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燕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江苏 南京 211170)
江苏北部是江淮官话和中原官话的交界地带,中原官话主要分布在徐州一带,江淮官话的分布区域主要在中北部和东部。根据《中国语言地图集》中的划分方式来说,这里所指的是中原官话洛徐片和江淮官话洪巢片的交界问题,涉及的县(市)为连云港、东海、新沂、沭阳、宿迁和泗洪等(本文所涉地名均以论著发表时的行政区划为准)。[1]
方言分区中,标准的选取一直是其焦点问题,也是决定分区结果的重要因素。目前常用的单一标准[2]、多种标准[3]、综合标准、历史层次[4]、焦点特征[5]等方法,仍以语音和词汇作为首选项,对语法涉及较少。相比而言,语音和词汇的差异的确更具有显性特征,可以很明显地“听出来”,也易于实践操作,而语法的调查工作则要经过更深入的调查、比较才能获取。此外,语法差异的感知有时候还特别需要当地人的“语感”,但是,这种“语感”常常又是很难为外人所道。当然,语法特征的覆盖面较窄也是其较少用于分区标准的另一个原因。
人们对语法的习惯性认识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人们总是认为,汉语语法通用特征突出,方言语法的差异很小。但随着方言研究工作的深入,特别是各地方言语法研究的逐步深化,这种看法慢慢有所转变。加之,随着方言分区研究的深入,仅以语音和词汇作为标准是否合适也引起了越来越多学者的思考和关注。学者们对语法标准也提出了非常具有借鉴价值的思考。如李如龙提出:“只有兼顾词汇、语法才能使分区更加全面,更加准确。”[6]王福堂指出:“语音是划分汉语方言的主要标准,可是,我们在区分方言时,却不能不同时注意词汇和语法方面的因素。”[7]詹伯慧提出:“基本词汇和语法构造是语言中最稳固的成分,其重要性不亚于语音。”[8]谢留文在赣语分区中运用了一些语法特征作为标准,如第三人称单数、第一人称代词等。[9]
方言中语法形式的相对稳定性使其适合加入分区标准的行列。从语言运用实践中不难发现,口语中的语法格式往往是一个人比较难改变的部分,如自己方言中的常用语气词、句式等,即使在年轻人的口中也是如此。因此,在分区中全面考虑语音、词汇和语法标准应是最理想的,既可以达到分区的目的,又有利于全面、深入地了解方言。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江苏省北部处于中原官话和江淮官话的交界地带,方言的分区问题略显复杂。若仅使用语音和词汇进行方言区划分,的确易于忽略很多重要的方言特征。以泗洪话为例,《泗洪县志》中记载:“泗洪话是江淮官话区北部边沿的一支方言。它处在两个方言区(北面、西面是中原官话)的结合地带,正在由江淮官话向中原官话发展。”[10]交界地带方言特点磨损在其他相关县(市)的表现也同样突出。结合江苏北部方言交界地带的具体情况,笔者拟将语法标准也纳入其中。
目前,江苏北部方言的分界已有几种划分意见。
李荣关于官话分区的方案应是最具代表性的。他提出:“官话区的方言大多数都没有入声,不过古入声分化的道路不全一样。”据此,将官话大区分为七个区。其中,“江淮官话的特性是古入声今读入声,与其他六区官话分开……中原官话的特性是古次浊入声今读阴平,与其他六区分开”[11]。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这里的分区标准更多的是就整个官话区的内部划分情况提出的。方言的层级关系是方言分区过程中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分清层级对方言的分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方言分区过程中层级划分标准的设定是采用一条标准到底,还是按照不同层级选取相应的标准?毋庸置疑,不同的标准将直接导致划分结果的差异。
以有无入声作为划分标准,这种处理方式的影响很大,在后来的官话分区中被广泛使用。特别是就江苏省北部的方言来说,这个一直被作为一条最重要的标准。就江淮官话和中原官话这个层级的划分来说,目前已有的划分标准仍然多是以语音条件为主,特别是关注入声的有无,或是古入声在今方言里的演变情况,基本与大区的划分标准一致。但是,从调查情况看,处于交界地带的方言已经呈现出较为明显的接触现象,方言表现较为复杂,单纯以古入声的分化作为标准较难反映方言的真实面貌。
贺巍在《河南山东皖北苏北的官话(稿)》一文中提出,根据有无入声以及古入声在今方言里的演变情况,将官话分成中原官话、北方官话、胶辽官话和江淮官话四个区,指出中原官话没有入声,江淮官话的主要特点是有入声。[12]该文中还描述了江淮官话的其他语音特点,如“根庚”“今经”两类字不分;尖团不分;“歌锅”多数点同音等。其划分的结果是徐州、宿迁、新沂、东海、赣榆等地属于中原官话,连云港、沭阳、泗阳、泗洪等地属于江淮官话。在《中原官话分区(稿)》一文中,他再次提出“中原官话今无入声,江淮官话有入声可以和中原官话相区别”[13]。总的来说,入声的演变情况仍是划分的首要条件。
