所不能及的农业劳动; 也不乏有部分农村老人,即使子女给了足够的养老费用,并坚决反对他们继续种地,但务农一辈子的他们,往往对土地有一种特殊的情结,一直不愿放弃土地。种种原因,导致农业劳动力呈现较为明显的“老龄化”倾向。
调查中发现,河南农村耕地撂荒,且连续撂荒现象并不罕见;有的耕地虽未撂荒,但两季变一季,比如出现两季稻变一季稻、小麦与玉米每年选种其一等情况,复种指数下降,耕地利用效率降低。
河南省人均耕地面积少,平原地区耕地细碎化经营大量存在,至于丘陵与山地等不适合规模化种植的,土地流转率更低。 如果小块连片耕地能合理流转到种植大户手中,采用专业化、规模化种植,使得边际成本降低,往往会产生规模经济的效果;同时,作为稀缺资源的耕地也得到了充分利用。
劳动力结构“空心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城镇化转移“双刃剑”的另一面。 可以说,正是农村青壮年大量向城镇化转移,被抽走农业劳动力“中坚力量”的农业从业人员结构才呈现出了“女性化”“老龄化”特征。那么,对于原有的种地农民来说,他们为何抛弃祖辈经营的土地和熟悉的农村,义无反顾地选择到人生地不熟的城镇的陌生领域就业,原有的种地农民“择优迁移”源于著名的推拉理论,其中,“谷贱伤农”就是其中的推力之一,而农业对已转移的劳动力的拉力又不足,从而导致农业劳动力结构的扭曲。
“谷贱伤农”是经济学术语,意为越是在丰收的年份,农民的收入越低,即增产不增收,甚至减收,经济学上解释是由于农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其需求缺乏弹性,丰收年份的供给增加,但需求由于取决于个人饮食习惯而基本不变,从而导致农产品均衡价格的下降幅度大于农产品均衡数量的增加幅度,必然导致农民辛苦经营一年的总收入减少。
“谷贱伤农”在很大程度上会挫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尽管政府对农产品实施保护价收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农民的利益和降低农业经营风险。但在近年来外出务工就业渠道增加、 门槛逐渐降低、工资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从事农业劳动的机会成本大大增加,所以不少农民义无反顾地“逃离”了经营风险较高的农业种植领域。
笔者与所在课题组成员通过电话、网络、实地访谈调查了259 名河南外出农民工,研究对接主要涉及建筑业、物流业、制造业,调查对象年龄介于20~60岁,访谈主题以多选题的形式,询问影响农民工返乡务农的主要因素。 结果如图2 所示。
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工不愿回农村从事农业,主要是因为农村收入低,认为农村太落后,待在农村没什么前途;其次是同村的青壮劳动力大都选择外出,如果自己留守农业显得不务正业甚至没出息,还有不少务工族新生代认为从事农业没面子,而且认为待在农村与时代脱节;也有年龄偏小的农民工从来没种过地,也不会种地,自然不愿回农村。
劳动力结构“空心化”的产生与社会老龄化及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有关,尽管近年来,国家通过财政政策对农村老年人口发放一定数额的“老年补贴”,“新农合”也能保障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基本相同的住院报销比例,同时,一些地区还享有慢性病药物报销一定数额的政策,这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负担。 但由于多种原因,这些惠农政策仍不足以让没有养老金的农村老年人放弃农业劳动,本应退出耕种的他们仍在力不能及地耕种“口粮地”以糊口;而托幼政策的不完善,又导致了青壮年农村妇女难以脱身农村家庭羁绊而外出务工。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城镇化进程中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不但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全要素生产率、保障粮食安全,同时也有利于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健康完善的土地流转政策,可以实现多主体多赢,在农村劳动力结构“空心化”的背景下,土地合理流转更具有必要性和必然性。 但通过项目组成员在样本点的调查访谈(136 户),结果发现河南农村的土地流出率并没有预料中高,笔者综合了农户对有自主决策权的细碎化土地不愿流转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1)土地情结。 认为“不种地的农民不算真正的农民”;(2)价格不合理,不值得流转;(3)土地流转合同周期可能长达10~20 年,未来不可预测,其间可能存在比如打工不能赚到钱等各种不确定性风险,而有地就有饭吃;(4)观望他人及市场变化。 现在种地不怎么赚钱,不代表以后也不赚钱;(5) 种植什么有自主权,甚至可以种一季荒一季,家有耕地,心里不慌;(6)城郊土地等待升值等。所占比例如图3 所示。
粮食作为一种战略物资,粮食安全问题必然也要上升到战略角度,因此,也必然要求将粮食安全作为一项长期化、系统化工程去开展。 基于我国国情及河南省情,在“空心化”视角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河南粮食安全问题。
耕地和耕种者是当前粮食生产的重要生产要素。农业劳动力关系到“谁来种地”的问题。农业劳动力结构的失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改善。
