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信用“连连看”

2022-04-07 11:56
中国信用 2022年10期
关键词:信用企业

1、湖北:“证照分离”改革惠及约155万户企业

今年以来,湖北省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事项达140项。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25日,全省累计办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364.57万件,惠及企业154.96万户。

原先,从事许可经营事项的市场主体“开张”,需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这两把“金钥匙”,市场主体奔波于多部门之间、提交多份证明材料方可拿齐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018年起,湖北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部分行业开始实施“告知承诺制”,市场主体通过签署一张告知承诺书即可营业。实行“告知承诺制”后,经企业承诺后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将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可以在企业领证后再补交的审批材料,可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通知指出,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理业务时,会将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必要时还将开展全覆盖核查。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来源:湖北日报)

2、吉林:发布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规范性文件

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出台《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对虚假诉讼的防范与惩治,维护正常司法秩序、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助力社会诚信建设。

《细则》包含总则、虚假诉讼的防范、虚假诉讼的查处、虚假诉讼的追责、工作机制、附则六个部分,共三十四条,重点围绕虚假诉讼甄别惩治以及司法机关查办虚假诉讼案件沟通协作机制等,对虚假诉讼的定义、甄别防范、线索移送、调查处理、协作配合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有效指导,对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立案调查、案件处理等具体问题作出规定,明确了移送案件所需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案件机关的具体处理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职责以及虚假诉讼相关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操作;明确了虚假诉讼的责任追究原则,规定了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司法鉴定人员等参与虚假诉讼应从严处理,因虚假诉讼导致他人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具体赔偿内容及对虚假诉讼行为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等。

此外,《细则》还对公检法司四部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平台、线索移送等机制,形成虚假诉讼惩防合力提出具体要求。同时,通过明确虚假诉讼的责任追究、惩戒制裁,进一步提高虚假诉讼违法成本,彰显司法机关惩防虚假诉讼的力度,有力震慑虚假诉讼行为。

(来源:中国吉林网)

3、福建: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联合检查

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决定在全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联合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将围绕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以及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等问题,针对2021年以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及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组织落实、收费政策梳理落实、违规收费线索处理、开展自查自纠等情况。

第二,医疗旅游服务人才缺乏。不同于传统的旅游产品,医疗旅游需要一批能够协调医疗机构和旅游服务提供者的复合型服务人才,而目前海南旅游从业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难以满足国际医疗旅游的需要。

此次联合检查采取部门座谈、查阅档案、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深入了解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有关问题线索和解决情况,以及下一步措施及工作意见、建议;查阅相关部门工作部署、政策梳理、政策宣传、政策落实、线索台账、自查自纠、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等相关档案资料;根据前期问题摸排、线索收集和自查自纠等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问题,结合明察暗访,对收费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查找违规收费的原因。

此次联合检查分5个组,由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民政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按双随机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对5个设区市和5个省级政府部门,以及部分重点地区、部门和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商业银行、中介机构开展联合检查。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坚持“零容忍”,督促立查立改、边整边改,对突出的典型案例将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和公开曝光。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4、青海:多举措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持续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青海省总工会组织全省各级工会多举措配合人社、法院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青海省总工会按照《青海省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各级工会积极参加工作专班,不断完善同人社、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欠薪线索移送、转办、反馈、通报机制,综合运用多种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工会“12351”职工维权热线、信访、网络舆情监控体系、劳动关系监测系统等平台和窗口作用,每月开展欠薪风险研判,主动向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报送有关情况,共同做好欠薪风险评估。

同时,青海各级工会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尊法、守法,提高农民工基本法治素养,推动根治欠薪工作长效机制落地见效。不断健全完善欠薪报告制度,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的作用,及时掌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特别是产业园区、交通建设水利等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工资发放和拖欠职工工资情况。

青海各级工会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接受欠薪报告或举报,对发现的欠薪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

(来源:工人日报)

