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岩 张诚 夏天 许锦 张倩 杨振宇 赵文华 汤学军
现代大范围的儿童营养与健康基础资源调查,涉及面广、调查人数多,且涉及儿童营养、膳食、认知、心理行为、健康等多方面内容,实现调查数据采集内容、格式、代码以及信息系统的统一、标准化,横向上可以用于与其他项目及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共享,纵向上可以与后续的标准化调查数据进行前后比较研究、追踪服务。2017年2月,科技部启动了我国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中国0-18岁儿童营养与健康系统调查与应用”研究工作,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牵头,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全0~18岁儿童的营养与健康基础资源调查,涵盖食物营养素摄入、体格发育、骨骼发育、青春期发育、心理发育、生理代谢和体质水平等方面,评价我国儿童的营养与健康状况,提出改善我国儿童的营养与健康状况的应对策略。根据科技部科技数据资源共享的要求,专项特别重视数据标准化和数据共享,专门设立课题2“儿童营养与健康调查信息标准研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承担。
经过充分论证,国家卫健建委统计信息中心上报了《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指标》制定项目申请,获得立项批准,纳入《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2021年度卫生健康信息团体标准项目计划》,标准项目编号20210111(0-35月)、20210112(36-71月)、20210113(6-17岁)。
通过查阅文献和多次专题讨论,整理儿童营养状况[1]、儿童生长发育评价指标[2]、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指标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筛选[3],整理、归纳和确定了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指标的核心内容。进一步组织了专家论证,对指标内容进行研判,根据专家意见对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为本标准的研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制定的基本框架下[4],遵循《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5]《WS/T 598.1-2018卫生统计指标 第1部分:总则》[6]等标准,编制起草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指标,标准分为3部分,包括《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指标 第1部分:0-23月》(8个指标)、《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指标 第2部分:2-5岁》(7个指标)、《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指标 第3部分:6-18岁》(6个指标),规约指标的名称、计量单位、定义、计算方法、指标说明、调查方法等[7]。进一步对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和研判,根据专家意见对评价指标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为使标准更切合我国儿童营养与健康调查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要求,项目组广泛征求相关标准使用单位、企业、行业协会及相关专家等各方面意见,包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软件开发企业等,对反馈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修订完善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群体营养与健康评价的指标及指标描述,适用于儿童营养与健康调查相关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相关指标利用、发布及共享。
本标准引用了《WS/T 598-2018卫生统计指标》[6,8]《WS/T 423-2013 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9]《WS/T 456-2014学龄儿童青少年营养不良筛查》[10]《WS/T 586-2018学龄儿童青少年超重与肥胖筛查》[11]等标准规范。
本标准中对“营养不良(malnutrition)”的定义进行解释,营养不良包括生长迟缓、消瘦、微量营养素缺乏、超重和肥胖。
2.4.1 指标属性设置 指标属性设置参照《WS/T 598.1-2018卫生统计指标 第1部分:总则》,并按通用性程度分为两类:指标公用属性和指标专用属性。指标公用属性包括6项,指标专用属性包括9项,见表1。
表1 指标属性
2.4.2 指标公用属性 在同一个指标标准中,版本、注册机构、分类模式、主管机构、注册状态、提交机构等6个指标内容相同,采用表2的体例格式集中描述,每个指标不再分开描述。
表2 指标公用属性描述格式
2.4.3 指标专用属性 在同一个指标标准中,标识符、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计量单位、定义、计算方法、指标说明、调查方法、数据来源等9个指标属性的值均不相同(可称为指标专用属性),采用表3的体例格式进行描述[12-13]。
表3 指标专用属性描述格式
2.4.3.1 标识符 指标的标识符采用长度为10位的字母数字混合码,由主题、大类、小类、顺序码组成(见图1)。大类、小类、顺序码之间用“.”分隔。其中:大类2位数字,小类2位数字,从“01”开始顺序编码;无小类时则小类为00;顺序码3位数字,从001开始顺序编码。
图1 指标标识符结构
2.4.3.2 中文名称 指标的中文名称是唯一的,以字母、汉字、数字式的字符串形式表示。
2.4.3.3 英文名称 指标的中文名称对应的英文名称。以字母、数字式的字符串等表示。
2.4.3.4 计量单位 指标的计量单位通常采用国际通用计量单位,以字母、汉字、数字式的字符串表示。
2.4.3.5 定义 指标的释义或描述性说明,以汉字、字母、数字表示。可注明同义名称。
2.4.3.6 计算方法 指标的计算公式或估算方法。以字母、汉字、数字、运算符号表示。
2.4.3.7 指标说明 对指标、计算公式或估算方法的进一步说明或释义,包括解释计算公式或估算方法的中间指标。以汉字、字母、数字表示。
2.4.3.8 调查方法 为获得指标数据所采用的调查方法,包括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以汉字表示。
2.4.3.9 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于儿童营养与健康调查或业务信息系统。以汉字表示。
《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指标》是国家层面的数据标准,规定了我国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必须收集记录的指标的最小范围,用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针对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指标的利用、发布及共享[14]。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业务现状与发展需求,平衡各地业务水平,立足于相对规范的业务流程进行分析研究。本标准归总了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指标,在全国具备普遍性、适用性,与其他各类统计指标标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同时也充分考虑当前工作的实际水平和业务发展趋势,兼顾先进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标准的应用和推广,从而切实发挥标准的作用[15]。
本标准规对于规范各地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指标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儿童营养与健康调查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因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各地现况有参差等问题,各方面建设和完善工作须进一步加强。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建议。
标准的颁布实施,将是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工作的一件大事,对于各地规划、设计和建设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具有重要的、直接的指导作用,对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各地卫生信息标准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组织各业务单位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业务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和培训指导,使他们充分掌握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应用于实际的业务工作中[16-17],提高贯彻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各地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标准意识,使该标准真正成为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及信息化建设的指南,以标准设定的指标为基准,确定指标的定义、计算方法、调查方法等内容,以满足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信息化建设需求。
各地在实践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反馈应用成果,为标准的不断完善提供实践经验,促进相关的技术标准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儿童营养与健康评价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