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钢琴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新探

2022-04-29 09:23魏娟
当代音乐 2022年4期
关键词:弹唱教学改革

魏娟

[摘  要]钢琴教学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经过广大教育工作者多年的教学实践活动,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教学体系,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及新课改的提出,对高师钢琴的教学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通过实际调查分析高师钢琴教学现状,对高师钢琴教学改革提出个人看法,旨在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高师钢琴;教学改革;弹唱;编创

钢琴课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必修课,因此,钢琴教学在高师音乐教育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当前,高师钢琴课虽然在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但在教学实践中呈现出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运用相脱节、传统教学形式继续沿用、学生主观能动性差等问题。高师音乐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成为一名知识全面,具有良好的道德文化修养,并能适应社会需求的合格中小学音乐教师,学生需要的是键盘的实际运用技能,而不是高超的钢琴演奏技术,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不断更新教育理念,调整教学方式和课程体系,笔者结合多年在高校从事钢琴教学的经历以及在对课题研究工作中所做的实地调查研究,对当前高师钢琴教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教学改革提出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一、高师钢琴课程教学的内涵

高师钢琴教学是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习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基础,钢琴课在高师音乐教育课程中属于必修课。我国《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1]高师钢琴教育是以培养能胜任中小学音乐教学和基层音乐教育工作的音乐教师为目标,因此这就要求高师钢琴教学需紧紧围绕培养目标而展开,遵循“师范性”原则,从学生实际分析,合理配置课程内容和模式,体现艺术性和实用性,培养出“能弹、能唱、能编”的符合课改要求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高师钢琴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一)课程设置单一化,内容缺乏实用性

自1980年第一次全国高师钢琴教育研讨会以来,高师钢琴教学的改革已经历了30余年,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教学体系,课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钢琴主修,另一类是钢琴辅修,主修学生具备较为扎实的钢琴基本功,辅修学生以声乐和器乐为主,大多无任何钢琴弹奏基础,并且辅修学生占绝大多数,从学习内容和教材使用来看,以音阶、琶音等基本功为基础,练习曲如:《车尔尼初步钢琴教程》《克拉莫练习曲》《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肖邦练习曲》等;作品以外国作品为主,如:巴赫的复调作品、贝多芬钢琴奏鸣曲、门德尔松《无词歌》等;中国作品主要是根据传统乐曲改编而成,如:《北风吹》《水草舞》《卖杂货》《彩云追月》等,通过学习,学生基本可掌握钢琴弹奏的基本方法,从技术上完全可以胜任中小学教学,但在实际教学实践中,他们发现自己所学的钢琴曲在中小学课堂中几乎很少有机会展示,所掌握的钢琴弹奏技巧与中小学的教学内容很难结合起来,从而导致高师钢琴教学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

(二)教学形式简单

当前高师大多以沿用音乐专业院校的钢琴教学模式为主,课堂形式以小课为主,一对一或一对二,教师布置曲目,学生练好回课,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能够最大限度保证学生专业技能的较高水平,但随着教育市场的转变,绝大多数学生要面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社会音乐教育机构,这就需要他们具备更强的适应性与社会实践技能。[2]传统的教学模式不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实际教学运用中学生对于钢琴知识的运用能力较差,更谈不上创造性学习。

(三)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

大多数学生并不了解基础音乐教育的目标,钢琴学习缺乏系统性,在钢琴技巧的运用、键盘编配及对作品的掌握等方面都十分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学生以后对基础教育的深入研究,学生缺乏创新思维能力,从而导致大多数学生会弹不会教,或者既不会弹也不会教的现象。

(四)教学目标有失偏颇,缺乏针对性

钢琴课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必修课,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学习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基础,高师钢琴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钢琴表演能力、教学实践能力与伴奏弹唱能力,其中钢琴弹唱与伴奏能力是重点目标,但长期以来,绝大多数的高师钢琴教学仍是沿用音乐专业院校专业化的教学模式,而对于实际的师范性与实用性常采取忽视的态度,从而导致学生在实际教学实践中虽然掌握了一定的钢琴弹奏技能,却并不能很好地运用于中小学音乐教学实践中,这就与中小学音乐教育目标相脱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在于高师教学中不重视钢琴弹唱与伴奏能力,因此,教师需要更新观念,从师范性角度出发,突破传统的教学模式,对高师钢琴教学进行改革。

