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能监管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五届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观点综述

2022-03-29 06:10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22年2期
关键词:医疗器械药品监管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

2021年时值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党的一百年,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的一百年,是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的一百年,是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

2021年5月1日出版的第9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1]。文章强调,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做出的科学判断和战略抉择。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新的更高目标提供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深入领会、全面理解和贯彻践行。当前,药品监管部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正加快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为把握战略大局、凝聚行业共识,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国家药监局指导下和有关单位的支持下,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举办“第五届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2021)”,邀请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国家药监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局、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的众多专家共同研讨。与会专家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药品监管思想、药品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高效能监管赋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药品监管科学和技术创新、中国药品监管参与全球卫生健康治理等主题发表精彩观点。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国药品监管改革深入推进,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速,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药品监管思想

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国药品监管改革深入推进,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速,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本次大会聚焦以人民为中心的药品监管思想,深度探讨如何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药品安全需要。

(一)党的领导是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指出,2018年国家药监局新组建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药品安全为根本遵循,坚持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崇高使命,坚持加快推进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发展目标,坚持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持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持续加强药品监管政策和法律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药品监管科学研究,持续扩大药品监管国际交流与合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四个最严”是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和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周乃元指出,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监管创新,加快建立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好药品监管的作用

2020年4月1日出版的第7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2]。文章强调要加速推进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和诊疗方案等科技攻关,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救治协同,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加快推广应用已经研发和筛选的有效药物,提升救治水平。

围绕中药研发,“人民英雄”、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指出,中央要求我们筛选有效的药以备后续。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他带领团队筛选了莲花清瘟胶囊、金花清感颗粒、血必净注射液3个审批上市的药品,另外与其他科研工作者一道研制了清肺排毒汤、化湿败毒方、宣肺败毒方3个有充分临床根据的方剂。

疫苗研发和应急审评工作同样取得了丰硕成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主任孔繁圃指出,截至2021年9月,已经有115件新冠疫苗注册申请被纳入了特别审批程序,7件注册申请完成审评。共有24个新冠疫苗获批进入临床试验,其中4个附条件批准上市,2个新冠疫苗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WHO)紧急使用清单。

二、药品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新发展阶段药品监管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性

国际发展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对医药产业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新举措。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会长张伟指出,我们需要把握战略大局,认清发展形势,凝聚行业共识,明确前进方向,推动我国药品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巩固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助推药品监管能力现代化

一是国家药监局的新组建,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与“放管服”改革的生动实践。徐景和指出,本轮机构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在组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同时,单独设立国家药监局。二是国家在长三角和大湾区设立了4个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分中心,进一步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分中心已经开始承担部分审评检查工作。

(三)法律法规体系升级换代,加快药品监管能力现代化

徐景和指出,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国家药监局新组建以来坚持政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国际视野,坚持立足国情,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发展,推动出台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搭建起新时代药品监管法制体系。监管部门坚持保护公共健康与促进公共健康、保障质量安全与强化数量供给、严格产品监管与健全信息监管,加强药品监管与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单位责任与个人责任等有机结合,实现法律制度的升级换代,努力适应新时代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药品监管高效能治理的需要。

(四)发挥标准、指南在药品监管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国家药监局持续完善标准建设,推进技术指南制修订。一是完善药品审评指导原则。孔繁圃表示,审评工作为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药审中心推进审评体系和审评能力现代化建设。截至2021年9月,药审中心已经完成336项指导原则修订工作,计划还要增加300多项,到“十四五”末期可达600多项,位居世界第二。二是完善医疗器械审评指导原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器审中心)党委书记高国彪表示,医疗器械制度审评指导原则既是审评的工具和遵循,也是产品研发的指南。目前,医疗器械审评工具体系逐渐形成且日趋科学,除指导原则外还包括国外指南的翻译应用,以及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开展审评调研等。截至2021年9月,国家药监局共发布医疗器械指导原则431项,其中通用类29项、有源类159项、无源类135项、体外诊断试剂(IVD)类108项。三是制定生物制品相关标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生物制品检定首席专家王军志指出,20年前我国开始重视生物医药,2003年国家立项建设生物技术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技术平台。目前,生物医药监管科学研究成果已经纳入《中国药典》2020年版,包括7种创新方法、5项总论/指导原则和42个质量标准,为研发者和生产者提供了通用技术标准,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参考依据,加速了创新研发成果转化。王军志重点介绍了手足口病(EV71)疫苗,强调该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以及相关标准和指南制定都是由我国独立完成的。研究产生两大成果:一是我国主导研制的WHO国际标准品,二是我国主导制定的WHO技术指南。

