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燕,王 俊
(1.龙岩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龙岩364000;2.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口贸易规模快速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自2009年以来,中国已连续12年位居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出口国。随着中国出口产品中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品所占比重的上升,出口企业遭遇进口国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问题日益凸显,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差异是中国与其他国家发生贸易摩擦的重要原因之一。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是中国经济深层次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而创新是推动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保障创新者合法权益、激励创新活动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双重背景下,深入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出口贸易质量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出口贸易质量的影响机制是什么?又有什么样的影响效应?中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能否通过对创新原动力的保障和激励促进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呢?
已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中国出口贸易发展的影响研究主要围绕着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对出口贸易规模、出口技术含量及出口产品质量等方面展开。李昭华等[1]与祝树金等[2]基于二元边际的视角,分析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制造业出口贸易规模的影响,结果表明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促进了出口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的增长,且影响效应存在显著的行业差异性。杨林燕等[3]通过测算中国货物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考察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对货物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赖敏等[4]与李俊青等[5]基于跨国面板数据,研究发现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出口行业知识技术密集度不同,知识产权保护对货物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性。沈国兵等[6]基于中国海关进出口数据测算了行业层面的出口产品质量,研究发现加强行业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能显著促进一般贸易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卿陶[7]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会通过创新促进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而贸易成本则会降低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促进效应。
关于对外贸易质量的研究,已有文献主要围绕着贸易质量的涵义及评价体系展开。目前,学术界关于贸易质量的涵义及评价方法的研究尚未形成一致结论。何莉[8]认为对外贸易质量的涵义应该包括外贸增长规模、贸易结构、国际竞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五个方面,并基于上述五个方面,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对外贸易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1990—2009年中国对外贸易质量进行了综合分析。喻志军等[9]选取出口价格指数、出口数量指数、进口价格指数、进口数量指数作为对外贸易质量的代理变量,实证分析了1980—2010年中国对外贸易质量总体状况的结构变化特征。贾怀勤等[10]将贸易质量定义为一国或地区的贸易发展状态符合其自身发展需求的程度,认为中国贸易质量的内涵包括稳定的增长、结构转型与优化、贸易的可持续性及向贸易强国迈进。戴翔等[11]认为新时代中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是要发展更趋平衡和更加充分的外贸。曲维玺等[12]构建了一套包括外贸基础、外贸优化度、外贸竞争力地位、外贸综合服务、国际经贸规则地位5个一级指标的外贸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吴艳秋等[13]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个方面构建贸易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值法分析了2001—2018年中国总体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特征。
综上所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影响出口贸易规模、出口技术含量及出口产品质量的文献研究较多,但鲜见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理。关于对外贸易质量的内涵及评价体系的研究成果丰富,但已有文献大多对中国对外贸易质量进行评价,鲜见基于区域层面的贸易质量评价和对比分析。本研究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从贸易基础、出口品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四个维度构建省级层面的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值法权重赋值测度和分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特征。第二,从理论层面深入探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影响机制,并利用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
在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作为经济增长重要助推器的出口贸易也面临着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获得更好的出口贸易效益是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义。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提出要夯实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以推进产业国际化进程,要提高产品质量以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要深化贸易合作以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要发展绿色贸易以推进贸易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该指导意见,结合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戴翔等[11]对中国外贸高质量发展基本内涵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将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进一步拓展到贸易基础、出口品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四个维度,并从这四个维度深入探究知识产权保护影响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
国际贸易的基础是国际分工,一国出口贸易质量与其所处的全球产业链分工地位密不可分。先进制造业是货物出口竞争力不断提升的产业基础,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成为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知识、技术密集型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是影响一国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因此,良好的产业支撑是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区域内制造业、服务业企业重视新产品和新服务专利的申请,而且通过“专利先行”进军国际市场能够增强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市场扩张效应,扩大行业的出口规模,进一步巩固贸易基础。与此同时,与较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地区相比,较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地区将更有效保障区域内拥有专利技术的企业获得超额利润,激励其在国内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且利润的累积又可以为进一步的产品升级奠定研发基础。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离不开行业整体产品的升级。因此,从出口贸易的产业支撑基础来看,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推动该地区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
