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绿化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色发展之路的基本遵循。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建设绿水青山的内在要求,是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为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2021年6月2日,我国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 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2021年12月20日,内蒙古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83 号)。
2021年,内蒙古把科学推进贯穿国土绿化全过程,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建设任务“直达到县、落地上图”,国土绿化水平全面提升。把国土绿化重点聚焦到“一线一区两带”,造林面积达438 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14.8%,位居全国第二位;种草面积达1666.8 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24.1%,位居全国第一位。持续加大防沙治沙力度,完成防沙治沙面积530.3 万亩,为年度计划的100%。切实强化森林草原质量提升,完成森林抚育156 万亩、退化林分修复83.6 万亩、退化草原改良949.5 万亩,义务植树4302 万株。全面抓好乡村绿化美化,建设示范县9 个,开展村庄绿化美化行动嘎查村建设1279 个。完成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年度建设任务32.5 万亩,累计完成147.6 万亩,占规划任务的61.4%,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2021年,内蒙古在国土绿化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表扬;1 个地级市、6 个旗县入选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数量居全国第一位;在国家对河北、山西、内蒙古等12 个省区人民政府“十三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期末考核中,内蒙古考核等级为工作突出,居全国第一位。
2022年,内蒙古将继续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聚焦“一线一区两带”总体布局,以自然恢复为主,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科学编制作业设计,组织实施好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修复、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保育和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以重点区域突破带动全区国土绿化,2022年计划完成造林200 万亩以上、种草1100 万亩以上。加强造林种草“精细化”管理,确保任务和成果落到实地、落到图斑、落到数据库,不断提高造林种草成效。
3月12日是我国的植树节,3月21日是世界森林日。春光无限好,植绿正当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植绿、爱绿、护绿,为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贺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