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与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产业链优化

2022-04-14 06:58王娟娟
中国流通经济 2022年4期
关键词:伙伴国产业链进口

王娟娟

(兰州财经大学,甘肃兰州 730020)

一、引言

量增与质升的辩证关系在经济发展领域中不断得到验证。在世界经济发展实践中,经济规模持续扩大,全球GDP从2010年的66.13万亿美元上升至2019年的87.80 万亿美元,累计增长32.68%,即使在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2020年也达到84.70万亿美元[1]。世界经济的关注焦点已经逐渐从经济规模转向经济效率,因此《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备受关注,其成员国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15个国家的经济规模在全球经济总量中的占比由2010年的24.62%升至2019年的29.94%,但人口规模占全球人口的比重却由30.67%降至29.35%,经济效率提升是人口占比下降和经济规模占比上升并存的重要动能[2]。

从2011年11月东盟提出倡议至2020年11月正式签署RCEP,以消除贸易壁垒为目标构建地区自贸安排的发展努力使RCEP 成为全球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但是RCEP的15个成员国之间存在极大的差距,其中中国角色十分重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统计,中国的人口数量占RCEP 总人口的65.00%,GDP 和外汇储备占比超过50%[2]。从经济活跃度看,我国与RCEP伙伴国经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均不断扩大,与RCEP伙伴国贸易总额约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3,即使在2020年全球外贸受到重创的情况下,我国对其他14 个成员国进出口总值也达到10.2万亿元,增长3.5%,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1.7%,其中我国对RCEP 伙伴国出口4.83 万亿元,增长5.0%,进口5.37 万亿元,增长2.2%[2]。同时,贸易商品结构持续优化,高附加值贸易商品规模扩大,净进口产品主要是纸浆、液化天然气、集成电路和镍等资源型产品和低附加值产品,净出口产品主要是重量≤10kg 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往复式内燃机摩托车、半导体元器件和二极管等附加值较高的制造业产品。来自RCEP 伙伴国实际投资占我国实际吸引外资总额的比重超过10%,2018年我国对RCEP 伙伴国投资额达160 亿美元,吸引区域内投资140亿美元[2]。为了更好地与RCEP伙伴国深化经济合作,我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连续两年位列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立足我国与RCEP 伙伴国已经共建产业园区和产业链的现状,RCEP将极大地助力我国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预计RCEP将使我国与伙伴国贸易覆盖率由目前的27%提升至35%[3]。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RCEP 成员国以合作发展的方式已经形成较强的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取得备受瞩目的发展成绩。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的冲击更是百年之未有,全球产业链重构已经成为必然,鉴于各经济体普遍有较高的风险防控要求和需求,RCEP的形成具有必要性和必然性。以产业链深化我国与伙伴国的经济联系是我国建立外循环、形成国内国际相互促进双循环的内生需求,是RCEP成员国在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以后一段时间保障自身经济利益的占优选择,因此,借力RCEP 和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优化产业链极具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RCEP是目前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安排组织,能够加速亚太一体化进程[4]。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开展对RCEP的研究,尤以经济学和法学视角的研究成果居多。

从经济学角度看,依研究侧重差异,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关于RCEP 主导者的研究。受RCEP 最初由东盟提出的影响,张天桂[5]认为,由于成员国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RCEP面临成员利益整合、区域身份认同和大国协调等一系列挑战,为推动RCEP 尽快生效,中国应支持东盟在RCEP 的主导地位。而陈凤兰等[6]以2000—2017年RCEP 区域内部及其与外部的产业链关联为依据形成完全不同的观点,即中国正在取代日本成为RCEP 区域内的最大链主,由于RCEP 内部已经形成紧密的产业链,在与欧美主导的全球价值链(GVC)不断竞合的过程中,RCEP 在全球分工中的地位趋升,与欧美之外的世界其他国家的产业双向关联度不断提高。全球产业链格局由单极化走向多元化已经成为必然[7]。二是关于RCEP 区域内产业链构建和竞争力的研究。从增加值视角看,RCEP 成员国之间具有良好的产业互补性,这是深化RCEP内部经贸合作空间的基础,也是在区域内形成产业链的基石[8]。由于数字技术在世界范围的广泛应用,以2002—2017年RCEP 成员双边贸易为样本,吴忠庆等[9]研究了数字技术对RCEP成员国双边贸易效益的影响,结果显示数字技术能够降低贸易成本,但降低程度趋缓,且对出口规模较大的国家不明显,一方面说明数字经济对国内贸易的拉动作用强于国际贸易,另一方面也说明RCEP 区域的产品竞争力大多处于低水平状态。李金叶等[10]认为,RCEP 生效后能够促进成员国之间深度融合,韩国、日本和中国是依次获益较为突出的国家,在短期内美国和欧盟的经济效益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三是关于我国与RCEP 伙伴国经济关系的研究。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决定了我国在RCEP 中的重要角色。从经贸关系看,RCEP成员国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我国对RCEP 伙伴国的出口量占我国总出口规模的一半。从2019年的发展数据看,我国出口贸易潜力位居前三的国家分别是日本、菲律宾和澳大利亚,双边贸易潜力位居前三的国家分别是日本、澳大利亚和泰国[11]。这表明我国对外贸易潜力释放的区域集中在RCEP,我国深化对外开放的外部环境趋于完善,且目标相对明确。从国内层面看,在不可逆的对外开放进程中,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获得质的飞跃,以内部需求为主导的开放意愿强烈,且与我国经济社会的承受力相匹配,外来制度与我国自身制度融合使对外开放成为富有中国元素的复杂混合体,签署RCEP必然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一座里程碑[12]。从发展实践看,我国对RCEP的农产品出口波动大,进口需求扩大是主要驱动因素,以供需交互效应为标准衡量,我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不断下降[13]。从RCEP 助力我国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看,我国需要进一步消除国内市场壁垒,以消费和投资释放内需市场潜力,建立包括高中低端的完整产业链,形成区域性产业链集群支撑国际格局中的区域经济优势,以此达到以RCEP 推进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形成的目的[14]。

