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明 李易桐 王冉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总医院,辽宁 阜新 123000)
肾性骨病又称肾性骨营养不良,是慢性肾功能衰竭常见的并发症之一,发病原因主要有患者钙、磷等代谢发生障碍,患者体内酸碱平衡紊乱等,临床多见于儿童患者、先天性肾畸形及进展较为缓慢的肾疾病患者。发病患者主要会出现骨痛、骨折等情况,后期可导致患者无法下床自由活动,严重限制其行动能力,不仅会影响患者的生活品质,还会对患者慢性肾衰竭的治疗起到消极作用。针对肾性骨病的治疗,一般需要达到以下几种治疗目的:尽量维持血钙磷的正常水平;防止及纠正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和甲状旁腺的增生;防止毒物堆积;防止和逆转骨外钙化及避免出现与治疗相关的不利因素。目前血液透析净化已成为应用最广泛的方式,通过将患者血液引流至体外,清除体内代谢物后又将血液引流会回患者体内,该方法能有效纠正患者体内酸碱和水电解质的平衡,对肾性骨病的治疗起到积极作用[1]。李妍团队[2]提出,应用不同血液净化方式对肾性骨病患者的效果不同。因此本院开展了一项研究,分析不同血液净化方式对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肾性骨病相关因素的影响,研究成果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40例本院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收治的肾性骨病患者,将以上患者一般资料导入计算机并采用计算机随机分组的方式将其分为3组。A组:80例,男性46例,女性34例,年龄在23~71岁,平均年龄(46.40±8.50)岁;B组:80例,男性43例,女性37例,年龄在22~74岁,平均年龄(46.2±8.7)岁;C组:80例,男性47例,女性33例,年龄在24~73岁,平均年龄(46.50±8.10)岁。以上患者一般资料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本次研究已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纳入标准:①经肾小球或肾微血管疾病鉴别及CT检查后可知,所有患者均满足肾性骨病的诊断标准。②患者透析时间均在6个月以上。③患者每周透析次数为2~3次。④所有患者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①存在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肝功能不足、肿瘤疾病、糖尿病等患者。②存在精神、言语方面障碍,无法依照医护人员嘱咐行动的患者。③妊娠期产妇。④3个月内接受过维生素D3冲刺治疗的患者。
1.2 方法 A、B、C组分别按照各自措施开展血液净化工作。其中A组应用常规血液透析(HD)治疗,治疗操作如下:选择德国费森尤斯公司生产的Fx10型透析器及4008s透析机,并选择碳酸氢盐作为透析液,透析液中钙离子浓度应维持在1.50 mmol/L,将仪器血流量调整至250 mL/min,透析液流量控制在500 mL/min,3次/周。
B组则应用高通量血液透析(HFHD)治疗,治疗操作如下:选择德国费森尤斯公司生产的Fx80型透析器及4008s透析机,并选择碳酸氢盐作为透析液,透析液中钙离子浓度应维持在1.50 mmol/L,其中将仪器血流量调整至300 mL/min,调整透析液流量至800 mL/min,3次/周。
C组则应用血液透析滤过(HDF)治疗,治疗操作如下:选择德国费森尤斯公司生产的Fx800型透析器及5008s透析机,并选择碳酸氢盐作为透析液,透析液中钙离子浓度应维持在1.50 mmol/L,仪器血流量调整至220 mL/min,调整渗透液流量至500 mL/min,前稀释置换液达到15 L以上。
1.3 疗效标准 血液净化治疗结束后,对比三组患者治疗前后Ca、甲状旁腺激素(PTH)、P、β2微球蛋白(β2-MG)、钙磷乘积5项肾性骨病相关指标、炎性因子水平以及治疗后患者不良反应表现。炎性因子具体为IL-6、IL-10,不良反应为低血压、恶心呕吐、头痛、心律失常、肌肉痉挛5项。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9.0软件分析以上数据,计量资料比较采用t检验,并以()表示,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并以率(%)表示,P<0.05为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
2.1 三组患者治疗前后肾性骨病相关指标情况对比 治疗前,三组患者治疗前肾性骨病相关指标差异不明显,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三组患者相关指标均存在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A组患者钙磷乘积最大,B组最小。见表1。
表1 三组患者治疗前后肾性骨病相关指标情况对比()
注:t、P为A、C组患者比较结果,ta、Pa为B、C组患者比较结果。
