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英彪
摘要:黑龙江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20、2021两年采取了切实得力的措施,推行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广大农民的充分认可和肯定。笔者通过实地调研,归纳总结了一些做法和经验,为黑土地保护提供借鉴。
关键词:农业 财政 耕地保护
保护性耕作是以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耕作技术,经过发达国家多年试验研究表明,保护性耕作技术能够抵抗风蚀水蚀、增加土壤肥力和保墒抗旱能力、提高农业生态和经济效益。黑龙江省于2006年开始承担农业部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项目,目前,全省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基本实现了主要农区全覆盖。
近年来,黑龙江省在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为:一是黑龙江省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方案(2020- 2025年)》、《黑龙江省2020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计划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力争达到5200万亩。经过专家论证,全省实施保护性耕作的重点区域在西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主要在大庆、齐齐哈尔、绥化、哈尔滨等地,整体推进县设立长期监测点,由农机推广部门负责技术监测。二是省级成立了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保护性耕作专家组,全面开展工作。组织专家制定了《玉米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机械化作业规程》《黑龙江省保护性耕作技术要点》《黑龙江省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手册》《黑龙江省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监测技术手册》《2020年全省旱田机械化中耕技术要点》等技术文件,指导全省农民实施保护性耕作。三是在扶持政策补方面进行财政补助。对实施玉米秸秆全量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给予政策补助20-40元/亩,提高农民开展免耕播种作业的积极性。
经过上述措施,2020年和2021年黑龙江省分别完成保护性耕作面积1330万亩和2310万亩,超额完成了农业农村部下达的1200万亩和2300万亩任务。2020年全省共部署了58个监测点,重点对秸秆腐烂程度、地温、墒情、作物生长、土壤理化等情况进行监测。从近两年的监测数据看,一是土壤有机质含量明显提升。通过监测,采用秸秆覆盖保护性耕作模式,实施秸秆还田后,到第二年8月份可以腐解80%,不影响农业生产。还可以减少地表径流量50-60%,减少土壤流失80%;每年可增加土壤有机质0.014个百分点。二是耕层结构得到改善。通过监测,土壤容重下降10%左右,孔隙度增加8%左右,增强了微生物活性,改善土壤结构,提高了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促进根系生长发育,提高了抗旱、抗涝和抗倒伏能力。三是生产成本明显降低。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可减少机车作业工序3-5次,降低了作业成本,每亩可节约生产费用50元以上,产量与其他作业方式相比没有明显差异,节本增效作用显著。四是减少环境污染。采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可使农田扬尘降低60%以上。农作物秸秆、根茬还田分解后,可使大量碳元素以固态形式留在土壤中,减少了秸秆焚烧产生的二氧化碳向大气排放和烟尘污染。
从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情况看,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农民对保护性耕作认可度需要通过宣传和普及逐步提高,加快实施保护性耕作与缺乏高性能机具的矛盾要着手从政策层面加以解决。
(一)认识保护性耕作的复杂性
随着保护性耕作技术实践的丰富,人们对其核心理念的理解进一步加深入,实施领域不断扩大,但是保护性耕作适宜区域的不同土壤类型、积温区、种植模式,对保护性耕作技术提出不同的要求。因此,保护性耕作技术不是单一的技术,是一种新的农业技术体系,是农业耕作制度的变革,是农机农艺融合的一项农业系统工程。保护性耕作面对生产条件的多样性、农作物和农艺要求的差异性,决定了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和机具系统的复杂性。保护性耕作技术取得的显著效果需要长期实践积累,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应用推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推广“一翻两免”保护性耕作模式
黑龙江省分六个积温区、15个土壤类型。根据不同积温区、不同土壤类型,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总结了“一翻两免”保护性耕作模式。主要是以深松深翻为基础,少耕为原则,免耕为方向,建立了“三种方式一个体系”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即翻埋、碎混、覆盖三种还田方式。遵循三年一次深松(深翻)的轮耕制度,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在具体耕作中,第一年进行秸秆翻埋还田或碎混还田,建立深松基础,第二年、第三年实行免耕播种,既实现不动土减流失,又做到秸秆还田,提升土壤有机质。
(三)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加强各部门协作
保护性耕作技术是一项综合配套技术,离不开农机农艺的紧密结合。农机和农业要在技术互补上协作,共同研究秸秆处理、作物轮作、种子选择、播种质量、除草灭虫、水肥利用、机具选择等方面技术,提出不同区域的作物保护性耕作模式、全程机械化生产工艺流程及配套机具系统。在舆论宣传上,政府、科研、主体等方面形成共识,推广一套技术模式,宣传上形成一个声音,形成有利于保护性耕作发展的舆论氛围。还要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农业生产中的组织协调优势,在推进保护性耕作技术工作中,集中农机、农艺、植保等方面专家力量,做好保护性耕作技术指导服务,同时,组织大专院校、农机企业和相关科研院所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进一步完善技术路线和服务方式。
(四)依托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建立保护性耕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起以农机专业组织和农机大户为骨干,农机经营户为基础的保护性耕作实施主体。积极推动建立政府宣传引导,前期作业补贴政策推动,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要求运行的保护性耕作的作业推動机制,通过作业市场拉动,让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农民有活干、有效益。对购置保护性耕作机具、采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要重点倾斜,提高保护性耕作农机装备水平。
(五)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保护性耕作具有明显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对开展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等作业给予政策扶持,调动农民开展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政府协调指导、市场宏观调节、农业稳产丰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保证实施效果,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扎实做好黑土地保护工作。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
责任编辑:宗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