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鸣璐
东坝大马灯起源于唐,盛于明清,是一项流行于南京东坝地区的模仿战马的民间舞蹈,2008年6月7日,东坝大马灯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目前在当地村落社区中主要流传着两种东坝大马灯这项乡民艺术历史起源的口头叙事文本。一种是“汤氏先祖迁徙产物说”。据《胥溪重修宗谱序》记载:“敏肃公讳鹏举,为宋大学士,开府范阳,以范阳为氏,敏肃公以下支派,番(繁)衍散处各郡县者,指不胜屈,其分居银林东坝者则自万五公始是。”可见,早在宋代“汤”姓氏族就已经在东坝繁衍生息,族谱中所提到的范阳在如今河北一带,汤氏世代传习的这项传统舞蹈极有可能是随着他们的先祖从北方迁徙而来。另一种说法则是“码头商旅发明说”,东坝镇一直是太湖流域的重镇,明清时期更为繁荣,有“七省通衢”之誉,东坝镇扼守中江、下江枢纽,商贾云集,亦不乏文人雅士。每年农历三月、五月、七月都有庙会活动,唯春节、元宵节少有文娱活动。一些儒商认为当地百姓看惯了帆船,而很少见到“车马”,受汉代“骆驼载乐”的启发兴起竹制“大马灯”,在正月间舞玩。由于大马灯必须有较多固定的人来参加,以汤氏为主体的东坝村大马灯应运而生,并不断得以传承和发展,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民俗活动。
大马灯表演者一般从进入腊月开始准备,参与人员分总负责、跑马演员、后勤、道具组和庙堂服务五类。表演阵列由7匹马组成,1匹马由6个跑马演员两两搭配轮流跑,加上骑马和赶马的小演员(马夫)共8人,计上乐手和后勤人员,整支队伍可达百余人。大马灯采用老中青三代人组合表演的形式,骑马的小演员扮演刘备、关羽、张飞等人物,青壮年则扛起表演大任,年长者居 乐手、后勤等岗位。表演时,马灯队模仿马的各种动作,在鼓点节奏的指挥下布阵摆字。据村里老人讲述,传统跑马灯仪式包括开光、转村、接灯、罢灯四部分。
开光。开光仪式一般在腊月二十九日举行。开光时,仪式主持人口念:“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四方众神开道,让马菩萨来。”接着拧下雄鸡头,将蘸有鸡血的鸡毛分别粘在七匹马具的鼻子部位。整套仪式表现了老百姓对天地关系及季候变化规律的理解。
转村。乡民艺术的展演有着明显的边界意识,大马灯转村南不过郎溪,西不过水阳江一带。究其原因,一是因圩区多河流且普遍使用船作为交通工具,而山乡人不擅水性,交通上的不方便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山区和圩区的艺术交流;二是当时的山乡人和圩乡人几乎不结亲,如未受到邀请就贸然去圩区跑马灯可能会面临无人接待的尴尬。
接灯。马灯表演到本村时,家家户户都会在客厅八仙桌上摆放水果和糕点等供品来迎接,谓之“接灯”。届时,马灯队提前安排人待接灯主家敬完香后“提酒”讲好话,村民提一杯酒,讲好话者就得应一句吉祥话,如“一杯酒祝你们全家身体健康,二杯酒祝家丁兴旺万事如意,三杯酒祝一科高中金榜题名”。
罢灯。按照传统,整个演出周期结束后要烧掉马具送走“马菩萨”,谓之“罢灯”。独留关羽马的马头作为来年扎制马灯的样板, 据东坝大马灯省级非遗传承人口述,关于保留哪匹马的马头并无定数,马头是用竹篾和铁丝扎制而成的,在跑灯过程中其形状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形,一般选择保留形状最好的马头。
大马灯作为一项乡民艺术活动,其实践宗教的方式分为两种,一为祭祖仪式,一为敬神仪式,而这两种仪式分别对应着该村影响最大的两种信仰活动,即“祖先”信仰与“马神”信仰。
汤氏宗祠在春节与跑马灯期间是向村民开放的,村民可以在内烧香祭祀。跑马灯是村里的一件大事,当地流传着“无事不兴灯”的俗语,比如出现年轻人非正常死亡或者有老人接连死亡情况时村里就会“兴灯”来改变村运。
