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子琪
[摘 要]伴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文化思潮,为研究音乐文化的传播提供了一些新的理论思路。而音乐传播的方式也在不断更新,从口语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再到电子传播,音乐借助各种形式得以延续。本文从文化工业和音乐商品的概念出发,探讨方锦龙《国乐通识课》中音乐大众化传播的方式与路径,对其内容、传播方式及各方面的利弊进行多重分析,探讨中国传统音乐继承与发展途径之创新的种种可能。
[关键词]音乐大众化传播;文化工业;音乐商品;方锦龙;国乐通识课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233(2022)05-0196-03
新时代的大变革绝不仅体现在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上,更是对人类思维方式、社会观念的巨大冲击。“文化工业”“文化产业”“文化商品”等词语不再是一个个冰冷的学术概念,它们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当前语境下,社会中涌现出一批音乐工作者,他们通过生产音乐商品或参加盈利性质的音乐演出等方式宣传、传播中国传统音乐,譬如方锦龙在网络视频平台上开设《国乐通识课》,地方电视台举办《国乐大典》并邀请声乐、器乐方向的知名音乐家出演节目等,这无疑是中国传统音乐传播方式的大胆创新与尝试。方锦龙开设的《国乐通识课》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应运而生。与以往学校中开设的课程不同,《国乐通识课》多了一重音乐商品的身份。
一、音乐商品的缘起
(一)音乐商品的出现
音乐商品的出现并非一时兴起。当人们开始用货币购买物质形态的音乐文化时,音乐就被赋予了商品属性,音乐创作者就成为了音乐商品生产者。除了印刷出版的乐谱、唱片、CD、DVD等音像物品外,各种盈利性质的音乐演出、音乐教学也作为一种非物质形态的音乐商品而存在。以马克思提出“服务就是商品”的观点为依据,无论音乐演出、音乐教学是以传播音乐文化为出发点亦或是以盈利为目的,当它们可以通过货币来获取时,就已经成为一种音乐商品。音乐商品生产者以音乐作为服务内容构成劳动行为,这种音乐服务对消费者而言具有使用价值,因此形成音乐商品。[1]
自近代以来,尤其是在西方工业社会的刺激下,音乐商品依靠各种科技手段迅速进入爆炸式生产——消费的高速发展阶段。音乐商品的定义更加准确明晰,音乐商品的产业链也更加完善,包括生产、加工、消费、再生产等多个环节。虽然音乐商品不是后现代主义社会的“特产”,但不置可否的是,音乐商品紧密贴合了后现代主义的某些特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文化工业”,而“文化工业”的主要产物便是“文化商品”。在后现代主义阶段,文化同工业生产、商品之间已经达到一种密不可分的状态,音乐文化领域也不例外。并且,音乐文化内部的“阶级”观念正在逐渐消失,所谓“高雅”音樂与“通俗”音乐之间某种无形的壁垒被打破了。这种转变其实源自于音乐生产者和音乐消费者观念的变化:“高雅”音乐生产者摆脱“专家”身份的束缚,让专业音乐生产也可以贴近大众的生活;“通俗”音乐消费者消除对专业、难懂的“高雅”音乐的抵触心理,接纳、吸收更广泛的音乐文化。“总之,后现代主义文化已经从过去那种特定的文化圈层中拓展出来,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并成为消费品。”[2]
(二)文化工业
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音乐理论家阿多诺认为,“文化”自身就充满矛盾:一方面,文化能够捍卫自由、传播自由、实现自由;另一方面,各种文化现象的出现实际上是统治管理阶层试图主宰、控制世界的手段。对于“文化工业”,阿多诺是这样解释的:“文化工业的所有分支当中,产品都是为大众消费设计,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此种消费的性质,故此,多多少少都是有计划制造的。”[3]“文化工业”这一术语,是为了彻底区别于“大众文化”而专门选择的。所谓大众文化,是自下而上、从大众群体中自然自发产生的。与之相反,“文化工业自上而下,有意识将它的消费者整合成一个模式。”[4]从以上层面来讲,《国乐通识课》作为一门普及、传播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通识课程,是方锦龙为大众能够快速且乐于接受传统音乐而设计的特色音乐商品,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文化工业的产物。但另一方面,它不具备功利性,并不是实现“文化霸权”的一种政治手段,仅仅是能够在传播、讲授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知识的同时为音乐商品生产者带来利益的一种商品而已。
二、方锦龙及其《国乐通识课》
