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
[摘 要] 学前音乐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幼儿的音乐审美。在课程的开展过程中要保护幼儿的天性,用游戏化的教学手段让幼儿快乐学习。由于感性音乐审美的培养目标对音乐知识要求不明确,游戏化教学的培养手段对音乐知识有所规避,在学前音乐教学的开展过程中与音乐知识相关的音乐才能的培养常处于被忽视的地位。音乐才能是音乐审美的基础,正视音乐才能培养的地位能让幼儿在玩中有收获。
[关 键 词] 学前音乐教育;音乐审美;音乐才能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2)13-0058-03
音乐充斥生活的角角落落,它对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它源于内心,又回归于内心。学前音乐教育是幼儿音乐教育的开端,是幼儿音乐的启蒙教育。美国学者埃德温戈登用超过25年时间对0~3岁的儿童进行音乐教学与研究后,毫无疑问地相信,除非幼儿在五六岁进入学校前,在家里或是幼儿园打下音乐学习所需的稳固基础,否则无论我们多努力去解决,音乐教育的问题还是会持续困扰我们。因为弥补性的音乐教育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建立良好的学前音乐课程,为幼儿音乐的启蒙打下良好的基础,对幼儿一生的音乐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当下学前音乐教育主要包括歌唱活动、律动活动、打击乐器演奏活动和音乐欣赏活动等内容,以培养幼儿的音乐审美和音乐感觉为主要培养目标。在对幼儿园音乐课程的观察中发现,在学前幼儿音乐课程开展的过程中,幼儿教师对音乐知识的相关内容掌握和关注度不高。音乐知识在幼儿音乐学习中为何被忽略了?音乐知识对幼儿长期的音乐发展和培养有什么作用?本文将对这些内容做相关探讨。
一、定义
(一)音乐审美的定义
音乐审美教育是一种以情动人的美的教育,它利用审美形象的情感力量感染个体以达到教育的目的。在曹理先生所主编的《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中,将音乐审美教育的性质定义为:以音乐为内容的一种教育实践活动,是人类自身发展的产物,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廖家骅先生在他的著作《音乐审美教育》中强调审美教育要与人类整个实践活动联系起来,通过音乐等方面的审美教育,实现人的内在自然建造。“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其论述阐明了审美主体的能动性,总结了音乐美存在的客观性和音乐美感的主观性。
(二)音乐才能的定义
音乐才能是音乐活动中所表现的有关音乐艺术的才智和能力,如音乐听觉的灵敏性,音乐记忆的敏捷性,节奏反应的准确、灵活性等。西肖尔音乐才能测量材料是西方最早最重要的音乐才能测量。在西肖尔音乐才能测量中,测试了音高、音强、音值、音色、节奏记忆和音调记忆六个方面。因此根据以上所述,在本文中将音乐才能定义为:與音乐艺术相关的基础知识方面的能力,包括音高、音强、音值、音色、节奏等的感知和理解能力。
二、学前音乐教育中忽视音乐才能培养的原因
(一)“游戏化”教学为主流的教学方式
学前教育的对象是幼儿,由于幼儿年龄段的特性、他们对知识的理解和接受程度等原因,刻板的教学模式对幼儿今后的长期发展有不良的影响。因此,在学前教育过程中,让幼儿在玩中学,在体会和感受中收获是学前教育的培养模式。应运而生的“游戏化”教学是当下学前教育的主流发展方向。“游戏化”教学要求幼儿在快乐中学,在游戏中自主探索和感受。为了不让知识的学习束缚幼儿的天性,学前教育提出“去小学化”的要求。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指出,“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同时强调“忽视幼儿学习品质培养,单纯追求知识技能学习的做法是短视而有害的”。因此,在学前教学中幼儿教师对知识性的相关内容要有所规避。
(二)音乐审美为主的感性培养目标