(五)药品监管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持续研究和投入

监管能力现代化要求不断推进监管科学研究,加强监管资源投入,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一是继续实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徐景和指出,国家药监局于2019年4月开展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首批确定9个重点课题,2021年6月又启动了10个重点项目。两批项目都紧跟国际药品科技前沿,涵盖了纳米微创新药械、新型生物材料等多个领域。为进一步提升监管审评能力,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国家药监局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已遴选出12个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和117家重点实验企业。二是建设药械创新平台。高国彪表示,2019年7月17日器审中心联合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等14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合作平台。平台下设14个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的工作组,目的是加快推进人工智能科技在医疗器械领域的应用。2021年4月15日,由器审中心、中国信通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等单位共同倡议,20余家单位共同成立了生物材料创新合作平台。三是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司高燕处长表示,依据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以及药品分类管理情况,近年来我国执业药师数量实现了良性增长和持续攀升,目前全国已有50多万名执业药师。

三、高效能监管赋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我国医药产业的规模与经济效益

药品监管部门秉持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多措并举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介绍,“十三五”时期我国医药工业总产值增长率为9.9%,领跑全部工业和制造业,也领跑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企业利润增长率为13.8%,这是了不起的成绩。王军志表示,2020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24 557亿元,增速超过全球平均水平。张伯礼指出,我国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也经历了长足发展,中医药产业年产值从7000多亿元、1万多亿元到现在进一步增长。清华大学老科协医疗健康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耿鸿武表示,未来十年是中国医疗器械行业的黄金发展期。截至2020年,全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6 465家,其中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数量增幅最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整体主营收入达到8725亿,保持了21%的年增长幅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量达到898 591家,比上年增长51.4%,是历年来的最大增幅。

(二)高效能监管提升国内药械企业国际竞争力

一是国产疫苗国际竞争力大幅增强。王军志表示,新冠疫苗大大改变了全球生物医药产业格局,我国也借助这个趋势乘势而上。过去我们需要十几年、二十几年努力才能有1~2个疫苗新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难度更大。现在我国新冠疫苗在短时间内被WHO和全球多个国家认可,这是发展格局和趋势的重大变化。二是我国制药企业开始加快国际化布局。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郭晓迪表示,我国已有400多家本土医药企业在制剂领域开展国际化布局,多数集中于新兴市场国家。有十多家企业在欧盟及其成员国上市仿制药50多种,其中有部分品种是以首仿身份进入欧盟市场。三是医疗器械产品稳步进入国际市场。徐景和表示,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占据全球市场的份额不断提升,目前占比已达26.9%。2020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约5000亿美元,年增长率10.64%,而我国年增长率高达2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副司长王树才也表示,我国目前有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入了全球100强,包括迈瑞、新华、乐普、微创、鱼跃等。四是化妆品专利申报数量折射产业快速发展。温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金利泰教授介绍,2001~2020年,我国化妆品专利总数为215 800件,占全球1/4,成为化妆品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二大技术来源国。我国很多高校、企业开始申报专利,也显示整体技术水平在提升。

(三)高效能监管助推药械产品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药品创新加速与仿制药质量提升。徐景和指出,药品医疗器械各类制度全面实施,临床试验、临床评价、监管改革稳步推进,药物准入制度、药物专利制度起步运营,系列改革创新红利持续释放。我国建立了全周期创新药标准,开展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截至2021年9月,291个品种的口服或制剂仿制药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在相关领域实现了进口药品替代,减轻了患者负担。2020年国家批准了创新药品30个,创新医疗器械26个。截至2021年9月已经批准了创新药品26个,创新医疗器械25个。另一方面,疫苗生产能力与批签发量稳步提升,保证市场供应与安全使用。王军志指出,目前我们获得疫苗生产资质的国内企业有45家,分布于15个省份,每年批签发50个品种,可以预防34种传染病,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批签发数量大幅增长,有力保障疫情防控需要。

