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志达
摘 要:中国书法艺术与传统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传统文化是中国书法艺术的书写对象和艺术土壤,中国书法艺术是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和书写工具。因此,探讨中国书法艺术中蕴含的和谐、自然、审美以及辩证方面的传统文化精神,并分析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书法;书法艺术;传统文化
中国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特有的艺术,蕴含着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国书法与中国绘画同根同源,同时又与哲学、文化精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书法发展为艺术时,其涵盖的和谐、自然、审美以及辩证等传统文化精神很值得人们深思。
一、中国书法艺术与传统文化的关系
(一)书写对象
书法艺术主要的书写对象为文字,并以汉字為基础。甲骨文是中国已发现的古代文字中体系较为完整的时代最早的文字,随着文字的不断发展与延伸,最终形成了整体的发展脉络,并且在发展过程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由于汉字是传统文化的体现,因此中国书法艺术和传统文化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
(二)艺术土壤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书法的艺术土壤,书法艺术则是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体现。书法中的线条能够深入阐释传统文化中优秀文学作品的美感,书法艺术的精髓也主要体现在优秀的文学作品中。
(三)表现形式
书法艺术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书法在艺术发展的过程中曾经利用各种器物来传承文化艺术,此类器物不仅促进了书法艺术的流传,也代表着传统文化在整个历史文化中的重要意义,比如青铜器、甲骨等器物。书法艺术在此类器物上的流传体现了传统文化的源远流长,同时丰富了书法艺术的文化内涵。
(四)书写工具
书法艺术特有的书写工具为笔、墨、纸、砚,在传统文化中被称为“文房四宝”。书法艺术创作对书写工具的依赖性较强,笔、墨、纸、砚作为书法艺术的重要工具,在传统文化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充分体现民族精神与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精神。
二、中国书法艺术中蕴含的传统文化精神
(一)和谐
中国的传统文化强调“天人合一”的思想,注重事物的和谐与统一。“天人合一”思想提倡事物的兼容与包容万物的能力,并认为只有强调和谐、包容才能够达到统一境界。书法中对此类传统文化精神的表达较多,可以将传统文化中富含的和谐之美充分地体现出来。书法艺术对和谐有着较高的追求,强调“笔心合一”。在书法发展的过程中,各大书法家十分注重运用书法来表达思想,书法与思想的和谐统一是书法家的毕生追求。同时,书法的文本结构对笔墨具有一定的要求,局部因素必须与环境因素和谐统一。因此,书法家只有兼具书法技艺及书法感悟时,才可以实现“笔心合一”,即传统文化精神中强调的“天人合一”。书法中的和谐还体现在变化的统一,《道德经》中写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说明万物的对立与统一,变化中的统一即为和谐。书法中对变化与和谐的运用十分广泛,书法家在进行书法创作时,既要注意变化,又要在变化中寻求和谐的统一,千篇一律的书法往往会存在单调的感觉。书法追求的和谐统一能够为书法作品带来更多的审美可能,比如孙过庭的书法作品中的每个笔画都有不同的形态,丰富性十足,但同时又具有统一性,每个笔画之间都能够做到“变起伏于峰杪”,每个变化之间都能达到和谐的状态,最终在富于变化的局部结合下构建出了作品整体的和谐性。此类作品还有王羲之的《兰亭序》,该作品中的横笔画变化非常多,虽然王羲之书写的笔法、角度以及笔画的长短、粗细都存在差异,但其作品整体上又在变化中达到了和谐,妙趣横生,能使人产生愉悦的审美感受。
(二)自然
