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凡
华中科技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4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命题,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13个方面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国家治理现代化”一直是学界所关注的焦点,研究成果丰硕。在此背景下,梳理我国历届领导人治国理政的经验与成就、把握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中的“治理”线索、进而厘清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基础,不论是对深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研究,还是对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构建于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期间,通过对黑格尔古典哲学进行批判反思而不断发展,最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到成熟而系统的体现。在完成对国家理论的框架构建之后,马克思摆脱了黑格尔对“国家”认识的局限,并开始寻找破解现实问题即国家问题的根源,这一理论发展完善于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展开的理性批判。
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时,不断强调只有无产阶级联合起来进行反抗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才能实现无产阶级与全人类的自由解放。这一理论实践于1871年“巴黎公社运动”。马克思评价巴黎公社为“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的民主制度”。巴黎公社在仅存的2个月时间内,对选举制度、人民保障、税收政策等国家制度进行了修改,限制了资本家的剥削与压迫。虽然巴黎公社由于战略决策的失误导致了失败,但是这一失败非但没有打消马克思主义者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念,反而促进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马克思也强调,无产阶级要保持革命胜利的果实,想要建立属于无产阶级的政权,在国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就要打败资产阶级国家机器[1]6。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进行国家治理的政治原则,因为无产阶级专政致力于实现共产主义,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1]426,在这样的国家(即社会主义国家)中,“社会公职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不但人人都能受教育,而且科学也摆脱了阶级偏见和政府权力的桎梏。”[2]99因此,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治理,是真正为广大人民谋福利、服务于人民的良性治理,无产阶级专政也是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根本前提。
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人由于受限于较低的科技水平和陈旧的思想观念,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大部分人受限于旧的分工方式,因而社会资源分配极不平衡。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从旧的分工方式中解放出来,文明得到了迅速发展,社会财富和资源不断丰富,人民的生活水平与发展前景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由于私有制的存在,不合理的契约在社会中大量存在,社会财富不断向少数人聚拢,导致了人对于物的依赖性大大增强,工人成为资本家的剥削对象,在这种条件下人的发展是受限片面的。
因此,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资本、商品、货币进行论述后,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引出了自己的共产主义观念和理想。当《共产党宣言》面世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就“什么是共产主义”这一问题回答了世界,“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647在马克思的论述中,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彻底摆脱了人的依赖关系与物的依赖关系,是“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2]730的生存状态,是社会财富极大丰富的重要前提,也是国家治理的治理目标。
在马克思早期的思想中,“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理念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是马克思任职于《莱茵报》期间产生的重要观点。这一时期,马克思还是黑格尔古典哲学的拥护者,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与国家是相对的,市民社会从属于国家(即原文“政治社会”),并提出了三元论体系“家庭—市民社会—政治社会”[3]。马克思在清算黑格尔古典哲学思想时,运用唯物史观梳理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认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因为市民决定社会存在,进而决定国家存在,黑格尔“市民社会从属于政治社会”是脱离历史的观点。马克思提出:“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活动着的。”“家庭和市民社会使自身成为国家。它们是动力。”[4]11
同时,马克思也指出,人民“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2]95。为了实现自身的解放和发展,“人民有权为自己制定新的国家制度”,所以,“必须使国家制度的实际承担者——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4]72巴黎公社的经验告诉我们,人民成为治理国家的主体后,人才有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可能。而人民在成为国家治理的治理主体后,社会才能实现“土地和资本完全变成自由的和联合的劳动的工具,从而使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2]103。在此条件下,阶级不复存在,剩余价值也随之消失,个人劳动所得和社会劳动所得不再有差额转化,“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2]363人不再为“物”所绑架,国家治理也不再服务于“物”的资本关系,而是服务于全体人民,治理大权回归于人民手中,国家政策真正成为人民意志的体现。
“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5]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6]。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磨难和斗争过程中的文化意识和信心的体现。同样的,现代中国进行国家治理也融合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理经验。
中国古代对于如何治理国家有着丰富的论述,这些观念与方法是从提升君王治理理念和改善国家统治方式入手,也就是从提高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角度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总的来说,中国古代有关国家治理的内容主要可分为注重民生、德法共治、善用人才这三个方面。
第一,以注重民生保障国家安定。《尚书》有言“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是国家的基础,人民的生活越好,国家的建立才越稳固。中华传统治理文化中,“民”始终充当着立国之本的角色,如管仲所言:“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7]倘若立国后不重视民生,不加以治理,则会造成“强而不理者,复弱;众而不理者,复寡”的治理困境。习近平总书记曾用“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8]来表达自身的治国理念,并且在多个场合强调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落实到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这也侧面反映出民生问题在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地位,蕴含了以民为本的国家治理智慧。
第二,以德法共治维护社会秩序。“德治”自古以来便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核心治理方略,其内涵有深厚的思想底蕴,如“明德慎罚”思想,儒家“有德惟刑”“德立刑行”的主张。这里的“徳治”并非指狭义上与“法制”所对立的治理手段,而是广义上强调道德高于法律、以“礼治”约束人的行为,实行“德法共治”的理念。“礼法同行,德刑共用”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精华所在,这也为我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理论参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9],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实现“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同时要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这都是中国德法共治理念的传承。
第三,以善用人才确保治理能效。《霸言》所书“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明大数者,得人;审小计者,失人”。中国古代十分注重人才的培养,注重用人之道,“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政治之术,在于得贤”等思想也为新时代我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提供了重要参考。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培育,通过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培养和提升广大人才的素养与才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正是中国传统治理智慧的重要体现。
文运同国运相牵,文脉同国脉相连。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汲取中国传统治理智慧的同时,也更为注重树立人民的文化自信和自觉。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要从治理能力、治理体系出发,提升国家治理实效力,同时也要从治理客体也就是人民出发,激发人民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和自觉,与主体治理相辅相成,最终达到共同的治理目标。