三、高师钢琴课程教学改革的意义

高等师范院校音乐系是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的摇篮,其钢琴课程教学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和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息息相关,对高师钢琴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满足基础音乐教育的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音乐课程标准的颁布,突破了传统教材的框架模式,突出以审美为核心,深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音乐教育观。在教学中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对学生音乐素质的教育,教师在课堂上不仅要教会学生,而且要使学生乐学、会学、学好,学习音乐作品时,会唱不是最终教学目标,而是要通过作品的欣赏与学习达到以情育人、以情感人的目的,新课改给课堂教学带来了新变化、新思维,因此这就要求高等师范院校钢琴教学要将服务基础音乐教育为目标,重视钢琴教学改革对基础音乐教育的重要作用,以培养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具有现代化的知识结构和富于创新的知识型人才。

(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高师培养的学生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音乐教育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学生能在社会中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这就要求高等师范院校钢琴教学在严格遵循其本质内在规律和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教学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的构建要顺应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出知識全面、具有良好的道德文化修养并能很好适应社会需求的中小学音乐教师。

(三)促进高师钢琴教学研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随着国家新音乐课程标准的颁布,对基础音乐教育教学目标和内容进行了重新确定,这也需对当前高师钢琴教学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等不断进行分析与研究,积极寻求科学合理的改革措施,促进钢琴教育教学、科研的可持续发展。

四、高师钢琴“弹、唱、编”三位一体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探索

通过对当前高师钢琴教学现状的分析,结合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对高师钢琴教学改革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重新优化课程结构

我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多学生钢琴学习基本处于初级水平,甚至很多器乐和舞蹈专业的学生对于钢琴知识的学习非常陌生,而当前高师钢琴课程结构主要还在沿用专业音乐院校模式,在课程的设置上所包含的范围窄,缺乏与其他学科的横向联系,这就需在钢琴教学过程中注意调整教学内容的安排,适当增加中小学教学内容,注重钢琴理论知识的延伸与细化,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学生弹唱技能的训练,注意理论与实践的同步发展,重新优化核心课程,如:在第一、二学年中,通过《钢琴基础》课程,学生掌握钢琴弹奏的基本方法,重点培养学生的钢琴弹奏基本技能,在第三、四学年开设《钢琴弹唱》课程,适当加入中小学部分音乐内容,同时可与《视唱练耳》课程相结合,将教材中部分视唱曲引入钢琴弹唱课程中,经过一年的学习,学生初步能对中小学音乐课的内容有了解,并对学科知识的横向联系有所把握,到了第五、六学期开设《钢琴键盘和声与编配》课程,在学生具备一定和声理论基础之上,通过该课侧重对学生键盘的实际运用与编创能力的培养。在三年的学习中,学生通过《钢琴基础》《钢琴弹唱》《钢琴键盘和声与编配》等课程知识点的前后结合,使高师应用钢琴教学全部贯通,形成一整套系统、完整、实用的课程体系,切实满足当下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人才需求,使高师钢琴培养目标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丰富教学模式

高师钢琴教学不是追求学生某一项专项技能的高、精、深的精英式发展,而是培养其专业知识技能全面均衡发展的能力,因此,不同的教学目标决定了教学特点的不同,这就需要建立具有高师特色的教学模式,在当前高师钢琴教学中还主要是以“教师教、学生学”的单一教学模式,学习与实践严重脱节,因此,需要进一步建立多种教学模式,如:在以个别课为基本教学模式基础上,可拓展小组课、集体课等教学形式,小组课以2—8人为一组,在教学中可通过齐奏、合奏、四手联弹等形式使学生通过相互观摩与比较,提高其分析问题的能力,这样的课堂形式学习氛围浓厚,同时教学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提高了教学质量;集体课是采用数码钢琴与多媒体教室等硬件设施进行钢琴集体课互动式教学,在课堂上可以解决学习中的共性问题,同时比较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及合作精神。另外,在教学中学生回课的形式在以一对一为主的琴房模式基础上,可改变为让学生走出琴房,走上讲台,将原来简单的钢琴回课转变成带有一定模拟上课形式的中小学音乐课堂,[3]从而使学生不但具备一定的钢琴演奏技能,还能掌握钢琴教学的本领。因此,高师钢琴教学改革应坚持多种授课方式有机并存原则,进一步提高教学效率。