遵循自然规律完成事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精神,所以自然规律是无形的法则。例如易经风水典籍《管氏地理指蒙》中写到:“东南方,阳也,阳者其精降于下,故右热而左温。西北方,阴也,阴者其精奉于上,故左寒而右凉。”谢和卿在《神宝经》中讲道:“阳作必借阴气一吸,阴作必借阳气一嘘。即阴来阳作,阳来阴作之义。若阳来阴受者,则见祸舒徐。若阴来阴受者,则见祸惨急。”此类思想都强调遵循自然,并且在书法中也有具体的表现。部分书法作品虽然朴素,看似非常平淡,没有出彩之处,但其实非常自然,拥有真切的情感表达,意蕴深长,书法中体现的自然思想起源于老庄哲学,古代哲学家早已认识到自然的生生不息和永恒伟大,人类的活动在自然天地间显得尤为渺小,自然发生的一切事物看似无意,但其发生却顺应着自身的自然规律,书法艺术创作也可以顺应此类规律,并且在应用此类规律时创作出的书法作品往往蕴含着自然的传统文化,书法家通过朴拙的笔法自然地表达对书法的真情实感,对过分堆砌笔墨、矫揉造作持反对态度。在书法艺术中,书法家所体现的美感必须真实自然,否则其情感表达将会失去意义。同时,在进行书法创作时,书法家需要自由地表达笔墨章法,力求真实自然,自由自在地表达书法技艺。书法的境界之一为自然而书,自然创作下流动的气韵生动才是真正优秀的书法作品。
(三)审美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审美体现与书法艺术具有诸多关联。从象形字开始,中国对文字的审美逐渐延伸至书法美,并且方块汉字的发展对中华文化审美具有较大的影响。自古以来,人类语言就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它并不能把人们想表达的一切都完全地表达出来,语言的局限性导致人们对思想的表达有限,即《易·系辞上》提出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导致部分情况“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而书法以文字为依托,在不同的时期,人们对文字的审美各不相同,不同的审美体现着不同的文化精神。例如在统一小篆时,李斯的《峄山碑》广受人们的推崇,字体非常苍劲有力,表达的气势较为恢宏。东汉后期,隶书逐渐取代了篆书,其具有字体规则、行文严谨又富有变化、气势刚猛的特点,正是秦汉时代特征的体现,秦朝对规矩十分看重,并逐渐演变成严谨规范的书法审美。而汉朝的独尊儒术在隶书中也有所体现,隶书相较于篆书而言,具有外柔内刚的审美特点。但最能体现审美精神的书法艺术是在魏晋时期出现的,该时期出现的书法艺术在审美上与时代精神高度契合。魏晋时期的政权频繁更替,社会十分动荡,在混乱的社会状态下,人们的思想高度开放,个人性格得到了延伸,该时期的文艺创作非常注重批判与改造,文化展现出了多元化的景象,其中在书法领域尤以王羲之最为出名。王羲之追求书法审美,并创作出了诸多著名的艺术作品。他不仅注重书法在点画、结体、成行以及布局上的审美,还注重书法的思想审美。王羲之在《书论》中对书法审美进行了分析:“先须用笔,有偃有仰,有攲有侧有斜,或小或大,或长或短……若作一纸之书,须字字意别,勿使相同。”王羲之提到的“字字意别,勿使相同”则为书法艺术审美的基本规律之一。随后,王羲之又提出了“凡书贵乎沉静,令意在笔前,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和“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的书法审美应意在笔先的规律。王羲之是第一个明确提出该书法创作规律的书法家,他提出的书法审美与魏晋动荡时期的思想与文化开放息息相关,他还认为书法家要先培养个人品行和修养,这样才能获得较好的书法审美,更好地掌握书法技巧。
(四)辩证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周易文化充分体现了辩证精神,该文化的主要内涵为万物的生灭变化都具有规律性。《周易》中认为阴和阳构成了世间的万事万物,其中论述的阴阳正是辩证精神的体现,阴阳代表一柔一刚、一隐一显等无穷无尽的具有辩证的对立面,同一个事物的判断条件不同,那么其阴阳的属性也不同,所以具体的阴阳变化由条件决定。道家文化也具有鲜明的辩证思想,老子的《道德经》中系统地对事物的对立、转化等辩证关系进行了说明,蕴含的辩证思想较为明显。例如虚实、刚柔、祸福等事物都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并且事物之间的矛盾可以发生转化,事物运动蕴含的规律是“反者道之动”。《道德经》中写到“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恒也”,其主要是告知后人要辩证地看待一切,同时还要关注各个事物存在的依存关系。“物壮则老”“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曲则全,枉则直”等语句都是辩证精神的体现。此种辩证思想同时体现于书法艺术之中,其中对立统一的辩证思想对书法艺术的影响重大。