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监督 以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2022-05-11 12:15
人民监督 2022年1期
关键词:检察人大代表律师

检察机关在制约监督中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法治中国建设。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建议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

胡强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共同健全完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机制。

陈卫东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完善刑诉法第六十四条相关司法解释,对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程序性规定进行细化,加强对涉案人员合法财产权利的司法保障。

籍涛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党组书记

提高危险驾驶罪的入罪门槛,减少刑事打击,加大行政处罚,统一裁判尺度,探索犯罪前科消灭制度。

张磊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制定法检两院信息化建设统一规范的标准,加强顶层设计,加大信息化、数字化系统应用研究,加强信息共享力度,打破数据壁垒,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刘强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南充市委书记

加强检察大数据战略顶层设计,提高精准监督水平。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联系沟通,打破数据孤岛,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深度衔接,提升法律监督现代化水平。

贾文勤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局长、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针对私募基金领域刑事案件建立统一的立案标准和证据要求,避免各地立案和量刑标准不一。

周潮洪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常委、天津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酒驾案件高发多发,建议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修改完善全国统一的司法标准。对酒驾案件仅靠刑事手段处罚会引发社会治理新矛盾,建议加强行政监管和处罚,多措并举。

伊彤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

关于超市自助结账漏扫行为是否认定为盗窃的问题,研究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防止以刑事手段介入一般性漏扫行为,在法律上提供指导,将其回归民事调解。

江吉村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甘孜州藏医院副院长

减少“刑事连带”的适用,避免因一人犯罪祸及子孙。对于改造好的轻微犯罪,取消或者封存犯罪记录。

何树平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加大对住房建设领域刑事犯罪案件打击力度,如房屋质量、燃气、热水器安装安全等方面,加强民生保障。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于旭波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坚持诉讼内外监督“双轮驱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王雁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烟台矢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将老年人权益保护纳入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监督行政部门积极作为,开展专项活动,确保老年人经济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薛江武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

在全国推广安徽省“府检联动”举措,落实行政执法数据与检察院共享,对行政处罚不到位的,检察机关及时跟进监督,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罗毅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

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以及对民商事案件及执行的监督,专项监督法院未及时受理、不规范执行及行政机关怠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陈文浩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加强对国有土地管理中乱占乱用行为的打击力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不多,与其他领域公益诉讼还有差距。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惩处行政机关对国有土地乱占乱用、擅自变更土地用途,以及破坏环境等方面的行为。

于跃敏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

去年党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现在浙江检察机关也在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但在顶层设计上还是需要国家层面立法支持。建议开展相关问题的调研,将检察机关开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纳入立法范围,为各级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法律政策的指引和保障。

龚明珠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主任

建立府院联系沟通机制,通过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形成服务保障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赵永平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针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回款周期长等状况,从行政检察监督的角度进行研究,提出更具法律效力的硬招实招,促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蔡丽新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全面履行公共利益守护人职责,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领域方面加强对下指导,支持中西部工作。

深化监狱、看守所执法监督

廖建宇 全国人大代表,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监狱系统“减假暂”领域问题较多,需检察机关与监狱系统共同加大打击力度。

林水栖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金岭糖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腐蚀国家政权、残害公民人身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不能手软。严格适用缓刑、减刑等,杜绝“纸面服刑”。

查玉春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晏家坝村党总支书记

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检察监督工作,健全对戒毒所“派驻+巡回”检察监督工作机制,防止权力滥用,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健全公安、司法行政、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使戒毒所支持配合接受检察监督。

覃鸿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副校长

加强统筹谋划,充分释放巡回检察制度的优势,依法对强制戒毒所监督对象履行监督职责,通过随机或者抽查的方式对各省巡回检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督敏感度和精准度。

潘桂仙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文化与传播副院长

持续加大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的结合,对派出所和监狱加大监督力度,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实效。

许立荣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进一步加大巡回检察力度,发现并督促整改狱内涉毒、涉赌等突出问题。

张柏楠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总体设计部总设计师

继续加大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和排查。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更应考虑完善法律法规,防范制度漏洞。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

沈昌健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四新岗镇白云村油菜种植户

进一步深植为民情怀,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犯罪,构筑社会诚信体系,加大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

李士强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沈丘县冯营乡李寨村党支部书记

加强民事检察对抗诉案件的办理能力,审查结果要有明确结论,不能一抗了之。

龙翔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进一步完善民事案件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审查机制,明确上级院对提请抗诉案件的审查时限,畅通抗诉审查办案人员与案件当事人的沟通渠道。

赖秀福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托监督管理部主任

关于刑民交叉问题,有时民事案件时效性更强,不一定都要“先刑后民”,如何有效处理“四大检察”有机融合,建议有更好的机制安排,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

何桂芳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山联村党总支书记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收到人民群众相关申诉材料后依法审查,采取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多种方式对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裁判进行监督。

张晓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继续加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力度,履行民事非诉执行监督职责,实现对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的监督。加强与公安、法院工作协作和信息互通,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掘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线索。

籍涛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推动修改虚假诉讼罪的相关规定,将被告、被执行人伪造证据、转移财产等行为纳入惩治范围。

黄世勇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尤其是对重大民事案件监督的公诉,对不当判决加大抗诉力度。

从严追诉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王诚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加强司法职业素质教育,强化对司法人员执业约束。规范法官、检察官交往规范和工作衔接机制,相互监督。加强法检离任人员从业监督,追诉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马清辉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保障中心工人

坚守程序正义,加强人权保障。对刑讯逼供的司法人员加强监督,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子程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堵住不当交往的“后门”,就要打开检律正常沟通的大门,畅通律师反映问题渠道至关重要,建议检察机关围绕这一问题持续推动工作。

何金碧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工商联副主席、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司法腐败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甚至还比较严重,直接影响司法公平公正。对司法腐败不能放松,及时发现、及时惩治、坚持追诉。

董中原 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将农村扫黑除恶与惩治司法腐败一体推进,追诉司法人员“执法犯法”的刑事责任。

深化检律良性互动

夏道虎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的帮助和辩护作用有所忽视。其中值班律师只见证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过程,建议给予律师实质上的辩护权。

郝世玲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航社区民警

在推行法治副校长的同时加强顶层设计,推广校园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聘任律师、法律专家学者、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职业人员参与平安校园建设。

方燕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继续拓宽检律协作的覆盖面,加强检律双方在民事案件方面的沟通交流和探索,公益诉讼和企业合规中也可以发挥律师作用。

孙永春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书记

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共建监管机制,规范律检交往,树立律师公平正义的形象。

李亚兰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扫描卷宗附卷共享,建立电话回拨技术,方便律师和检察官及时沟通。

秦和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委员、吉林外国语大学校长

进一步尊重、支持律师履职,完善相关制度,为律师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刘献祥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常委、福建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疫情期间,律师到检察院阅卷或者取电子卷光盘都存在一定的困难,建议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全国推广律师网上阅卷。

赵明翠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石泉县分公司乡邮投递员

为每名基层代表配一名法治律师顾问,帮助基层代表学习法律,为群众提供帮助,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张慧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主任

深化检律良性互动,为律师执业提供更优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在检察工作中的外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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