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组织学习与社会治理参与效能
——基于爱芬环保个案研究

2022-04-20 01:17李春艳
关键词:垃圾分类社区

李 健,李春艳

(中央民族大学 管理学院,北京 100081)

一、引言

随着多元社会治理成为治国理政的新目标,社会组织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在社会治理视阈下,社会组织的潜力不仅来源于其追求社会使命所产生的公信力,更来源于其调节收入分配、参与协商治理的政治经济效应。然而,能力不足是制约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功能发挥和效果达成的关键因素[1]。为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以政府和支持型组织为代表的推动主体在长期探索中初步形成了教育培训[2]149-169和资源输入[3]两种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路径。在实践中人们发现,这种“外力促进”的做法并不总是有效的[4]。在资源依赖背景下社会组织能力发展会出现异化现象,要么过度强调非正式关系,要么过度强调合同指标,并未导致组织能力提升[5]。

组织学习(organizational learning)强调在组织与外部环境互动中,利用知识、消化知识并生成自身知识的过程[6]。在组织学习过程中,组织会对行动绩效与既定目标的差距产生认知,并通过持续的学习活动来缩小绩效差距,甚至形成新的组织惯例或规程[7]。该理论有利于我们从内部打开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黑箱,从社会组织自身能动性角度出发寻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的破解之道。本文拟以爱芬环保参与社区垃圾分类治理为典型案例,基于组织学习的理论视角,以过程追踪(process tracing)的方式分析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垃圾分类活动中的组织学习过程,进而探讨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社会治理参与效能提升的新路径。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框架

(一)文献综述

1.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既有研究主要从结构、行动和绩效视角三大方面展开探讨。从结构主义视角来看,研究者侧重于从政社关系切入,分析国家与社会组织所处的宏观结构环境如何影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变迁。控制论认为政社关系是一种自上而下、单向度、压迫性的控制的非对等关系[8],社会组织的发育是国家对社会不断渗透和控制的产物,导致社会组织的活动处于国家主导的逻辑下,在参与社会治理中丧失了基本的独立性[9];合作论认为政社关系应该是一种双向的、策略性的合作关系,在合作型的政社关系下,以政社合作为互动逻辑主线,在改善政府和社会组织关系的同时,拓展了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推动社会组织与国家的共同发展[10]。从行动主义视角来看,研究者侧重于分析社会组织在微观情境中的主体行动及逻辑策略。一方面,依附论认为在“强国家,弱社会”特殊体制下,社会组织只能采取迎合、被动参与的行动策略,不具备自我治理能力和实际自主性[11];另一方面,自主论认为社会组织并不天然地妥协于制度限制,而是可以运用行动者的组合策略性策略,通过改变权力关系、重构关系网络,使得社会组织争取到更多的资源和空间,使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成为可能[12]。从绩效视角来看,研究者们倾向于发展出理论框架和评估模型[13-14],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开展测评,进而推进社会组织更好地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

2.社会组织能力建设

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是指社会组织根据自身宗旨与目标及所处的环境,在不间断的学习和经验积累中,对个人、群体和组织不断进行的旨在提高个人、群体和整个机构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满足发展需求和机构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的培育过程[15]101-106(1)有学者区分了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与社会组织能力培育,认为前者仅是内部视角对社会组织能力的理解;后者不仅包括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和开发,还包括政府对社会组织有意识的推动。在本文中,我们对这两个概念并不做进一步的区分。。围绕社会组织能力,学者发展出多个维度的分类。例如戈里克曼(Glickman)和塞万(Servon)将社会组织能力分为资源能力、治理能力、网络能力、协调能力和方案项目能力[16]。迪斯帕德(Despard)将社区社会组织的能力分为资源发展、资助项目发展、管理能力和理事会发展四个方面[17]。张潮和张雪认为社会组织的组织能力包括组织领导力、组织规模、治理结构、组织资源和组织代表性[18]。相对于静态的分类,更多学者认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一方面,社会组织的发展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其组织需求和组织能力会因组织的生命阶段而异[19]78-80,因此,在组织能力建设中,应该考虑组织的发展阶段与组织的生命周期相适应[20];另一方面,由于项目运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不同的项目运作阶段,需要社会组织的组织能力的重点不同[21]。