法学角度的研究,本文仅梳理规则、制度等对我国与RCEP 伙伴国深化经济合作影响的相关文献。韩永红等[15]通过比较RCEP的技术援助条款发现《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CPTPP)的技术援助条款涵盖范围广,RCEP 基本锁定于经贸领域的技术援助与合作,我国需要以国家利益需求为基本逻辑起点制定与RCEP相匹配的技术援助条款。由于RCEP和CPTPP的成员存在大规模的交叉,因此RCEP生效能够减少CPTPP对我国的负面影响[16]。从国际规制看,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了两种跨境数据流动规则方案,分别是欧美单边主导的规制方案和中国—东盟促成的多元共治规制方案,前者是当下主流的国际数据流动规则。RCEP 是发展中国家首次引领了关注基本利益流动的立场,有望打破长期以来单边主导的规制格局[17]。国际规制现状是全球产业链重构的制度环境,具有重构实力的区域是经济活力强劲的RCEP区域。

综上,学者们从不同角度、以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数据论证了RCEP成立的必要性,以及我国必须进一步强化与RCEP 伙伴国经济合作关系的重要性。尽管关于RCEP主导者存在学术争议,但是在RCEP 区域内的经济贡献度和所处产业链位置已经表明我国具备成为主导者的相对优势,而产业竞争力、法律条款等方面的不足则是我国借力RCEP 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制约因素。本研究选择2010—2020年为研究期(综合考虑我国生态文明要求和东盟提出RCEP 倡议的时间),通过梳理以生态环境为刚性约束指标以来与RCEP 伙伴国的贸易商品结构变化,研究我国在RCEP生效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可以优化的产业链。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使2020年的发展数据变动幅度较大,不利于产业发展规律的客观把握,因此以2010—2019年数据为基础论据分析趋势,以2020年数据为验证数据辅助筛选产业。为提升应用价值,本研究细化至国内省份可以承接的产业链环节,使相关产业具有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产业链根基。

三、RCEP 助推我国优化双循环产业链的经济环境分析

RCEP区域内的经济联系不断紧密,区域经济的整体性逐步提升,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这一区域在世界经济版图中的权重不断加大,主要经济体均加大了对RCEP 成员国的关注力度。作为世界大国和RCEP 成员国,我国在各个层面深化、扩大与其他成员国的经济合作,日益坚实的经济合作基础使我国在RCEP 区域具备与伙伴国构建内外互进的产业链条件。

(一)RCEP区域的经济活力强于世界平均水平

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各国着力于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但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不同程度地陷入低水平徘徊的困境,RCEP区域的经济整体平稳有序推进与世界经济发展状况形成对比。整体看,RCEP 的经济产值规模增长较快,从2010年的16.29 万亿美元增加至2019年的26.29 万亿美元。在全球GDP 中的占比从24.63%上升至29.94%,年均增速达到6.84%,同期,全球GDP 从2010年的66.13 万亿美元增加至87.80 万亿美元,年均增速3.64%,RCEP 区域的经济增速是全球增速的1.88倍(见表1)。从人口规模看,2010年到2019年,RCEP 人口由21.34亿人上升至22.64亿人,年均增速0.68%,全球人口规模由69.57亿人上升至77.13亿人,年均增速1.21%,RCEP人口规模在全球总人口中的占比由30.67%下降至29.35%[1,18](见表2)。从经济产值和人口规模指标的比较可以看出,RCEP区域的经济活力较强,相对效率较高。

表1 全球与RCEP的GDP比较

表2 全球与RCEP的人口规模比较

从国家层面看,RCEP 成员国的GDP、人口规模等指标的绝对值与增速整体与全球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从GDP年均增速看,2010—2019年,年均增速快于全球GDP 平均增速3.64%的国家有老挝(17.13%)、柬埔寨(15.34%)、印度尼西亚(5.37%)、新加坡(6.13%)、泰国(6.59%)、越南(14.45%)、菲律宾(8.98%)、缅甸(8.80%)、马来西亚(4.56%)、中国(16.02%)、韩国(4.88%)和新西兰(4.58%)等12 个国家,其中,年均增速快于RCEP的GDP 平均增速(6.84%)的国家有老挝、柬埔寨、越南、菲律宾、缅甸和中国等6个国家(见表3)。

表3 RCEP成员国GDP及年均增长率

从人口数量年均增速看,2010—2019年,低于全球人口数量年均增速1.21%的国家有泰国(0.40%)、越南(1.07%)、缅甸(0.83%)、中国(0.49%)、日本(-0.12%)和韩国(0.48%)等6 个国家,其中低于RCEP 人口增长率0.68%的国家是泰国、中国、日本和韩国。GDP 和人口指标显示,大部分RCEP 成员国的GDP年均增速快于人口年均增速,正处于经济效率的上升期,而经济效率相对较低的国家是文莱、日本和澳大利亚等3 个国家(见表4),GDP年均增速小于人口年均增速。整体看,RCEP 成员国具有较强的经济活力,经济资源正在向这一区域汇集。

表4 RCEP成员国人口规模及年均增长率

(二)我国与RCEP伙伴国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

在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我国与世界经济的紧密度不断提高,在经济实力的强支撑下,在各类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重迅速加大,世界大国身份和形象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可。其中我国与RCEP 伙伴国的经济联系密切度提升较快,1993—2003年,位居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前三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日本、欧盟和美国,自2004年开始欧盟和我国的经贸往来规模加大,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美国和日本分别为第二、三大贸易伙伴。至2011年,东盟超过日本成为我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并且表现出较快的增速,2017年,欧盟、美国和东盟依然是我国的前三大贸易伙伴,但同比增速分别是15.5%、15.2%和16.6%,东盟与我国的双边贸易活跃度更高,在2018—2019年一直保持这一势头。2018年,位居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前五的经济体分别是欧盟、美国、东盟、日本和韩国,同比增速分别是10.6%、8.5%、14.1%、6.8%和11.8%。2019年东盟超过美国成为我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且在我国前五位贸易伙伴(欧盟、东盟、美国、日本和韩国)中增速最快,达到14.1%。2020年东盟超过欧盟成为我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规模达到4.74 万亿元,同比增长7.0%,欧盟、美国、日本和韩国是我国第二、三、四和五大贸易伙伴,与我国的双边贸易规模分别为4.5万亿元、4.06万亿元、2.2万亿元和1.97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5.3%、8.8%、1.2%和0.7%[3]。由此可见,我国主要的贸易伙伴多为RCEP成员国。

