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习 张锡杰
摘要: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是规范新闻采编行为、提升新闻工作者业务素养的重要举措,但是在全媒体时代,新闻采编流程发生了重要变化,大型新媒体平台和自媒体进入互联网舆论场,面对全新的舆论环境,我们需要思考和研究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如何才能真正落实到新闻工作者的工作实践当中去。
关键词:全媒体;新闻职业道德;新闻伦理
自1991年1月19日《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首次发布以来,到2021年,已经过了30年。30年间,《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历经1994年、1997年、2009年、2019年四次修订,特别是2019年的第四次修订,对新媒体从业人员的采编行为提出规范性要求。但是实际工作中,面对不断更新换代的自媒体新业态,进入互联网舆论场的新闻工作者如何应对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与“流量为王”的新媒体竞争环境之间的冲突,这是我们需要思考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正能量”与“恶趣味”,新闻报道不能“哗众取宠”
传统媒体的传播格局中,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扮演着信息生产者和发布者的角色,受众在信息生产和传播中占据的比重较小,同时受限于技术手段,信息传播的数量和速度都比较低。而作为文化精英的新闻工作者又受到政策法律、行业规则、职业道德规范的约束,因此虚假新闻、“八卦”新闻的产生受到严格的审查和管控[1]。然而进入新媒体时代,媒体与受众之间的二元对立关系逐渐模糊,移动互联网平台催生出的网络大V、博主和公共知识分子可以广泛地参与到信息生产与传播中,信息生产的数量和传播速度被无限放大。同时互联网打破了用户之间的沟通屏障,信息生产者与接收者之间可以隔空对话,因此信息生产者的内容生产倾向往往受到部分接收者的影响。同时,由于受众的文化水平、道德品质和接收心理的不同,一些带有猎奇性、娱乐性、低俗化的生产内容因为满足了接收者的“恶趣味”,从而在短时间内获得了很高的关注度和转发量。在这样的媒体环境中,新闻工作者受到很大影响,面临着“内容质量优先”与“流量优先”的选择。
2021年7月31日,某流量明星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刑事拘留的消息曝出,这一流量热点迅速登上各大网站热搜榜,为了赚取流量,各大媒体纷纷转发。而此事件曝出的第二天正是8月1日建军节,是缅怀先烈、致敬英雄的日子,两个截然不同的事件碰撞到一起,虽然这两个事件的报道并不冲突,但是新闻报道的关注重点则决定了舆论场里话题的倾向性。由此可以看出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相信每个人都知道建军节对于国人的重大意义。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时,人民子弟兵第一时间赶往疫区;在加勒万河谷冲突中,是祁发宝、陈祥荣、陈红军、肖思远、王焯冉用血肉之躯挡在祖国的边境线上;在河南暴雨灾害中,是无数解放军战士冲锋在前……在这一重要节日中,新闻职业的社会责任感告诉我们,后者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不能为满足部分受众的“恶趣味”而倾向于低俗的“八卦”新闻。
同样在这一天对革命先烈的报道中,我们也需要思考如何适应全媒体语境进行报道的问题。在新媒体舆论场中,新闻报道的形式风格更灵活自由,往往出其不意的创意或者娱乐幽默的形式更容易被接受。但是也需要注意,新闻报道不是秀场,过于花哨修饰的表现形式往往容易遮蔽内容的严肃性,使新闻报道成了炫技的、快餐式的报道,影响受众对内容的关注。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写道:“娱乐至死”的可怕之处不在于娱乐本身,而在于人们日渐失去对社会事务进行严肃思考和理智判断的能力,在于被轻佻的文化环境培养成了既无知且无畏的理性文盲而不自知。在全媒体时代,为了换取关注度和流量,似乎所有的社会事件都可以变成满足“恶趣味”的素材,特别是在各大短视频平台上,部分自媒体账号用戏谑调侃的语调解读革命先烈和新闻人物,用庸俗娱乐的剪辑技巧拼凑历史事件,甚至一些网络大V靠着道听途说的坊间传闻开展内容创作,靠猜测和推断力图还原新闻事件。这种泥沙俱下的内容往往因其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猎奇性能够给受众带来短暂的愉悦感。但是如果让这类内容占据主导地位,就会对社会舆论导向产生恶劣的影响。因此,目前的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应该警惕新闻工作者在内容创作上缺乏职业性的倾向。试问,如果广大媒体人尤其是主流媒体的新闻工作者的报道也追求猎奇、娱乐、幽默,那么新闻报道的社会价值又如何体现呢?[2]
二、“求温度”与“抢头条”,新闻报道的真相不能反转
