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器械体操教学的制约因素及消解策略

2022-03-30 11:19
少年体育训练 2022年3期
关键词:体操身体素质体育教师

金 逵

(北京体育大学,北京 100084)

教育部于2021年6月发布了《<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中明确指出:要优化教学内容,重点教会学生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和专项运动技能。基本运动技能主要是中小学生在行走、奔跑、跳跃、投掷、滚翻、攀爬、钻越、支撑、悬垂、旋转等方面的动作发展内容。由此可见,学校体育工作上层决策者对中小学生基本运动技能非常重视,认知也非常明确。

然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以及多种条件的限制,器械体操项目在中小学的教学举步维艰,推广十分困难。学校领导、体育教师、中小学生及家长普遍心存顾虑,能够在体育课中顺利开展器械体操教学的学校较少,很多学校甚至取消了器械体操教学的内容,这使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材中编写制定的器械体操内容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北京市高校参与小学体育美育工作(简称“高参小”)过程进行实地调研,梳理并分析中小学体育课中器械体操教学所面临的主要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消解对策,为中小学以及体育教师落实践行《纲要》提供参考。

1 器械体操教学的主要制约因素

1.1 教材基础练习内容少,技术动作难度偏高。

教材是学校教师选择教学内容及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因为受竞技体操训练高标准、严要求及早期专项化的影响,小学相关体操教材基础练习内容较少,技术动作教学相对中小学生的运动能力而言难度偏高。例如,倒立、支撑、跳跃、悬垂翻转等非常态动作、复合技术动作,要求练习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身体素质基础才能完成。体操教材内容的难度偏大不容易掌握,使许多教师、中小学生对体操技巧动作缺乏理解,中小学生因为能力问题没能掌握动作,教师因为缺乏实践经验无法把控教学重点,从而对器械体操学习和教学失去兴趣或信心,这是体操项目在中小学校普及比较困难的原因之一。

以小学现行的《体育与健康》3至4年级教师用书(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3月版)为例,第五章器械体操重点介绍的教学内容只有2个练习:跳箱支撑跳上成跪撑,向前跳下;单杠跳上支撑,前翻下。但凡对中小学生运动能力现状和器械体操有所了解的教师知道,对3、4年级学生而言,这是2个难度较高、技术性较强的练习,尤其是跳箱练习,助跑起跳后支撑跳箱同时收腹团身成箱上跪撑,要求练习者具有较强支撑能力以及身体协调控制能力,横跳箱上“成跪撑”动作稳定性不高,易出现身体重心前倾导致向前翻下跳箱的可能。难度和技术性要求更高的是由跪撑向前跳下,完成该动作要求练习者向上摆臂、立腰展髋、下肢(小腿和足背)蹬伸三者高度协同发力,否则易出现跳下时因脚尖勾跳箱摔倒。面对这样技术性很强的练习内容,大部分3、4年级学生身体素质基础尚未达到完成该难度动作的条件,而同版本《体育与健康》1至2年级教材中也没有相关练习内容作为前期准备,如果体育教师贸然进行教学,其结果可能是大部分学生望而却步,完成不了该练习,或是练习中摔下跳箱受伤酿成教学事故。因此,教材中编写的教学内容,如果脱离了中小学生实际的身体基础能力、超出了教师教学的把控能力,其指导作用和实用性必然大打折扣。

1.2 体育教师对器械体操教学技能储备不足

教师是体育课最重要的组织实施者,器械体操教学对教师自身的技能水平、教学能力的要求相对较高。体育教师对体操动作技术要领的掌握理解程度、保护与帮助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直接影响并决定了其能否顺利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目前,中小学体育教师主要来源于各级体育类师范院系,其中学习体操专项的很少,大部分是通过普修体操课程的学习来获得体操教学能力的储备。而体育院系现行体操普修课的教学时数有限,体操内容又复杂多样,体育教师在规定的教学时数内对多个项目的教学难以完成,所以只能选择性地重点进行队列队形指挥、徒手操等基本体操教学,器械体操只能选择部分项目简单动作教学,因此对技术动作的学习和掌握不够扎实,并且随着工作以后年龄的增长,体育教师身体素质逐渐下降,器械体操动作技能消退,教学中出现教师不敢示范、不会分解教学、不懂保护帮助的现象。加之新课程标准对器械体操教学内容和时数没有明确规定,各个学校都是根据体育教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的教学计划,因此不少体育教师回避或放弃自己不擅长的、有安全风险的教学项目,转而选择其他易于组织教学和管理的运动项目。