《江苏省和上海市方言概况》把江苏省和上海市的方言分为四个区,其中涉及江苏省北部的区域分别划在第一区和第四区,第一区包括新海连(大致指现在连云港一带)、沭阳、泗阳、泗洪等;第四区包括徐州、宿迁等。文中详细描述了每个区的语音特点,但是没有提出确切的分区标准。[14]
在江苏省内方言分区的处理办法上,《江苏省志:方言志》[15]和《江苏省和上海市方言概况》基本一致,列举了每一区的方言特点。有所不同的是,《江苏省志:方言志》采用的描写方式不同。江淮方言区着重描写的是不同方言点的具体表现,北方方言区的则是与北京话的比较。此外,该文提出将《江苏省和上海市方言概况》中的第三区(包括大丰、东台、泰兴、南通等地)并入第一区,作为一个方言片。这种处理方法接近方言事实,更能体现不同方言片的特征,是一种较为合理的处理方案。
鲍明炜、颜景常的《苏北江淮话与北方话的分界》一文中提出了包括入声在内的语音和词汇方面的分区标准共十一条,画出的两个方言的分界线是“从西南向东北的一条斜线,东西两端都接近东西走向,中间一段接近南北走向”[16]。
综合以上的划分方案可见,江苏省北部方言的划分主要是以语音和词汇为标准,对语法差异涉及较少,所划分结果也有尚可商榷之处。就泗洪、宿迁、泗阳等地来说,这些地带的方言现象尤为复杂,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行政区域的划分来看待。
另外,语音标准的覆盖面相对较广,这是其优点,但是若单纯以其作为划分标准,就难免遇到部分方言点归类难的问题。就江苏北部方言来说,由于两种方言的长期接触,很多方言点呈现出混合特征,出现了较为明显的过渡现象。鲍明炜、颜景常在《苏北江淮话与北方话的分界》中提出:“在江淮话一侧有一条宽窄不等的过渡地带。”[17]方言之间的过渡现象使得方言边界的划分更加复杂,也增加了确定方言归属的难度,以过渡地带进行标识可以算作一个权宜之计。有学者对“过渡地带”的划分提出了不同的见解。颜逸明、敖小平说:“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方言的渐变性,根据方言区的主要特征进行分析判断。”[18]汪平在划分北部吴语的三小片时运用排除法,将处于中间地带的方言点分出苏嘉湖小片,即没有上海、毗陵两小片特点的都将其归于此。[19]这样的处理方法可以使得方言的归属更加明确,值得借鉴。此外,方言归属的明确对当地人而言,可以使其更具归属感,也更符合当地人的认知。
在调查中发现,江苏北部中原官话和江淮官话的语法差异不容忽视,下面仅举几例。
1.“得”作为结果补语
江淮官话中普遍存在“得”作为结果补语的用法,用于表示动作的完成、变化等,常与“了”搭配,构成“得了”。
例1 他早就走得了。(他早就走了)
例2 他又醉得了。(他又喝醉了)
例3(东西)掉得了就掉得了呗,还能咋地?([东西]丢了就丢了吧,那能怎么办?)
例4 我晓得了,不要啰嗦。(我明白了,[你]不要啰嗦了。)
例5 他这人做事没得数。(他这个人做事没有分寸,不靠谱。)
在调查中发现,“得”一般用在单音节动词或形容词后,用在多音节词后的现象比较少见。在江苏北部一带,北起东海境内的临洪闸,南到泗洪北部的金锁等地以东,即江淮官话特点明显的区域,“得”的这种用法比较常见;此线以西的区域,即中原官话区少见这种用法。
2.“的”表示领属
“的”表领属,在中原官话和江淮官话中都比较常用,但是涉及具体情况又各有不同。
一是当人称代词作定语、中心语为名词时,江淮官话多是省略“的”,如“我包”“他书”;中原官话则要加“的”,如“我的包”“他的书”。《宿迁市志》[20]“方言编”中还记载了少量以词组作定语时“的”也可省略的例子,如“几年前事还提它怎么的。”
二是当人称代词作定语,中心语为亲属称谓时,江淮官话可以用“的”,也可以不用“的”,如“我哥”“你叔”。中原官话中此类现象中,第一人称代词常常用“俺”表示领属,少用“我(们)”,第二人称则常常用“恁”,少用“你(们)”,如“俺爸”“恁妈”。在调查中发现,中原官话中第一人称、第二人称表示领属时,“俺”和“恁”的使用频率要远高于“我”和“你”,甚至一些发音人明确表示“我爸”“我妈”这样的说法纯属“外来说法”(此处“外来”指的是来自普通话或者其他方言)。
从地理分布上看,表领属的“的”的用法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东进”现象,这与《泗洪县志》中提到的江淮官话正在向中原官话发展的结论比较符合,特别是在泗洪县内,其北部的乡镇如陈集、梅花、归仁等地,其用法与中原官话一致。
3.反复问句
江苏北部中原官话里的反复问句的主要形式为“VP(动词短语)+疑问词”。
例6 吃饭啵?(吃饭吗?)