出口企业投入不同类型生产要素组合会带来不同品质的出口产品,进而产生不同的出口贸易效益。研发创新有利于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加出口产品的附加值,而出口品质的提升不仅可以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还可以通过品质差异形成一定的垄断优势,进而提高产品的出口收益。一国或地区出口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高低不仅会影响其出口产品的品质,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其在全球价值链中所处的环节。加强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激励区域内出口企业进行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技术研发创新,进而提高出口品质。一方面,中间品专利权的保护促使生产商愿意进行产品研发,提高中间品质量的同时还可以使中间品的种类多元化。中间品品质的上升有利于提高最终产品的质量,而中间品种类和数量的增加又有利于丰富最终产品的投入选择,进而提升最终产品的出口核心竞争力,为扩大出口规模奠定了必要的市场基础[14]。另一方面,区域内有效的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保护了企业的创新成果免受侵权,为企业获得相应的利润回报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激励出口企业持续重视产品的技术升级和研发创新[15]。与此同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实行能增加企业获得研发资金支持的机会,缓解融资约束,增强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的动力。因此,从提升出口品质的角度来看,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对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有促进作用。
生产要素是影响出口产品质量的重要微观基础,因此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需要依靠大量先进和高端生产要素的集聚。对外开放便利了生产要素和商品的跨国流动,为跨国公司进入中国提供了必要条件。深化和拓展对外开放领域,吸引跨国公司将先进生产要素引入中国,提高出口企业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利益分配所得。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可以打击非法技术模仿,有效保障合法的技术转让。一方面,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助于解决国内外市场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外商直接投资对国内企业专利转让和技术开发合作的意愿。知识创新成果的合法交易有利于促进创新技术在相关行业内的推广和应用,增加先进生产要素在本土制造业、服务业中的投入,进而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推动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专利信息公开,进而便利了本土出口企业了解最新技术和把握行业的研究动向。这不仅可以让本土出口企业快速找准要素投入点,避免重复的资源投入,也为双方开展创新合作奠定了必要的前期基础。相反,较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地区则难以吸引跨国公司与本土出口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合作。因此,从开放合作的角度来看,较好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推动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
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需要有可持续性,因此贸易产品的生产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贸易的绿色发展不仅有利于节约生产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而且有助于降低贸易成本。由于绿色技术创新是一项投入成本高、预期收益不确定且风险较大的活动,因此在缺乏有效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下,绿色创新成果在研发及传播过程中极有可能面临被投机者模仿或者窃取的风险。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则可以赋予绿色技术创新者在专利或者产权保护期内对其成果享有合法的独占权。独占权保障了绿色技术创新者在一定时期内获得高额利润,也成为激励企业主动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之一。绿色技术创新不仅有利于提高出口产品的“绿色品质”,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大幅度降低绿色贸易壁垒的冲击,扩大出口市场占有率。与较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地区相比,拥有较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地区往往更能激励出口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研发活动。因此,从绿色发展的角度来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能促进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
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H1: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会影响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
H2: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对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具有显著的地区差异。
2.1.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前文从贸易基础、出口品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四个维度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对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理。在此基础上,借鉴吴艳秋等[13]关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口贸易发展的现状,从贸易基础、出口品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四个维度选取指标,构建了省级层面的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2.1.2 评价方法
为避免主观赋权的局限性,本研究采用熵值法对表1中的各二级指标进行赋权。首先采用极值法对各二级指标进行无量纲标准化处理:
表1 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式(1)和式(2)分别是正向、负向指标的无量纲标准化处理公式,式中i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j代表各个具体的二级指标,xij是i省(自治区、直辖市)第j项指标数值,xij′为标准化后的处理结果。接着按照如下四个步骤进行各项二级指标的权重值:
第一步,计算第j项指标下第i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占该项指标的比重:
式(3)中P代表各个二级指标所占的比重,n代表样本数量。
第二步,计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
第三步,计算信息熵冗余度:
第四步,计算各项二级指标的权重值:
式(6)中m代表二级指标的个数。
根据上述熵值法确定各二级指标权重值后,基于无量纲标准化后的二级指标xij′,计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数HQDE,具体见式(7):
综合评价指数值越高表示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水平越高,反之,指数值越低,表示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水平也越低。
本研究测算的时间范围是2001—2018年,区域范围是中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①,各二级指标测算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
根据上述方法测算了2001—2018年中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数值,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2001—2018年中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数
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国家统计局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划分标准进行划分,根据东部、中部和西部各地区2001—2018年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的均值计算结果绘制了变化趋势图,具体如图1所示。
