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酒瑞 程竹汝
【摘要】思维方法是深入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一个重要维度。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将新时代治国理政六种思维方法运用于认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结果。以战略思维谋全局、定方向,以历史思维认识来路、思考出路,以辩证思维统筹兼顾、聚焦重点关键,以创新思维赋予新内涵、推动新实践,以法治思维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底线思维保障方向不变、道路不偏。这些方法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展示了该重大理念的思维品格与理论特色。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 治国理政 思维方法
【中图分类号】 D6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05.003
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1]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关于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实践论、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
关于方法论问题,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2]可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既提出了要“过河”,即民主政治发展的目标任务,也解决了“桥或船”的问题,即发展民主政治的方法。这些方法源于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新时代治国理政方法论在民主政治建设上的运用,从抽象到具体可分为根本方法、思维方法和具体方法三个层面。本文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思维方法层面。这与目前从理论渊源、制度特征、实践基础、运行机制等方面对该重大理念的学理阐释不同,引入了新视角,有助于拓展新认识,也是形成立体式、多维度研究的题中之义。
坚持科学思维方法,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对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概括了五种思维方法。在2019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了历史思维,进而形成了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这六种思维方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即是将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六种思维方法运用于认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结果。
以战略思维认识民主发展中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问题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这是中国古人对战略思维的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3]在治国理政各领域各方面,战略选择、战略思维运用都极为重要。“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4]从现实看,战略思维可概括为三方面:时间上有大视野、空间上有大格局、行动上有大定力。[5]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中,这一思维是一以贯之的。
一是大视野。新时代的民主政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是从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大视野进行思考谋划的。他多次提到“窑洞对”并强调:“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6]要想走出治乱兴衰,“必须加强制度建设”[7]。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8],关系国之根本与长远,因此要从战略全局出发,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
二是大格局。习近平总书记谋划民主政治发展,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就前者而论,他重申“生命论”并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9]此论述揭示了民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联系,彰显了大方略。就后者而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10]在当今西方世界“民主赤字”“民主失色”大背景下,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走出中国式民主新路,“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的选择”,[11]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方案,展现了大胸怀。
三是大定力。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事关国家权力归属、民主制度形态、民主发展道路等大是大非问题,蕴含着极强的战略定力与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决不能依据地位、财富、关系分配政治权力!”[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成就已经证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13]“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14]。
以历史思维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来路与出路
对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极为悠久的国家而言,学史、治史、用史是好传统,以史为师、以史为镜、以史为基是大智慧。其深刻道理在于,“历史、现实、未来是相通的”[15]。历史对现实的条件性约束规定,不会因人们的主观意志和偏好而改变或消失。方法论上,历史思维旨在运用“了解昨天、把握今天、开创明天的智慧”[16],透过历史揭示事物发展过程性、规律性与正当性,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运用。
坚持历史思维是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不记得来路的民族,是没有出路的民族。”[17]以历史思维思考“来路”与“出路”,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相关论述中有充分体现。中国的民主制度是历史传承与长期演化而来的,“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1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一百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19];新型政党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20];“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21]。坚持历史思维不仅从“来路”上揭示中国民主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且从“出路”上强调“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22]。归结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23]这些都是基于历史思维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
恩格斯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24]。历史思维要求在民主发展上要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习近平总书记批评说:“在政治制度上,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25]同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也不能与党史割裂,“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26]。百年来,党领导人民实现了从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飞跃,人民逐步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27]“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是团结带领人民探索、形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奋斗史。”[28]这揭示了该重大理念的历史逻辑,也从历史纵深诠释了“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这个结论的民主内涵。
以辩证思维谋划民主政治建设要既讲两点论、又讲重点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中最主要的内容是辩证法。“如果有了对辩证思维规律的领会,进而去了解那些事实的辩证性质,就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这种认识”。[29]辩证思维要求“两点论”与“重点论”统一,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统一,处理好“十个手指弹钢琴”与“牵住牛鼻子”关系,避免片面化、极端化。面对新时代新环境,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30]
辩证思维是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方法论主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31]这体现了典型的辩证思维。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避免脱离历史、超越现实,或只讲表面形式、没有实质内容等片面性,其核心要义是“全过程”,本就内含了一系列辩证法,体现了“两点论”。具体来说,该重大理念强调对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否民主、有效的评价,认为不能只关注某一方面,应从“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等“八个能否”[32]进行全面评价;强调人民是否真正当家作主,要从“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等四方面全方位衡量;强调“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33],其“完整性”在于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五种参与形式的贯通互动等。也正因此,“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34]。“全”“相统一”体现的正是辩证思维矛盾统一内在逻辑。
在强调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也非常强调抓住根本、扼住关键。比如,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道路,“关键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35]。三者不能互相对立、否定。新时代要强调党的全面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依法治国,虽然都是“全面”,但也各有重点,“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36]。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是多方面各领域的,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37]。强调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全国上下都要实实在在推进,要构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但人民政协是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这些新观点新要求都是辩证思维“重点论”的运用,也凸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理论特色。
以创新思维赋予民主理论新内涵、推动实践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人类发展历史,创新始终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重要力量,也始终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不创新不行,创新慢了也不行。”[38]立足新时代,他要求各方面各领域都要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39]。如果迷信盛行、思想僵化,只是坚守本本、教条、经验,不敢质疑权威、超越前人,不能突破旧的观念、体制、做法,那么新理念、新制度、新实践、新技术也就不复存在。创新思维的意义由此可见一斑。