“她是一个人,只有医生能宣布她的死亡,新闻不能。”这是美剧《新闻编辑室》中的一句台词,女议员遭受枪击入院治疗,其他电视台为了收视率都曝出女议员已经死亡的消息,急于追求收视率的ACN(剧中虚构的电视台)负责人也要求抓紧时间报道,可是新闻编辑认为没有官方消息称女议员已经死亡,他们选择了只报道枪击事件,不报道女议员死亡的消息,而事实是女议员并未死亡,其他电视台均出现了报道事故。所以说新闻报道对于受众来说可能是理性的信息传递,感情色彩相对较低,但是对于新闻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说是带有温度的,毫不负责地宣布一个人的死亡是对新闻伦理的践踏。这里虽是虚构情节,但是却真实反映了当前新闻报道特别是突发事件报道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是“温度优先”还是“头条优先”。[3]
2021年5月22日,“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逝世,这一消息曝出,举国震惊,民众纷纷吊唁。然而在正式的官方信息没有发布前,网上竟已经有媒体报道袁隆平院士逝世的消息,随后,澎湃新闻从袁隆平院士秘书杨耀松处获悉,网上关于袁隆平逝世的消息是假消息。袁隆平目前在医院,身体状况不太好。而后,东方网通过官方求证,证实“袁隆平院士去世”为假消息。按说有这样一位为新中国粮食安全事业付出全部心血的老人逝世,是无数国人痛心的事情,官方也会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然而却成了部分媒体抢头条的竞技场,这一新闻报道的反转让关心袁隆平院士的民众感到无比愤慨。同时它也让我们反思,新闻报道确实不应该在追求时效性上而旁落人文关怀。
如今的全媒体时代,新闻事件的亲历者和目击者都可以通过各大网站平台发布事件动态。新闻事件从发生到报道的时间被无限压缩,新闻报道的时效价值大幅提升,往往新闻事件尚未定论,新闻报道就已经开始,它留给新闻工作者的思考和调查的时间被压缩。因此,在当前的新闻报道中,特别是在突发性新闻事件的报道中,除了“抢头条”,新闻工作者更应突出新闻报道的情感价值和精神价值,做有温度的新闻。因此,每名新闻工作者在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中都需要提升新闻伦理意识,需要有质疑精神,需要站在新闻当事人的角度、立场去思考新闻报道的意义。[4]
三、“后真相时代”与“网络暴力”,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要注重理性意识的培养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型社交平台的诞生让用户的社交圈高度集中,相对宽松的互联网环境赋予了用户表达的空间,“质疑一切”“道德批判”“言论自由”的呼声一路高歌猛进,“理性思考”的精神却逐渐萎靡。互联网的虚拟性让人们无须面对面的沟通,也无法多视角地了解一件事情的全貌,用户只能通过互联网碎片化的信息和自己的想象对一个事件进行基本还原,用自己已有的价值观进行简单判断,因此表达的观点会变得狭隘或偏颇。而互联网的社群聚合效应能够让这种单个人的观点被群体迅速放大,单个个体间的观点碰撞,会引发两个阵营之间的冲突,从而形成“论战”。
在《后真相时代》一书中,我们看到在当下的社会语境中,信息传播者也可以通过改变定义、表达技巧、调整背景等手段改变真相。这些“真相”不是虚假的,但是传递的信息却大不相同。作者将这类“真相”称为竞争性真相。同时,由于受众心理存在局限性,有些时候事件的真相往往变得不重要,人们更愿意接受符合自己价值观判断和群体情感诉求的“真相”。尽管这可能是全部真相的几个片段,可能存在无数个版本,可能被篡改修饰过,但是在支持这类“真相”的受众心中,它们依旧是可信的,甚至是不能被质疑的,因为这类“真相”符合他们对于事件共同的价值期待和心理预期。并且支持不同“真相”的受众在互联网上进行碰撞时,支持这一“真相”的受众群体难以被支持另一“真相”的受众群体全面说服,从而更容易爆发阵营性观点冲突,升级成“群体性网络暴力”。[5]
当前的互联网舆论环境中,“网络暴力”往往披着“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批判”“质疑精神”“言论自由”的外衣。很多人并不了解事情的全貌,只能通过误导者的只言片语去判断,因此他们的很多批评和情绪是被煽动的,并不是基于完整的真相所作出的反馈。面对这样的舆论形势,就需要新闻工作者在移动互联网舆论场中开展新闻报道的时候要高度明确自身的职业责任,避免过度主观化、情绪化的新闻报道。同时,要针对新闻事件主动发声,承担起“意见领袖”的责任,澄清谬误,帮助受众理性地判断事物,避免带有误导性和煽动性的竞争性真相的误导发生。[6]
四、“蹭流量”与“版权保护”,原创力是新闻工作的核心竞争力
以PC端为代表的传统互联网向移动电子设备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典型表现就是内容生产模式的改变。移动互联网催生出了UGC内容生产模式(用户生产内容),随着移动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和知识付费的推广,UGC模式中又细化出PGC(专业生产内容)和OGC(职业生产内容),并由此引发了学界关于UGC、PGC和OGC三者关系的讨论。笔者认为,UGC模式是移动互联网平台最主要的内容生产方式,而PGC和OGC是UGC模式下两个提供优质内容的方式,二者没有本质区别,甚至是有交集的。其区分只能从内容生产者的职业背景来看,PGC模式主要指的是专业人才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对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进行内容分享的模式,而OGC模式主要是指新闻工作者或职业撰稿人通过其职业技能采集信息,并在平台发布的模式。[7]
