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阳
什么是青年?1915年,革命先驱陈独秀先生为我们留下这样一段话——“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宝贵之时期也。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人身”。100多年后的今天,这段话依然深沉有力。我想,青年无关乎年龄,不会因为岁月的流逝而逐渐离开青春的队伍。青年是内心的活力、是浑身的冲劲、是骨子里的担当,蕴藏着无限生机,肩负着时代重任,去创造美好未来。
版权正如一位青年,他在新时代的阳光下绽放青春、未来可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给予高度重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版权是文化的基础资源,是创新的重要体现,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文化强国、知识产权强国进程中,被寄予更多期望。随着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尊重和保护智力成果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极大激发了创新创造活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呈现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文化产品供给日益丰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良好思想文化环境。大到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版权已经全面融入我们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小到一本小说、一部音乐剧、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无不充满着蓬勃的版权力量。
述往思来,向史而新。版权闪耀着中华民族绵延千年的历史传承之美、文化积淀之光。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经典著作和文史书籍作品不断涌现,署名等版权元素悄然发芽。宋代《东都事略》牌记“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被认为是迄今发现最早的我国版权保护例证。1910年颁布了《大清著作权律》,实行著作权立法建制保护。1990年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成为我国版权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山积而高,泽积而长。版权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内生力量,在包容开放中让中华文化彰显永恒魅力。
作为一名版权青年,我们生逢盛世,我们与国家版权事业同向同行、共同成长。版权事业的新形势、新特点、新格局,也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需要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提高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更要牢固树立对版权事业蓬勃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增强我们投身版权保护和服务事业的动力和毅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将自己的“小我”融入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之中。
躬逢伟大时代,置身锦绣中华,逐梦版权事业。我们肩负着时代赋予的使命任务,应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时刻以“一个坚决”为遵循,以“八个坚持”为指南,以“五个服务”为使命,以“十个转变”为引领。围绕中心、聚焦主业,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不断修炼自我,主动担当作为,努力更好地为版权人服务、为版权事业做贡献,以青春之我,逐梦青春之版权,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留下无悔的奋斗足迹。
(作者单位: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