2.2 三组患者治疗后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 经治疗后可知,A组中出现低血压的患者11例、恶心呕吐3例、头痛2例、心律失常1例,肌肉痉挛7例,发生率为30.00%(24/80);B组中出现低血压的患者3例、恶心呕吐1例、头痛1例、肌肉痉挛2例,无心律失常患者,发生率为8.75%(7/80);C组中出现低血压的患者4例、恶心呕吐2例、头痛1例、肌肉痉挛2例,无心律失常患者,发生率为11.25%(9/80),A组与B、C组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B、C组对比差异不明显,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后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n(%)]
2.3 三组患者治疗前后炎性因子水平对比 三组患者治疗前炎性因子水平相关指标对比差异不明显,无统计学意义(P>0.05),A组的炎性因子水平高于B、C组,以上数据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炎性因子水平对比()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炎性因子水平对比()
注:t1、P1为A、C组患者比较结果,t2、P2为B、C组患者比较结果,t3、P3为A、B组患者比较结果。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慢性肾功能衰竭的发生率日益升高,临床研究发现几乎所有的血液透析患者经过长期透析后均会在该病的影响下逐渐出现诸如肾性骨病等临床表现较严重的并发症,给生活和生命质量造成严重影响[3]。一般肾性骨病是由于钙、磷及维生素D代谢障碍,继发甲状旁腺功能亢进,酸碱平衡紊乱等因素而引起。根据骨骼的转换速率,肾性疾病还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高转换型骨病,也叫纤维性骨炎,常见特征为甲状旁腺功能亢进,骨小梁周围纤维化等;二是低转换型骨病,包括骨软化和非动力性骨病;三是混合性骨病,同时具有上述两种类型的特点;四是β2-微球蛋白淀粉样变性骨关节病。发病后患者下肢部分会发生骨痛、骨折、骨变形等表现,严重者甚至会出现无法下床行走的情况,对后期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治疗造成诸多阻碍[4-5]。
目前针对慢性骨病主要以清除患者血液中的代谢物,调节内环境酸碱平衡为主,因此血液净化治疗被广泛应用于对该病的治疗中,该治疗方案主要是通过借助患者体内的血液引流到体外,应用透析装置将血液进行过滤净化处理,将含有机体浓度相似的电解质溶液排出体外,通过对流或弥散进行物质交换,可以将体内的代谢物清除出体外,相较于非透析治疗更能确保酸碱与水电解质的平衡[6-7]。
随着研究的深入,由涛[8]发现,常规的血液净化治疗虽然可以极大程度上改善患者肾功能情况以及相关内环境,但在纠正因慢性肾衰竭所致的钙磷代谢紊乱上效果不佳,同时也不能抑制住PTH的生成。即虽然能过滤小分子毒素,但对大中分子毒素的清除效果较差,且长期的透析极易使大中分子毒素在体内堆积,使PTH升高,继而引发其他病症。具体来看,常规方法的缺点就在于,虽然使患者肾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代谢功能,但由于无法处理过剩的PTH,过高的PTH在体内蓄积对机体形成毒性作用,导致骨病变,从而进一步又引起钙磷代谢异常,出现皮肤瘙痒、贫血、神经系统损害及心血管疾病等[9]。为避免以上情况发生,有必要在常规血液净化治疗的基础上进行改变。
本次研究主要应用了三种血液净化方式,分别为HD、HFHD与HDF,其中HD是基于清除小分子毒素如尿素、肌酐为基础的低通量透析,也就是常规血液净化治疗;HFHD则是应用合成膜高通量滤器,具有很高的通透性及溶质扩散性能,由于分子聚合物膜的独特作用,可以极大地增加透析时中分子毒素的清除,且清除效果会随着时间延长而变得更好,该方法在血液净化时甚至可以不需要置换液、灌流器等设备,在操作上更为简易;HDF则通过对流和弥散的方式清除毒素,对小分子和中分子物质清除率高[10-13]。另外,合成膜高通量滤器还具有价格便宜、利于广泛普及的特点。
通过以上研究可知,治疗前三组患者肾性骨病相关指标差异不明显,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A、B、C组均存在明显差异,且A组治疗后表现明显弱于B、C组,对比三组患者不良反应可知,A组患者较B、C组的不良反应率更高,B、C组炎性因子水平均好于A组,以上数据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从三种方法的结果便可知,仅采用常规血液透析是难以见成效的,只有加大血液中中小分子物质的清除率才能保证肾性骨病的有效性。当然,由于本次研究纳入的样本量较为有限,且受研究方法、仪器设备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所得的研究结果易存在一定的偏差或局限性,因此在后续开展类似研究时,还需进一步完善研究方法,增加样本的纳入量,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研究,以期为临床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理论依据。
综上所述,在以上三种方式中,HFHD、HDF对肾性骨病具有较好的透析效果,其能更好的清除维持性血透患者的PTH与β2-MG,并纠正钙磷的紊乱,进而减少透析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其中HFHD操作更为方便,可推荐给各大医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