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森林火灾防控现状及对策建议∗

2022-04-07 03:46杨丽琳杨发成
森林防火 2022年2期
关键词:昌宁县护林员林区

杨丽琳 杨 春 杨发成

(1.昌宁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 昌宁 678100;2.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云南 昌宁 678100;3.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云南 昌宁 678115)

森林不仅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物质基础,而且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经济资源和生物资源,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是维护国土和生态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森林火灾防控不仅是抓好林草工作的前提,也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

1 昌宁县概况

昌宁县是云南省林业重点县之一,隶属云南省保山市,地处保山市东部,国土面积3 888 km2,地貌多样,最高点北部松子山峰海拔2 875.9 m、最低点永康河与湾甸河交汇点海拔608 m,相对高差2 267.9 m[1]。全县林地面积287 626.67 hm2,占国土面积的76.33%,其中:有林地面积230 380 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0.1%;森林总面积259 346.67 hm2,活立木总蓄积1 938.04 万m3;森林覆盖率68.82%[2]。县境内地形、气候复杂,干雨季分明,一方面受西来的干暖气流和季风进温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地势高低和山脉走向的限制,气候垂直变化明显,在同一纬度内,相对高差大,气候差别也很大,“一雨变成冬,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特点尤为显著,干湿季节分明,有低热、温热、温凉、高寒4 个气候带,立体气候特征明显。旱季从上年的11 月至次年的6 月,防火期长达8 个月,全县有重点火险区4 个49 933.33 hm2,森林防火任务繁重,被国家划定为森林火灾高危区[3]。

近年来,昌宁县全面推行森林防火党政同责工作机制,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紧紧围绕“防”字下功夫,出实招、做实事,扎实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2018—2021 年取得了连续4 年市级考核第一、11 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的防控成绩,积累了一套切合昌宁实际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4]。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把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防火工作成效,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着力构建领导动手亲自抓、部门配合协调抓、全民重视一起抓的防控环境;二是广泛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森林防火七大宣传工程,通过创新宣传方式,规范宣传内容,做到简单、明了、具体、实在、管用,让群众一听就懂、一看就明、一做就会,真正做到防火宣传深入村(社区)、深入林区、深入学校、深入农户、深入人心;三是加强火源管控。突出抓好元旦、元宵、春节和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城镇面山、重点生态公益林区、水源林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管好特殊、重点人群,在森林防火期设立防火宣传检查登记站、哨、卡等措施,严防火种入山;四是强化隐患排查。定期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对火灾隐患进行检查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迅速进行整改排除,做到隐患早排除、早整改、早落实。同时,管好用活护林员,既巡查巡护林区,又避免“监守自盗、玩火自焚”;五是加强督促检查。促成了山有人管,火有人扑、责有人担防火局面的形成。但受气候、地形、区位、农事生产方式和传统民俗等因素影响,昌宁县森林防火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

2 昌宁县森林火灾防控现状分析

2.1 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昌宁县现有专业扑火队伍5 支,其中县级管理1支,乡镇4 支。除县级的1 支常年驻守且日常训练、管理按“准军事化”标准进行建设以外,乡镇的4 支都只是高火险期值守,队伍普遍缺乏系统、专业的训练,专业队伍数量不足以及规范化建设达不到要求而不能满足日益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要求。

2.2 林区巡护力量不足

按照每个村民小组配备1 名护林员的要求,昌宁县需配备2 050 名护林员才能达标。根据统计数据显示[5-6],实际有专职护林员仅380 名,与配备标准相比较,不足1 670 人;人均管护面积达682.47 hm2,与全市人均管护面积559.2 hm2相比较,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23.27 hm2,要真正实现日常巡护监测达到网格化管理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2.3 经费投入依然有限

随着森林防火任务的不断加重,部分乡镇对森林防火工作仍沿用老办法、老思路。以防为先的森林防火意识不到位,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导致投入到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进社区、进村寨、进林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资金不到位,“防”的基础不扎实[7-8]。

2.4 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部分乡镇还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没有具体深入,工作措施安排不具体,还停留在宏观管理层面;有的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到岗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检查不全面、不彻底,宣传教育不到位,工作存在短板和死角[9-10]。

2.5 应急措施保障不力

部分村(社区)的应急处置办法存在照搬照抄上级的文件,体系不清、机制不顺、责任不明,操作性不强的情况。部分乡镇、林场扑火物资、装备储备种类不齐、数量不足,难以保障安全扑救,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实现小火大打,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2.6 通讯水平相对较低

林区现有防火通讯覆盖率仅为70%,部分重点林区存在信号盲区,无线电及卫星通信保障能力不强,有线基础网络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语音通信、火险预警、视频监控、火场指挥和调度等信息化处置的需要。

3 昌宁县森林火灾防控对策建议

3.1 加强生产用火及野外火源管理

昌宁地广人稀,林地和农地交错,生产生活用火与森林防火期用火管理矛盾突出,部分群众长期形成随意用火的习惯一时难以改变,比如少数民族宗教活动、烧蜂、盗猎、烧荒和祭祀等野外不规范用火行为带来了极大的火灾隐患。因此,在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5个100%”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森林防火期生产性用火的申报、审批、监烧制度尤为重要[11-12]。

3.1.1 规范用火制度 进入防火期,所有林区边缘100 m范围内的农地用火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规范管理,分片统一准备,统一向村委会申报,村委会根据节令和气候科学审批,村委会干部或当地护林员携带审批材料到用火现场组织监烧,每次用火须在每天上午11 点前、3 人以上进行监管,并将可燃物堆放到距离林地100 m外,确保安全方可点火烧除。