从区域内贸易看,东盟十国的区域内进出口贸易规模占区域贸易总规模的25%左右,约75%的贸易发生在非东盟国家,加入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RCEP15国区域内贸易规模占区域贸易总规模的比重大幅上升,其中区域内货物贸易出口占总出口额的比重约为40%,区域内货物贸易进口占总进口额的比重约为45%,60%的货物出口至区域外,超过55%的货物进口来自区域外,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往来规模较大,五国的加入直接将区域内贸易量提高近30%,中国和日本的作用权重较大,2019年,RCEP15 国区域内出口占比与区域内进口占比分别是40.3%和47.3%。若不含中国,RCEP14 国情形下这两个指标分别为31.89%和32.37%,分别下降了20.87 个百分点和31.56 个百分点。若不含日本,RCEP14国情形下这两个指标分别为33.10%和38.88%,分别下降了17.87个百分点和17.80个百分点[6],由此可见,我国对RCEP区域内贸易的贡献更大。

(三)我国与RCEP 伙伴国贸易商品结构趋于优化

我国与RCEP伙伴国的贸易商品多为农产品、能源资源类产品和传统制造业产品,商品结构的价值水平较低。在农产品方面,主要涉及牛羊肉等畜产品和精米等高品质粮食类产品;在能源资源类产品方面,主要是天然气、矿产品和镍铁类产品;在传统制造业产品中,主要涉及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存储器等。受中美经贸摩擦影响,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我国开始大幅度降低对能源资源类产品的对外依存度,尤其是2018年以后进一步降低,如我国铁矿石的进口依存度从2017年的89%降至2020年的77.3%[19],同时也加大了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力度。从进出口商品结构看,2019年,我国对RCEP 伙伴国净出口的商品有重量≤10kg 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往复式内燃机摩托车、半导体元器件和二极管等,净进口商品有纸浆、液化天然气、集成电路、镍铁资源等,既进口也出口的商品有处理器、控制器、存储器、硬盘驱动器和平板电脑等,与RCEP伙伴国的贸易商品结构已经形成以制造业产品为主的格局。

从贸易商品价值看,在与新西兰、缅甸、印度尼西亚、越南、澳大利亚、文莱、柬埔寨、老挝等8个国家的贸易中,我国自这些国家进口的商品多为能源资源类产品和农产品,对其出口的多为工业制成品,我国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商品结构呈现增值态势。在与日本、韩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等6 个国家的贸易中,我国与贸易伙伴国的贸易商品价值相近,与这些国家进出口的商品均涉及工业制成品、能源、资源和农产品(见表5)。我国与RCEP 伙伴国贸易商品类属和附加值显示,我国与RCEP 伙伴国的贸易商品结构优于RCEP伙伴国对我国的贸易商品结构。

表5 我国与RCEP伙伴国贸易商品结构及价值变化

(四)产业园区是我国与RCEP 伙伴国合作的重要平台

产业园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居于重要地位,2013—2017年,国家级开发区创造的生产总值占当期GDP的22.4%,2019年,产业园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超过30%。自1984年我国设立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各种形式产业园区的支持。截至2019年10月,我国共有各类国家级开发区608家。其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19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68家,国家级海关特殊监管区143家,国家级边/跨境经济合作区19家,国家级自贸区18家,国家级新区19家,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19家,其他国家级开发区23家。较之国家级产业园区的建设力度,省级产业园区的发展速度更快,已经多达2 053家,但空间分布不均衡,多集中于产业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20]。海关特殊监管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自贸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形式的产业园区已经成为我国与RCEP伙伴国开展产业合作的纽带和平台。

从发展水平看,我国与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国家共建的产业园区已经达到较高水平。2020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成都、天津、大连、上海、苏州和青岛等6 个城市建设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涉及金融服务、高端制造、数字媒体、文化科技、医药医疗、新能源等。截至2020年11月,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已经对接日资项目超过150 个。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预计到2025年入驻企业超过200 家,工业总产值超过350 亿元,GDP 达到100 亿元,拉动就业创业3.5 万人[21]。在烟台、沈阳、武汉、北京、西安、常熟、重庆、石家庄等地中日产业园区已经形成较大规模。中韩产业园区主要涉及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等,分布在重庆两江新区、盐城、烟台和惠州等地。我国与新加坡的产业园区发展历史比较久。1994年设立苏州工业园,引入新加坡的管理理念和运营模式,率先在全国创建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园试点。其后设立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涉及航空、物流、金融、科技等产业领域。

从发展速度看,我国与东盟国家的产业园区共建进程加快,既有选址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凭祥—越南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云南文山州中越经济合作产业园区等,也有选址在境外的泰中罗勇工业园、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等(其中泰中罗勇工业园地处泰国东部海岸,靠近首都曼谷和廉差邦深水港,主要涉及汽配、机械和家电等产业),还有选址于两国城市钦州和关州的中马跨境产业园区,依托沿海和临近东盟的区位条件,涉及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商务服务、科技金融、电子信息等产业。除与日本共建的产业园区外,我国与RCEP 伙伴国合作共建的产业园区内涉及产业附加值普遍较低,但是发展效率正在逐步提高。

四、在RCEP 区域我国优化双循环产业链的产业选择

我国与RCEP 伙伴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坚实的经济合作基础,形成了鲜明的产业合作方向和特点。在高附加值的产品领域,我国对RCEP伙伴国整体呈现出口增长态势,在能源、资源、传统制造业等领域呈现进出口增长和下降并存的情况,这是我国与RCEP伙伴国进口替代、进口产品国产化程度不断提高使产业分工的地区结构和国别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结果,表明我国与RCEP伙伴国具备形成双循环产业链的条件。

(一)我国对能源资源型产品的进口需求较大

我国能源资源禀赋较好,种类丰富,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约束的强化,我国对能源资源型产品的进口需求不断提高,RCEP伙伴国是重要的供给方。从国别看,向我国出口能源资源型产品的RCEP伙伴国主要是澳大利亚、缅甸、印度尼西亚、新西兰等。从产品类别看,主要涉及矿砂、矿硅、矿灰、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沥青、矿产品等资源型产品和天然气等能源型产品。