从图1全国均值的变化可以看出中国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总体指数值从2001年的0.101 1上升到2018年的0.157 6,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东部地区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均值从2001年的0.183 5上升到2018年的0.240 6,年均增长率为1.606%,且在样本期间内的均值都远高于全国均值水平。从2001—2018年东部地区各省(直辖市)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均值来看,广东省位居第一,指数均值高于0.4;北京、上海的指数均值高于0.3;天津、江苏、浙江、福建的指数均值高于0.2;河北、山东、海南则低于0.2。中部地区总体指数均值从2001年的0.065 5上升到2018年的0.121 9,年均增长率为3.720%。从2001—2018年中部地区各省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均值来看,湖北、江西、河南的指数均值处于0.10至0.12之间,其余省均小于0.10。西部地区总体指数均值从2001年的0.054 1上升到2018年的0.110 1,年均增长率为4.269%。从2001—2018年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均值来看,四川、重庆、陕西的指数均值处于0.10至0.13之间,其余省(自治区)均小于0.10。虽然中部和西部地区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均值与全国均值相比差距较大,但是年均增长速度较快,显现出一定的追赶效应和增长的后发优势。
图1 全国及区域层面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测算均值
前文测算的省级层面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数值介于0和1之间,属于非负截断的归并数据,不适合传统的OLS估计法。基于受限因变量的特征,为检验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本研究选择面板Tobit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模型见式(8):
式(8)中,HQDE表示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值,IPR表示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Controls表示控制变量,i和t分别代表地区、年份,εit表示随机扰动项。
3.2.1 被解释变量
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数HQDE为被解释变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数值由前文测算得到。
3.2.2 核心解释变量
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IPR为核心解释变量。借鉴魏浩等[16]的测度方法,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由立法和执法两个层面共同测度,具体见式(9):
其中,IPRit表示i地区t年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LAWt表示t年国家层面的立法保护水平,LEit表示i地区t年的执法水平。国家层面的立法保护水平根据Ginarte等[17]的测度方法来衡量,选取五大类指标:立法保护的覆盖范围、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措施、是否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国际条约的成员国、知识产权专有权利丧失的保护措施、专利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立法保护水平由五个大类得分的总和来表示。地区层面的执法水平选取三项指标来衡量:社会法制化程度、政府执法水平、专利未被侵权率。其中社会法制化程度由各地区每万人中律师人数除以5来衡量;政府执法水平由各地区每年专利侵权案件的结案数占立案数的比重来衡量;专利未被侵权率借鉴吴超鹏等[18]的做法,由1减去“专利被侵权率”来衡量,“专利被侵权率”由各地区当年专利侵权立案数占该地区累计授权的专利数比重来衡量。将上述三项执法水平的衡量指标先进行极值标准化处理,然后再加总求算术平均值,即得地区知识产权执法水平。
3.2.3 控制变量
借鉴沈国兵等[6]、杨逢珉等[19]的做法,选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进口贸易水平、外商直接投资水平、研发投入强度、人力资本水平作为控制变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ln PGDP)采用各地区实际人均GDP来衡量,进口贸易水平(IMP)用各地区进口额占GDP比重来衡量,外商直接投资水平(FDI)用各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占GDP比重来衡量,研发投入强度(RD)由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额占GDP的比重来衡量,人力资本存量(ln HUM)使用各地区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来衡量。根据已有文献的计算方法,小学教育程度计六年,初中教育程度计九年,高中教育程度计十二年,大专及研究生教育程度计十六年,将每种受教育程度的居民占各地区六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与相应的受教育年限相乘,加总之和即为该地区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
考虑到统计指标的一致性和原始数据的可获得性,本研究的研究样本为2001—2018年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各地区人均GDP、进口额、平均受教育年限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额数据来自《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各名义变量以2000年的不变价格为基准进行了相应处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3所示。
表3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为探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理,根据前文设定的面板Tobit模型,基于全国层面和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样本数据,运用Stata15.0软件进行回归分析,基准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表4第(1)至(4)列分别报告了基于全国层面与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数据的面板Tobit模型随机效应的回归结果,从各列LR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均拒绝混合效应回归。第(1)列的回归结果显示地区知识产权保护(IPR)的回归系数为0.011,且通过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能够显著促进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假设H1得到验证。地区经济发展水平(ln PGDP)和进口贸易水平(IMP)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均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进口贸易量的增加有助于促进当地出口贸易高质量的发展。进口富含高技术或者知识密集型中间商品和服务可以通过知识技术外溢效应直接影响本国最终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质量。外商直接投资(FDI)的回归系数虽然为正,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的解释是不少地方政府扭曲要素市场吸引大量外资流入时可能会忽视其质量,导致许多流入的外资借助廉价劳动力和土地要素仅在国内进行低端技术环节的生产,使得外资技术溢出的作用极其有限,进而未能有效提升本土出口贸易质量。研发投入强度(RD)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明研发投入强度的增加有利于促进当地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本水平(ln HUM)的回归系数也为正,且通过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表明人力资本水平的上升能显著促进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
表4 知识产权保护影响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回归结果
表4第(2)列基于东部地区样本数据的回归结果显示地区知识产权保护(IPR)的回归系数为0.037,且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表明东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能够显著促进当地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地区经济发展水平(ln PGDP)和进口贸易水平(IMP)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进口贸易水平的提高显著促进了当地出口贸易高质量的发展。外商直接投资(FDI)的回归系数与全国层面的回归系数相似,也未通过显著性检验。研发投入强度(RD)和人力资本水平(ln HUM)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东部地区研发投入强度的增加和人力资本水平的提高均有利于促进当地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