“马神”被东坝村村民视为村落保护神,与大马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朱女士说:“我当时不愿意让我儿子去跑马,结果我儿子每天都是有气无力,村里老人说大人老是阻挡的话,菩萨会不高兴,后来就让我儿子随着马灯队去了大连跑马灯,回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白白胖胖的。”(被访谈人:朱女士,东坝村人;访谈人:孙鸣璐;访谈时间:2021年9月19日;访谈地点:汤家村)在医疗技术不发达的社会境遇中,面对“疾病”“死亡”的恐惧,在“避厄”“渡厄”心理下,民众渴望从神灵的崇拜中寻求慰藉,但“马神”崇拜和“祖先”崇拜都不属于传统的神灵信仰体系。而是当地村民基于大马灯、祠堂、族谱等元素为主要象征符号精心建构的信仰体系,其目的一是从神灵崇拜中寻求精神慰藉,乡民艺术也正是在这一神圣化的过程中获得了现实的“合法性”;二是这种家族性、村落性的信仰仪式活动的举办可以将村民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达到强化宗族认同与提升宗族凝聚力的效果。传统社会的乡民艺术活动践行着宗教信仰与凝聚宗族两种功能。
传统社会未经理性“祛魅”,因此神圣空间成了合法性的存在。但是进入现代社会后,民众受到了科学和理性的启蒙,诸如生病等痛苦有了信仰以外的诉诸渠道,因此人们内心深处的“神圣空间”逐渐消失,人们已经不需要通过民间艺术来表达神圣意识了。不仅如此,随着互联网兴起现代性的电子娱乐等方式挤压着村落间原本的文化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村落文化中具有地方性色彩的知识话语的边缘化。
东坝大马灯在2008年被列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话语的进入使得诸如大马灯之类的乡民艺术在现代社会获得了合法地位。
现代性赋予了民众多元的娱乐文化方式,但是当他们意识到周围的传统文化正在慢慢消逝时,感到恐惧的人们往往会寻找坐标和里程碑,由此以乡民艺术为例的传统文化事项就会被特意选择成为“非遗”,予以保护。其实这种标志乡民艺术的行为与民众强烈的怀旧意识形成了逻辑一致性、普遍性的怀旧心理是“非遗”保护理念得以实践即乡民艺术可以转化为“非遗”的社会基础。
“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必须重建国民与国家的价值一致性、文化同质性,必须回到文化的根脉上去,理解老百姓的价值观,弄清他们的诉求。”而乡民艺术有着广泛的民众基础,通过乡民艺术民众和国家之间可以建立联系,形成价值相通与相互认可的关系。以大马灯为例,大马灯通过展演实现了凝聚宗族的目的,演绎三国站场表达崇尚“忠义”的传统道德思想和对“天下太平”“和谐社会”的向往,这些观念与主流价值观乃至国家意识形成了价值相通,这是东坝大马灯何以转化为“非遗”最根本的逻辑。
乡民艺术的“遗产化”转向,改变了乡民艺术之前在国家和政治生活中的边缘处境。具体而言,东坝大马灯成为国家“非遗”后获得了持续性的资金支持。如今的东坝大马灯俨然成了当地响当当的“文化名片”。东坝大马灯的“非遗”头衔还为村落带来了实在的资源与收益。东坝村作为大马灯发源地成功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村落面貌在保护资金的支持下得到了较大的改善,生活在村落中的村民都成为了受益者。但“非遗”制度的践行同样也在某些方面改变着乡民艺术原有的表演与生存形式,导致了部分“传统”的不合时宜。
东坝大马灯成为“非遗”后,东坝镇文化站化身为东坝大马灯“经纪人”,负责承接各种商演活动。大马灯频繁出现因寻不到适龄骑马小演员而空马演出的情况。当地村民解释:“一方面因为现在小孩几乎都是独生子,家里非常宝贝,跑马是一件辛苦的事,其次是大部分父母都望子成龙,学习总是放在第一位的,不太希望因为其他事情而耽误学习。”当跑马与学习发生冲突,人们的选择是合理的,东坝大马灯的演出形式及内容需要适时的改变,以延续其历史价值与精神价值。
在传统社会,东坝大马灯自发组建了组织机构——马灯会。马灯会一直沿用至今,成员包括演员、导演及后勤等。每年腊八节过后,马灯会成员就会组织开会商议跑灯事宜,安排训练。东坝大马灯“申遗”成功后,东坝村村委和东坝镇文化站接管了马灯会职能。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村民的态度是想要参与大马灯事业的发展,认为大马灯是东坝村的一块金字招牌并由此产生了集体荣誉感。但现实情况是,马灯会逐渐失去了对大马灯的话语权,东坝大马灯在“非遗”化过程中由于民间与官方双方地位悬殊,民间自发组织的机构职能被动地被官方接管过去。