学前音乐教育是学前教育五大领域中艺术领域里的重要内容,其主要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幼儿的音乐审美能力和音乐感知能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将“喜欢自然界与生活中美的事物;喜欢欣赏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和作品;喜欢进行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具有初步的艺术表现与创造能力”作为学前儿童艺术发展的目标。对幼儿开展音乐教育,其目的不是让幼儿成为职业的音乐家或者是塑造音乐天才,而是让幼儿寻找内心的感受,让幼儿在快乐的玩耍中发展和培养自己的音乐潜能和兴趣,为后续的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学前幼儿音乐教育将音乐感受体会和音乐审美培养作为发展目标。感性的培养目标使得对相对理性的音乐知识相关的音乐才能的培养被忽视。
三、改变学前音乐教育中音乐才能被忽视的方法
(一)“游戏化”教学是手段,知识的获取才是教学目的
教育是有目的、有意义、专门地促进个体发展的一种手段,它是以传授知识为目的教会人们思考的一个过程。教育的目的是增加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思想品德的活动。学前教育也是以育人为目标进行的一项教育活动,其教育的属性要求我们在培养的过程中完成知识传授这一任务。“游戏化”是迎合幼儿年龄段特点的一种教育手段,但并不是教育的目的,在对幼儿的培养和发展过程中,运用“游戏化”的手段使幼儿快乐地接受一定有意义的知识内容,才完成了教育的目的。同样“去小学化”的内涵是摒弃死板枯燥“填鸭式”的教育模式,知识本身并不是问题的根源,在幼儿可接受的范围内,引导幼儿学习相关的知识和内容,会使幼儿的身心获得更高水平的发展。幼儿的发展潜能还是很大的,每个幼儿的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具体要教会幼儿什么、教到何种程度,还需要在不断的研究中探索。但是教学的根本是知识的传授,忽视知识的学习,单纯地让幼儿玩的教学或忽视对知识的把握,只单纯以感受来评价幼儿教学收获的方式似乎有些矫枉过正。
(二)明确音乐才能与音乐审美的关系,重视音乐才能的培养
音乐并不是只要听就会懂,只要听就能培养出音乐审美的。音乐作为一门学科是有它最根本的理论基础的。听什么?如何听?是音乐审美中重要的一环。而这一环就是音乐才能的教学。忽视音乐才能培养音乐审美,如同不认识数字要培养数学人才一样,是不可行和荒谬的。
不仅在幼儿园,即使在小学、初中,对音乐才能的培养一直处于被忽视的状态,这导致一些学生即使会唱歌但是没有音高概念,会唱歌但是没有音高概念就如同会说话但是不识字一样。会说话但是不识字是文盲,会唱歌但是不懂音高概念是音盲,文盲是教育要扫除的对象,但是音盲在音乐的教育中却常常被忽视。
音乐的学习和语言一样,从模仿开始。我们通过模仿学会了说话,通过模仿学会了唱歌。学会了说话的我们必须通过认字来了解和学习语言的基础知识,但是学会了唱歌的我们却以为已经懂得了音乐,音乐才能相关的基础知识的学习被处于不必要和忽视的状态。音乐对人的影响绝不亚于语言,然而人们对它规范化的重视程度却非常低。在语言的学习过程中,有哪个词语读得不正确,会进行一次次的指正和修改。然而对于音乐的学习,却宽松很多。这个音唱得不准确,没关系,音乐就是唱唱感觉。可是,这些“感觉”来源于基础,没有基础,谈何音乐感觉呢?音乐有它的词汇和基础,而如果在大脑大量接受这些信息的时候,输入的是随意的、无规则的,那么这种不规范的基础就会对他们后天的音乐感觉有极大的影响。就如学习语言时,如果拼音没有学好,在理解、表达、阅读等方面都会出现问题一样。音准的纠正,就像我们学习拼音读第三声还是第二声一样,对幼儿来说,是一个听和重复下逐步培养的过程。然而,由于教育者对音乐才能相关的音乐规范化基础知识的忽视、对涉及小学知识的音准节奏的回避,使本来可以规范化的音乐世界随意化,音乐感觉的培养越来越难。
还有一些人会将跑调唱不准等行为归结于“没有天赋”。诚然音乐的学习过程受天赋的影响,但是音乐审美和音乐才能是天赋和后天教育共同努力的结果,很多“天赋”是在培养中获得的。与语言的发展一样,音乐的培养和发展需要一个“储备期”,就如同幼儿天天听家长讲话,并不是听一句就学会一句一样,但是他们不是没有在学,只是在“储备”学习。幼儿的“突然会说话”便是源于“储备期”,音乐的学习和感受同样如此。或许纠正后的音准节奏等依旧会出现问题,但是幼儿是在正确音高的储备过程中。音准节奏的纠正,除了让幼儿当下唱得更准确外,其更主要的目的是规范化音乐。规范化音乐给幼儿更重要的是“音乐感觉的储备”,而一旦“爆发”,乐感随之而来的时候,这时家长或许会说:“哦,我的孩子有天赋。”然而这“天赋”有极大的可能便是源于规范化音乐知识的储备。音乐才能是音乐审美的基础,只有重视音乐才能的学习,才能最终达到培养幼儿音乐审美的目的。
四、幼儿教师在学前音乐课程中的做法
(一)教学目标明确,润物无声
当前的学前教育是以游戏教学为主的教育。在“游戏化”教学和“去小学化”的大背景下,呼吁和重视对知识的教学不是逆流而行,而是回归教育的本质。教育是以培养目标为最终目的的一种行为。无目的的玩和有教育目的的“玩中学”是有区别的。没有明确的教育目的的教育行为,失去了教育的意义。