表4第(3)和第(4)列分别基于中部和西部地区样本数据的回归结果显示地区知识产权保护(IPR)的回归系数虽然为正,但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中部和西部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并未显著促进当地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可能的解释是中部和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程度较低,承接了较多来自东部地区的中低端产业,缺乏高新技术产业,较难以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因此较低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对其产品和服务出口技术创新的影响力有限。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ln PGDP)、进口贸易水平(IMP)及研发投入强度(RD)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这与东部地区的回归结果相似。与东部地区不同的是中部和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FDI)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中部和西部地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能够显著促进当地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可能的解释是随着东部地区用工成本的不断增加,劳动力密集型行业逐渐向中部和西部地区转移,不少外资企业出于成本考虑也将中低端业务重心转向中部和西部地区。前文测算的中部和西部地区出口贸易发展综合评价指数,在样本期间内处于较低值,且低于全国平均值,而外资的引入正好带动了当地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相应产品的出口。中部和西部地区人力资本水平(ln HUM)的回归系数虽然为正,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这两个地区的人力资本水平未能显著促进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可能的解释是人力资本作为企业研发创新的重要源泉之一,人力资本水平高的地区往往技术创新能力较强,技术推广和应用效率更高,更能推动当地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与东部地区相比,中部和西部地区人力资本水平较低,无法通过集聚效应提高当地出口企业的研发创新,因此较低的人力资本水平难以有效促进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由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回归结果可知假设H2得到验证。
遗漏变量和反向因果会使得模型出现内生性问题,导致回归估计结果有偏。本研究根据已有影响出口贸易质量发展的相关文献,在面板模型中加入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进口贸易水平、外商直接投资水平、研发投入强度、人力资本水平作为控制变量,可以较好地缓解遗漏变量导致的内生性问题。为确保上述回归结果的有效性,本研究将解释变量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滞后一期(L.IPR)代替当期进入回归模型,对本研究面板Tobit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表5报告了具体的回归结果。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5第(1)列基于全国层面数据的回归结果显示滞后一期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L.IPR)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明滞后一期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显著促进了当期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但是当期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无法对上一期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产生影响,因而可以排除反向因果导致的内生性问题;表5第(1)列各个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符号和显著性与表4第(1)列的回归结果基本一致。表5第(2)列基于东部地区数据的回归结果同样显示滞后一期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其余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符号与表4第(2)列的回归结果也基本一致。表5第(3)和第(4)列基于中部和西部地区数据的回归结果显示滞后一期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控制变量中除了中部地区进口贸易水平的回归系数不显著以外,其余变量的回归系数符号和显著性与表4第(3)和第(4)列的回归结果基本一致。因此,从表5各列回归结果来看,本研究面板模型的估计结果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本研究以2001—2018年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为样本,从贸易基础、出口品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四个维度选取指标,利用熵值法权重赋值测算了省级层面的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数,并在探析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对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理基础上采用面板Tobit模型进行了实证检验,得到以下主要结论:第一,中国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总体指数值从2001年的0.101 1上升到2018年的0.157 6,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东部地区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均值从2001年的0.183 5上升到2018年的0.240 6,且在样本期间内的均值都远高于全国均值水平;中部和西部地区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均值都远低于全国均值,但是年均增长速度较快,显现出一定的追赶效应和增长的后发优势。第二,基于全国层面样本数据的实证结果显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有显著正向影响,表明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能够促进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第三,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对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具有显著的地区差异,基于东部地区样本数据的回归结果显示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对当地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回归结果显示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的解释是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较高,科技研发创新活跃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而中部和西部地区承接了较多东部地区转移的中低端产业,研发创新积极性较低,弱化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因此这两个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对其出口贸易质量的提升作用有限。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可以得到如下启示:第一,东部地区要继续重视研发创新和深化对外开放,夯实出口贸易的产业基础,不断提升出口品质,推动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中部和西部地区在积极引导外资流向劳动力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的同时要重视外资与当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融合,充分利用外资技术溢出效应加快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促进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第二,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在促进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尤其是中部和西部地区需要更加重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使其成为推动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一种制度优势。第三,要根据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行业发展特征实施有差异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东部地区知识和技术研发密集型行业居多,中部和西部地区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居多,因此东部地区需要制定较严格和细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以激励自主研发创新和提高出口品质,中部和西部地区则需要制定相对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以利于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和扩大出口贸易规模。
注 释:
① 本研究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具体划分如下,东部地区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中部地区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黑龙江、吉林,西部地区为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