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理论视域下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

2022-04-16 22:19蒋韬李艳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视野教学内容

蒋韬,李艳

2022 年4 月2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能否在立德树人中发挥应有作用,关键看重视不重视、适应不适应、做得好不好。思政课的本质是讲道理,要注重方式方法,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老师要用心教,学生要用心悟,达到沟通心灵、启智润心、激扬斗志。”[1]思政课作为公安院校铸魂育警、立德树人的“第一课程”,肩负起培养新时代公安事业优秀建设者、可靠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因此,提升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效果就显得非常关键。针对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现状,运用接受理论“读者中心”“期待视野”“召唤结构”“第二文本”等核心观点,分析发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有利于教学目标和教学价值的实现。

一、问题的提出

(一)接受理论的核心观点

接受理论诞生于20 世纪60 年代的联邦德国,主要代表人物是姚斯和伊瑟尔。姚斯的《文学范式的改变》和伊瑟尔的《本文的召唤结构》共同构成了当代接受理论,两部作品都主要讨论了读者对于作品的阅读和接受问题。接受理论以解释学和现象学为理论基础,以“走向读者”为核心理念构建了新的文学史研究范式,即接受理论。该理论对文学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一些其他学科研究也从中受益匪浅,其核心观点包含了以下四点:

1.“读者中心”

接受理论的独创性就在于它为文学研究寻找了一个新的领域和视点,即走向读者。这种全新的思路和思考方向强调了读者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使西方文学批评领域的重心发生了转移:作者-文本-读者,实现了文学研究范式的转变。简言之,读者在文学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期待视野”

“期待视野”是接受理论的“方法论顶梁柱”,是指读者基于文学阅读经验而形成的对每部作品独特的意向[2]62,包含了定向期待和创新期待两方面。定向期待是一种固有的思维方式,创新期待则是一种求新求异的思维方式。“期待视野”强调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作品,帮助读者摆脱“前理解”“前结构”的制约,修正和拓宽期待的内容。

3.“召唤结构”

伊瑟尔从文本与读者的关系中提出了“召唤结构”。他认为文学作品是一个充满未定性和空白的图式结构,作品的“未定性”和意义上的“空白”能为读者提供想象的空间和能动的思考。“未定性”是指文学作品的非决定性或自足性,“空白”则是指文本没有完整定义的部分[2]62,二者能够提高读者完成文本、形成作品的积极性。

4.“第二文本”

伊瑟尔对文学作品和审美对象作了严格区分,并提出了“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两个概念,二者本质上就是“自在”与“自为”的关系。他认为“第一文本”就是文学作品本身,而渗透读者主观认知的文本才是“第二文本”[3]145。

(二)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运用接受理论的现实意义

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改革的纵深推进,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4]、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的主要举措。将接受理论运用于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对于优化育人效果具有以下现实意义。

1.增强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针对性

将接受理论引入到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中,有助于紧紧把握目的性、主体性、适度性、效益性四个原则,以增强教学的针对性。目的性原则强调学生的接受意愿要始终与教学目标相一致。主体性原则要求教学内容的设计要尽可能符合学生接受的需要,以引起学生接受意愿的产生。适度性原则要求思政课教学要强化适度意识,重视学生的实际接受程度,避免“消化不良”。效益性主要指向教学评价和反馈功能,要求教师及时了解并反馈学生的接受情况,从而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接受效果。

2.培养时代新警的新视点

公安院校思政课继承和创新“立德树人”“育警铸魂”的教学理论,有利于在学生立志从警的“拔节孕穗期”筑强根基、砺牢警魂[4]92。将接受理论运用于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有助于构建同向同行的大思政课程体系:以入学教育和党团常态化活动为载体,共同筑牢忠诚教育认识基础和思想自觉;以培育学生警察职业价值观为主线,推进融入式职业观教育。全国35所公安院校每年近90%的毕业生都成为了公安队伍的新鲜血液,公安院校思政课在培养学生坚定的政治信仰和忠诚的政治灵魂上发挥了关键作用,切实肩负起了为党和人民培养忠诚卫士的职责使命,培育了一批又一批“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警务人才。

