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国家鼓励科技创新和推进科研经费“放管服”的大背景下,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根据科研经费的特点,挖掘其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提高科研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发挥科研经费对科研工作的保障作用,促进我国科研事业繁荣发展。
关键词: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全过程管理平台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愈加重视科技创新,科研投入不断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的发展目标。受国家激励政策影响,各高校、科研院所承接的科研项目数量和科研经费金额增长明显,这对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中,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现象时有发生,给我国科研事业造成很大损失。
因此,各科研项目承接单位应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积极查找和分析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探索和研究应对措施,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这不仅有利于科研经费合理、合规、高效支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而且有利于获得更多的科研成果产出,提升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
1 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含义
1.1 财务管理的主体
科研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等创造性、系统性工作,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项目承接单位是负责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的主体。而在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职责,普通科研人员、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资产部门、审计监督部门等都需要参与其中。各部门要有主体责任意识,做好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划分,形成有效的沟通合作交流机制,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保障将科研经费最大限度地投入科学研究。
1.2 财务管理的目标
提高科研经费的管理水平,首先,要保证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科研经费中相当一部分是财政资金,保证资金安全是重中之重,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降低财务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其次,要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采用合理方式进行资金分配,盘活存量资金,建立合理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采取激励措施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使经费的支出和成果的产出相匹配,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最后,经费管理要具有灵活性。科研工作的内容新颖而复杂,不能用僵化的制度对其进行过度限制,要从财务管理实践出发,尊重科研客观规律,探索采用包干制等较为灵活的管理办法,赋予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1.3 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研活动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只有加强财务管理,才能充分发挥科研经费对科研活动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人才,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2 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困境
2.1 科研项目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没有认识到自己是经费使用的第一责任人,他们将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项目申请、撰写报告等方面,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学习相关财经法规,因此对财务管理制度不了解、不熟悉,缺少经费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科研项目负责人缺乏风险意识,对违规使用经费的后果估计不足,往往不加检查便签署报销单据,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把关不严,使第一道审批环节流于形式,也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部分项目的负责人只是挂名,实际上主持项目日常工作的另有他人,出现违规现象之后,主体责任不清,责任划分不明,容易互相推诿。
2.2 预算编制不科学
预算编制人员对相关预算科目不了解,不能结合科研项目实际准确地进行编制,如混淆劳务费和科研人员绩效支出、混淆办公费和固定资产购置费用、混淆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等,导致预算与实际情况脱节,无法遵照执行;预算审批程序不规范,部分预算仅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未报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应当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的未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导致编制的预算无效;预算执行不严格,使用经费时较随意,不按预算支出,导致超预算使用、随意调整预算的情况时有发生。
2.3 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
部分科研人员没有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使用科研经费,出现超标准接待,公款私用,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咨询合同等方式把科研经费转移至私人开设的公司、学会等机构,从而逃避财政监管等违规现象,甚至出现通过虚开发票、虚构劳务费的方式套取、挪用科研经费等违法犯罪行为。使用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没有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而是自行寻找供应商购买,存在利益输送的空间;事后相关资产自行使用而不在资产部门登记,使资产脱离单位管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科研项目实施进度不匹配,存在项目已经结项而经费尚未使用的现象,甚至有科研经费在财务账上一躺就是三五年,连项目负责人都忘记的情况,影响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2.4 科研经费报销困难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对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的限制较为严格,往往对业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具体科目设置固定的支出比例,且部分预算科目之间不允许互相调剂使用,缺乏灵活性。例如,与自然科学等其他类型科研项目需要支出大量设备费用、实验费用不同,社会科学类项目主要依靠科研人员的脑力劳动完成,除了少量的外出调研差旅费、数据采集资料费等支出,经费应更多用于直接激励科研人员,但现有相关规定对间接费用的支出比例进行了严格限制。这一方面导致科研人员的劳动成果无法获得相应的报酬;另一方面科研经费因无发票报销而闲置浪费,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3 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困境原因分析
3.1 科研人员对经费存在认识误区
部分科研人员认为,经费是自己申请来的,属于个人私有,如何使用应由自己决定,单位不应加以干涉,支出经费时也不需要接受单位审批及监督考核,因此主观上对监管持抵触心理,不愿意配合财务人员管理经费。部分科研人员认为,自己的主业是科研,经费管理属于行政科辅部门的职责,是否违规由他们把关,不用过于担心,自己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学习财经法规,因此存在侥幸心理,使用经费时比较随意。
3.2 财务管理环境不够理想
科研人员是各高校、科研院所的主力军,有些还是单位重金引进的行业领军人才,是某一领域的权威,通常一岗双责,同时承担科研和管理任务,他们在单位内部具有较高的话语权并直接参与决策。与此相反,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对单位的方针政策一般只有建议权,这容易引导单位决策层重科研、轻管理、重成果、轻过程的管理倾向,更关注科研产出,对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重视程度则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科研经费的管理乱象。
3.3 财务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是一个系统的过程,是对从申请到结项全过程的管理,是各部门充分参与的管理,需要分工合作才能完成,缺一不可。目前很多单位各管理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各管理环节缺少衔接,存在“信息孤岛”,严重影响管理效率。例如,在申请项目时,缺乏对合同的监管,往往由科研人员直接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科研合同,法务、财务部门不介入审查合同,容易导致合同条款权责不对等,难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在实施项目时,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缺少合作,科研管理部门往往强调过程管理,忽略经费核算,财务部门则对科研项目过程及特点不够了解,相互之间信息不对称,管理脱节,造成经费管理要求落实难、财务核算不准确、科研特性得不到体现等现象时有发生[1];在管理项目时,信息化水平不足,管理部门不能及时把经费的使用情况反馈给科研人员,不能实时对违规支出做出预警,导致科研人员结项时才发现超预算支出,需要找财务部门调整账务、调剂预算,增加了双方的负担。