从规模看,我国是铁矿石的需求大国,自2002年开始铁矿石的进口依存度不断提升,受中美经贸摩擦和全球能源资源价格上涨的影响,从2018年开始进口依存度逐年下降(见图1)。2015—2020年,因全球铁矿石价格变化,我国铁矿石的进口量与进口金额的变化显示价格因素对我国能源资源类产品的进口影响极大(见图2)。2020年我国进口11.7亿吨,同比增长9.5%,但进口金额高达1 189.44 亿美元,同比增长17.4%。2020年,全球铁矿石进口总量为15.14亿吨,我国铁矿石进口量占全球总量的77.3%,其中66%来自澳大利亚。由于国际能源资源价格上涨,2019年我国自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的金额同比增长33.6%。在其他能够调整国别结构和国内能够提升保障水平的矿产品进口中,我国正在优化进口来源的国别结构,2018—2020年,我国自缅甸进口镍铁的金额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9.70%、-27.83%和62.81%,自印度尼西亚进口镍铁的金额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6.41%、159.91%和105.59%,自缅甸进口的未锻轧精炼铜矿产品的金额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3.99%、21.83%和24.53%。在2020年,我国加大了自澳大利亚进口未锻轧精炼铜矿产品的力度,位列我国自澳大利亚进口产品的第五位,而之前年份均未进入前十位。2018—2020年,我国自澳大利亚进口铝矿资源的金额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7.55%、19.10%和-2.22%,加大了自印度尼西亚和缅甸进口铝矿资源的力度,2020年自印度尼西亚进口铝矿资源同比增长22.02%,2019年自缅甸进口铝矿资源同比增长35.15%。同时,我国也着重优化从同一进口国进口多种能源资源的数量结构,2018—2020年,我国自缅甸进口锡矿资源的金额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3.20%、-15.96%和-22.25%,但是加大了自缅甸进口稀土金属类资源的力度,2019—2020年同比分别增长147.94%、153.58%。

图1 我国铁矿石进口依存度

图2 2015—2020年我国铁矿石进口量与进口金额变化

在进口天然气方面,自2018年开始我国大幅降低进口。在RCEP伙伴国中,我国主要从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和缅甸进口天然气,2018—2020年,我国自澳大利亚进口天然气的金额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8.43%、20.64%和-20.71%,自印度尼西亚进口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97.07%、-8.72%和-15.78%,自缅甸进口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2.48%、74.07%和-18.47%[2]。可见,尽管我国对能源资源型产品需求较大,但是为保障能源资源安全,自2018年以来我国在不断优化能源资源的进口国别结构,丰富同一种能源资源的来源地,努力规避一个国家向我国出口多种能源资源的垄断情况。

(二)我国对RCEP 伙伴国的高品质农产品需求旺盛

我国与RCEP 伙伴国的进出口商品结构中农产品居于重要地位,且以中国进口为主,向我国出口农产品的规模位于多个RCEP 伙伴国向中国出口商品的前十位。较之多个RCEP伙伴国向我国出口农产品的规模,我国向RCEP 伙伴国出口农产品的规模有限,仅有大蒜位居我国向印度尼西亚出口产品规模的前十位。

从国别看,向我国出口高品质农产品较多的国家主要是澳大利亚、柬埔寨、缅甸和新西兰。从产品种类看,我国自RCEP 伙伴国进口的农产品以精米、冻带骨绵羊肉和冻去骨牛肉等高品质农产品为主,这是我国人均收入提高、消费结构变化的结果。从进口增长率变化看,我国自新西兰进口畜牧产品的力度加大,2018—2020年,自新西兰进口的冻带骨绵羊肉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0.42%、-0.89%和10.59%,冻去骨牛肉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5.88%、-85.09%和1 021.09%。2020年我国自澳大利亚进口冻去骨牛肉同比增长-20.22%。2018—2020年,我国自柬埔寨进口精米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9.49%、45.27%和-7.79%,2020年我国自缅甸进口精米同比增长11.8%[2]。

为保障食品安全和粮食安全,我国不断增加可以进行高品质农产品交易的国家数量,同时以较大的进口年际增长变化率规避单一来源垄断我国农产品市场的风险,为我国消费者留存更多的消费者剩余。随着RCEP条款的逐步落实,能够为我国消费者提供高品质农产品的国家将继续增多,消费者将从RCEP市场切实获益。

(三)传统制造业产品是我国与RCEP 伙伴国主要的双边贸易品

从价值链角度看,大部分RCEP的成员国位居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环节,与其他经济体进行贸易的工业品多为能源资源型产品和进入标准化阶段的制造业产品。虽然存在竞争关系,但是技术已经进入标准化、成熟化阶段的产业特点也使RCEP成员国共建产业链具备可行性。

从国别结构看,我国与所有RCEP伙伴国均有工业产品的双边经贸合作。从产品类别看,主要涉及生产技术已经进入成熟阶段的往复式内燃机摩托车、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电话、货运机动车辆和充气橡胶轮胎等,生产技术处于标准化阶段的存储器、处理器、控制器、机电类产品等,以及附加值较高的3C产品。从经贸规模看,RCEP伙伴国大多提高了已处于成熟阶段制造业产品的国产化水平,大幅降低了进口依赖度。

以我国出口视角看,2018—2020年,我国出口至澳大利亚的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电话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35.47%、34.01%和-86.58%,出口至柬埔寨的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电话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68.81%、61.91%和-10.99%,我国出口至老挝的货运机动车辆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3.28%、-0.84%和-9.43%。RCEP伙伴国逐渐提高了这些产品的自给率,进口依存度大幅下降。

在国内需求规模较大的存储和处理设备领域,我国在降低出口规模的同时加大了处理器和控制器的国产化力度,同时提高了存储器的进口力度。2018—2020年在处理器和控制器进出口中,我国自马来西亚进口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48%、33.68%和-85.25%,自越南进口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0.84%、-15.64%和-82.37%,我国向越南出口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3.17%、77.87%和-91.07%。在存储器的进出口中,我国自马来西亚进口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6.40%、-19.84%和160.59%,自日本进口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3.19%、-0.03%和2.44%,自泰国进口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6.06%、48.39%和9.39%。我国向马来西亚出口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3.81%、0%和-87.67%。