(三)研究接受理论运用于优化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的理论价值

目前,国内学者对接受理论运用于思政课程教学问题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教学实效的提升层面,刘惠芳、董遂强在《借鉴接受理论提高思政课教学实效性的几点思考》中从学生主体和接受的视角,提出了重视和解决思政课教学的接受问题,是提升思政课教学实效性的关键所在[5];二是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创新层面,王滢在《接受理论对增强大学生思政课获得感的启示》中从研究大学生思政课获得感出发,阐述了创新接受载体和拓宽施教方法是有效提高思政课教学针对性的重要手段[6]。全新的视角转换和教学方法创新提供了一种研究新时代思政课教学新模式的全新切入口。但当前的研究焦点仍聚集在普通院校,存在研究方法“多论少据”、研究应用“多学少术”两个方面的局限,研究成果指导与解决实际问题效果不佳,缺乏可行性和落地性。近些年,关于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但是受传统教学思维和教学模式的影响,一些思政课教师习惯于从施教者的角度进行问题检视和对策思考,缺乏对学生接受程度的重视。为响应公安部提出的《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公安人才工作建议》,开展将接受理论运用于公安院校思政课研究可以优化研究视角,聚焦学生接受的原因和方式,这也是是检视教学现状的全新尝试,有助于深入发现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的问题,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对策。

二、接受理论视域下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现状检视

长期以来,公安院校在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过程中,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突出公安特色元素,探索形成更具实践性的教学模式,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改革取得的成效

1.理论层面

新时代以来,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在高度、广度两个维度上有了全新的定位。有高度,就是公安院校思政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铸警育魂,将忠诚教育贯穿教学全过程,引导公安院校大学生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有广度,就是公安院校思政课要以党史教育为契机,将百年党史融入教学内容,用“穿越时空的对话”激励公安院校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勇挑使命担当。

2.实践层面

实践教学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为核心的一种具有鲜明主体性的活动。新时代以来,公安院校高度重视思政课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加强“数字马院”和智慧思政建设,将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形成了“线上+线下、集中+分散、校内+校外”的教学机制,推动思政课教学往深、往实、往新发展。

(二)接受理论视域下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存在的问题

1.接受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不高

公安院校大学生理应具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理想信念的较强的动机并将这种动机外化于自觉的接受行为。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需要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7]。由于一些教学目标与社会现实存在一定差距,思政课的实用性有时难以体现出来。最直接的表现莫过于部分思政课教师没有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这使学生不能充分感受到学习思政课的现实意义,课堂参与积极性不高,接受意愿不强。同时,由于一些教学内容偏重理论和原则,教学方式仅依赖教师的单纯讲解,课堂生动性不足,“抬头率”远低于“出勤率”。

2.学生的自主性和主体性未受到足够重视

首先,教师对学生的自主性重视程度不够。根据接受理论观点,在阅读过程中读者是积极的能动者,主宰自我意识和行为,作品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读者的意识而产生效应。具体来说,教学的接受效果取决于接受者的自我意识。这种意识在思政课教学中表现为自我教育,从接受的视角审视课堂教育和自我教育,可以说二者在实际教学中的地位同等重要。然而,当前不少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仍过于突出课堂讲授的主导地位,一些思政课教师对学生自我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这往往难以激发接受主体自我教育的需求,可能导致学生“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其次,缺乏对学生主体性的引导。在一些具体教学中,“主体-客体”模式依旧是一些教师教学的主要模式。部分学生主体意识的欠缺在逻辑上和理论上难以推动学生向自主的接受主体转化,最终影响思政课教学的接受效果。