UGC模式赋予了移动互联网平台用户参与内容创作的权限,让移动互联网平台的信息呈现指数级增长,但是也产生了内容同质化的问题,当某一形式的内容成为网络热点时,就有无数用户蜂拥而至,跟风制作相同或相似的内容,甚至在流量和广告分成的利益促使下,出现了“抄袭”“洗稿”等行为,将原创作者的热门作品改头换面重新发表。[8]这种“蹭流量”“蹭热度”“抄袭”“洗稿”的行为短期内可能会收获大量的关注度,但是却容易造成用户的审美疲劳,削弱内容原创者的创作积极性。特别是作为职业内容创作者的新闻工作者,如果采用“蹭流量”“蹭热度”“抄袭”“洗稿”的方式进行内容创作,没有原创精品内容,那无疑将大大降低自身的核心创作能力,同时也削弱了媒体自身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同样,从新闻版权保护的角度来看,虽然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版权保护的政策法规,各大网络平台也相继推出版权保护措施,但是在海量的信息面前,这些政策法规和措施的落实却显得无比艰难。因此,保护新闻版权需要的是内容生产者、平台和监管部门共同的努力。所以我们说,在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中,加强尊重和保护其他新闻媒体作品版权和自我新闻作品版权的意识培养都是十分重要的。[9]
五、结语
全媒体时代,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的问题是很难通过行政监管和法律约束得到有效治理的。因为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的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无法细化到每一个报道案例,并且如果一刀切地采用这种措施,就很有可能倒向另一个极端,将会给整个社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带来负面影响。所以我们说,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说到底主要是要提升新闻伦理意识,而坚守新闻伦理需要我们每一个新闻工作者的自律自重自省自励自警,需要我们每一个新闻工作者具有理性思考能力、人文情怀、人道主义和法制观念。只有这样,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才能趋向正规,新闻工作者才能更好地践行“四力”,才能更好地牢记和忠实履行党的新闻舆论工作“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的“48字”职责使命,才能更好地坚守底线开拓创新不逾矩,持续提升新闻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才能更好地服务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大众,永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参考文献:
[1]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Z].2019-11-7.
[2] 张咏华.新闻传媒业的道德自律建设:以《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发布及修订为例[J].新闻战线,2021(15):78-81.
[3] 刘正荣.弘扬优良新闻职业道德传承当代记者职业精神[J].传媒,2021(15):16-19.
[4] 陈青华.新时期新闻道德建设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J].传媒评论,2021(9):21-23.
[5] 徐淑英.新媒体时代采编人员素养提升探索[J].中国报业,2020(1):105-106.
[7] 姚红军.浅谈新闻从业人员的融媒体素养提升策略[J].新闻文化建设,2020(17):30-31.
[8] 孙飞.新媒体环境下公众媒介素养水平的研究:兼论公共媒体机构对大众媒介素养提升的推动[J].新闻文化建设,2021(7):3-4.
[8] 宋小卫,唐凤英.略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文本修订的开放性[J].当代传播,2021(6):23-24.
[9] 殷陆君,王佳,鲍青.卅载四度修订实施功效卓著:《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发展历程回顾[J].传媒,2021(15):1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