在我国已经具有较为显著的相对优势产业领域逐渐形成(甚至已经形成)净出口优势,尤以机电类产品和电子信息类产品为代表。2018—2020年,我国出口至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重量≤10kg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1.86%、2.02%、13.72%和11.62%、2.72%、7.02%。我国已经显示出绝对优势,2016年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额占世界机电产品进出口总额的26.50%。2019年,位列我国出口全球组件单多品占比前十位的国家中,RCEP成员国占居3席,分别是越南、日本和澳大利亚。我国的机电产品贸易整体为顺差(见表6),RCEP 区域是我国出口机电产品的主要市场。2010—2019年,我国与RCEP伙伴国之间的机电产品贸易规模从4 849亿美元增长至7 755亿美元,累计增长率59.92%,年均增长率为4.80%,高于同期机电产品及全商品贸易总额的增长速度;我国向RCEP伙伴国出口的机电产品年均增长率为7.16%,比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年均增长率高两个百分点,我国自RCEP伙伴国进口机电产品的总额年均增长率为3.03%,低于我国机电产品进口总额年均增长率3.70%。2020年,向RCEP 伙伴国出口机电产品的总额占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24.3%,自RCEP伙伴国进口机电产品的总额占我国机电产品进口总额的42.2%。在与RCEP伙伴国的机电产品贸易中,我国与韩国、日本及马来西亚之间的机电产品贸易呈逆差状态,与其他国家处于顺差状态。在附加值较高的电子信息类产品贸易中,我国的净出口优势逐渐显现,2018—2020年,我国向日本出口平板电脑的总额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20%、-2.10%和40.17%[2]。可见,在传统制造业领域中,我国与RCEP伙伴国形成双循环产业链的条件已经具备。

表6 2015—2019年中国机电产品贸易额亿美元

五、基于RCEP 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优化产业链的思路

我国与RCEP 伙伴国开展经贸往来的产品类属已经处于稳定状态,聚焦合作深度的需求远大于合作广度。立足2022年1月1日RCEP 条款在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和中国生效的现实,我国需要继续深化、强化与这10个国家的经济合作,对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韩国等五个国家的合作也需要针对条款生效后的新格局适时进行调整。从长远看,我国必须以产业为基础构建双循环产业链,才能与RCEP 伙伴国互惠互利,加速RCEP经济区建设进程。

(一)兼顾经济与安全,发展内外畅通的供应链

从贸易商品结构看,我国对RCEP伙伴国的能源资源类产品和高品质农产品存在较高程度的进口依赖。考虑到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需要对这两类产品以建设侧重有差异的供应链为核心优化我国对RCEP伙伴国的产业分工格局。

1.构建能够相互支撑的国内国际能源资源供应链

完备的产业体系使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际话语权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也决定了我国对能源资源类产品的需求规模较大。随着不可再生资源储量的快速下降,以能源资源供给制约其他国家发展成为越来越多的资源富集国的战略之一。为保障能源资源安全,我国需要从国内国际两个视角,以能源资源类属为核心构建供应链,调整能源资源进出口结构。

针对进口依存度较高的能源资源,我国需要以增加来源渠道、提升利用效率为原则与国际能源资源供应链保持安全的供求关系。由于不可再生资源和化石能源禀赋具有不可改变的区域性特质,禀赋国基本处于卖方垄断状态,突破能源资源约束成为各国各地区关注的焦点。作为能源资源供求大国,我国需要对各类能源资源的供求规模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梳理。应当明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难以大幅提升自给率的能源资源种类,为保障国内生产的稳定和安全,必须丰富来源国。从具体实践看,我国需要着力扭转当前对一个国家能源资源高度依赖的局面。一方面,丰富高进口依存度能源资源的供应方。以铁矿石为例,我国需要扩大从俄罗斯、巴西、哈萨克斯坦和南非等国家的进口规模,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大从一国进口铁矿石规模的年际波动幅度。另一方面,鉴于当前国际能源资源价格上涨的现状和趋势,我国必须攻克技术难题,提高铁矿石利用率。在生产环节,引导企业选用节能高产的设备,通过减少磨粉、提高铁矿石的分级性能、改善球磨机等措施提高铁矿石的开采率和初级加工率;在产品方面,引导企业全面向高附加值产品生产转型,尤其是加大无缝管、线材、热轧板卷等产品的产量比重。

对储量加大且自给率有提升潜力的能源资源,我国需要大幅度降低进口依存度。从能源安全出发,我国自2018年开始已经对天然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能源大幅度减少了进口。从储量看,我国天然气资源禀赋丰富,常规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居世界第五位,2019年我国累计探明地质储量16.3 万亿立方米(2019年国家能源局公布);页岩气资源储量居世界第一位(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2018年5月发布的报告显示),储量达31.6 万亿立方米,位居世界第二至五位的国家分别为阿根廷(22.7万亿立方米)、阿尔及利亚(20 万亿立方米)、美国(17.7 万亿立方米)和加拿大(16.2万亿立方米);天然气水化物(可燃冰)资源储量居世界第一位,储量达111.1 万亿立方米[22]。从供求关系看,我国天然气产量从2010年的962亿立方米增加至2020年的1 940亿立方米,累计增长101.66%;消费量从1 069亿立方米增加至3 306亿立方米,累计增长209.26%;供求缺口从107 亿立方米扩大至1 365 亿立方米,累计增长1 175.70%;进口量从165 亿立方米增加至1 413亿立方米,但进口依存度从117.1%下降至5.3%[23](见表7)。我国已经开始着力提升天然气的自给率,国内的天然气供应链已经形成,但是利用率较低,目前开采率仅为18.3%。从长远看,我国需要依托鄂尔多斯盆地、四川盆地、塔里木盆地和柴达木盆地等四大天然气主产区,一方面提升开采效率,将开采范围内的气层气尽可能开采出来,进一步加大管道天然气(RNG)的使用半径;另一方面以主产区为中心向中西部地区和华北地区延伸,开发新的开采点,以保障天然气利用的可持续性。