梳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研究现状,可以发现既有的研究中:(1)现有研究从“结构”“行为”“绩效”等方面考察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已经形成相对清晰的研究脉络,但是鲜有学者关注从能力视角出发,探究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之间的机理关系。事实上,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前提是社会组织能力,由此,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应该成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关键。(2)现有社会组织能力研究对社会组织能力的类型和动态性作了较好的诠释,但大多数学者都没有回答社会组织应该如何提升不同类型的能力以及这些不同类型的能力彼此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什么。因此,有必要从组织学习的视角,关注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之间的机理关系。

(二)分析框架

组织学习最早由阿吉瑞斯(Argyris)和熊恩(Schon)系统研究,是指组织不断努力改变或重新设计自身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的创新过程[22]5-10。其他学者在此基础上发展出组织学习的多个模型,例如玛奇(March)提出的探索利用式学习模型[23],克罗珊(Crossan)提出的4I模型等[24]。这些模型从更加微观的动态视角刻画不同学习步骤如何有规律地发生,关注知识如何在不同分析层面(个人、团队和组织)之间相互传递进而实现知识的组织内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本身是一个制度环境与组织能力之间互动的“干中学”过程,社会组织能力的动态性与组织学习也常常被学者们结合在一起研究[25]。从这个意义上说,从组织学习的动态视角关注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与社会治理参与的动态过程是契合的。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我们构建了“搜寻式学习—编码式学习—探索式学习—利用式学习”的组织学习框架。其中,知识搜寻强调组织通过实地考察、观摩、咨询等多种具体方式获取知识和信息;知识编码强调在获取知识和信息的基础上,将知识整理编码,形成系统的知识库和知识地图;探索式学习是一种发现、搜寻、获取和创造新知识的方式;利用式学习表现为对现有知识资源的应用,是一种挖掘、提炼、改进和升华现有知识的学习行为,能够有效提高组织自身的学习能力。

进一步地,本文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分为四个阶段:(1)初步参与阶段。社会组织初步介入社会治理场域展开社会治理活动,此时社会组织缺乏该领域的知识和信息,需要通过搜寻式的学习方式获取知识,并将知识转化为基本的生存能力,即基础性能力:社会组织获得嵌入治理场域的基本资格条件,包括公信力、基本专业能力、资源获取能力。(2)正式参与阶段。在积攒一定的技术知识基础以后,社会组织开始对知识编码,将分散化的知识整理和归类,形成知识库和知识地图,以便于知识能够应用于实践中。在这一阶段,社会组织为了在治理场域中成功实施项目、为公众更好提供专业服务需要具备专业性能力,包括项目运作的专业能力(技术及其应用能力)、资源开发能力、合作能力。(3)大规模参与阶段。社会组织在已经形成的系统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通过利用式学习,应用现有知识资源,以挖掘、提炼、改进和升华现有知识。在大规模参与过程中,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在该领域经过长期的深耕细作形成专有性能力,包含专业化的员工及志愿者团队、长期的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积累、专业化的技术能力及其与包括政府在内的各个合作伙伴之间的稳定合作关系等[26]1-33。(4)调整阶段。面对持续变化的环境,社会组织通过探索式学习,发现、搜寻、获取和创造新知识,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性能力,包括知识管理能力、自我评估能力、知识创新能力、自我学习能力等。最终构建的综合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学习过程框架

三、案例选择与分析

(一)案例选择

本研究以垃圾议题“爱芬环保”为研究对象。上海静安区爱芬环保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简称爱芬环保)的成立最早可以追溯到2004年注册成立的志愿者团队,2011年正式介入社区推行垃圾分类,于2012年正式注册成立,始终致力于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截至2020年底其业务累积覆盖了339个社区204 161户居民,并梳理出一套可复制推广的爱芬模式,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领域极具代表性。选择该案例主要基于完整性和典型性考虑:一方面,爱芬从一个草根社会组织成长为专业的社区垃圾分类环保公益组织,历经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组织学习过程;另一方面,社区垃圾分类治理作为社区治理的难点与痛点,是社区治理中极具代表性、典型性及冲突性的问题。爱芬环保参与社区垃圾分类治理同时具备完整性和典型性两个重要指标。为达成本文的研究目标,研究团队于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对爱芬环保展开了实地调查,并持续性关注爱芬环保社区垃圾分类的行动过程。案例涉及的一手资料和二手资料主要来源于实地观察、实地访谈、新闻报道、爱芬环保案例集、爱芬环保官网、爱芬环保微信公众号等。