1.3 受器械条件限制,课堂练习密度低。

课堂练习密度是反应体育课中小学生运动量的一项指标。测试方法是记录一节课中某一名中小学生实际参与运动练习的时间,即在本节体育课过程中每次开始练习到练习停止的时间,然后把中小学生分段练习时间进行累计,计算该时间占整节体育课时间的百分比,体育课理想的练习密度应该在30%左右。学校体育课一般都是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的,班级中小学生人数是运动负荷的重要影响因素。在进行跳箱、单杠、双杠等器械体操项目练习时,中小学生只能依次轮流使用器械进行练习,排队等待人数过多必然导致课堂练习密度不高。例如,一节体育课40min,教师带领全班中小学生准备活动热身练习5min,调队组织和讲解示范用了5min,然后全班40名中小学生分为4组(每组10人 ),进行器械练习时间共30min。看起来这是1节常规体操教学课,教学组织也没什么问题,然而整节课练习密度仅是20%,基本部分器械体操练习密度仅占10%,因为一名学生大约只有3min进行器械练习,大部分时间在排队等待,甚至聊天打闹。如果增加更多的中小学生分组,一方面器械难以配置到位,另一方面教师很难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监督指导以及保护帮助难免顾此失彼,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就会增加。加之目前的教育立法还不完善,学校和体育教师还是体育课上发生伤害事故的主要承担者,这使体育教师对器械体操教学心存顾虑,不愿开展器械体操教学。

2 器械体操教学制约因素的消解对策

2.1 优化教材,选择适宜的教学内容。

体操运动从其功能属性上来说包含竞技属性和健身属性。器械体操项目要想在学校体育领域发挥它的基础性作用,就应该更加注重体现体操的健身属性。

教材编写迫切需要丰富体操基础动作教学以及初级教学的内容,开发健身娱乐内容,丰富体操入门训练产品,这是器械体操项目普及的必由之路。同时,教材编写者以及任课教师选择教学内容时必须依据“循序渐进”原则。各学段基于中小学生动作发展和体能发展规律,各类动作在不同学段按照难度和锻炼方式进阶,形成各学段相对固定的基本运动技能锻炼内容,通过锻炼使中小学生在不同学段都具有相应的基本运动能力水平,有效呈现螺旋上升的基本运动技能教学特点,为日常生活和专项运动技能的学习奠定扎实的基础和提供重要的保障。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增加中小学生基本身体素质练习的内容,前提是避免局限于竞技体操诸多的难度技术动作的学习这种惯性,练习内容要根据中小学生的现有身体条件以及心理特征制定,打好身体素质基础,为技术动作的学习做好必要准备。例如,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制定的《快乐体操等级锻炼标准》,以及北京体育大学制定的《“高参小”快乐体操教学指导》,都在这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改进,其目标是让中小学生快乐、安全地参与器械体操活动,逐渐改变和消除教师、中小学生对器械体操的误解。在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的探索中,教材编写者需要更加重视基础教育,多到中小学校实地了解基础教育现状,根据中小学生个体的需要以及学校的教学条件、师资条件等进行调整,优化教材内容,强调可接受性,突出健身性、娱乐性以及基础性,使教材更接地气,更加有利于吸引中小学生的学习参与。

2.2 教师集体备课或参加培训,提高教学能力。

教师定期进行体操教学集体备课或业务培训,重点抓教师的技术教学能力。体操教学水平直观体现在教师的动作示范以及保护帮助方法的运用上,通过备课、备教材的过程,让部分年龄大、体能和技能消退、动作掌握不全面的教师重拾自信心,能够在中小学生面前做示范,给中小学生直观形象的动作展示。同时,教师之间相互进行保护与帮助方法操作演练,熟练掌握要点并在教学时教会中小学生,既可以使中小学生克服恐惧心理,敢于面对一些难度技术练习,同时也培养中小学生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美德。