例7 抽烟啵?(抽烟吗?)
例8 明天上徐州啵?(明天去徐州吗?)
江苏北部江淮官话反复问句的常用格式为“V(P)不VP”。
例9 你认得不认得强子?
例10 吃烟不吃烟?/吃不吃烟?
例11 你就讲去不去吧?
江淮官话反复问句还有一个常用格式为“还+VP”。
例12 你还认得强子?
例13 还吃烟?
例14 你还去?
调查中发现,江淮官话反复问句的两种格式在交际实践中有新老差别。一般而言,中老年人比较习惯用“还VP”格式,年轻人则更倾向选用“V(P)不VP”格式,新老派的差异应该是新派受普通话的影响所致。
4.“子”尾
中原官话和江淮官话均有一些带“子”尾的词,也有的一些“子”尾词和普通话基本一致,对此类词此处不再赘述,这里仅论述两者“子”尾用法不同之处。首先,相比较而言,江淮官话的“子”尾使用范围更广。一是,可以用于人名后,如“玲子”“明子”“强子”等,表示喜爱。与之对应,中原官话则常常使用叠音词或者前加“小”。如“玲玲”“小玲”,“明明”“小明”,“强强”“小强”等。二是,用于表示人体部位的词后。如“胃子”“腿子”“膀子”(也叫“手膀子”,还可分为“大膀子”“小膀子”)、“腰子”等。而同样的词语在中原官话中表示的含义则不同,一般来说,带“子”尾的词往往用于表示动物的身体部位,多为可食用的部分。如“(猪、羊、牛的)腿子肉”“腰子”(仅指动物的肾,不能用于指人的相应部位)等。“腿子”“腰子”在中原官话中不可以用于指人的身体部位,若用于指人则会被视为詈语或者戏谑语;“膀子”一词在中原官话里多说“胳膊”。
同语音标准一样,不同的语法特征在方言中的表现也有差异,因而在分区中所起到的作用也不同。就上述江苏北部方言的语法差异来说,“得”作为结果补语和“的”表领属的用法在中原官话和江淮官话中可以起到较好的区别作用;而“子”尾和反复问句更适合作为辅助条件使用。
根据江苏北部中原官话和江淮官话的方言实际,江苏北部方言边界的划分采用以语音、词汇和语法特征构成的多重标准,在划分过程中,突出强调以主要特征为原则进行实际操作。所选用的标准包括上声的调型、果摄一等见系开合口字今音分化情况、假开三麻韵今音韵母、咸山两摄舒声开口三四等与一二等今音韵母的主要元音的分化、古入声的今音演变情况、深臻摄与曾梗摄舒声字今音开口、齐齿两呼韵母的分混情况、山合一等舒声和山开二等舒声帮组字今音韵母的分化情况、“得”作为结果补语、表领属的“的”“迟”或“晚”的使用情况、第一人称代词、辣椒、向日葵、今音声母[n][l]是否相混等。划分标准中涉及的语音和词汇标准的选用问题已经单独行文,此处不再赘述。
在划分过程中发现,江苏省北部的江淮官话实际面貌较为复杂,还可以再细化为南北两部分。北部以东海、连云港一带为中心,南部以泗阳、淮阴为中心。东海、宿迁一带的人常把北部江淮官话称作“海州腔”或者“海[mau](第一声)”。他们认为,到了泗阳、淮阴一带才能算是“正宗的[mau](第一声)子”。这种看法可以很好地概括这两个区域方言的语音特点。在调查中可见,它们的语音特征的确不同。从声调上看,东海一带的阴平是曲折型,而泗阳一带的则是下降型(一般是低降调)。东海一带的入声调型是上升型,一般可以记作“34”或者“23”;泗阳一带则仍是保留高且短的特点,可以记作“5”。而入声的时长方面,东海一带的略长,泗阳仍然保留短促的特征。另外,古知章组三等字,如“扇现”“展剪”等组字,在南部江淮官话比较系统地存在同音现象,而北部地区只是零星分布,不成系统。
但是,综合比较其他语音特征也会发现,这两个区域的方言在演变规律上非常相近,可以放在一个方言区内进行处理,无须再分列。过于细致地划分,只会出现更多更小的方言片。更重要的是,尽管两地存在着不同,但是当地人仍是互相认可。这两地仍是同归入一个方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