(二)案例分析

1.初步参与阶段

2000年,上海市被列为“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100个小区被列为“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在初期,垃圾分类工作主要由政府自上而下覆盖式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行动的空间较小。一个偶然的机会,爱芬环保的前身R志愿者团队,在为社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过程中接触了社区环保这一议题。起初,爱芬环保以志愿服务形式发起了绿色家园社区环保宣传项目,通过举办一年一度的“社区环保节”、定期编辑发放《绿洲》环保报纸、播放环保主题影片、举办系列环保讲座、生态游以及收集废电池、捡垃圾等方式,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保行动,宣传环保观念和知识,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

基于其在社区环保宣传活动中的出色表现,爱芬环保迅速积累起社区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和经验,影响力逐渐扩大,志愿者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引起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关注。在团区委的支持下,2004年在R志愿者社团下正式成立了环保小组。成立环保小组后,街道零零散散地支持了一些环保项目,但是由于没有一个明确的组织目标和项目落脚点,成效并不显著。2009年,R志愿者环保小组决定将“垃圾分类”作为环保项目的主要业务,并确定了“成为社区垃圾分类综合解决方案的先锋倡导者”的使命愿景。在这一阶段,由于垃圾分类在全国范围尚未开始推广,行业缺少经验,爱芬环保将基调定为自我学习,从多个方面获取多维度、多样态的与该领域相关的知识,比如采访其他环保机构获取相关的环保知识和宣传动员经验,以及调研垃圾填埋场了解垃圾分类和处理状况等。爱芬环保并不止步于此,而是在社区实践中根据具体情景创造性地加入自身的想法和理念,重视与政府和社区互动的机会。在这一过程中,一些社区居民逐渐认识到社区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自愿参与到环保小组社区垃圾分类的志愿服务活动中。

爱芬环保在参与社区垃圾分类阶段,通过搜寻式学习,初步形成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基础性能力。其一,爱芬环保在社区环保活动中,积累了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相关专业能力,如垃圾分类知识、环保知识宣传经验等;其二,在长期的社区服务活动中初步获得了政府和部分居民的认可,建立了组织的公信力,为正式进入社区推行垃圾分类奠定了基础;其三,在长期的社区活动中,积累了一定的资源获取能力,如获得与街道政府合作推行相关环保项目的机会等。

2.正式参与阶段

经过两年的探索,爱芬环保发现先前开展的活动以宣传性、倡导性为主,对居民行动干预效果不明晰。于是,爱芬环保开始考虑将前期积累的零散知识和经验梳理成系统的知识体系落地在一个社区开展社会实验,并监测哪种干预方式更有利于促进居民的垃圾分类行动。2011年,爱芬环保利用前期与街道合作推行社区环保项目积累的社会资源,争取到在扬波大厦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的机会。在扬波大厦的探索过程中,爱芬环保开创性地将生活垃圾分为11类,并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发出一套适用于街镇垃圾分类的整体方案,包括工作协调机制、宣传协调机制、培训指导机制和监督反馈机制等。在爱芬的协助下,2012年初扬波大厦已经实现90%的垃圾由居民自主完成分类,而当时绝大多数市级试点社区只有30%。扬波大厦垃圾分类试点的成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被媒体总结为“扬波模式”竞相报道,并成为上海市垃圾分类的三大典型模式之一。在爱芬环保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提高的同时,街道对爱芬环保专业能力、合作态度、项目经验也给予了认可,双方合作关系愈发稳定。但在当时街道层面还没有系统开展购买服务,对爱芬环保的支持还是零散化、非正式的,如引荐社区、宣传活动费用支出报销等。为争取到更多的资源,2012年上海静安区爱芬环保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正式在民政局登记注册,这也是全国第一家以垃圾分类为核心业务的社会组织。正式注册后,爱芬环保在“扬波模式”的基础上不断打磨创新,力图突破“高层撤桶”“定时定点”“长效管理”等难题,活动领域和业务范围也不断延展,陆续与基金会、高校等外部机构建立起合作关系。2013年爱芬环保正式发布社区垃圾分类推行的标准流程——“三期十步法”,并开始大规模推广。