数千年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影响较为广大的思想文化便是儒家文化,而儒家文化中所包含的“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家庭观念、仁礼观念、以和为贵等观念仍是当前中国社会中较为深刻和广泛的基本思想。在古代社会中,这些思想教导人们如何与他人相处、如何与社会相处、如何对待国家,是“仁的内化”。例如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二者相互依存,构成有机整体[10]。“礼之用和为贵”,倡导人与人之间通过礼来达到和谐,代表着儒家期望的和谐社会的目标。这种思想正是通过人内化这些文化后,以人自身的行为来规范社会,是以治理客体角度出发,用治理客体的自觉自发行为进行国家或社会治理。文化自信是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通过文化自信树立人民群众的文化、道德、法治观念,激发人民群众内在的治理力量,是新时代我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中国化,总结出一系列行动指南,这些指导思想不仅是历届领导人治国理政的经验总结,同时也根据国家治理实际而不断发展。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政党等方面的治理理论,人民民主专政是其重要代表。毛泽东认为,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要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以无产阶级为领导核心,以民主集中制作为组织形式,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项任务[11]。人民民主专政是指区别地对人民和敌人实行民主和专政,因为没有人民的民主,就不可能保卫人民的利益,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更不可能进行国家治理。
为了可以广泛开展和实施民主,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同时在党的第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了要针对“两个矛盾”(国内的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矛盾、国际的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维护中国人民民主专政[12]。这一制度并没有像苏联一样,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资本,而是选择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包括一些小资产阶级和自由资产阶级,目的是对反革命分子进行“专政”。和苏联模式的这一区别正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创新,为中国进行国家治理奠定了体制基石,能够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进行符合各族人民共同利益的治理实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认真审视中国与世界的差距,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对国家治理提出了进一步的战略布局,强调“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13]。而当前阶段的发展目标,就是要解决温饱问题,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也就是要建设小康社会。
实现小康社会的治理目标,就是要将经济建设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针,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衡量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标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14]123所以社会主义的基石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此外,邓小平也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进行了区分,“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4]373邓小平勇于打破社会主义传统经济体制的认知和观念,提出具有创新性和时代背景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支持社会主义结合市场经济发展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同时,基于建设经济的核心任务,邓小平提出一系列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一方面是要处理好政府和企业的关系,要给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努力激发和提高企业和社会动力;另一面是需要加强民主和法治,推动社会发展的民主制度化和法规常态化。邓小平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紧紧围绕着“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以改革推动国家治理走向现代化。
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世情、国情和党情,围绕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与政党,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解释以“三个代表”来治理国家时强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15]这是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规范和思想道德体系三者统一,运用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集中体现[16]。
“以德治国”并非传统意义上以“人治”为导向的治理路径,而是运用道德约束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行为准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同时也为“依法治国”奠定了良好的伦理基础。进一步说,道德基础是现代法治社会自身的固有特性,并非锦上添花的附庸。“法治”作为现代社会长久发展的重要构成,是因为人类本身正是由理性与感性所统一的,硬性的法律约束也需要有可变通的道德基础来进行调节。“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辅相成的两个重要方面,统一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之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中国进行国家治理拓宽了治理路径,江泽民德法并治的治理手段也不是为了建立德治社会,把道德绝对化,而是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使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产力不断丰富发展,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国家硬实力持续走高。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社会矛盾、贫富差距、生态环境等问题导致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在国际国内各方面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现实状况下……我们必须有足够估计,做好最充分的准备。”[17]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分析了历史教训后,结合中国社会的发展状况,确立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并指出这种发展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科学的发展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我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矛盾关系得到了改善,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宏观上对社会进行了调控,构筑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新型治理策略的国家治理理念。
科学发展观不仅是一种新型的发展模式,它也是超越传统的以国内增长为目标的发展理念,纠正了以经济为导向的国家治理模式,将发展的重心从注重经济增长转移到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面,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实现人人自由、全面发展,是一种新型的国家治理理念。党的十七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对“对内发展与对外开放”问题上进行反思,结合中国国家治理的经验与教训,以公平正义为核心宗旨,让发展成果为大家共享,突出“以人为本”的崇高理念,倡导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思想,这是中国国家治理理论的又一次创新,是对国家治理策略的拓宽。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新的实际出发,继承了历届领导人的治国理政经验,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新时代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理论参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18]91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准则,也是中国国家治理理念的升华。
首先,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首要优势,原因在党的领导是其他制度优势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影响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党的领导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统领地位,涉及党、国家、政府、社会与市场等多方面的关系,决定了我国在党的领导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多位一体的治理格局。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也决定了国家治理水平。党的领导制度具有制度吸纳力、制度整合力、制度执行力等能力,能带领国家治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也是国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所在。
其次,以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导向。“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9]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要全面整体地进行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是化解中国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而这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单靠改革某一个领域、某一个层次已难以奏效,必须进行全面改革,加强整体谋划,对改革作出全局部署,从整体上改善和发展国家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朝纵深发展。“中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这是因为,当前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格外艰巨,都是难啃的硬骨头。”[18]348当前我国体制改革还有顽瘴痼疾没有得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在于缺少强有力的执行制度,需要以革故鼎新之势推动制度改革,落实各项决策和举措,通过提高制度执行力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最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20]价值取向决定制度方向,价值认同决定制度执行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体现,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精神动力,一方面,通过改变人民群众的价值观念来影响改革、建设和制度的落实方向;另一方面,通过凝聚人民群众的社会共识、提高领导干部的品德修养、改善人民群众的道德准则来提高国家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