3.1.1 培养专业化的新型农民队伍。重点培养终生从事主要农产品特别是从事粮油生产的专业户、 重点户、专业合作组织,并及时跟进诸如“普惠+特惠”金融服务、免费高效的技术培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规模额外补贴和规模灾害保险等支持政策。
3.1.2 加快培育和合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主体,通过诸如“公司+基地”“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 等模式进行粮食产业化运营[1]。 政府要对种粮大户从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政策指导、信贷扶持、农业保险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
3.1.3 舆论引导,收入保障,政策支持,让农民成为体面职业。 加强舆论引导,着力培养更多“三农”新闻及自媒体人才,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风尚和未来蓝图;围绕各地现代农业发展亟需的关键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及市场信息等开展教育培训,采取送教下乡、教师进村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把教育培训办进农村、办进田间、办进合作社和农业企业[2];把培养青年农民纳入国家紧缺实用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大中专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毕业生到农村经营农业,并通过相关政策给予他们不低于城市就业的收入水平及其他福利;提高种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加农民经营收入。与此同时,也要继续重视普通农户的生产发展,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发展粮食生产。
农村社区化建设,有利于村庄治理,节省耕地,提高农民住房质量,社区内拥有公共服务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健身场所、超市、游乐场、文化站、银行等,可解决孩子入托入学、老人养老、妇女身心健康等一系列问题。
其中,解决现有的农业劳动力“空心化”状况,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在社区化建设中,要着力创建高质量的社区养老托孤机构,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使幼有所育、幼有全育、幼有善育,提升农业留守人员的幸福指数。
食品安全是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把农产品质量抓好[3]。 粮食安全,要从“产”和“管”入手,同时加强种粮农民的知识培训,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农技人员为农民进行科普,比如:各种化肥、农药的成分、作用机理,以及对生物的危害等,鼓励农民种植绿色无公害粮食,并加强过程管理,对质量高、有机生态化的健康产品制定有差别的收购价格。
3.4.1 坚持完善粮食价格保护政策。 为了避免“谷贱伤农”的悲剧,综合考虑农业生产成本变化、农民生产收益以及物价指数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并不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持粮价的合理水平,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做到增产增收。
3.4.2 完善强化“四补贴”政策。健全农业补贴政策框架,继续完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四补贴”政策,增加农业对农民的吸引力。
3.4.3 推行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招标与奖励补贴政策。比如,由于粮食作物的收成与气候变化的影响息息相关,因此,结合省情,依靠先进的信息化水平和人才优势,向全省及全国科研院所或相关主体进行重大防灾技术项目的招标,对于能对重点地区、主要粮食作物、关键农时的防灾减灾、增产稳产、节本增效的优良项目,要在项目策划及运作阶段给予相关资金、技术与人才支持,并对经实施推广获得重大成功的项目给予高额奖励,从而鼓励更多优良项目的产生与应用。
3.4.4 保证粮食产销环节的畅通和低成本。通过对化肥生产企业减税、低价向农民提供良种等方式,降低农业生产资料成本;加强对金融、农资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打破农资市场的垄断和市场壁垒,确保农产品能自由流通,并通过现代物流手段及政策措施,降低农产品流通的交易成本和运输成本。
3.4.5 推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大力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作用,着力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 同时,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强化服务“三农”职责,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