四、药品监管科学和技术创新

(一)我国监管科学研究管理与合作

推进药品监管科学,是当今各国药品监管机构实现药品监管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周乃元概括了我国监管科学发展现状及取得的成就。他指出,监管科学行动计划的实施,开启了我国药品监管科学研究的序幕,受到业界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经过两年多努力,形成了以重点项目、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三位一体”的支撑创新体系。截至2021年9月,首批9个重点项目共研究制定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100余项,形成其他相关调研报告20余项。第二批10个重点项目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此外,从事监管科学研究的专家学者汇报了相关研究成果。

推进药品监管科学,是当今各国药品监管机构实现药品监管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

(二)监管科学重点领域研究进展

一是药品领域近红外光谱研究。山东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臧恒昌介绍了近红外光谱技术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应用研究。近红外光谱能够快速、无损、连续地进行待测样品分析,可以让制药过程显性化和精准控制。山东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建立了100种原辅料的近红外光谱数据库,基于数据库对原辅料出入过程进行光谱扫描,可以达到产品质量数据实时监测和放行。

二是生物制品领域新冠假病毒中和抗体评价方法研究。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王佑春研究员团队首次建立新冠假病毒中和抗体评价方法。该方法和真病毒、免疫方法有一定关联,也就是模拟了生物的性状,找到相关性后进行替代。据此开展的抗病毒疫苗评价非常有效,并且在全世界得到公认。

三是医疗器械领域的真实世界研究。高国彪指出,真实世界证据研究在科学审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认为这项工作需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审评机构与申请方达成事先原则和共识规范;二是数据的关联性和完整性,包括作为前提的真实性、可追溯性,以及能够形成真实世界证据的方法整理和分析。事实上,智能穿戴设备、传感器、人工智能器械等数字健康工具与利用真实世界数据的新方法结合,能够帮助医生开发新的治疗手段,加强医疗服务。这些新工具和数据的开发使用,对监管科学发展也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应考虑其中涉及的风险点及关键问题,以确保器械安全和有效。

(三)医药研发、生产、流通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

除了监管科学研究,涉及医药研发、生产、流通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也引发广泛讨论。

一是药代动力学助力新药开发。国科卓越(北京)医药科技研究有限公司李敬来博士指出,药物代谢贯穿新药研发的始终,在每一个研究阶段都有药物代谢研究的内容。药物代谢研究能够很好地助力药物发现,而在药物出现毒性、不良反应甚至没有药效时,药物代谢是最好的介入工具。我们可以通过药代动力学研究去观察怎样改造结构、降低毒性来提高药物的安全性、减少药物相互作用以及提高复方制剂的合理性。

二是建模生理药代动力学预测人体药代动力学。印度瑞迪博士实验室有限公司全球生物药剂生物分析总监Tausif Ahme博士介绍,生理药代动力学建模是一种数学方法,该方法结合了药物活性成份理化性质、配方性质和生理学等特点,来预测药物在禁食和进食条件下的药代动力学性质。GastroPlus软件是目前最常用的工具之一,它可用于模拟胃肠、眼、鼻、肺等部位的药代动力学,还可用于预测动物和人类给药的药效学。此外,基于生理的生物药剂学建模可以用于生物豁免,包括证明较低浓度生物豁免,以及建立安全空间、溶出、关键物料属性、风险评估等。

三是细胞治疗产品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研究。合源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王永增博士指出,小分子、抗体药物的最大特点是制药企业需要与医院密切合作,相互形成紧密衔接。特别是在质量管理方面,前端采血,后端回输,两边还有冷链运输。制药企业应当把质量管理延伸到医院内部,帮助医院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双重管理。全流程追溯系统对于个性化CAR-T治疗是最基本的,关键因素是采集样本的编码问题,绝对不能在院内出现重复,甚至在公司内部流程系统里也不允许重复。因此有必要对医生进行培训,从开始接触患者到采血,一直到最后回输,使其对全流程追溯系统有完全认知。