方锦龙,现为广东省艺术研究所“锦龙音乐工作室”艺术总监,“方锦龙芳华十八”女子组合艺术总监。他以琵琶演奏家的身份被广大群众所熟知,又因擅“玩”各种乐器而被当代网友戏称为“武器大师”。自2020年9月2日起,方锦龙在某视频平台上推出了《国乐通识课》,课程定价99元,以“壮哉,大国乐”的响亮口号迅速进入公众的视野。通识课全程共十期,分为三大篇章,包括“琵琶篇”“国乐家族篇”和“玩在国乐”。这是方锦龙40多年来首次以线上课程的形式开讲,课程内容包括从琵琶到国乐家族六大代表性乐器龠、簧、古琴、阮咸、胡琴的介绍,还有《霓裳羽衣曲》到《彝族舞曲》十几首经典曲目的现场演奏赏析,畅聊9000年国乐史。方锦龙从自己丰富的研习和演出经验出发,站在最专业的角度,融合国际化视野,追溯国乐起源,细数经典乐器发展脉络,从上古到当代,从东方到世界,展现中国传统丝弦音乐蕴藏的传奇故事和色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6月13日为止,《国乐通识课》在正版授权视频平台上的播放量已达到约273万次。显然,抛开课程内容不谈,我们能确定《国乐通识课》本身首先是一件音乐商品。因为正版视频平台在课程下方已经明确标注了“本内容为付费内容,购买成功后方可观看”和“本内容为虚拟服务”等字样。并且,方锦龙此时既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播者,也是音乐商品的生产者。同样,购买《国乐通识课》的消费者更是学习者、受传播者。
三、作为音乐商品的《国乐通识课》
(一)音乐商品自身优势
一方面,音乐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因此,音乐商品作为音乐的载体要为经济基础服务,就是依靠音乐商品内容明确的思想性、艺术性和审美特点,即以生动的、丰富的音乐艺术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作用于社会生活。《国乐通识课》以专题形式设置,以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为课程核心,以中国传统器乐、乐器为主要内容,从代表性乐器、演奏技法、音乐风格、历史典故、经典曲目、传统美学观念等方面进行讲授,在传授理论知识之余,方锦龙还配以现场演奏示范,生动展现了国乐之美,使听者在旋律中感悟先辈智慧,在音乐中找到心之所属。另一方面,音乐商品在社会流通中,又表现出一种明确的商品性特质: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存在、货币价格表现。消费者用货币换取知识,通过对中国传统器乐的赏析,了解中国传统音乐的内容美和形式美,建立起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理性和感性的双重认识,构建并不断完善、丰富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认知体系。
(二)音乐商品的永恒性
优秀音乐商品的永恒性体现在物质和精神在时间和空间的两个层面上。《国乐通识课》作为一门网络课程,观众可以随时利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下载保存,或者在线观看,体现了音乐商品在时间和空间中的永恒性。而《国乐通识课》对消费者传输的中国传统音乐知识也是永恒的,始终存在于消费者的记忆之中,并且能够随时随地重温复习,加深印象。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在接受知识的过程中所唤起的对中国传统音乐的热爱,乃至为中国传统音乐留存与发展贡献出个人的力量。这种精神上的感动无疑具有深远的影响效果,所以优秀音乐商品蕴含的艺术价值也是永恒的。
(三)网络传播的优势
从最简单、淳朴、自然的民族民间传统音乐到如今复杂多变的多媒体混合传播方式,音乐发展途径的多样化显现出一些不同于过去自然传播状态的优势。
1.即时性。《国乐通识课》完成制作后,可以随时上传至网络视频平台。视频一经上传,观众能够随时随地观看视频进行学习。利用这种方式能够打破音乐传播在空间和时间上的限制,随时随地进行音乐文化的传播。如此一来,无需强制性的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音乐文化,受众在兴趣浓厚的状态下随时进入观看状态,可以达到更好的传播目的。
2.反复性。消费者在购买《国乐通识课》后,可以借助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网络设备随时随地反复观看,甚至可以进行点播、倍速、循环等操作,而传统的大众媒体唱片、光碟、广播受限于时间、设备等问题。显而易见,音乐的网络传播能够达到个人随时反复的目的,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3.差时性。所谓差时性,就是指观众观看音乐作品的时间过程在时间轴上大规模的交叉重叠。简单来说,就是全世界的人可以通过网络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接受音乐信息,即使两个人的观看时间仅相差一秒钟,也不影响他们各自对音乐信息完整的接收。一个非常易懂的例子,在电影院我们经常能见到错过电影开头后匆匆进入影厅的观众,但是如果他们选择在网络上观看影片,就不会错过电影的一分一毫,即使地球上相距甚远的两人在不同的时区,他们也能够接收到同一部影片全部的、完整的信息。