表7 我国天然气供需规模变化

对我国有自给能力和保障、国际分布集中度不高的资源,我国可以向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方向发展,建立双供应链。镍、铝等矿石资源国际分布较为广泛,我国也具有较为丰富的储量,从资源保有量和国际合作看,这类能源资源的供应链可以国内国际双向并行。一方面,建立国内供应链,鉴于国际形势不确定性加大的现实和趋势,我国需要建立能够保证国内利用规模的国内供应链产能,但在国际供应链能够供给的时期无须全负荷生产,允许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剩产能,这是确保能源资源安全必须付出的代价;另一方面,与供给国保持稳定的能源资源供求关系,以进口规模的年际波动率为杠杆指标确保现有供给国之间对我国的能源资源供应存在替代性,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供应地,以增加供应国的方式提升国际供应链的安全性。从国内生产需求看,能源资源的双循环供应链能够相互促进,且在特殊时期国内供应链可以完全弥补供应链的缺口,从源头上保障这类能源资源安全。

2.融入国际农产品供求链

守住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是新时代我国农业发展的刚性要求和目标。随着我国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品质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国内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品质溯源等均出现质的提升,但是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出现结构性分化,国际高端农产品在国内逐渐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安全角度看,发展现状和需求结构的变化显示我国农业发展质量正在稳步提升却不能满足部分消费者对高端农产品的需求,但是将农产品生产标准直接提升至国际高端农产品标准是不经济的。以竞争力视角看,在RCEP 区域,我国的农产品竞争力较弱[13],从贸易规模看,农产品贸易在我国与RCEP伙伴国的贸易规模中占比较小,能进入前十名贸易规模的年份较少,以进口高端农产品为主是我国与RCEP伙伴国的农产品贸易往来格局,因此,尽管国民对部分国际高端农产品存在稳定的需求,但是我国无须建设高端农产品供求链,确保粮食安全、保障数量基础上的质量提升依然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从食品安全角度看,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经形成了严密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在疫情时期和后疫情时代能够较好地保障我国进口畜产品的安全性;缅甸和柬埔寨等东盟国家主要向我国出口精米等高品质的粮食类产品,较之其他农产品领域,这些国家在农作物领域的安全标准已经较为完善,能够保障我国消费者的安全需求。因此,针对这部分有限的市场需求,我国应积极融入国际农产品供求链,为这部分国内需求对接相应的国际供求链,确保不同层次的农产品消费需求均有对应的国内国际农产品供求链,依靠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解决我国农产品消费结构和层次分化的问题。

(二)依托产业园区构建传统制造业产业链

产业园区在我国融入全球产业链、拉动国内产业发展中作用重大,我国与RCEP伙伴国已经共建多个边(跨)境产业园区,国内产业园区与其建立了密切的产业联系。综合考虑经贸商品、产业园区主导产业等因素,在光伏、机电等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具有显著优势的产业领域,我国应充分借助产业园区的产业和政策优势,与RCEP伙伴国合作共建这类产业链。

1.在专业性产业园区发展新兴产业链

我国与RCEP 伙伴国在新兴产业领域的一般贸易具有显著的双边性和差异性,即双边进出口的是新兴产业中不同环节的产品,是再生产的中间产品,价值链是在进出口合作中得以延伸和实现的。由于对新兴产业的关注和发展较早,在RCEP区域,我国稳居新兴产业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中上游。例如,在光伏产业领域,我国对RCEP 伙伴国出口的多为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片和电池组等中下游产品,自RCEP 伙伴国进口的多为硅石、焦炭、硅烷等中上游产品。通过国际贸易实现了一定程度的产业链式发展。立足已有的国际合作和产业发展现状,我国可以利用现有的专业性产业园区与RCEP 伙伴国发展新兴产业链。从具体产业看,主要涉及光伏产业,在明晰江苏、山西、江西、安徽、新疆、广东、山东、河南等省份光伏产业园区主导产业的基础上整合国内光伏产业,力争各个光伏产业园区有核心主导产业,促使各产业园区产业功能定位清晰、产业环节衔接顺畅。在专业化产业园区打造光伏产业链环节优势,辅以优惠政策和集群竞争,具有形成产业优势的可行性条件,有助于与RCEP伙伴国的中上游环节更高效地对接,提升产业的价值链实现效率。

2.在边(跨)境产业园区优化制造业产业链

我国与RCEP 伙伴国共建的产业园区涉及传统制造、先进制造、产业研发和生产性服务业等,为产业发展提供国内外两种资源、市场和产业信息,使产业能够高效率、低成本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由于边(跨)境产业园区的综合性,产业链中游环节不适宜在这类产业园区发展,处于产业链上下游的环节则较为适宜。处于研发端的制造业和新经济能够在边(跨)境产业园区得到技术、金融等关键生产要素支持,极大地降低新产品和新产业的交易成本和市场风险;处于即将进入终端消费市场的产业环节也能够在产业园区得到政策、金融、市场信息等重要生产要素的支持,能够降低产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产品价值的实现效率,切实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协同共生。从发展实际看,我国与RCEP伙伴国在边(跨)境产业园区能够共建的产业链多集中于传统制造业的下游环节,尤以机电产品和硬盘驱动器为代表。

在机电产品领域,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优势显著,拥有较大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将产业链的末端环节迁移至边(跨)境产业园区有助于在成品阶段大幅降低生产成本,利用边(跨)境产业园区的市场资源,能够使机电产品高效实现市场价值,使产业端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变化,从源头上推进我国机电产业的新旧动能转换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机电产业能够持续保持在国际市场中的绝对优势。在硬盘驱动器领域,我国的盘片和刺头不接触起停和Gstor安全存储技术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Gstor 安全存储器、3.5容量硬盘、23.5外置硬盘、2.5移动硬盘、消费电子专用硬盘及网络等产品居世界领先水平,但产业分布高度集中于深圳,且从研究设计、生产制造到销售服务均涉及,全产业链各个环节集聚于一个地区,将这类产业的销售服务转移至边(跨)境产业园区,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对接生产合作者,将产业链环节分散化。