3.教学内容的精准供给与接受主体的内在需求存在矛盾

部分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内容与接受主体的内需对接不畅。首先,一些教学内容没有充分回应大学生的发展需求。接受理论认为,需要是产生接受行为的内驱力。欲提高接受效果,思政课教学内容就需顺应学生的需求和期待。公安院校大学生的需求和期待也会随着学习环境的变化、实践经验的增加、接受能力的提高,不断地调整和变化。而部分思政课教师未重视这种变化,反映在课堂教学中就是教师讲的和一些学生想的处于平行发展的状态,导致学生思政课获得感降低,接受意愿减弱。其次,有些思政课教师是对学生的个体差异没有进行细致研究。在姚斯看来,不同的接受主体在生活经验、价值观念和学习体验方面具有显著的个体差异,因而其接受活动的期待视野必然具有显著的个体差异性[4]94。在实际教学中,一些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师对个体差异认识不足,未能准确了解学生的“预存立场”,未找好教学内容与学生的需求的结合点,偏重于单向“满堂灌”的统一教学,致使部分学生难以消化、不愿消化教学内容,学生接受效果不理想。

4.学生的接受度未得到充分关注

接受理论认为读者的体验、解读和“填空”,是文学作品审美价值实现的前提,是“第一文本”向“第二文本”改造的基础[2]63。同理,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价值的实现依赖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内化和吸收,其有效性取决于学生参与教学后形成的“第二文本”与教学目标契合度的考量,包含了对“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四个环节接受度的评估。首先,“真学”环节的评估。公安院校学生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觉悟,他们对于思政课的教育目标和教学意义都有着较高程度的认可,也能客观评价和反馈思政课的教学效果,在知识的理解和内化上不存在较大的阻碍。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学习不全面、不彻底、不透彻的现象。其次,“真懂”环节的评估。真学不一定真懂,真懂强调了“输入”和“产出”的关系。在实际教学中,公安院校大学生通过思政课学习,他们的知识内化水平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与思政课部分教学目标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再次,“真信”环节的评估。真信实质上是接受态度的体现,接受态度会受到审美经验的影响,极少数公安院校大学生对思政课教学内容不太认同。最后,“真用”环节的评估。思政课教学内容和意义最终都要落实到实践上。但是,由于受到一些教师的“期待视野”和教学环境的影响,对于思政课课堂教学传递的观点和方法,部分学生无法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接受理论视域下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优化路径

(一)提升教学主体意识,建立双主体教学模式

接受理论赋予读者以主体的身份去审视、参与和改造作品,肯定了作为接受主体的读者对于作品价值创造的作用[8]。“读者中心”给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一个重要启示就是要大力提倡“学生中心”的教学理念。

1.提升公安院校大学生的教学主体意识

在接受理论视域下,受教育者也应当被作为主体来看待[2]61。公安院校思政课作为培养公安院校大学生政治素养和理想信念的关键课程,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警铸剑,锻造铁军[6]61。在落实“学生中心”的教学理念过程中,思政课教师要从“研究学生”“了解学生”开始,从宏观层次上把握公安院校大学生的接受规律,从微观层次上了解他们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在课前准备、课中讲授、课后反馈等多方面提升学生的主体意识,推动大学生向自主的接受主体转化。同时,作为接受主体的学生也要意识到自己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不可或缺性,正视自己的主体地位,提高主体意识,真真正正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这才有利于提高公安院校思政课的接受效果。

2.建立双主体教学模式

公安院校思政课的教学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是思政课取得实效的关键。但在现实教学中,部分教师在课堂上唱独角戏式的讲解过多,让学生变成为“旁听者”甚至“缺席者”,将与学生的关系异化成了权威与服从关系。由此看来,公安院校思政课在强调理论传授的前提下,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主体地位,突破传统的“主-客”模式,建立一种“主-主”模式,让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双主体教学模式的优点在于教师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前提下,引导学生深层次地理解和接受教学内容继而认可思政课的教学意义,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

(二)加大对“期待视野”的关注,促进“视野融合”