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既坚持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总结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民主的理论探索,也结合新时代新实际,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认识,讲了不少“新话”。这正是创新思维运用的真实写照。比如,就社会主义民主本质,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40]民主“真谛说”揭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就民主发展功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來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41]“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保证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42]。诸如此类的新观点新论断有很多,均是运用创新思维赋予民主以新的理论内涵。
除了理论与制度维度的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论述也包含着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推动民主实践新发展。比如,设立基层立法点,推进开门立法,“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43]。截至2022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就132部法律草案、年度立法计划等征求基层群众意见,获得建议11360余条,其中2300余条意见建议被不同程度采纳吸收。[44]这些新实践让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更广泛,民主获得感、体验感更真切、更实在。
以法治思维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它不仅是一套法律制度,而且要转化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才能助力良治善政。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主张用制度约束社会成员尤其是公共权力的行为;是程序思维,要求用科学周延的法律、机制和流程管人管事管权;是价值思维,倡导平等、自由、理性、权利等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45]。在前进道路上,越是环境复杂多变、任务艰巨繁重,就越要坚持法治思维,用好法治力量。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论述中,法治思维得到了充分彰显。法治与民主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法治为“表”,民主是“里”;没有民主为条件动力,法治就无从进步,没有法治作保障,民主就会蜕变为“大民主”“假民主”等。“民主是个好东西”,这里的民主本就是指由法治保障、与法治耦合的复合式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46],这“三化”结合就是法治化,是法治思维的要求。坚持“三者有机统一”的民主发展道路,体现了法治思维逻辑。党的领导就是组织动员、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只有运用法治规范民主行动中的所有参与者,才能将党的权威、人民的活力与良好的秩序统一起来。
基于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47]进一步看,这些民主制度和法律要真正运作起来,还必须实现制度化、形成制度体系,这是新时代对民主政治规律认识的重要方面。因为,“我们的民主法治建设同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必须继续加以完善。”[48]所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49]关于协商民主发展,“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50]。这种程序思维恰是法治思维的要求和运用。
要强调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弘扬法治精神,无论哪个组织或个人,无论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根据宪法和法律要求进行,没有法外特权;无论是人民的民主参与,还是权利享有,也没有法外特权,都必须依法施行,坚持平等原则。当然,“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共权力为重点”,[51]这是法治价值思维的精髓。
以底线思维保障民主政治发展方向不变、道路不偏
底线,顾名思义,就是不可逾越的边界、不可触碰的红线,破则危、守则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52]只有这样,才能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实现更好发展、创造更好业绩。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关论述中,既划有“上线”,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提出远景目标,要求发展“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最真实、最广泛、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也结合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保障政治安全划出“底线”,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做到“六个切实防止”。这里的“底线”是指: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切实防止出现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的现象;切实防止出现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的现象;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53]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避免“选举后无人过问”,“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等情形。这是底线认识,也是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原因。
坚持底线思维,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初的理论概括是,“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54]。这也体现着底线思维,前一句规定了道路与方向,后一句是在方向指引下的民主发展理念与要求,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古今中外,由于政治发展道路选择错误而导致社会动荡、国家分裂、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55]更不要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56]。所以,坚持底线思维的根本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民主发展道路,偏离道路、偏移方向都极其危险。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并不排斥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积累的精华,但决不能囫囵吞枣、邯郸学步,照抄照搬他国民主制度模式,搞“全盘西化”“全面移植”,“必須警惕和防范西方所谓‘宪政、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等政治思潮的侵蚀影响”[57],警惕“颜色革命”,避免犯“颠覆性错误”。“坚持中国的民主按照中国的特点、中国的实际来设计和发展,坚定不移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之路,是中国民主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58]这才是坚持底线思维的正确选择。
结语
归结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蕴含的六种思维方法是相互贯通、互为一体的。其中,战略思维处于首位,用于思考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中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重大问题,是其他思维运用的前提;历史思维是根基,用于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来路”与“出路”,为其他思维提供历史大视野、大趋势,形成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辩证思维是核心,用于解决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的总体思路与重點难点等,贯穿于其他思维方法中,检验理念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创新思维是灵魂,用于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不断赋予新内涵、新实践,为其他思维方法运用注入活力、增添动力;法治思维是保障,用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升其他思维方法运用的理性化与精准化水平;底线思维是基准,用于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划清边界、列出负面清单,明确其他思维方法发挥作用的最大阈限与范围。
这些思维方法相辅相成、彼此支撑,共同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思维品格与理论特色,揭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合价值性与合规律性,同时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之实践方法论遵循。
(本文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21&ZD005)
注释
[1][4][6][7][8][9][10][13][14][18][19][20][22][23][25][26][31][32][33][34][35][36][37][40][41][42][43][46][47][48][49][50][53][54][55][56]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5、80、77、62、332~332、74、333、83~84、84、80、72~73、229、81、80、81、274、80、82、97、336、5、51、337、97、101、96、303、176、75、84、175、102、85、303、85、85页。
[2]《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9页。
[3][17][38]《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10、49、267页。
[5]上官酒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方法论体系》,《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9年第1期。
[11]《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0页。
[12][2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49、73页。
[1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67页。
[16]《习近平致信祝贺第二十二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开幕》,《人民日报》,2015年8月24日,第1版。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532页。
[27][57]《〈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71、50页。
[28][58]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民主》,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7、50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16页。
[30]习近平:《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求是》,2019年第1期。
[39]《〈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1页。
[4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新时代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求是》,2022年第5期。
[45][5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7、7页。
[5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88页。
责 编/桂 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