3.1.2 加大宣传力度 研究分析近年来的宣传经验,在充分利用学校、集镇、集市、群众会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宣传外,还要发挥入户发放宣传手册的教育作用,特别是对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的宣传教育,要达到不留一户一人,人人重视,全社会参与的目的[13-14]。

3.1.3 严格依法治火 对不批就烧、不分时间地点随意用火、不安全用火、生产生活用火失火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一律给予处罚。同时,举一反三,对民众进行警示教育,使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用火习惯。

3.1.4 完善规章制度 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人人当好监督员。村规民约应当有“村民应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各项法律法规;在林区、林缘边农地上确须生产生活用火的必须向村民小组长报告并向辖区村委会提出申请,待村(社区)批准后方可使用;引发森林火灾的村民,必须赔偿林木经济损失,承担参加扑救火灾人员的务工补助;必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条款。规范村规民约后,应督促村民自觉执行并相互监督。

3.1.5 加强警示教育 严惩违法违规用火者,严处随意生产生活用火行为。据了解,云南省各县(市、区)都出台了一些处理、处罚违法违规用火的措施,执行方式和处罚程度不尽相同。但只有严格的执行,只有查办一批、处理一批,才能真正达到警示、宣传、教育的目的,从而逐步改变年年管火,年年有火,效果不佳的现状。

3.2 加强森林防灭火扑救队伍建设

森林火灾是自然灾害,虽可防可控,但发生在所难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如何科学安全扑救是关键。既要发动当地青壮劳力,也不能缺少懂技术懂安全的专业队伍,特别近几年来农村多数全劳力外出务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越来越少,所以各乡镇整合组织专业、应急扑火队伍愈显重要。

3.2.1 组建专业队伍 县级组建的一支30 人,田园、卡斯、更戛、耈街4 支各15~20 人的专业扑火队伍,统一集结培训管理,分片使用。其他乡镇和各村(社区)也组建一支不少于15 人的应急扑火队伍,进行安全扑火技能培训,提升即战力。

3.2.2 配备专业装备 不同性质的扑火队伍应配备相应的扑火工具,如砍刀、锄头、水壶、手巾、手电、应急包,每人一份;油锯、风水灭火机、风力灭火机等大型扑火机具,每3 人一组。各乡镇投入一定的防火经费配足机具,统一管理,长期使用。

3.2.3 科学合理分工 严格管理,充分发挥防扑火队伍的战斗力。建设一支“纪律严密、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高素质防扑火队伍,选人是关键,管理是保障。防扑火队员首先应思想品德好、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服从管理;管理上应精心组织、严格培训、制度健全、专人管理;在行动上,要做到到位迅速、统一指挥、安全高效。

3.3 严防重点区域及时段野外火源

森林防火工作火源管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关键在于经常抓、抓经常、抓重点。人们在林区及林缘周边的活动不可能完全受限,只可能加以规范。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很难做到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只有依法按俗规范管理。

3.3.1 规范少数民族地区风俗习惯活动 对重点区域林区内的山神、庙宇、烧香点进行统计造册,了解和掌握人们进行此类风俗活动的规律,对其活动时间和范围进行划定,并对少数民族在活动中的所有用火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规范活动场所的用火区域,同时指派专人管理,落实责任。

3.3.2 转变重点时段进山上坟传统习俗 大部分民众已改变传统坟场起火和烧香钱纸火的习惯,实行熟食或鲜花的祭祀活动,但依然有少部分人沿用传统祭祀方式,特别是重点林区中或山边水尾的地方,隐蔽难防。这些地方就要对坟冢严格进行实名造册登记,对坟主进行说服教育,逐步规范。

3.3.3 规范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生产用火 以蔗区为例,应提前与糖厂沟通协调,距离林缘100 m范围内的甘蔗在2 月底前或到5 月份后入榨;又如烤烟预整地的“四边光”的问题,必须要求农户在2 月底前结束。其他生产性用火也应避开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昌宁县属农业生产大县,产业多而杂,又基本上与用火有关,管住生产性用火至关重要,必须逐年规范,形成习惯。

3.3.4 严防死守重点时段重要入山路口 进入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应对重要入山路口设卡值守,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细致的说服教育,实名登记,收缴火种,切实将火种控制在林区路口,减少隐患。

3.4 依法制定切实可行防灭火措施

森林火灾是自然灾害,但90%以上都是人为引起。《森林防火条例》是一部管理人处理事的法律依据,我们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才能管住人、管住火源,真正达到预防和控制火灾。

3.4.1 落实责任 认真执行“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和五个关键人”制度,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机制,严格责任追究[15]。

3.4.2 科学规划任 科学合理的规划森林防火区,按规定配置护林员,制定可行的巡查管理制度。根据昌宁县实际,将林区及林区边缘100 m范围划定为森林防火区,结合全县森林分布广和散的实际,按照100 hm2配置一名护林员的要求配齐配强护林员,并制定可行的巡查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和巡查范围,严格考核,使护林员真正发挥巡山护林的作用。

4 结语

森林防火工作是云南昌宁县抗灾减灾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通过以上应对措施,结合昌宁县在实际森林防火工作中总结的防火经验做法,可让森林火灾发生概率得到有效降低。同时,只有以讲政治的思想,落实措施、突出预防,落实培训、突出安全,落实人员、突出巡查,落实查处、突出警示,落实责任、突出成效,才能将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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