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斌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陈赞民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陈亮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药品检验机构是药品监管安全和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国家对药品检验机构每年都有相关的资金投入,有资金使用就存在廉政风险。而药品检验机构廉政风险点较多,包括:行政管理(如会议管理、公车使用、固定资产管理、外联接待等),供应保障管理(如仪器设备与耗材采购、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环境设施维护维修等),财务管理(票据审核等),人事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等),业务管理(检验规范、抽样买样、收检与复核、留样管理、仪器检定校准等)。其中:供应保障管理中的检验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包括仪器设备采购、试剂试液、仪器配件、标准物质、菌种与培养基、实验动物等)是药品检验机构外部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持药品检验机构正常运转的重要服务环节。检验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必须与外部供应商联系,涉及资金的使用、供应商的选择、采购过程的运作管理等,是廉政风险最高的环节之一,控制了检验仪器设备耗材采购的风险就控制了药品检验机构廉政风险的主要方面。本文通过分析笔者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浅谈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耗材采购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与廉政主体,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建议。
1.1.1 仪器设备采购
仪器设备采购方面存在的风险点主要为,一是由于检验技术人员对仪器设备不熟悉、不专业等原因,可能存在检验科室按照科室的喜好或者熟悉度提出设备参数,仪器设备招标技术参数的制定和品牌系统的选择具有倾向性。二是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将非单一来源仪器设备按照单一来源申请采购。
1.1.2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点主要为,不按程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随意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对招标代理机构只使用不监督,导致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运作不规范等情况。
1.1.3 采购过程
采购过程方面存在的风险点主要为,一是不按要求实施招标采购,不按规定实施询价、比价,或设备、耗材的询价过程存在舞弊行为。二是向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采购耗材和仪器设备,或涉嫌串通投标等行为。
1.1.4 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点主要为,一是不按规定选择供应商,如设置“入围供应商”名录,对符合规定的供应商设置门槛,不公平对待。二是对于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审查,对有劣迹的供应商不剔除,仍然让其参与招标采购。三是工作人员接受供应商的吃请、接待,收受礼品礼金,或私下与供应商做交易,违规违纪帮助供应商。
1.2.1 药品检验院(所)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职位具有特殊性,集采购、招标、人事、财务等各项政策决策、组织协调于一身,可以充分调动全部资源,因此属于药检院(所)最大的风险主体。药品检验系统系列案件主要负责人发案较多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1.2.2 分管院(所)领导
仪器设备采购、耗材采购的分管院(所)领导是较大的风险主体,其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中有相当的话语权中有相当的话语权,在其分管领域都有相当的权力,也是许多工作的具体组织者、牵头者、谋划者。
1.2.3 科室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主要包括:一是采购部门的科室负责人,其为各项具体工作的执行者和组织者,在外部服务中直接接触供应商,具有一定的权力,因此也是风险主体。二是提出需求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其在仪器设备的参数选择、需求选择和耗材使用方面均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1.2.4 具体经办人
具体经办人由于执行具体工作,与招标投标参与主体有大量直接接触的机会,具有一定权力,也是重要的风险主体。
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很多,比如严格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定期组织查找风险点、正面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等。本文仅针对前述风险表现形式和廉政主体,从制度建设,加强对廉政主体、招标代理供应商、供应商的管理等方面提出几点具体的防范措施。
对于采购预算金额达到规定金额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对于采购预算金额较大但未达到规定金额不需要公开招标方式而实施自行采购的,建议最好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对于金额较小无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的,要严格挂网公开询价、货比三家。
长期以来,药品检验机构经历各级认证认可机构的认证认可,具备一整套完整的采购招标流程和内控管理制度,但有些制度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偏差。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在实践中摸索出仪器设备耗材采购“三三制”,即:仪器设备招标参数的设定至少要有三个生产厂家符合要求,耗材采购须有至少三个供应商竞价,单一来源设备的采购必须向至少三家使用单位询价,再根据底价情况与厂家谈判。
2.2.1 仪器设备参数的设定至少要有三个生产厂家符合要求
这一点对于药品检验机构具有挑战性,由于检验机构的技术人员不熟悉仪器设备参数,提出符合三个生产厂家的参数必须经过多方磨合、多轮咨询才能实现。但此项措施能够有效防止仪器设备技术参数设定的倾向性,可有效杜绝人为因素干扰,做到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对投标结果不可知、不可控,公正公平。