四是基因细胞药物临床试验期间的变更管理研究。北京艺妙神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鲁薪安研究了基因细胞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变更原则,他认为变更的最主要原则是不增加受试者安全风险。企业是变更的责任主体,对变更以及临床受试者安全负责。企业使用变更后的商业化厂房、生产规模、工艺开展确证性临床试验。对质粒、病毒载体和细胞,应采取不同的变更研究策略。如果涉及关联变更,既要分别开展单体研究,又要开展总体的变更可比性研究。例如,变更可能在改变场地的同时改变了工艺。

五是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助力药品全程监管。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信息化、数字化与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利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的药品信息化追溯,成为持续的热点话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副主任陈锋系统梳理了我国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实践。他表示,我国率先完成了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正在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等重点品种的信息化追溯工作。其他品种药品信息化追溯将逐步推进、分步实施,最终实现全品种、全过程覆盖。对于经营企业上传追溯数据的问题,他表示,目前一种扫码设备可扫多个系统追溯码的技术已经较为成熟,经营企业可调研选用相关设备。监管部门后续也会对各类追溯系统建设方提出要求,要求实现标准化并公开追溯系统的扫码接口,以便其他技术机构开发适应于多种追溯系统的接口。

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需要做好药品监管工作,不断推进药品监管领域国际合作。

五、中国药品监管参与全球卫生健康治理

(一)开展有效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卫生健康治理

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需要做好药品监管工作,不断推进药品监管领域国际合作。徐景和表示,保障药品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药监局新组建以来,持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与WHO等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2020年国家药监局全面参与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相关工作,2021年6月国家药监局再次当选其管理委员会成员。2021年9月,国家药监局启动了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预加入行动。此外,我国与多个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签署合作文件,成功举办了多场国际交流合作,与全球各国监管部门合作持续深化。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国药品监管部门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合作,密切跟踪国际抗疫的监管动态,及时分享抗疫产品监管规范,协调解决防治物资进出口,推动我国疫苗产品获得WHO紧急授权使用。

积极参加药品监管国际交流,增加我国国际话语权。王军志表示,我国新药产品成果丰富,原创产品不断出现,产品开始实现国际化,增长趋势显著。国际话语权提升包括两方面:一是研发阶段的国际多中心临床,二是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二)药品监管国际化是加快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的重要路径

我国积极申请加入ICH,迈出药品监管国际化步伐。孔繁圃表示,我国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于2017年6月加入ICH,2018年6月当选为ICH管理委员会成员,2021年6月国家药监局再次当选ICH管理委员会成员。目前ICH指导原则有63项,药审中心按照要求已经充分实施了其中的46项。近年来,药审中心围绕相关主题已经开展54场培训,培训工作得到了ICH的充分肯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司生物制品处三级调研员宋婷指出,我国细胞治疗产品监管应积极加入ICH等国际监管标准协调,不断参考和借鉴国际先进监管经验和技术经验,并继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持续推进细胞治疗产品的监管科学研究。

(三)国际药品监管进展和未来发展趋势

罗氏基因泰克全球药品开发注册和法规部负责人Michelle Rohrer认为,新冠肺炎疫情是全球监管转型的催化剂,推动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远程检查,转变了临床试验实施方式,如去中心化临床试验。去中心化临床试验可能带来的影响包括患者获得药物、参与临床试验机会增加;患者人群多样性增加且更具代表性;可以识别纳入更多罕见群体患者。她同时指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开始启动数字医疗和云申报工作,欧盟准备修改药品法以适应未来的创新监管体系,这其中涉及灵活的科学建议和互动、数字化支持审评、实现电子包装说明书以及适当的创新激励措施等。

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是为业界搭建的法规政策宣贯解读和监管研究学术交流的平台,也是政府部门与学术界、产业界进行沟通交流和开展合作研究的桥梁和纽带。本次大会形成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将有力推动我国药品监管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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