处于正式参与阶段的社会组织,通过试验新的想法来采取行动,并将知识和经验常规化上升为指导组织行为的规范,形成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治理的专业性能力。其一,爱芬环保在社区垃圾分类实践中,将原本混沌的知识整理为边界分明的知识单元,并将其转化为一套可复制的社区垃圾分类操作流程,实质是一种知识编码的过程。其二,爱芬环保实践成功表明了其已经具备较为完善的项目运作的专业能力。其三,在此过程中爱芬环保与政府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争取到了政府的柔性支持,同时获得与高校、基金会等合作的机会。在这一阶段,爱芬环保的专业能力、合作能力和资源开发能力都得到了提升。

3.大规模参与阶段

社会组织落地社区通常需要政府购买服务的资助和街道社区的工作支持。爱芬环保想要将“三期十步法”大规模应用到其他社区,就需要获得上述支持。2014年,上海市政府正式颁布了《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部署,负责所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具体落实,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指导活动。在新政的推动下,爱芬环保创立的“三期十步法”得以迅速拓展到其他社区,“三期十步法”的部分内容更是被直接写入上海市政府有关垃圾分类的红头文件中。截至2020年底,爱芬环保已经与339个社区合作开展垃圾分类,覆盖20万户居民,成为上海市政府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合作伙伴。在这一期间,爱芬坚持“干中学”,在垃圾分类领域提出了不少首创,例如“居民自主分类”模式、“湿垃圾除袋法”、“垃圾厢房改造标准”等,创造了国内第一套完整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模式——“爱芬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模式1.0”。

在大规模参与阶段,爱芬环保通过利用式学习,抓住政策的有利契机,获得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资助和街道社区的密切配合,迅速将“三期十步法”复制到其他社区。在此过程中,爱芬环保扎根于社区,深耕细作、长期运营社区垃圾分类项目,表现出色,拥有专业化的员工及志愿者队伍,积累了丰富的社区垃圾分类经验、专业的社区垃圾分类技能,并与各个合作伙伴建立起稳定合作关系。

4.调整阶段

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遵守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意味着上海垃圾分类全面进入法治时代。在新的立法背景下,街镇和社区涌现出了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大量需求,尤其是各街镇开始负责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垃圾分类工作推动方法、长效机制的建立都对爱芬环保提出了新挑战。面对环境的变化,爱芬环保敏锐地意识到其“三期十步法”中的导入、执行等前期工作将不再是社区垃圾分类的刚需,迅速推出了“爱芬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模式2.0”,将行动的重点调整到后期的监督和反馈工作中。除了业务上的“冲击”之外,这一时期爱芬环保面临的另外一个重要挑战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疫情期间,大部分社区采取封闭管理方式,爱芬环保的员工进入社区较为困难,大多数社会组织落地社区的活动都被迫终止。在这样的情况下,爱芬环保率先尝试利用互联网技术指导社区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实现社区生活垃圾“云分类”。同时,爱芬环保也意识到,继上海之后,国内其他城市也会陆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于是,爱芬环保开始在南京、杭州等地探索如何支持其他城市的本地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协助当地政府做规划以及提供城市垃圾分类治理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发出街镇推动体系构建、社区实操步骤分解、项目影响力打造方法等一整套精品实操课程。

在这一阶段,在外部环境动态变化的情况下,爱芬环保通过探索式学习,发现、搜寻、获取和创造新的知识,以维持组织生存与发展并实现组织愿景。其一,爱芬环保面临外部环境的变化,能够及时反思并相应调整,体现了极强的应变能力和自我评估能力;其二,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爱芬环保及时调整行动策略,利用网络的便捷性为社区居民提供垃圾分类服务,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自身的行动策略;其三,爱芬环保面对政策环境的变化,并没有简单抛弃前期积累的经验,而是采取向外部赋能的方式帮助其他城市的社会组织推动社区垃圾分类。