比如白纸黑字的书写习惯,白纸黑字本身就具有鲜明的对比反衬。除此之外,书法家在进行书法创作时,墨的干湿、浓淡,笔尖的润枯,驭笔时的缓急、轻重、行停,章法布白时的“疏处可走马、密处不透风”都融合着辩证思想的对立统一规律。在进行书法艺术创作时,临帖、出帖,书法的妍与拙,师法与创新都体现了道家文化的辩证思想。临帖虽然是学习书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但出帖才是书法艺术的最终目的。要想达到出帖的目的,必须先临摹,并掌握临摹的精髓,但不能一直临摹,不求进取,只满足于临摹的书法家则无法出帖,书法家必须在临摹的过程中不断创新,最后融会贯通。妍与拙组成了书法艺术美学,妍守雅正,而拙取险绝,这既属于笔墨章法,也和书法美学流派有关,妍与拙作为书法艺术风格迥异的两种流派,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所以我们需要用辩证的思想看待二者。书法的师法和创新与临帖和出帖蕴含的辩证思想类似,在学习书法时,虽然要具备师法观念,但是不能将自己拘泥于师法之中而失去创新,否则书法艺术将无法获得创新。只有在遵循师法的过程中不断探求突破,才能够形成自己独有的书法风格。例如董其昌,他的行书创作大多以“二王”书法为宗,但同时也结合了颜真卿、米芾等多家风格,并将其融会贯通,最终自成一家。
三、中国书法艺术与传统文化精神的相互作用
(一)促进传播
众所周知,中国书法艺术可以与传统文化精神互补,中国书法艺术通过中国传统文化得到发展,其提供的媒介让书法艺术获得延伸,在书法艺术获得发展的同时又将其蕴含的传统文化精神传播开来,通过书法艺术教化中华儿女。在二者的互相作用下,中国成千上万的人们获得了艺术熏陶与文化滋养。人们的书法艺术素养越高,对传统文化精神的领悟就会越深,大多数具有较高书法艺术造诣的书法家都致力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并且从他们的作品中也能看出他们在进行书法艺术创作时所赋予作品的传统文化艺术。对于传统文化而言也是如此,不同时期的书法艺术能够体现不同的文化特征,书法艺术在传承、传播传统文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大多数与传统文化精神相关的活动中必定夹杂着中国书法艺术赏析,中国书法艺术在传统文化活动中通常会凭借其文化内涵而获得一席之地。
(二)沉淀精髓
大多数流传至今的书法艺术都是传统文化精神的沉淀,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诸多优秀的文人将自身的思想与情感融入书法作品,因此后人能够从其作品中感受那个时期的文化精神。比如,王僧虔曾经在《笔意赞》中赞赏王羲之的书法“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对王羲之及整个魏晋时代的书法艺术特征进行了准确概括,王羲之的行草书具有率真朴实的外在形态,书法作品中的章法与气韵非常流畅自然,但仔细品味却能看出其内在具有强烈的动荡感,与魏晋时期诸多名士虽然表面上表现的是风流潇洒,但是其内心却含有诸多不平与哀怨的情况不谋而合,充分体现了魏晋时期的时代特征,此类文化内涵在王羲之的《姨母帖》《丧乱帖》中都有显现,《兰亭序》更是对此类文化进行了开拓。
四、结语
中国书法艺术作为中国特有的文化艺术,其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非常深远。中国书法艺术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中国传统文化传播和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中国书法艺术在传播和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多困境,比如愿意学习书法的人越来越少,还有一些人不了解书法,甚至认为学习书法没有价值等。书法中蕴含的传统文化精神主要包括和谐、自然、审美和辩证等,且具有促进文化传播和沉淀文化精髓等方面的作用,因此应加大对中国书法艺术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书法艺术。在新时代,人们应正确认识到中国书法艺术的重要地位,在学习书法、陶冶情怀的同时,不断探究其文化内涵,以更好地将传统文化精神通过书法艺术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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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吉林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