在传统社会,跑灯演员的思想观念相对简单,大家不分彼此不计报酬,更专注于传承、发展大马灯。“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出现打破了平衡,国家为助力“非遗”的发展每年会给传承人发放一笔传承基金。东坝村村民认为东坝大马灯是全村人共同享有的祖产,传承基金不能由个人享有而应该放在马灯会成为村落公共基金用于村落建设及马灯事业发展。还有村民认为村里的男人几乎都会跑马,他们对于传承人的人选表示不解,认为传承人的名号使得跑灯演员间出现了三六九等之分,这是跑灯演员关系失衡的开始。村民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考评是有异议的。
面对乡民艺术“遗产化”过程中的“传统”异化问题,身处于艺术生长地的民众正通过对汤氏家族象征符号再建构的方式尝试着让“传统”复归。
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汤家村村民的叙事文本与大马灯的传承样态都在强调“家族”特征。
汤家村村民在讲述有关大马灯的事象时,极少冠以大马灯“东坝”的头衔,恰恰相反,他们表述的句式结构一般稳定为“我们汤家的马灯……”,在大马灯以“东坝大马灯”之名申报成为国家“非遗”之后,他们依然沿用“汤家的马灯”这样的表述,一方面是对传统习惯的延续,表达了村民对“汤家”的马灯为东坝村带来荣誉的优越感;另一方面借由这种表述形式不断强化外界对其家族象征符号的印象。
村民以东坝大马灯为载体运用叙事凸显自身及村落优越的方式不断建构及强化家族象征符号,目的是唤起民众对“传统”马灯的记忆。除此之外,笔者发现“非遗”大马灯在传承过程中也强调“家族”特征。在传统社会,跑灯演员必须从家族内部挑选,意味着以家族性为单元展开的仪式表演对演员的姓氏有着强烈的排外性。
东坝大马灯成为国家“非遗”后,民众有了“跳出汤家看东坝”的意识,将演员的挑选范围从汤氏家族扩大为东坝村的各个家族,技艺传承呈现出开放性样态。但东坝大马灯的核心技艺——马灯扎制技艺却未采用这种传承样态,而是延续传统的封锁性的传承样态。
东坝大马灯省级“非遗”传承人汤海头表示:“溧水白马镇邀请我去他们村扎马灯,我要是去了,村里人肯定会说我把村上祖产卖钱。几年前,文化厅派人过来,还带了无人机,把我扎制竹马的技艺全部完整地录了一遍,怕技艺失传。”迫于传统压力,传承人不敢轻易将核心技艺传于外姓人员,但官方介入后,传承人又觉得开放性传承或许是避免技艺失传的有效手段。跑灯技艺采用全面开放的传承状态,而对于核心扎制技艺的传承则采用“开放”与“封闭”并存的传承样态,展现出的逻辑是通过部分知识的共享实现联众落实乡土公共性,对核心知识的掌握则可以使其在保持艺术的“传统性”方面掌握绝对权威。
乡民艺术与民众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村落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时代发展,乡民艺术的历史地位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遗产化”转向给乡民艺术提供了发展新思路,带来了经济文化效益,但在“非遗”政策实践过程中对乡民艺术的“传统性”也造成了一定冲击。值得警惕的是,如果乡民艺术的表演及生存形式被持续性“异化”,可能会导致东坝大马灯成为“形存而神失”的文化空壳,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民众参与积极性,对根植于民间的“非遗”的生命力将是致命性打击。如何在“非遗”实践过程中保持乡民艺术的“传统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题图:南京东坝大马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