5、甘肃兰州:建立贯穿市场主体生命周期信用监管机制

兰州市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方面,兰州市着力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核查、事后信用奖惩的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兰州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事前信用承诺通过开通在线承诺渠道,鼓励市场主体进行自主承诺。截至目前,已归集公示信用承诺21万余份。事中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先后在税务、教育、社保、医保等21个领域陆续推出分级分类监管文件,让信用好的市场主体少接受检查,让信用差的市场主体承担更多的监管成本。事后开展联合奖惩,在政府资金支持、行政审批、招投标等6大领域联合开展事后信用奖惩,定期发布红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涵盖司法、工商等30多个领域。截至目前,累计发布“红黑榜”23期,其中列入“红榜”企业2166家、自然人75人,列入“黑榜”企业581家、自然人189人,并在“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及时公示。兰州市还推出了“信用随手查”客户端工具,实现一键查询市场主体信用状况。截至目前,已实施“信用随手查”事前信用核查9300余次,初步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警示惩戒体系。

(来源:兰州日报)

6、云南昆明:银税互动为企业引入资金“活水”

近期,昆明市税务局搭建企业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桥梁,为纳税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推荐,以“银税互动”为企业引入资金“活水”。

在实际工作中,昆明市税务局主要通过线上“银税互动”数据交换、持续拓宽受惠企业范围、为企业提供金融产品三项措施解决小微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在线上“银税互动”数据交换方面,通过云南省“银税互动”直连平台,将银行和税务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交换过程由“线下”搬到了“线上”,在纳税人授权的前提下,税务部门向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纳税人基础信息、纳税申报、财务数据等,实现数据及时共享。同时,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试点效应,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由原来的纳税信用A、B级企业逐步扩大到A、B、M级企业。

2022年1月~8月,昆明市中小企业共获得“银税互动”贷款10815笔,放贷金额达59.13亿元。

(来源:昆明日报)

7、天津:生源地助学信贷首破2000万元

目前,天津市高校新生陆续入学,天津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场申请工作基本结束。日前,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今年天津市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首次突破2000万元,较去年增加84%,惠及全市190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将于11月中旬统一发放。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无需抵押或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提升至本专科学生12000元、研究生16000元,可覆盖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及交通费等基本保障。该贷款实行最优惠政策,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2年,贷款利率全程下浮,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5年内无需归还贷款本金。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天津市有关部门还通过推行远程续贷、延长贷款受理时限、推迟回执录入时间等举措,确保精准资助。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借款学生申请的提前还款进行了退息及自动减免利息操作,保证借款学生都能公平地享受国家政策。

(来源:天津日报)

8、江苏苏州:首例告知承诺制环评办结

“本来以为要办好几天,结果是立等可取。”近日,张家港华友管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环保局,递交了该公司加工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申请材料,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企业填报承诺书,完成初步规范性审查,立即出具了环评批复,整个流程仅用3个小时。

“你承诺、我审批。”今年8月,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苏州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和首批6个试点园区名单,提出了告知承诺制、同类项目打捆审批、优化公众参与、缩减审批时间、排污许可联动等改革措施。其中告知承诺制可将“受理、评估、公示、审批”等常规环评审批流程大大简化,实现项目环评“承诺即审批”,有利于减少企业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据悉,接下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充分利用网络、窗口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正确引导和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苏州日报)

9、山东菏泽: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 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

日前,山东省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将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强力推进信

用体系建设不断融入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各领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菏泽市创新创优信贷融资模式,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要求,结合菏泽市实际,菏泽市发展改革委会在充分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11项具体措施。下一步,菏泽市将进一步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等问题,不断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开拓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新路径、新方法,努力打通银企信息对接最后一公里,切实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齐鲁网)

10、福建厦门:着力构建“信用承诺+自主申报+形式审查”登记体系

在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的联合推动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试行办法》10月8日正式印发并对外公布,明确厦门自贸片区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办法从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是指登记机关在申请人自愿申请和信用承诺的基础上,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商事主体的主体资格和登记事项予以确认登记并公示其法律效力的制度。据介绍,试行办法着力构建“信用承诺+自主申报+形式审查”登记体系,对依法作出的登记备案结果进行确认登记。

在申请材料上,试行办法做了“减法”,商事主体自主承诺权力机构或经营管理机构作出决议、决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协议的规定,不再提交决议(决定)、任免文件等过程性材料。在登记环节上,试行办法继续“减负”,明确经营场所、联络人、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部分备案信息可自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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