3.4 财务管理制度存在不足
不同类型的科研经费资金来源不同,有各级政府部门下拨的纵向经费,如国家社科基金、省级社科基金等,有与各企事业单位签订合同获得的横向经费等,各类经费并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部分项目承接单位为了管理方便,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所有类型的经费一视同仁,且为了减少违规风险,制定的标准比较严格,并没有根据经费性质的不同区别对待。这种僵化的制度很难适应科研的需要,忽视了科研经费的灵活性与自主性,使报销审批流程冗长繁杂,打击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3.5 缺乏专业的科研财务助理
目前科研团队中承担行政事务性工作的助理并不固定,有的由科研人员轮流负责,有的由在读硕士研究生担任,还有的聘用退休人员,而他们往往不具有科研、财务相关知识,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科研管理规定,且人员流动性很大,积累的工作经验很难传承下来,无法真正分担科研人员的压力。财务助理的业务能力和专业能力欠缺,直接影响了科研团队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在财务预算、执行、审计全过程管理中的运行效率和质量[2]。
4 加强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对策分析
4.1 消除科研人员的认识误区
要切实落实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树立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观念。科研项目负责人作为经费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责任,担负起经费使用的审批任务,对报销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从源头上减少风险。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财经法规、观看典型案例,增强科研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从主观上消除其抵触心理和侥幸心理等认识误区。
4.2 规范预算编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强化预算的控制功能,提高预算编制内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规范编制程序。编制预算时,经费申请人一定要结合科研项目的相关特点和现实要求,从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项目合理性、科研项目目标相关性及是否与政策匹配等多方面[3]。要严格控制预算的调剂范围和次数,确有必要的才能进行调整。纵向经费预算的调整需要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横向经费预算的调整要根据科研合同的约定进行,并要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4.3 建立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平台
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把办文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资产系统等独立的系统整合起来,实现各项数据的交叉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平台在科研经费的申请阶段即介入管理,由法务、财务等部门通过电子化审批对科研合同进行审核;在项目实施阶段,各管理部门利用平台分工合作,保持信息流畅,科研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向财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预算、完成情况等信息,财务部门通过对预算执行率和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实时数据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给科研部门[4];在经费报销阶段,通过计算机程序设置风险提醒,当超标准、超预算使用经费时,系统能自动预警,杜绝违规行为;在项目结项阶段,系统从后台抓取财务数据,自动生成决算报表,减少人工出错概率;科研人员也能在平台上实时查询立项、结项进度,以及经费余额等信息,并将科研成果上传到平台归档。管理平台的建立能切实减少各方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使各个管理环节都能留下痕迹,促进整个科研管理过程公开、透明,减少暗箱操作空间,一举多得。
4.4 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单位应根据科研经费的特点和来源的不同,按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等分类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分项目、分类别进行精准管理。对财政资金资助的纵向项目,应按照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范围和开支比例规范使用,参照同级财政资金的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管理办法,严格限制支出范围和标准,对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等支出要重点关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对非财政资金资助的横向项目,可以依据签订的科研合同,在职权范围内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的管理自主权,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简化报销流程,减少审批层级,提高经费的灵活性和使用效率。与此同时,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时,应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充分倾听科研人员和管理部门的意见,使制度更适应科研管理实际,便于落实和执行。
4.5 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考核
单位应将科研经费纳入部门整体预算管理,主动接受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监督,事前自查自纠,事中积极配合,事后及时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不隐瞒,将监督反馈意见传达到每个具体责任人,并举一反三,督促进行整改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违规现象发生。
单位还应主动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评价体系,制定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以科研成果、社会效益等作为考核指标,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客观、专业的评价,以保证经费用到实处。考核结果应与奖惩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科研人员,在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并适当增加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优先提供科研经费支持,以提高科研人员的荣誉感和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新动力;对于考核排名较后的科研人员,可给予适当的惩戒,如督促其按时结项、限制横向科研项目立项数量等。
4.6 配备专业的科研财务助理
科研团队要聘用具备财务、科研知识的人员担任科研财务助理,参与科研项目立项、预算编制、费用报销、结项的全过程,专职负责科研团队的事务性工作,把科研人员从繁杂的行政工作中解放出来,使其能专心从事研究工作;同时需要畅通财务助理的晋升途径,并给予经费保障,减少人员流动,保证工作经验的传承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科研财务助理所需人力成本和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5]。
5 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尚存在许多问题,本文通过分析问题的成因,从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体系建设等多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和改善建议,有利于保障科研经费合规、合理、高效使用,为科研事业保驾护航。各单位也应积极响应国家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的号召,自觉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意识,营造尊重科研人员、尊重科研成果、尊重科研规律的良好氛围,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助力科研成果的产出及科技强国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熊艳,张进平,吴思思,等.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变化及对策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1(9):86-87.
[2] 赵雪丽.放管服背景下的高校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研究[J].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2021(7):80-82.
[3] 乔明英.强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及其监督[J].经济师,2021(3):96.
[4] 邱子蕊,耿广猛,李南清.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调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0(11):80-81.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 [A/OL].(2021-08-13)[2021-10-20].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8/13/content_5631102.htm.
收稿日期:2021-12-05
作者简介:
李灏,男,1992年生,硕士研究生在读,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主要研究方向: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