(三)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构建集成电路产业链

集成电路是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的产业,是人工智能、汽车电子、物联网、5G 等科技行业的核心支撑之一。由于国内市场的大规模需求,美国的集成电路率先起步,到2020年美国集成电路行业市场规模已经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的50%。2020年,全球位居集成电路市场占有率前十的厂商中有6家是美国企业,其余4家企业分别是韩国的三星电子(12.50%,第二位)、SK 海力士(5.60%,第三位),中国台湾的联发科技(2.40%,第八位)和日本的铠侠(2.30%,第九位)。作为现代科技行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撑,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快速发展。2015—2020年,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市场规模整体呈上升态势,从2 744.8 亿美元上升至3 612.3亿美元,为摆脱芯片、半导体等领域的约束,我国以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合力加速集成电路行业发展,2015—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从3 609.8亿元上升至8 848亿元,年均增长率19.6%,已经建成了包括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简称“封测”)、装备和材料等五大板块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24-25],但是从竞争力层面看还存在明显的短板。鉴于集成电路是全球关注的重点产业,因此,我国融入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发展思路需要从范围和安全两个角度综合考虑。

1.融入全球产业链和共建RCEP产业链并举

尽管起步较晚,但是我国集成电路行业发展迅速,2016—2020年,出口额从613.8 亿美元上升至1 160.0亿美元,由于国内需求规模快速扩大,进口额从2 270.7亿美元增加至3 540.4亿美元,贸易逆差从1 656.9 亿美元扩大至2 334.4 亿美元。从环节进入门槛看,集成电路的封测环节对技术和资金要求不高,因此我国与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东盟国家和地区借助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优势发展封测产业,并成为我国最早切入集成电路的领域。目前,我国封测企业已经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技术和销售规模已经进入世界第一梯队,2013年,封测产值规模占我国集成电路行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3.80%。为减少发展约束,我国的芯片设计和晶圆制造也得到一定的发展,2020年,在我国集成电路行业,芯片设计占比达到42.70%,晶圆制造占比达到28.93%,封测降为28.36%[25]。

充分立足我国集成电路环节的发展优势,一方面,我国应进一步加大融入全球集成电路产业链的步伐。在上游环节,以华为海思等企业为核心壮大企业规模,以技术突破为目标培育新兴企业。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和广东等省份具备承接全球集成电路这一环节的人力资源和市场环境。在中游环节,我国在集成电路设备端和制造端具有比较优势,湖北、江苏、上海已经具备国际竞争优势。在下游环节,封测是我国优势较为显著的环节,以华天集团为代表的封测企业通过产业迁移、联合发展等方式已经在国内形成了量质并进的企业群体,江苏、广东等省份的母体企业着力于研发创新,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在全球集成电路产业链中,我国加大融入的速度和力度,有助于弥补我国在高端芯片、材料和设备等方面的供求缺口,能够高效助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延链、补链和强链。

另一方面,我国需要与RCEP伙伴国共建集成电路产业链,减少区域市场需求约束。在集成电路行业,美国企业具有显著的竞争力优势,但RCEP成员国的竞争优势正在不断提升,有能力打造区域性的集成电路产业链。在上游环节,韩国、日本与我国已经有竞争力能够与美国比肩的企业,如三星电子、铠侠和华为海思等。在中游环节,所涉及的主要是集成电路的材料端、设备端和制造端等三部分。在材料端,日本与美国同处于世界主导地位,而在设备端和制造端,我国则具有绝对优势。在下游环节,我国与东盟国家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且我国集成电路的封测企业已经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尽管不是RCEP 所有成员国在集成电路行业都能够承接某一环节,但是在RCEP 区域内已经具有构建集成电路产业链的条件。RCEP伙伴国共建区域性的集成电路产业链,不仅可以健全区域产业体系,还能摆脱国际市场集成电路产品的供给约束,在不断深化合作的基础上在国际行业领域中形成绝对优势。

2.以产业安全为原则布局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链

由于完备的工业体系和强大的内需推力,我国的集成电路从封测环节开始起步,目前已经涉及集成电路产业链的所有环节。从发展现状看,我国集成电路领域的长短板是清晰的,设备端、制造端、封测环节及通信设备领域等优势已经得到国际认可,但是芯片端的短板在中美经贸摩擦期间已经危及我国产业安全,因此必须全力培育短板环节,从战略维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要素驱动传统经济发展转向创新驱动数字经济发展。为了更好地提升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发展效率和质量,需要有为政府激活市场活力,引导承接区域功能化、专业化发展,实现集成电路产业链关键环节技术的自主可控。

在上游环节,北京、上海、福建和广东等省份通过激发企业活力聚焦设计环节,实现芯片设计和操作系统的新突破,提高自给率。在中游环节,湖北、江苏、上海等省份需要强化集成电路设备端和制造端的发展基础,以高效对接设计环节的更新升级,河南、宁夏、重庆、湖北、北京、天津、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等省份在国家政策和产业基础的支撑下聚焦集成电路材料端的发展,降低对日本和美国的进口依赖度。在下游环节,确立江苏、广东等省份在封装测试环节的主导地位,以企业业务拓展和产业分工为核心将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纳入集成电路产业链。通过布局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链,可以强化东、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关联,从根本上摆脱国际市场的供给约束,使我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较为安全的环境。

六、研究结论和发展建议

(一)研究结论

RCEP 区域强劲的经济活力已经引起世界主要经济体的高度关注,合作基础和发展能力使我国具备与RCEP 成员国构建和优化双循环产业链的条件,同时RCEP区域内存在深化产业合作的内生需求,但是成员国之间的发展差距使RCEP区域在短期内还是以构建传统产业链为主。

1.RCEP区域是世界经济版图中的活力强劲区

尽管区域内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依然限于技术水平处于成熟和标准化阶段的制造业、能源资源类产品和农产品,但国内建设和发展状态正处于对这些产品大规模需求的阶段,因此区域内的产业成长性和经济效率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2.我国具备与RCEP 成员国构建和优化双循环产业链的条件

客观评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借助RCEP红利,以差异化的链式发展思维构建和优化双循环产业链有助于我国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和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构建。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为目标,允许适度的过剩产能和库存构建内外畅通且互补的能源资源产业供应链;以参与发展为主体,通过国际农产品产业链弥补国内高端农产品供求链;以维护RCEP 区域经济安全为目的,共建具有绝对优势的传统制造业产业链和支撑地区发展需求的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链。

3.RCEP成员国之间存在深化产业合作的内生需求

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经济复苏乏力,至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以共同抵御风险保障经济安全为目的的合作大规模展开,全球一体化进程放缓,在产业分工领域逆全球化态势在诸多产业显现,以区域为单位进行产业分工的发展方式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占比不断加大。RCEP 成员国顺势也在不断加大合作力度,这与我国打造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发展思路充分契合,基于已有的合作基础,我国与RCEP 伙伴国在传统产业领域具有合作构建双循环产业链的条件。