仪器设备招标采购中应制定合理的评分标准,在招标技术参数符合三个或三个以上生产厂家的条件下,不能简单按照价格作为评分分数,应按照该品种的招标报价与市场成交金额(需提供相关企业购买该品种的成交合同及金额)的折扣率作为重要评分标准,这样可有效避免同类仪器设备中品牌价格较低的品种直接中标。此操作难点为与政府采购的常规评分标准不完全符合。
此外,建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探索建立品牌仪器设备信息数据库,对各品牌仪器的品质进行综合评价,其评价结果也可作为仪器招标采购的评分标准之一。
2.2.2 单一来源设备的采购须向三家本地区用户询价[2]
严格规范单一来源设备的采购,非因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均不可按单一来源品种处理。对于确需采购单一品牌设备的,应要求申购人列出详细的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并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流程申购。实施单一来源采购前,最好向近三年内本地区已采购过同品牌的三家单位同行询价,以平均价格进行谈判,做到有理有据。
2.2.3 对于金额较小的采购货比三家、低价采购、过程留痕
对于单次采购金额较小的耗材和小型设备的采购要做到货比三家、低价采购,采购过程留痕可查。按照相关规定符合法定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竞价,因此货比三家实际上是货比多家,比价至少是三家以上。比价要经得住时间检验,所有比价过程都应该留痕存档,且有条件的单位可利用信息化系统完成常用耗材和小型设备的采购。信息化系统可以对符合条件实施注册的企业完全开放,实行自动发标、规定时间响应、系统自动比价、自动识别并剔除黑名单,以及向参加投标询价的所有单位通报投标询价结果等。信息化系统既可以杜绝廉政主体与投标企业的直接接触,也减少个人自由裁量权。
强化对廉政主体的管理,可有效杜绝廉政主体接受供应商的接待吃请、收受礼品礼金等情况,有效防止廉政主体私下与供应商进行交易,或违规违纪帮助供应商获得采购,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2.3.1 将廉政主体责任分解
使各级廉政主体认识到自己肩上的廉政风险和防范责任,具体做法包括:一是将廉政责任列入书面的年度廉政工作清单督促落实;二是利用廉政教育提醒各级廉政主体,做到百讲不厌、百听不烦,使廉政主体责任意识入耳、入脑、人心;三是廉政主体每年年底必须就分管领域的廉政主体责任进行述职并接受考核。
2.3.2 强化廉洁从检教育
廉洁从检教育包括:结合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开展廉政专题讲座;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组织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纪等活动,以及开展各类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切实强化廉洁从检教育。
2.3.3 邀请纪检部门对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
廉政主体可邀请纪检部门对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点:一是邀请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参与“三重一大”决策讨论过程,了解参数设定、询价比价、招标程序等,做到提前介入,防患于未然。二是设备采购的全过程报纪检部门备案,随时接受纪检部门的问询监督。三是邀请上级或委派本单位纪检部门定期检查采购工作,及时约谈相关经办人员,采用警示、预防、监督、检查、震慑等多种形式构建完善的“不想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2.3.4 对廉政主体实行定期轮岗
对分管领导的分管工作实行三年一调整,对供应保障部门的负责人实行三年一轮岗,对具体负责招标采购的经办人实行三年一轮换,轮岗工作机制有利于降低廉政风险。
2.4.1 公开征集招标代理供应商
不设门槛,面对全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供应商,由供应保障部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各招标代理机构的实际情况(包括团队力量、业务水平、相关领域的经验等),按照规定程序选取合适的供应商。
2.4.2 对招标代理供应商实施延伸监督
招标代理供应商延伸监督包括:①事前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潜在招标代理商的信用级别等情况;②事中监督,委派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对项目招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过程合规;③事后评估,项目完成后由需求部门、采购部门、维护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实施过程中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且不定期向部分招标项目投标人了解项目投标过程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廉洁情况,确保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2.5.1 建立公平的准入制度
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对供应商不设门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参与采购,资格审查包括:一是审查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确保其资质符合要求;二是通过“信用中国”等官方网站审查其信用级别;三是有些供应商为占有市场、提高中标率存在互相参股、互为关联等情况,因此需要供应商提供准确的法人、经营人、股东和主要员工等详细信息并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无关联关系的供应商进入单位采购供应商名单。
2.5.2 设置供应商负面清单
对于招标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者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投标的,或者其他违纪违法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律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及参加询价比价。
2.5.3 定期进行供应商评估
对供应商评估,除按要求审核相关资料外,还需要定期随机抽取供应商,进行现场核实,评估其供应条件、供应能力等。对供应商的评价过程及评价结果均应有文字记录,相关资料应存档备查。
本文从仪器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管理、采购过程、供应商管理等方面梳理了仪器设备耗材采购过程中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对药品检验机构的廉政主体进行了详细分析,提出了更加精准实用的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笔者工作实践表明,以上措施能够有效规范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耗材采购行为,防范廉政风险。
请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