“视野融合”是指在“期待视野”发挥定向期待和创新期待的双重作用下,作者在文学创作中充分考虑读者的现实需要,以“潜在读者”的身份去写作,而读者又在这一作用的基础上对作品进行能动反应[3]146。接受理论“期待视野”观点给我们重要的启示就是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要关注学生的“期待视野”,提高其接受水平,努力促进教学的“视野融合”。

1.加大对公安院校大学生“期待视野”的关注

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心理上已经具备了一种既成的结构图式,包含了定向期待和创新期待[3]145。定向期待是一种习惯性倾向,是基于已有的结构图式去“套”作品,在阅读过程中发现自己的“期待视野”。具体来说,学生自身的知识结构和审美兴趣,直接影响了他们对思政课教学内容的期待。所以,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师需要更加重视学生的个体差异,把握好学生的“期待视野”,分析他们的实际思想,通过创新思政课的教学内容,达到预期的最佳效果。创新期待更多地发挥一种求新求异的作用,是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更进一层、不断完善自我的表现。对于公安院校大学生来说,他们在思政课接受活动过程中,会以已有的“期待视野”为基础,当教师讲授的知识与他们的“期待视野”趋于一致时,他们的兴趣就会降低、抗拒接受,当二者不一致时,他们的兴趣反而更强。在这种情形下,要求思政课教师了解学生的“期待视野”,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学生愿意接受、能够接受的方式开展思政课教学,从而增强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

2.激发公安院校大学生自身需要,努力促进“视野融合”

“视野融合”是接受理论的最高境界:读者、作者和作品三者达到了相互交融的状态。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活动是在学生自身需要的前提下进行的,学生需要越强烈,接受的内在驱动力就越强。就目前的公安院校思政课来说,要想达到思政课教学与学生视野上的融合还任重道远。从教育者的角度进行分析,部分教师过度强调理论灌输,忽视学生的需求和个性。教学内容的供给方式与接受主体的接受方式存在矛盾,教学接受效果不免会受到影响。因此,公安院校思政课要想达到“视野融合”的境界,应当具有“供给侧改革”思维,“把脉”需求侧,明确时代要求和学生需求,进行靶向式理论供给,实现供需匹配与有效供给,真正做到以生为本,做到社会主导价值“主流”与公安院校大学生思想“潮流”相结合[4]96,才能促进思政课教学有效接受。

(三)运用“召唤结构”艺术,激发学生的课堂积极性

“召唤结构”是文本通过“未定性”和“留白”召唤读者参与作品的阅读,而“满足召唤”可以有效发挥读者的主观能动性。作者巧妙运用“留白”艺术,给予了读者参与和解读作品的机会,创作方法的“未定性”,能够引起读者产生思考,激发参与兴趣。基于这一观点,从“召唤结构”的角度去审视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教学内容要“留白”,给予公安院校大学生参与机会

根据“召唤结构”观点,作品价值的实现与读者的能动参与起正相关的作用,而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效果的提高与学生的参与息息相关。因此,要想打造有温度、有热度、有高度的思政课,教师要在教学内容上下功夫、做文章。首先,课堂教学增加疑惑“空白”。公安院校思政课多采用集中授课模式,但是集中授课难以促使学生形成角色参与感。因此,思政课教师在必要的时候,增设课堂教学内容疑惑“空白”,围绕疑难问题,抛出疑惑,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对于有标准答案的问题,学生通过课堂交流互动发表看法与见解。对于开放式的问题,设置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提问质疑,提高学生对教学过程的参与率和贡献率。其次,课堂教学创设情境“空白”。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涉及的知识领域比较广,其中不乏有难以直接解决的问题。情境“空白”是鼓励学生学会间接解决问题的一种教学手段,教师通过材料+问题的形式,将学生带到情境中,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讨论互动活动,鼓励学生用不同的角度将问题悬疑激趣。总之,教学“留白”给学生提供了参与的机会,使学生在在参与上更具角色感。