图2呈现了爱芬环保参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的重大事件。

图2 爱芬环保参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过程

(三)全过程图景

爱芬环保在参与社区垃圾分类治理的过程中(图2)涌现出不同的组织学习模式,在不同阶段形成了不同的组织能力,进而对社会治理参与效能产生积极影响。具体而言:(1)在初步参与阶段,社会组织通过探寻式的学习方式,获得组织的基础性能力,包括组织的公信力、基本的社区垃圾分类专业能力和资源获取能力,是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基本要求。(2)在正式参与阶段,社会组织系统梳理了社区垃圾分类的知识和经验,将原来混沌的知识整理为边界分明的知识单元,并将新知识整理为结构化的知识,进一步丰富组织的能力结构,社会组织的能力由原来的基础性能力提升为专业性能力,为在其他社区中开展社区垃圾分类奠定了基础。(3)在大规模参与阶段,社会组织通过利用式学习,将“三期十步法”大规模应用于社区中,并在实践应用中完善和升级。在此过程中,伴随着专有性能力的形成,爱芬环保与包括政府在内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形成了更加稳定的合作关系,稳定的政社合作关系反过来促进社会组织能力提高,最终使得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于该领域。(4)在调整阶段,爱芬环保为了获得持续性的发展,突破现有业务模式的禁锢,不断探索新的知识,探索式学习成为爱芬环保创造新知识的主要途径。在这个阶段,爱芬环保形成了自我学习能力、自我评估能力和知识管理能力等发展性能力,行动场域得到了拓展,并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专有性能力转换难题。图3为爱芬环保组织学习、组织能力建设与社会治理参与关系的全景图。

图3 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组织学习与社会治理参与

四、结论与讨论

(一)主要结论

本研究较为细致地展现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过程中组织学习和组织能力建设的互动过程,探索组织学习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治理和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过程中扮演的角色。通过对爱芬环保的纵向案例解剖,研究发现如下结论:

第一,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能力建设呈现出“基础性能力-专业性能力-专有性能力-发展性能力”层级递进的动态过程。有学者认为我国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应基于不同社会组织的功能领域进行观察,从而有助于识别社会组织能力不足的制度约束[27],本研究进一步指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还应该置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视阈下考量,研讨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不同阶段的功能需求和期待。这一视角有助于更为动态性、系统性地锚定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面临的问题,辨识下一阶段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重点,促使社会组织提升社会治理参与效能。

第二,通过组织学习激发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动性是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提升社会治理参与效能的关键。有学者已经注意到需要从内部视角理解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认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是社会组织在自治基础上的一种组织自觉[28]9,但却没有回答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路径问题。本研究发现社会组织会通过组织学习的方式来获取知识,并转化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结构,从而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借助搜寻式学习、编码式学习、利用式学习和探索式学习,社会组织通过持续不断的组织学习获取相应的知识,并将知识转化为组织能力,一方面能够提高政府、公众以及治理场域利益相关者的认可程度,进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另一方面能够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专业服务以提高社会治理参与效能。

第三,组织学习影响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形态变化,并推动政社互动不断走向深入。在参与初期,社会组织在某个治理领域中的能力还比较薄弱时,为了获得与政府合作的机会,会通过主动学习和创新来吸引政府或其他治理主体的关注,通过试探性合作建立信任关系。随着社会治理参与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将杂乱的知识进行编码和整理,迫切需要在更为广泛的空间开展社会试验,此时双方倾向于建立柔性合作关系,目的是增进磨合并共同探索。当社会组织在前期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基础上总结出成熟的业务模式时,政府开始以一个“精明”的购买者身份入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双方建立协议式合作关系。

(二)研究意义

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第一,从组织学习理论出发,揭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内涵机理,丰富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研究视角。第二,从组织自身能动性的视角刻画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全过程,探索组织学习对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影响,以及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深化了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相关研究。第三,现有研究强调组织资源及其流动性、制度同形、利益契合以及信任在政社合作中发挥的作用,本文的研究发现组织学习也是推动政社关系变迁的重要因素,从而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现有政社互动的研究内容。

本研究的实践启示在于:第一,基于社会治理参与的不同阶段对社会组织能力进行分类,有助于更好地观察和讨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中的问题。为实现社会治理参与效能,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内容应匹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不同阶段对社会组织的能力要求。第二,相对于外部力量促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应该更重视内部的组织学习,提升社会组织的学习力,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动性。第三,在社会组织教育培训中,应优化课程设置,补充组织学习方面的相关内容,让社会组织掌握组织学习的科学步骤和方法。

本文也难免存在局限性。本文采用了启示性的单案例研究方法,虽然最后能够自圆其说,但是单案例研究方法本身不可避免地存在选择性偏差和代表性不足的问题,最后可能限制了研究结果的可推广性。因此,相关研究结论需要结合诸如多案例研究和定量研究方法予以确认和测试,才能够推广到更多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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