此外,通过集体备课或业务培训,教师之间还能够对教学方法进行学习交流,相互借鉴实用有效的教学经验和教法。例如,有的教师在器械体操教学中善于分析教材,常运用“辅助练习法”和“模拟练习法”,将教材中一个技术动作分解为几个相关、相似的练习分阶段教学,或者是选择相关的身体素质练习安排中小学生重复进行。经过辅助练习和相关身体素质练习后,中小学生已经为将要学习的技术动作奠定了基础,此时再进行完整的技术动作教学,其掌握的速度、成功率和安全性都将大大提高。例如,单杠“悬垂翻身上成支撑”练习,中小学生如果尚不具备悬垂引体、收腹举腿的力量,要完成这一练习是非常困难的。因此,第一阶段: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先进行“双人互助悬垂屈臂引体”练习、“双人互助仰卧收腹举腿”练习。通过一段时间练习之后,大部分学生具备了必需的身体素质条件,过渡到第二阶段:把这一练习降低难度为“脚蹬跳箱翻身上成支撑”,并且在2名学生小组长的保护帮助下完成练习。最后到第三阶段:在1名学生小组长保护帮助下完整规范地完成练习。

2.3 相应调整课堂教学组织形式

在中小学器械体操教学中,“学生多,器械少”是影响课堂练习密度的主要原因。因为体操垫、跳箱、单杠、双杠等项目,中小学生必须依次轮流使用器械,而每所学校器械数量有限。体育教师可采用“集体练习与分组等时轮换练习结合”的形式来应对:准备活动热身部分、结束部分和基本部分的讲解示范可采用班级集体教学。集体教学时中小学生统一进行跑步、徒手操、模拟练习等,减少了间歇时间,练习密度较大。在基本部分的器械体操项目练习时,采用分组教学的方式,兼顾中小学生技能学习与身体素质练习,教师选定培养几名小组长协助完成教学。例如,1个班级40名学生分为4个小组;其中2个组学生进行跳箱练习,由教师重点指导,同时在教学中培养体育骨干(小组长)进行保护与帮助。另外2个组学生安排身体素质练习(如跳绳、俯卧撑),由各小组长监督其他学生完成。15min后跳箱练习与身体素质练习的学生交换。这种分组轮换练习的教学组织形式可以有效提高中小学生课堂练习密度。

此外,在目前“双减”政策下,体育、美育的教学培训发展获得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也为中小学校丰富和开发多种体育活动提供了契机。体操教学不仅局限于体育课堂这一种教学形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器械体操更适合在课外以社团训练、学校特色体育俱乐部等形式开展。中小学可以发挥各校现有的体操器械的效能,提高其利用率,增加部分利用率高的器材,如体操垫、云梯、跳箱、单杠等。同时可以通过聘用或引进具有体操教学经验的师资,参与到学校社团训练中。器械体操教学开展如果具备了硬件、软件方面的条件,在学校体育教学中才能成为中小学生自愿积极参与的、有安全保障的基础体育项目。

3 结 语

在中小学组织实施器械体操教学意义深远,体操运动是覆盖身体发育、身体素质要素最全面的项目,是陆地运动项目的必修课,没有任何一项运动比体操拥有更全面的基础运动练习。垫上技巧、跳箱、单杠等丰富练习内容,涵盖了走跑跳、爬行、滚翻、支撑、悬垂等身体运动基本技能,可以有效提高中小学生的灵敏、协调、柔韧和力量等能力,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身体素质。并且它非常符合中小学生活泼好动,喜欢翻滚、攀爬的特性,有助于激发中小学生上体育课的热情。此外,器械体操也是去感知自己身体的项目,通过体操练习的中小学生会变得更强健、更灵活、有更好的身体知觉,所有这些都有助于身体运动能力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将来参与其他运动项目奠定坚实基础。中小学教师可以通过选择适宜的教学内容、集体备课、优化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成立课外社团等有针对性的举措,切实落实和践行《〈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所提出的提高中小学生基本运动技能和专项运动技能,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学校内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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