学前教育在教学方式、方法上和其他教育有所不同,但是回归教育的本质,其最终是有目的性地对幼儿的某一项发展方向进行引导。单纯的游戏化和游戏化教学的主要区别在于一个是无目的的玩,一个是相对有引导目的的玩。作为教学的实施者来说,在游戏过程中穿插合适并符合幼儿成长需求的教学目标才完成了“玩中学”的教育任务。素质教育的难度在于如何在快乐、开心的氛围中学,而不是在玩的过程中忽略了学。在教学中幼儿可以不知道自己要学什么,但是教师不能不知道自己要教什么。要完成音乐教学的任务,教师必须根据音乐知识体系对幼儿音乐课程培养进行规划,合理安排有知识又有趣的适合幼儿的学前音乐课程。
(二)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循序渐进开发课程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对学前儿童音乐培养方面的目标和要求大部分着眼于对自然和社会中与声音和音乐有关的事物的感受上,但是其中也有对音乐基础知识内容的明确规定。其中有一条培养目标为“喜欢倾听各种好听的声音,感知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等变化”。希望培养幼儿感知的内容就是音的四要素: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和音色。音的四要素就是音乐中最基础的知识方面的内容。然而在教学和培养的过程中,一直以感知为主,感知成为对幼儿课程开展最中心的目标,而后面具体感知的内容因为涉及知识点,反而被轻视和忽略了。因为幼儿时期自由发展的特殊性,对幼儿的要求可以是他们能够感知到什么就是什么,不做强制规定,但是作为教育的实施者,必须明确所期待的和计划的是希望幼儿感知到什么。是音的高低,还是长短,还是强弱变化?并且尽可能地用幼儿能接受的方式帮助和引导幼儿感受到所计划的内容,这样才是根据教学目标来实施和开展课程。而根据知识积累和获得的规律,这些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展开。比如音高要先从容易辨别的大跨度的音高逐步缩小跨度,让幼儿有音高的概念,并逐步对音高的听辨和模仿演唱能力进行发展。音的长短的教学可以尝试先从均匀拍子的打击活动或律动活动着手,再逐步过渡到拍子不均匀等相对复杂的活动中。
在学前音乐教育方面,教师的音乐基本素养以及教师对什么年龄段的儿童能接受什么样的音乐的了解程度以及对课程循序渐进开展的安排的合理度,会对幼儿相关音乐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音乐和所有基础的学科一样,是需要循序渐进、按照知识的逻辑来发展的。因此,教师在课程的编排中必须对音乐相关知识有足够的了解并且对幼儿整体的音乐发展有一定的规划。同时,教师还要对儿童就所学知识的吸收能力有足够的感知度,根据儿童课程上的发展状况,规划下一步课程,在知识点的设置上,太简单没有挑战性,太难无法接受,只有一步步循序渐进地发展,才有可能在不断的积累中有收获。
五、结语
幼儿的天性是玩耍,学前教育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让幼儿在天性下自由、快乐地成长。而教育的本质是教学,教学是引导。让幼儿自由地释放天性和有目的地引导幼儿获取一定的知识看似冲突,但是在主体上是有区别的。需要自由发展的是幼儿,而需要了解并且达到教育目的主体是教师,教师作为教育的主体应该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材和教学内容,在此基础上为幼儿创造适当的环境,并具有洞察力地对幼儿在环境中的行为进行引导,让幼儿在“无意识”下“自然获得”教师有意识创设的内容,既完成教育目标,又不固化教育方式,是对教师极高的要求和考验。
音乐是快樂的。每个人都会唱歌,但是我们不能说每个人都懂音乐。学前音乐教育将音乐作为教育的对象和内容,让人从会唱歌到懂音乐,是音乐教育要完成的目标和任务,想要完成这样的目标和任务,需要教师科学规划。以知识为基础,贯穿课程,引导幼儿“玩”的方向。
用幼儿能接受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引导幼儿感受能力范围内的相关知识内容,是学前教育的教学。万座高楼平地起,没有地基的空中楼阁是无法建立的。没有任何音乐基础的音乐感觉的凭空想象是很难产生的。不束缚想象,不忽视基础,把握好其中的尺度,让幼儿快乐,让幼儿有收获。
参考文献:
[1]罗家英.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2]张明红.学前儿童语言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编辑 栗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