4.RCEP 成员国之间存在较大的发展差距

RCEP 最初由东盟提出,至签署协议时已经扩大至10+5的区域范围,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直接将RCEP的区域内贸易规模占RCEP贸易总规模的比重由20%左右提升至50%左右,其中我国与日本的权重很高。较大的经济发展差距使投资主体依然以国家为单位在RCEP 区域内选择投资对象,以RCEP 区域为对象的投资几乎没有,这使RCEP 区域内与区域外经济主体的合作规模有限。

(二)发展建议

1.在顶层设计上提高对我国构建双循环产业链的重视程度

由于国际政治格局变化和重大突发事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RCEP 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增多加深。在RCEP协议签署后,我国应在顶层设计上调整关注的侧重点。

首先,加大与协议条款已经生效国家经济合作的关注度。2020年11月,15个国家共同签署了RCEP,但是在2022年1月1日,条款首先在10 个国家生效,针对已生效的国家,我国在顶层设计层面应加强与这些国家经济合作的研究,以已有合作为基础梳理可以继续深化合作的方向和领域,尤其关注零关税实施后经济合作增多和新增的产业,夯实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产业合作基础。

其次,以动态的战略思维处理我国与条款已生效和尚未生效国家的经济关系。由于零关税覆盖条款已生效国家90%以上的双边货物贸易,因此在短期内对RCEP区域内的双边贸易关系将产生较大影响。从我国构建双循环产业链的角度看,贸易成本和投资成本的大幅降低将对我国与RCEP伙伴国的经贸格局产生较大影响,需要关注的是,条款未生效的国家与我国的双边贸易关系和产业合作已经具有较好的基础,且条款生效期尚不明确,因此,我国必须以动态的战略思维处理与条款生效国和未生效国的关系,针对条款生效后产生的经济合作变化兼顾与未生效国家的合作,适时调整发展战略。

2.允许能源资源类产业存在适度过剩产能,以保障经济安全

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创新驱动在我国产业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中激活了新经济要素,新产业、新业态、新方式涌现,人们的价值理念、生产生活方式等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近年来,面对中美经贸摩擦、新冠肺炎疫情、能源资源价格上涨等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冲击,保障国内经济安全备受关注,因此辩证地看待过剩产能与库存极为必要。

在继续大力降低能源资源进口依存度的同时,我国应引导国内生产生活需要、自给率较高的能源资源类产业以满足内需为标准提高开采率和利用率,延长产业链,在外循环能够满足部分内需的时期允许过剩产能存在。同时,对进口依存度难以降低的能源资源,应引导相关产业转变能源资源利用结构、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以允许存在适度过剩产能的理念发展替代能源资源类产业。此外,对部分重要的能源资源类产品允许适度的过剩库存。通过适度的过剩产能与库存,使我国经济社会系统在常规和非常规时期均有稳定的能源资源供给[26]。

3.加大对产业合作的支持力度

RCEP 生效后,区域内一般贸易规模将大幅提升,成员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关系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由于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经济复苏乏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各国和地区均制定了不同程度的内向型发展战略,产业链的逆全球化趋势明显,但是产业分工合作的经济联系远强于产品贸易联系,更有助于产业链上的国家合作抵御市场风险。在全球产业链正在重塑的当下,我国需要充分利用与RCEP伙伴国的经济合作关系,加大对我国企业与RCEP伙伴国相关企业的产业合作支持力度。

第一,大力支持我国与RCEP伙伴国进行产业合作的企业。我国与RCEP 伙伴国已经进行的和存在潜在空间的产业合作多以传统制造产业为主,以税收优惠等措施扶持这些企业,能够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巩固我国企业在产业链条上的环节优势。同时,能够有效提升最终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使RCEP区域具有这类产品的国际优势。

第二,鼓励合作研发。虽然我国与RCEP伙伴国经济往来的产品集中于传统制造业领域,但是产品所处生命周期阶段存在较大差别,均有通过研发提升产品价值的内生需求。鼓励与RCEP 伙伴国合作研发机电产品的新品类,有助于机电产业升级、产品结构趋向高价值化;鼓励合作研发3C产品,有助于RCEP区域在3C产品领域形成国际竞争优势;鼓励共同聚焦集成电路设计端,有助于RCEP区域在世界未来产业发展中摆脱美国企业的约束。

第三,进一步支持边/跨境产业园区发展。边/跨境产业园区在我国与RCEP 伙伴国的经济合作中作用重大,在RCEP 条款生效后,我国应当适时调整边/跨境产业园区政策,尤其在企业入驻、海关流程、税费优惠等方面依据园区的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引导园区以产业链构建为目标走功能化、专业化道路。

4.进一步深化与东盟国家的产业分工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特区以劳动力资源等相对优势快速融入全球产业链,在适应世界经济发展变化需要的过程中进入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的良性循环,遵循产业生命周期规律,以我国经济特区、自贸区等为发展平台,我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从一般贸易已经全面走向产业分工合作阶段。以我国产业迁出、东盟国家迁入的模式开启的产业分工合作使我国与东盟的产业合作基本聚焦于传统制造业领域,我国大多处于价值链中高端。伴随全球产业链重构和RCEP条款生效,客观分析我国与RCEP伙伴国的经济合作现状,与东盟国家的产业合作潜力巨大。

第一,加大对沿边经济开发区、自贸区的产业支持力度。我国与东盟国家已经形成的产业链多为存储器、驱动器、机电产品等传统制造业,更多的产业政策优惠能够使企业大幅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也能吸引区域外的其他企业参与产业链构建,使RCEP区域具有传统产业链绝对优势。

第二,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完善东盟国家的产业基础设施。我国应积极帮助东盟国家完善道路、数据库、产业平台和物联网等基础设施,优化软硬环境,提升我国与东盟国家产业环节的对接效率,使产业链上的环节企业能够享受到“一带一路”、亚投行和RCEP的叠加红利。进一步深化与东盟国家在传统制造业中的分工,一方面能够提升我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关联度,另一方面能够使我国在新的产业链构建中侧重与其他四个成员国探索构建其他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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