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斌,戴益莉,艾阳
(1.上海市闵行区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 201106;2.上海市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 201104;3.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上海市 201104)
近年来,全国各地区乃至全世界的公共卫生事件频繁发生,这不仅严重影响了人类的生命安全及正常的生产活动,还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问题,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与公共卫生危机应急管理法治保障密切相关[1]。凸显了加强依法治卫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陈薇薇[2]从法人治理结构下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策略研究方面进行了思考,认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引导合理诉求表达,在法律的框架和轨道内彻底解决矛盾和争议,化解风险。本次研究,拟通过强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法治建设,提高社会对卫生法律知识的关注度,为优化诊疗秩序,和谐医患关系、推进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法治保障,初步构建依法治卫的工作体系。
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出台,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方面的战略部署,作出了顶层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3]。《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颁布为医疗资源的公平配置,医患矛盾的化解,医学科研与临床伦理风险的防范等问题带来了更高位阶的法律保护和指引,也为其预设了下一步的发展目标[4]。2019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通知》,从政策上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制定了标准和规范。基于以上背景,2020年1月起,闵行区卫健委正式开始探索依法治卫的工作体系,2021年起,结合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建立了覆盖全区24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卫生法治建设和宣传工作体系。
区卫健委法治部门牵头开展闵行区依法治卫体系建设,明确各科室、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法治建设职责分工,明确具体建设指标和考核评价标准,定期开展考核评估。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加强卫生法治建设,引入法律顾问、依法决策、法治审核等方面的概念,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运行的全过程,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治理能力。
统筹现有的医疗卫生条块资源,重新梳理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各类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打造医疗机构普法宣传平台,提高医疗机构职工和就诊患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率。
区卫健委信访部门、卫健委监督所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卫生健康法治问题做到及时监测、及时报送、及时处理,定期分析总结,补足各项依法治卫工作短板,加强监管。
通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法制建设责任制、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合法性审核制度、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情况定期自查制度、案件评析制度、涉法涉诉案件上报制度等制度建设,定期将相关数据、材料报送至区卫健委,分析评价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法治建设情况。
在普法宣传方面,闵行区卫健委牵头梳理35个卫生健康常用法律法规,根据行业分类,对接各专业站所,有序推进卫生健康系统的普法工作。截至2021年8月底,共开展普法宣传讲座33次,受益人数3 106人次,宣传活动27次,受益人数8 218人次,新媒体宣传14次,受益人数12 404人次,其他形式121次,受益人数9 358人次。
通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法治建设,全区医疗机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卫生法治知识有了显著的提升,对比在干预前的1 204份和干预后的1 286份电子问卷调查得知,相关卫生法律知识知晓率提升显著,P值均<0.01(见表1)。
表1 加强法治建设前后医疗机构管理者和职工卫生法律知识知晓率改变情况[%(n/N)]
对比在干预前的332份和干预后的354份电子问卷调查得知,社会公众(患者)的卫生法律知识知晓情况有了一定的变化(见表2)。
表2 加强法治建设前后社会公众(患者)卫生法律知识知晓率改变情况[%(n/N)]
长期以来,作为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重视医疗业务发展的同时,相关的卫生法律知识并未得到相应的重视,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由于缺乏相应的依据和法律专业人士的支撑,卫生法治建设体系未能有效建立完善,医疗纠纷、医疗诉讼等事件时有发生,其原因很大程度上由于医疗机构管理者、医务人员以及就诊患者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引起, 邓勇[5]对北京市卫生健康行业法律顾问制度的一项研究表明,有近一半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都没有聘请外部法律顾问,说明医疗卫生单位的法治建设普遍欠完善。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提高机构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卫生法律知识的认知,对普及卫生法律知识,有效缓解医疗纠纷矛盾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6-9]。
通过一年多时间的探索和实践,上海市闵行区范围内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卫生法治建设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考评、普法宣传的操作细则,营造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工作氛围。从干预前的1 204份和干预后的1 286份电子问卷调查得知,相关卫生法律知识知晓率提升显著,但依旧有部分的卫生法律知识知晓率低于80%,说明在医务人员卫生法治普法培训方面,相关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入。
而在患者卫生法律知识调查方面,干预前的332份和干预后的354份电子问卷调查得知,社会公众(患者)的卫生法律知识知晓情况有了一定的变化,但多数问题无显著性,说明相对于医务工作者,社会公众的卫生普法工作更难开展,其中的部分调查问题知晓率变化显著,其原因可能受新冠疫情影响,社会公众对传染病及疫苗接种相关问题的关注度提高,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同时得以提高。由此可见,借助社会资源广泛宣传防疫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其普法效果远比卫生健康部门行业内部宣传更有优势,在今后的卫生法律知识普法宣传中,其宣传方式值得进一步思考,突发疫情情况下,普法的专业性和工作机制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思考[10]。
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卫生法治建设,推动建立依法治卫的工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法治建设水平,从制度上解决了闵行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法治建设薄弱的问题,相关的单位在开展行政工作的行政程序法律规范性得以提高,相关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得以加强。通过在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打造法治宣传前沿阵地,加强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工、患者的卫生健康法律知识知晓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