4.交互性。音乐生产者与音乐受众能够跨越时间、空间、语言、地域的限制,在接收音乐信息或接收外界反馈后给予回应,网络这条传播链是双向传输的,具体交流方式包括但不局限于发布评论、文章,甚至视频平台特有的、类似评论一样的“弹幕”功能,等等。数字化时代音乐传播的新变革打破了传统大众媒介封锁、阻拦、忽视音乐受众对接收到的音乐信息进行反馈的壁垒,使音乐交流几乎回归“面对面式”的一种自然、原始的状态。音乐生产者能够以一种真诚、亲切的态度和务实、有效的渠道聆听、接纳消费者的反馈,而消费者也可以尽情、大胆、自由地抒发自己的观点,并且其他音乐生产者或者消费者、处于是否要消费边缘徘徊的“观众”也能够围观这场“透明”的交流过程。同时,这种交流不仅发生在音乐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也可以发生在音乐生产者与音乐生产者之间、音乐消费者与音乐消费者之间,亦或是对是否选择消费该音乐商品犹豫不决的潜在音乐受众向已消费者进行咨询等,交流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5.自由性。音乐艺术能够在网络世界自由创作、发布、传播,同样自由的还有传播的受众,他们能够在网络上快速搜索到任何想要了解的信息,对于双方而言,这是一种全面的解放。
四、音乐商品的潜在危险性
(一)商业化。阿多诺认为文化工业的后果就是消除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之间数千年泾渭分明的界限,强硬地将二者捆绑在一起,变得不伦不类。为了追求经济效益,高雅文化丧失了严肃的艺术气息;为了提高思想境界,通俗文化泯灭了自由的个性特质。音乐商品虽然可以选择以什么类型的音乐作为商品内容,但其自身无法摆脱商品性质,因此音乐商品的艺术价值和商品价值就像两股相互纠缠、不分彼此的势力。当艺术价值占上风时,音乐文化的发展需求占主导地位,音乐创作者能够正确把控音乐商品的生产方向和内容,引导音乐艺术的健康发展;当商品价值占上风时,经济市场的利益需求占主导地位,音乐创作者被市场、价值规律所支配,各类良莠不齐的音乐作品层出不穷,不但会打乱市场秩序,更重要的是对音乐艺术发展造成极大的破坏。
(二)标准化。阿多诺强调文化工业中的“工业”主要是指文化生产过程的工业化,即生产程序的标准化:在明确的分工生产模式中,机器的使用、工人和生产资料的隔离。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社会分工日益精细,文化的生产方式却逐渐固定化、标准化。表面上看似个性鲜明的文化产品,其内部的生产过程早已被切割成无数个固定的、程序化的分工步骤。
(三)机械化。文化商品按照生产者规定好的方式、步骤有序地进行生产。而文化商品的内容也是由生产者按照消费者的喜好做出投其所好的决定。艺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如今,艺术从云端坠落,落入凡间,贴近甚至融入大众的日常生活,强迫消费者把艺术文化等同于现实生活,极大程度上扼杀了消费者的想象力。他们只能在生产者提供的众多文化中被动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内容,甚至这些内容可能是生产者为他“量身定制”的。消费者丧失了艺术想象力,也就丧失了文化选择的主动权,无法出于自身需求而要求生产者、市场推出相应的文化产品。生产者、市场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只会层出不穷的推出能够制造热点或符合当下热点的统一、整齐划一的文化商品。这就是文化工业产品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弊端。
现今,我们努力探索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内容的音乐商品的研发、生产,其核心内涵就是千年来中国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继承与发展问题,以及伴随时代变化,中国传统音乐传播方式的创新发展问题。让中国优秀传统音乐成为推动社会主义音乐事业建设的主流,用中国优秀传统音乐文化满足中国人民的音乐艺术需求,这种追求是当代中国音乐商品生产所无法避免,也是必须承担的责任。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承者们与时俱进,创新传播手段和传播路径,不断为传统音乐注入新的活力与生机。虽然创新的道路上也许会危机四伏,但我们坚信中国传统音乐作为中国音乐发展的坚定基石,将始终流淌在中国音乐的血脉之中。
注释:
[1]曾遂今.中国大众音乐:大众音乐文化的社会历史连接与传播[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313—314.
[2][美]弗·杰姆逊.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弗·杰姆逊教授讲演录[M].唐小兵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145,147—148.
[3][4]陆 扬.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发展史(上)[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8:228—231.
(责任编辑:韩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