2.教学手段应保持“未定性”,激发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参与兴趣

接受理论认为,任何作品都具有“未定性”,它是一种多层面的充满空白的结构图示,作品本身没有决定性的意义,意义的实现需要读者的能动参与使之具体化[3]147。因此,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师要发掘课堂教学内容的“未定性”,即统一性和主导性前提下的思政课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多样性[9]。也就是说,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方法的“未定性”主要体现在教学方法的“多样性”。首先,教学手段因人而异。公安院校思政课对于不同年级、不同学历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比如,大一新生作为公安院校的新生力量,思想活跃,自我意识较强。思政课教师要把握新生思想的特殊性,用包容、启发、开放式的教学模式和手段引领学生,让学生明白“为何从警,如何从警,为谁用警”。对于毕业生,思政课教师在教学手段上借鉴“项链模式”,即思政教师如同“项链”基底,在课堂上起着穿针引线的作用。教师指导学生职业发展规划和人生规划,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觉悟,优化思维方式,坚定理想信念。其次,教学手段因课而异。思政课教师要不断创新授课方法,问题设计、教学情境、活动安排等都要多样化。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接受兴趣和爱好设计教学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导入图片,这些对比鲜明的图片容易引起学生的关注,引发学生的思考,激起学生的接受兴趣。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的“未定性”越大,往往越能激发学生的想象空间,越能发挥他们的积极主动性,有利于提高思政课教学的接受效果。

(四)创新接受效果的评价体系,确保实现教学价值

接受理论把未经读者阅读的作品称为“第一文本”,它仅仅提供了文学价值实现的可能性。“第二文本”渗透着读者感性的思想认知,是作品价值和阅读效果的重要体现。基于这一观点,检验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价值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学生形成的“第二文本”。

1.注重实践,形成“第二文本”

作品价值的实现取决于读者的参与状态,即作品在读者阅读之前,是一种孤独的“自在”状态,不具备价值实现的可能性。读者的阅读注入了读者的理解,渗透了读者的认知,使作品转化成了“自为”的状态,作品就有了价值。因此,教学价值的实现需要学生的参与再创造。从思政课教学过程来看,教材中被广泛认可和普遍接受的观点是“第一文本”,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接受“第一文本”,更要在“第一文本”的基础上培养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但是,部分公安院校大学生对“第一文本”表现出一种认同性接受,这是由于实践教学未得到充分的重视。为此,公安院校思政课应当加大实践教学“配比”,坚持“课堂渗透”和“课外熏陶”相互补充。教师作为“编剧者”,学生则是“剧中人”,让学生在整个实践活动的“剧本”中不断演绎“剧情”、展现“剧情”甚至创造新的“剧情”[10],形成富有个性色彩的“第二文本”。

2.创新考核评价体系

按照接受理论观点,“第二文本”是基于读者的“期待视野”,对“第一文本”进行理解、吸收、内化和外化的异变产物。因此,“第二文本”具有个体差异性的特点。公安院校思政课的教学内容是“第一文本”,学生思想变化的轨迹是“第二文本”,相比于“第一文本”,“第二文本”是千差万别的产物。而思政课教学的接受效果是以最终结果与教育目标的契合度为体现的,缺少了反馈评价环节,思政课教学效果的优劣便无从评判[11]。因此,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建立双向考评机制、引进多元考评主体和革新考评方式等。所以,只有逐步完善“第二文本”的考核机制,并根据反馈结果调整教学内容,形成良性循环的考核机制,这样才能不断提升公安院校思政课的接受效果[12]。

四、结语

接受理论运用于公安院校思政课教学,能够为解决教学改革难题提供新思路。这种运用突破了传统教学视角的局限,换位到学生立场去审视思政课教学,有利于思政课教师明确自身职责定位、当好供给者,也有利于学生正视自己的主体地位、努力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接受者。

猜你喜欢
公安院校视野教学内容
居· 视野
我国公安院校水上教学课程的困境与出路
关于公安院校“智慧校园”建设的思考
“启蒙运动”一课教学内容分析
基于科学计量学的公安院校科研与评价
“清末新政”也可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
论公安院校诊所式法学教学模式的建构
视野
真相
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