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于入
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一个人的朝圣》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哈罗德是一个忠实的职员,他从小没能拥有足够的爱,性格懦弱、焦虑,结婚后夫妻相爱,儿子优秀,使他的生活终于迎来了一束光亮。新职员奎妮入职后与哈罗德结识,成为相互关心理解的好友。但幸福的生活很短暂,儿子患上抑郁症而自杀。奎妮也为哈罗德背了黑锅而离开公司。此后哈罗德与妻子开始了冷战,妻子莫琳一直用儿子还在房间的错觉安慰自己。退休后的哈罗德与莫琳就这样过着平静又淡漠的生活。突然有一天,他收到旧友奎妮的信,身患绝症的奎妮快要离开世界了,向他告别。这时,哈罗德在漫无目的的散步中痛苦地纠结着,最后决定徒步去奎妮那里,向她做最后的告别。小说把这一段路称为朝圣路。
朝圣本是一种宗教活动。朝拜圣像,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圣地”在远方,但它又诞生于朝圣者心灵最珍贵的地方。已经六十五岁的哈罗德,他有太多因怯懦而导致的错误与遗憾,他的“圣地”是曾经的身边人的理解、爱与关怀。好友奎妮当年理解他、关心他,为了帮助他甚至丢了自己的工作。哈罗德不想再次面对爱他的人离去,不想再次在失去的人面前表现得无能为力。哈罗德准备跨越英国南北,徒步去看望奎妮,他告诉奎妮一定要活下来,他已经在来的路上了,他相信只要他一直走,奎妮就会一直活着等下去。一个老头徒步去看已经奄奄一息的好友,路程却又漫漫无际,这在我们看来简直荒谬。
或许朝圣路在常人看来总有些荒谬,但哈罗德做到了,他确实一步一步走出了“奇迹”。哈罗德从小被忽视,父母都对他不管不顾,得不到关心与理解,他畏缩在自己的角落里,没有理想,没有幸福。直到他自己工作、结婚、生子,在啤酒厂的工作中,得到了奎妮的理解与帮助;在家庭中,他与莫琳很投合,他也很爱他的儿子,但他总是不能够表达自己,在他还没学会表达作为父亲的爱时,儿子的离世给两人重重一击。此后沉默的夫妻俩冷漠又默契地生活着。奎妮的来信与遭遇,让他找到了救赎之路,用朝圣驱赶冷漠底下的怯懦,对所有人做一次坚定的感谢。
在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路上,因为媒体对这个执拗老人的报道,很多不同目的的人陆陆续续加入了哈罗德的朝圣之旅,他们各揣想法,他们代表着朝圣路上另一个角色——大众。有的怀揣理想与哈罗德共同前进,有的纯粹为了陪伴这个老头实现他的理想,有的漫无目的、无所适从,只是为生活找一个发泄口。但他们很快就对朝圣疲倦了。这些人最后都一一散去了,留下哈罗德独自一人。没有痛苦积累的他们,经不起无边的等待与迷茫,这是很多人放弃追逐圣地的原因。但这些却是朝圣的必需品:生命旅途中的痛苦与朝圣路上的艰难。
大众避不开庸俗,群体效应总会让神圣变味。群体熏陶下的认知,常常附庸于朝圣之路。這样的庸态很常见,其负面效应却不大,影响不了坚定者的脚步。
奎妮周围人们的庸态则是另一种典型。
奎妮在啤酒厂工作勤劳能干、兢兢业业,但不讨喜的形体和容貌,让她陷入周围人的嬉笑声中,不论是员工还是老板,都处处以打趣她、为难她来取乐、围观、看热闹,在嘲笑中快活着。这是一种世俗的庸态,不论事物本质好与坏,大众总是人云亦云的助推者,他们将因果翻覆。比之个体的答案,众人的答案在第一印象上总是更能获得支持。人多的一方或者有势力的一方更能决定气势。趋炎附势的庸态在受害者眼中,也总是看得更加清晰。有类似痛苦经历的人们才更能理解他人,奎妮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理解哈罗德的,哈罗德却没能在这时战胜怯懦,这成了他日后朝圣理由的又一重原因。
后来随之朝圣的也是这批人——这些大众,他们有时嘲笑“圣地”,有时追逐“圣地”,或宣称自己曾经拥有“圣地”,他们不认为“圣地”就应该神圣地追随下去。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不同的人不同的精神层面。随波逐流的庸众态度与冲动追随、打退堂鼓的人一样是大多数。伪圣地、伪朝圣最多只能证明人们需要“圣地”,普遍的不坚定让大众无法触碰到自己内心,一见到艰难的影子就质疑“圣地”。只有精神强大者才能坚定地踏上自己的目的地,并一路走到终点。
嘲笑理想与现实不匹配,嘲笑爱情,嘲笑高尚,相信变幻莫测。他们将“圣地”现实化、世俗化,在金条上贴上“圣标”,仿佛“圣地”就是他们串门的邻居家,半夜起床翻个身就能过去。
朝圣者、救赎者先是自省者。至少哈罗德与妻子莫琳的冷漠是自省的前提。莫琳的“圣地”是对儿子的思念与回忆,对于丧子之痛的现实,她只能接受,她仍需坚强地活着。人们逃避痛苦的现实,以一种冷漠的姿态生存下去,不比大众的看热闹强。拒绝麻木就是坚守。王阳明说过:“人人皆可为圣人,良知良能人人皆有。”因此,人人都有朝圣的出发点,倘没有感受生命的痛苦,起跑线多半就只能成为终点线了。痛苦是各种各样的,只有像这样的坚守者,才能受到精神高地的引领。周国平说过:“世界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我们都是朝圣者,我们都正在走向“圣地”,走向远方。
(指导老师:江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