(三)加强钢琴教学的实践性

在高师钢琴教学中,需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键盘运用能力,其目的是使学生在教学中能将钢琴作为其教学工具,如:每学期要求学生完成一定量的声乐或器乐考试伴奏任务,声乐与钢琴、试唱练耳与钢琴、器乐与钢琴伴奏等,同时每学期可举办教学实践展示音乐会,尽量给每位学生创造一个展示和互相学习的机会,教师还可围绕教学内容,以教学示范或经验交流的方式定期举行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和讨论会;学院定期举办包括器乐与钢琴展示、自弹自唱、钢琴伴奏、合唱与指挥、说课等内容的师范生技能大赛,通过比赛加深对课堂所学知识的理解,使学生认识到所学即为所用。总之,钢琴艺术实践活动有助于加强学科之间的横向联系,提高学生综合运用能力,同时也是对多种授课形式的有效补充,艺术实践的过程也是学生创新的过程,通过艺术实践检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与学相互促进。

(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弹、唱、编”综合能力

高师钢琴课程教学改革还应注重考核评价方式的创新,构建出科学合理、符合钢琴学科特征和学生个性特征的教学评价体系,因此要改革传统的教师“为考试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的评价模式[4]。

1.丰富考核内容。

考核增加中小学音乐课曲目,如:人音版三年级(上册)部分曲目:《森吉德玛》《我和你》《牧民新歌》《赛马》《母亲教我的歌》《妈妈的心》;三年级(下册)部分曲目:《祖国祖国我们爱你》《嘀哩嘀哩》《剪羊毛》《孤独的牧羊人》《每当我走过老师窗前》;五年级(上册)部分曲目:《雨花石》《牧场上的家》《故乡的小路》《打猪草》《迎来春色换人间》;六年级(上册)部分曲目:《茉莉花》《赶圩归来啊哩哩》《月亮姐姐快下来》《校园小戏迷》《阿里山的姑娘》等,从以上曲目分析来看,新课改后的曲目涉及的范围较广,内容丰富,既有中国曲目,也有外国经典曲目,并加入了传统戏曲,声乐与器乐相结合等,通过这些曲目的学习与考核,大大丰富了学生的知识面。

2.创新考核形式。

在考核内容增加的基础上可要求学生现场进行视奏及移调,鼓励学生对音乐或织体创编设计,并以多种合作方式进行考核,如:以四手联弹或双钢琴等弹唱形式呈现。通过多样的考核模式可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与良好的舞台表演能力,并为今后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学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3.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分机制,并制定评价量表。

每门钢琴课程制定统一标准,教师按照各项量化指标客观评价,综合考察学生弹奏的完整性、思想性、艺术性等,如:《钢琴弹唱》课程评分标准如下:

评价标准确定后,还需将各项考核内容的分值按一定的分数比例权重,可以设计钢琴考核量化表,利于教师与学生确定各自方向和目标。

综上所述,高师钢琴课程教学改革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不断努力,围绕教改将“弹、唱、编”能力的培养作为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学生发展的需要,也是高师钢琴教育发展的趋势。

注释:

[1]缪裴言,王安国,吴  斌.音乐课程标准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3.

[2]王  虹.多元文化视域下对我国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理念的思考[J].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18(04):71—75.

[3]杜也萍.高师钢琴课程三位一体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J].音乐大观,2013(09):60—61.

[4]刘惊鸿.初探高等院校钢琴课程的教学评价[J].音乐创作,2012(01):173—175.

[收稿日期]2021-08-24

[基金项目]2019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课题(JXJG-19-23-4)。

[作者简介]魏  娟(1977—  ),女,南昌师范学院副教授。(南昌  330032)

(责任编辑:庄  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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